第十三章 暴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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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年龄大了,感慨总是特别多。
老村长跟我们絮絮叨叨说了很长时间,而后听到院里开始推杯换盏的敬酒,才挥了挥手,说道:“不跟你们两个小碎娃子扯了,我老人家要进去等人敬酒。”
说完老村长就自顾自的进了屋,也没有招呼我跟赵七九。看着样子他是知道赵七九,或者说是赵家的那个不再红白喜事上喝酒吃饭的习惯。
赵七九微微松了口气,他说道:“我进去给他们招呼一声,咱们现在也走吧,也不知道那个司机有没有在山外等我们。”
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三点多钟,估摸着等我们到了山外头,可能都得到五点多吧。而赵七九跟人约的是四点左右。
进去打了个招呼,再出来,范存龙跟在赵七九的旁边。赵七九说老村长让范存龙送送我们,怕出去走错了路去了危险的地方。
我心想那老头考虑的还真是周到,这山里的路径错从复杂,要是每个带路的就我跟赵七九两人,走着还真是有那么一些不靠谱的味道。
先聊着往外走,倒也不觉得累。只是觉得这山里的天黑的可真快,在走了能有一个多小时的时候周遭的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隐隐约约地,能听到一些狼虫虎豹的鸣啸声。
路上跟范存龙聊了不少,我惊艳于他那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法,所以打听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然后在心中默默想着,凡事有大能力之辈莫不是意志坚韧到近乎自残的程度。
范存龙在还很小的时候,为了锻炼自己胳膊跟手的协调性没有稳定度,经常会将弓弦拉成满月,不吃饭,不喝水,一整天都不放松,藉此来打熬身体跟意志力。再到后来,便一个人一把弓一壶箭,一入山里人迹罕至之地便是好几天,常常是带着一身伤回庄里,动辄就被野兽从身体上撕下一大块肉。只是伤了他的野兽,一般也就会成了他手里死掉的猎物。
“想去山外头生活吗?外头其实比山里要精彩多了。”我鬼使神差的问了范存龙一句,范存龙明显一愣,他没有料到我会抛出这个问题。我想了想,继续说道:“如果你愿意出山来感受一下生活,可以来我的店里搭把手。以后要拓展生意将店越做越大,很缺人。”
郑氏现在店面还小,一个人顾得过来,但郑氏不可能永远就这么籍籍无名下去,我得让它在我手里重新释放出夺目的光辉。偏安一隅固然安宁,但正值青春年纪,要是现在沉默了下去,等年龄大了,可能就会再没了高调打拼的勇气。
范存龙沉默了很久,我看的出来他有些心动。他也是青春飞扬的年纪,也向往大山外的生活,原本可能压在心里没感觉,但今天我一番话却好似打开了范存龙心中的一把锁,他想推开那扇锁起来的门,想走出去看看门外的景色。
“我得回去跟家里人商量一下。”沉默了很久,范存龙不好意思的对我说了句。我笑着点头,说道:“应该的,你可以随时下山来我店里找我。我的店在渭城槐化路第七十二号,名字叫郑氏古行,很容易辨认。”
范存龙认真记下,这时候已经快到了山外,不会再发生什么迷路的危险,我们便让范存龙赶紧回村,不然山里的天就要黑了。
赵七九对我说道:“起桥你这野心还真不小,现在就想着笼络人才了?”
我白了赵七九一眼,道:“你不说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多,可能这是一种存在于潜意识的行为?”
我跟赵七九印证辩解刚才那鬼使神差的话,是不是真的出于心中的某种心思。只是想来郑氏在将来的路肯定很不好走,一路上的阻碍我能想到的,我想不到的,总是停在那里得我去一点点破除。
只是现在的郑氏还差一个契机,一个能重新令人瞩目的契机!以往的光辉早就葬在了过去的年月里,到了现在,在一些过去同行的刻意打压之下,恐怕除了那些老古董,已经没多少人还记得当年那个盘桓在华夏土地上的庞然大物了吧。
霹雳!咔嚓!刚刚出山,天空便忽然明亮了一瞬,骤起两声炸雷。藏在我衣兜里睡觉的小东西好似有所感应,身体猛地一抖,发出不安的哼叫。
“这鬼天气,晴天霹雳啊,真晦气。”赵七九话才说完,天空慢慢变得有了些阴沉,好像是要下雨的前奏。我心说坏了,这夏天的雨说来就来,回去恐怕得被淋成落汤鸡了。
转眼看到赵七九背后的大黄伞,我眼睛一亮,正准备说些什么赵七九却抢先开口,说道:“别打这把伞的注意,这不是用来遮雨的。”
“大兄弟,你们这出来的可够晚的,老哥我还以为你俩在山里出了什么事呢!”
我想要好好‘劝解’一番赵七九,告诉他事急从权的道理,却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错愕的转头看去,正是早晨送我跟赵七九到山下的那个司机。
这司机也是个老实人,我们迟迟没有出山,他竟然还真的就在这里等了这么久。赵七九有些不好意思的跟司机说道:“老哥,实在抱歉啊,山里有些事情耽搁了时间。”
司机毫不在意的摆摆手,说道:“这认真说起来,都是乡里乡亲的,等一阵子有什么好抱歉的?赶紧上车吧,眼看就要下雨了,咱们这得赶点速度。”
我不得不再次感叹渭城民风的淳朴,在过去这里算是一处边塞之地,而渭城犹如一道钢垒的大门紧紧守护着它身后的长安,千年下来,岁月变迁,当年的军事要塞被人遗忘在了记忆的角落。
赶回家,饥肠辘辘,困倦不堪。赵七九张罗了一些饭菜跟酒在我房间大吃大喝了一顿,然后死活都不在我店里呆,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去了他家。
我听着窗外的雨倒在床上,才想起竟然一直没有把那个小家伙从口袋里取出来。当我拿出它的时候,它看我的眼神中呆了那么几分幽怨,我哑然失笑,这头小野猪还真是要成精了。
不管在我房间中好奇乱窜的它,我将那个迷幻镂空的瓷片跟黑布片拿出来放在了桌上,又掏出了那个喜鬼的纸人一把火烧了,将灰洒在了雨里,葬之于天。
做完一切,总算安了心,倒在床上瞌睡了过去。梦里我好像看到了郑氏古行繁荣昌盛的景象。
囫囵一宿,第二天中午时候好运来袭,一个暴发户模样的人来了我的店里。他嘴里叼着粗壮的雪茄烟,脖子上拴着给我感觉跟狗链一样金光闪闪的项链,偏生还摆出了一副专家模样的姿态拿着放大镜,在我摆在架台里的物件上看东看西。
他身边带着一个姿色不错的女人,女人挽着他的臂弯极尽阿谀奉承之词。男人好像很享受这样的感觉,挥挥手,一连买了三件‘宝贝’,连还价都不带的直接付钱提货。
“老板您走好!”我满脸笑意的收了钱,将这个人傻钱多的暴发户送了出了店门。这可是一大笔进账,快赶得上过去一个月的收入了。
而男人提走的那三件宝贝,其中两件是彻头彻尾的赝品,说白了也就是现代加工的工艺品,经过特殊的化学手法处理做旧,看着就像是老物件一样。那是我从‘鬼市’上淘来的地摊货。当时看着做的挺逼真也就买了下来玩玩,却没想到竟然能被人看重。
还有一个勉强算是有点价值,是一副古画,画的来头很大,是唐寅那一张著名的‘仕女图’,但同样的不是真品,而是晚清时候,有个著名的仿画高手‘唐伯虎’所仿的赝品。搁到现在也算是一件有些价值的古董了。
只是可怜那男人,连画上的印章都认不出来。凡是懂点行的人都知道,唐伯虎的画从来都盖的是唐寅的章。甚至这世间除了那个喜好很怪的晚清‘唐伯虎’,连刻着这三个字的印章都没在人眼前出现过。
想起那个男人拿着古董赝品‘仕女图’,还对着画尾的唐伯虎印章大赞的情景,我就觉得好玩到了极点。开着古玩店,能坐在店里看到人最为真切的一面,任何伪装的果决跟大气或者不拘小节,只要一入这种气氛中,立刻就会被激得原形毕露。
“小哈!你敢撞碎了那些东西,我把你烤了泡牛奶吃!”小家伙从后屋里窜了出来,在架台上的空隙中上蹿下跳,那样子哪里像是一只小野猪?身体简直比野猫还来的灵活。它除了不会跟猫一样上树抓老鼠,我实在想不到还有哪里比不上猫的。
小哈是我给这小东西起的名字,来的喜庆一点。我想起范存龙的那个十二叔给我讲的关于小野猪的故事,希望这小东西再没有那么凄惨的经历,一辈子就快快乐乐无忧活着,便就比什么都要好。
我索性也不去管它,只要它不冲撞了那几个东西,架台上的就算不小心撞碎几件倒也没什么大不了,最多损失点钱罢了。相比来说,我忽然发现有这么一个讨喜的小东西陪着,竟然觉得比以往要开心了不少。
人年龄大了,感慨总是特别多。
老村长跟我们絮絮叨叨说了很长时间,而后听到院里开始推杯换盏的敬酒,才挥了挥手,说道:“不跟你们两个小碎娃子扯了,我老人家要进去等人敬酒。”
说完老村长就自顾自的进了屋,也没有招呼我跟赵七九。看着样子他是知道赵七九,或者说是赵家的那个不再红白喜事上喝酒吃饭的习惯。
赵七九微微松了口气,他说道:“我进去给他们招呼一声,咱们现在也走吧,也不知道那个司机有没有在山外等我们。”
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三点多钟,估摸着等我们到了山外头,可能都得到五点多吧。而赵七九跟人约的是四点左右。
进去打了个招呼,再出来,范存龙跟在赵七九的旁边。赵七九说老村长让范存龙送送我们,怕出去走错了路去了危险的地方。
我心想那老头考虑的还真是周到,这山里的路径错从复杂,要是每个带路的就我跟赵七九两人,走着还真是有那么一些不靠谱的味道。
先聊着往外走,倒也不觉得累。只是觉得这山里的天黑的可真快,在走了能有一个多小时的时候周遭的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隐隐约约地,能听到一些狼虫虎豹的鸣啸声。
路上跟范存龙聊了不少,我惊艳于他那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法,所以打听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然后在心中默默想着,凡事有大能力之辈莫不是意志坚韧到近乎自残的程度。
范存龙在还很小的时候,为了锻炼自己胳膊跟手的协调性没有稳定度,经常会将弓弦拉成满月,不吃饭,不喝水,一整天都不放松,藉此来打熬身体跟意志力。再到后来,便一个人一把弓一壶箭,一入山里人迹罕至之地便是好几天,常常是带着一身伤回庄里,动辄就被野兽从身体上撕下一大块肉。只是伤了他的野兽,一般也就会成了他手里死掉的猎物。
“想去山外头生活吗?外头其实比山里要精彩多了。”我鬼使神差的问了范存龙一句,范存龙明显一愣,他没有料到我会抛出这个问题。我想了想,继续说道:“如果你愿意出山来感受一下生活,可以来我的店里搭把手。以后要拓展生意将店越做越大,很缺人。”
郑氏现在店面还小,一个人顾得过来,但郑氏不可能永远就这么籍籍无名下去,我得让它在我手里重新释放出夺目的光辉。偏安一隅固然安宁,但正值青春年纪,要是现在沉默了下去,等年龄大了,可能就会再没了高调打拼的勇气。
范存龙沉默了很久,我看的出来他有些心动。他也是青春飞扬的年纪,也向往大山外的生活,原本可能压在心里没感觉,但今天我一番话却好似打开了范存龙心中的一把锁,他想推开那扇锁起来的门,想走出去看看门外的景色。
“我得回去跟家里人商量一下。”沉默了很久,范存龙不好意思的对我说了句。我笑着点头,说道:“应该的,你可以随时下山来我店里找我。我的店在渭城槐化路第七十二号,名字叫郑氏古行,很容易辨认。”
范存龙认真记下,这时候已经快到了山外,不会再发生什么迷路的危险,我们便让范存龙赶紧回村,不然山里的天就要黑了。
赵七九对我说道:“起桥你这野心还真不小,现在就想着笼络人才了?”
我白了赵七九一眼,道:“你不说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多,可能这是一种存在于潜意识的行为?”
我跟赵七九印证辩解刚才那鬼使神差的话,是不是真的出于心中的某种心思。只是想来郑氏在将来的路肯定很不好走,一路上的阻碍我能想到的,我想不到的,总是停在那里得我去一点点破除。
只是现在的郑氏还差一个契机,一个能重新令人瞩目的契机!以往的光辉早就葬在了过去的年月里,到了现在,在一些过去同行的刻意打压之下,恐怕除了那些老古董,已经没多少人还记得当年那个盘桓在华夏土地上的庞然大物了吧。
霹雳!咔嚓!刚刚出山,天空便忽然明亮了一瞬,骤起两声炸雷。藏在我衣兜里睡觉的小东西好似有所感应,身体猛地一抖,发出不安的哼叫。
“这鬼天气,晴天霹雳啊,真晦气。”赵七九话才说完,天空慢慢变得有了些阴沉,好像是要下雨的前奏。我心说坏了,这夏天的雨说来就来,回去恐怕得被淋成落汤鸡了。
转眼看到赵七九背后的大黄伞,我眼睛一亮,正准备说些什么赵七九却抢先开口,说道:“别打这把伞的注意,这不是用来遮雨的。”
“大兄弟,你们这出来的可够晚的,老哥我还以为你俩在山里出了什么事呢!”
我想要好好‘劝解’一番赵七九,告诉他事急从权的道理,却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错愕的转头看去,正是早晨送我跟赵七九到山下的那个司机。
这司机也是个老实人,我们迟迟没有出山,他竟然还真的就在这里等了这么久。赵七九有些不好意思的跟司机说道:“老哥,实在抱歉啊,山里有些事情耽搁了时间。”
司机毫不在意的摆摆手,说道:“这认真说起来,都是乡里乡亲的,等一阵子有什么好抱歉的?赶紧上车吧,眼看就要下雨了,咱们这得赶点速度。”
我不得不再次感叹渭城民风的淳朴,在过去这里算是一处边塞之地,而渭城犹如一道钢垒的大门紧紧守护着它身后的长安,千年下来,岁月变迁,当年的军事要塞被人遗忘在了记忆的角落。
赶回家,饥肠辘辘,困倦不堪。赵七九张罗了一些饭菜跟酒在我房间大吃大喝了一顿,然后死活都不在我店里呆,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去了他家。
我听着窗外的雨倒在床上,才想起竟然一直没有把那个小家伙从口袋里取出来。当我拿出它的时候,它看我的眼神中呆了那么几分幽怨,我哑然失笑,这头小野猪还真是要成精了。
不管在我房间中好奇乱窜的它,我将那个迷幻镂空的瓷片跟黑布片拿出来放在了桌上,又掏出了那个喜鬼的纸人一把火烧了,将灰洒在了雨里,葬之于天。
做完一切,总算安了心,倒在床上瞌睡了过去。梦里我好像看到了郑氏古行繁荣昌盛的景象。
囫囵一宿,第二天中午时候好运来袭,一个暴发户模样的人来了我的店里。他嘴里叼着粗壮的雪茄烟,脖子上拴着给我感觉跟狗链一样金光闪闪的项链,偏生还摆出了一副专家模样的姿态拿着放大镜,在我摆在架台里的物件上看东看西。
他身边带着一个姿色不错的女人,女人挽着他的臂弯极尽阿谀奉承之词。男人好像很享受这样的感觉,挥挥手,一连买了三件‘宝贝’,连还价都不带的直接付钱提货。
“老板您走好!”我满脸笑意的收了钱,将这个人傻钱多的暴发户送了出了店门。这可是一大笔进账,快赶得上过去一个月的收入了。
而男人提走的那三件宝贝,其中两件是彻头彻尾的赝品,说白了也就是现代加工的工艺品,经过特殊的化学手法处理做旧,看着就像是老物件一样。那是我从‘鬼市’上淘来的地摊货。当时看着做的挺逼真也就买了下来玩玩,却没想到竟然能被人看重。
还有一个勉强算是有点价值,是一副古画,画的来头很大,是唐寅那一张著名的‘仕女图’,但同样的不是真品,而是晚清时候,有个著名的仿画高手‘唐伯虎’所仿的赝品。搁到现在也算是一件有些价值的古董了。
只是可怜那男人,连画上的印章都认不出来。凡是懂点行的人都知道,唐伯虎的画从来都盖的是唐寅的章。甚至这世间除了那个喜好很怪的晚清‘唐伯虎’,连刻着这三个字的印章都没在人眼前出现过。
想起那个男人拿着古董赝品‘仕女图’,还对着画尾的唐伯虎印章大赞的情景,我就觉得好玩到了极点。开着古玩店,能坐在店里看到人最为真切的一面,任何伪装的果决跟大气或者不拘小节,只要一入这种气氛中,立刻就会被激得原形毕露。
“小哈!你敢撞碎了那些东西,我把你烤了泡牛奶吃!”小家伙从后屋里窜了出来,在架台上的空隙中上蹿下跳,那样子哪里像是一只小野猪?身体简直比野猫还来的灵活。它除了不会跟猫一样上树抓老鼠,我实在想不到还有哪里比不上猫的。
小哈是我给这小东西起的名字,来的喜庆一点。我想起范存龙的那个十二叔给我讲的关于小野猪的故事,希望这小东西再没有那么凄惨的经历,一辈子就快快乐乐无忧活着,便就比什么都要好。
我索性也不去管它,只要它不冲撞了那几个东西,架台上的就算不小心撞碎几件倒也没什么大不了,最多损失点钱罢了。相比来说,我忽然发现有这么一个讨喜的小东西陪着,竟然觉得比以往要开心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