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秒杀刑天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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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青年忽然冷笑一声:“饶你不死!”
话音未落,忽然爆退,直接穿出别墅区,朝着山上飞奔而去。
叶真和梦莲暴起直追。
速度竟然不相上下,甚至慢慢逼近。
这不是三人修为相当,只是黑衣青年在诱敌,想要在无人处杀了叶真两人。
而叶真正中下怀,他也不敢在别墅前杀火星人,那会给萧家带来灭顶之灾。
而且,叶真也不能在别墅前动用号角,那会暴露他就是萧山。
所以双方非常默契。
眼看前方一片山林空地,黑衣青年豁然停步转身。
叶真和梦莲也瞬间止步。
相距二十米。
黑衣青年微微一怔,因为叶真的手中,多了一个号角。
他心中顿时狐疑,这是什么武器?
为什么刚才在别墅的时候,叶真不拿出来?
叶真冷冷地道:“报上名字。”
“小子,让你死个明白,我是龙组包游。”青年的目光幽幽如鬼火。
“包邮?”叶真惊诧了一下,这得什么品位,能取出这种鸟名字?
但他问的却是:“这么说来,你还不是龙组第一高手?”
“哈哈哈哈,那当然。龙组组长刑天彪,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高手。”
喀秋莎可是说龙组就一个火星人,叶真微微冷笑:“你就是刑天彪!”
黑衣青年微微一震。
叶真继续道:“你的真名叫包邮,龙组的身份是刑天彪。”
“小子,你很聪明。但可惜,聪明的人死得快。”刑天彪的声音忽然变了。
叶真确定无疑,这才是那天在电话里听到的声音。
刑天彪森寒道:
“原来这一切都是你在捣鬼,杀章阳和李天争的是你的猫头鹰,杀吴寒和刁莽的也是你。本来你还可以继续隐藏下去,可惜,你不该为了震慑龙组,秒杀了牛光明。”
叶真讥讽道:
“本来你也可以继续隐藏下去,可你却为了万石五人不暴露,利用喀秋莎屠光了龙组,又自作聪明放走了喀秋莎,真是愚不可及。”
“愚不可及?”刑天彪冷笑:“你是不是不知道自己就要死了?”
“认识火星号角吗?”叶真随手一扬号角。
刑天彪果然一怔:“火星的号角?”
这一瞬间的疑惑,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叶真吹响了号角,却什么也没做。结果,恐怖的次声波集束,刹那间如大海一般将他包裹,全身的血液都激荡如沸,脑中好似忽然被开水烫过,每一个细胞都熟了,好似一切都在膨胀,狭小的身躯再也容
纳不下那么多的血液——
蓦然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刑天彪可没有喀秋莎那么强大的防御。
当日在佛蒙特的时候,其实号角对喀秋莎的作用有限,因为喀秋莎的羽毛,天生是最好的防御铠甲。
不但能防御音波攻击,还能防御精神攻击,所以那一战,才那么艰难。
即便如此,喀秋莎都被号角重创,失去了记忆。
虽然刑天彪和喀秋莎的修为相当,但防御能力相差太远。
这一瞬间的疑惑,就像敞开了大门,被敌人直接登堂入室,绞碎了一切!
刑天彪的战斗力,瞬间去了十之七八!
紧随其后,刑天彪便看到一个山岳大的拳头,迎面砸了过来。
“啊!”刑天彪震骇惊呼,却逃无可逃,挥拳硬抗的同时,号角的小头儿,已经插入了他的丹田,直接洞穿而过,好似腹部盛开了一朵喇叭花!
叶真从来没见过,比号角更坚硬的东西,那天在王莽宝藏里,可是万斤闸门都能支撑住,没有丝毫损伤。
刑天彪和叶真的脸颊相距不过三尺,两人目光同样森寒。
“你才是真神种子,盘龙是内奸。”
“你知道的太晚了。”
刑天彪的目光饱含着不甘,慢慢暗淡。
叶真抽出号角的同时,翻手刺入刑天彪的咽喉,再次洞穿而过。
刑天彪,眼睛瞬间暴睁,死不瞑目,他可是开慧后期。
一招未出,就彻底失去了生机。
叶真没有拔出号角,而是就这么握着,让刑天彪的身躯不倒。
“给喀秋莎喝他的丹田血。”叶真示意梦莲。
梦莲赶紧把半昏迷的喀秋莎凑过来,让她的嘴对着丹田的窟窿,那鲜血喷涌的倒是不多,但那雄浑的真元之气,却浓郁至极,比灵石都浓郁。
而且,对喀秋莎来说,开慧境精血才是最好的疗伤圣药。
喀秋莎果然瞬间恢复了清醒,对着那伤口猛地一吸,只是吸了一口,就有了力气,蓦然挣脱梦莲的怀抱,双爪如钩,挂住了刑天彪的身躯,几乎把头都拱进丹田去。
而叶真,却另一只手按住了刑天彪的头颅,开始查看记忆。
这画面似乎静止了,在黑夜的山林中显得无比诡谲。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这里必将诞生闹鬼的传说。
足足过了一刻钟。
叶真松开了手,却已经摧毁了他的大脑。
喀秋莎也拔出了头颅,雪白的羽毛竟然滴血不沾。
此时的喀秋莎,浑身精血充盈,伤势已经彻底痊愈,看向叶真的目光,带着无尽的感激,和温柔的依恋。
“咦,你不仅恢复了实力,而且修为更进一步,已经突破到了开慧巅峰。”叶真惊喜地说。
喀秋莎眼中泛起一层光晕,微微垂下目光,有些羞涩的道:“是,距离开慧圆满,仅仅一步之遥。”
这不只是精血的神奇,同时也是喀秋莎本来就面临突破,此时受伤之后再恢复,就像缩回的拳头再打出去,攻击力更强大,一下子就突破了。
“很好。喀秋莎,我曾经打过姜峰一巴掌,你能根据我身上的气味残留,找到姜峰吗?”
“当然能。”喀秋莎骄傲地说,她的嗅觉因为修为晋级,已经更加变态了。
“能把尸体送到他的家里藏起来吗?”叶真又问。
“没问题!”喀秋莎说完,双翅急剧的一震,就这么抓着庞大的尸体,骤然腾空而去!
这景象看起来无比的诡异,一个翼展一米二,体重十几斤的猫头鹰,居然抓着一百五十多斤的尸体,在空中翱翔而去。幸好这是半夜,没人看见。
黑衣青年忽然冷笑一声:“饶你不死!”
话音未落,忽然爆退,直接穿出别墅区,朝着山上飞奔而去。
叶真和梦莲暴起直追。
速度竟然不相上下,甚至慢慢逼近。
这不是三人修为相当,只是黑衣青年在诱敌,想要在无人处杀了叶真两人。
而叶真正中下怀,他也不敢在别墅前杀火星人,那会给萧家带来灭顶之灾。
而且,叶真也不能在别墅前动用号角,那会暴露他就是萧山。
所以双方非常默契。
眼看前方一片山林空地,黑衣青年豁然停步转身。
叶真和梦莲也瞬间止步。
相距二十米。
黑衣青年微微一怔,因为叶真的手中,多了一个号角。
他心中顿时狐疑,这是什么武器?
为什么刚才在别墅的时候,叶真不拿出来?
叶真冷冷地道:“报上名字。”
“小子,让你死个明白,我是龙组包游。”青年的目光幽幽如鬼火。
“包邮?”叶真惊诧了一下,这得什么品位,能取出这种鸟名字?
但他问的却是:“这么说来,你还不是龙组第一高手?”
“哈哈哈哈,那当然。龙组组长刑天彪,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高手。”
喀秋莎可是说龙组就一个火星人,叶真微微冷笑:“你就是刑天彪!”
黑衣青年微微一震。
叶真继续道:“你的真名叫包邮,龙组的身份是刑天彪。”
“小子,你很聪明。但可惜,聪明的人死得快。”刑天彪的声音忽然变了。
叶真确定无疑,这才是那天在电话里听到的声音。
刑天彪森寒道:
“原来这一切都是你在捣鬼,杀章阳和李天争的是你的猫头鹰,杀吴寒和刁莽的也是你。本来你还可以继续隐藏下去,可惜,你不该为了震慑龙组,秒杀了牛光明。”
叶真讥讽道:
“本来你也可以继续隐藏下去,可你却为了万石五人不暴露,利用喀秋莎屠光了龙组,又自作聪明放走了喀秋莎,真是愚不可及。”
“愚不可及?”刑天彪冷笑:“你是不是不知道自己就要死了?”
“认识火星号角吗?”叶真随手一扬号角。
刑天彪果然一怔:“火星的号角?”
这一瞬间的疑惑,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叶真吹响了号角,却什么也没做。结果,恐怖的次声波集束,刹那间如大海一般将他包裹,全身的血液都激荡如沸,脑中好似忽然被开水烫过,每一个细胞都熟了,好似一切都在膨胀,狭小的身躯再也容
纳不下那么多的血液——
蓦然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刑天彪可没有喀秋莎那么强大的防御。
当日在佛蒙特的时候,其实号角对喀秋莎的作用有限,因为喀秋莎的羽毛,天生是最好的防御铠甲。
不但能防御音波攻击,还能防御精神攻击,所以那一战,才那么艰难。
即便如此,喀秋莎都被号角重创,失去了记忆。
虽然刑天彪和喀秋莎的修为相当,但防御能力相差太远。
这一瞬间的疑惑,就像敞开了大门,被敌人直接登堂入室,绞碎了一切!
刑天彪的战斗力,瞬间去了十之七八!
紧随其后,刑天彪便看到一个山岳大的拳头,迎面砸了过来。
“啊!”刑天彪震骇惊呼,却逃无可逃,挥拳硬抗的同时,号角的小头儿,已经插入了他的丹田,直接洞穿而过,好似腹部盛开了一朵喇叭花!
叶真从来没见过,比号角更坚硬的东西,那天在王莽宝藏里,可是万斤闸门都能支撑住,没有丝毫损伤。
刑天彪和叶真的脸颊相距不过三尺,两人目光同样森寒。
“你才是真神种子,盘龙是内奸。”
“你知道的太晚了。”
刑天彪的目光饱含着不甘,慢慢暗淡。
叶真抽出号角的同时,翻手刺入刑天彪的咽喉,再次洞穿而过。
刑天彪,眼睛瞬间暴睁,死不瞑目,他可是开慧后期。
一招未出,就彻底失去了生机。
叶真没有拔出号角,而是就这么握着,让刑天彪的身躯不倒。
“给喀秋莎喝他的丹田血。”叶真示意梦莲。
梦莲赶紧把半昏迷的喀秋莎凑过来,让她的嘴对着丹田的窟窿,那鲜血喷涌的倒是不多,但那雄浑的真元之气,却浓郁至极,比灵石都浓郁。
而且,对喀秋莎来说,开慧境精血才是最好的疗伤圣药。
喀秋莎果然瞬间恢复了清醒,对着那伤口猛地一吸,只是吸了一口,就有了力气,蓦然挣脱梦莲的怀抱,双爪如钩,挂住了刑天彪的身躯,几乎把头都拱进丹田去。
而叶真,却另一只手按住了刑天彪的头颅,开始查看记忆。
这画面似乎静止了,在黑夜的山林中显得无比诡谲。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这里必将诞生闹鬼的传说。
足足过了一刻钟。
叶真松开了手,却已经摧毁了他的大脑。
喀秋莎也拔出了头颅,雪白的羽毛竟然滴血不沾。
此时的喀秋莎,浑身精血充盈,伤势已经彻底痊愈,看向叶真的目光,带着无尽的感激,和温柔的依恋。
“咦,你不仅恢复了实力,而且修为更进一步,已经突破到了开慧巅峰。”叶真惊喜地说。
喀秋莎眼中泛起一层光晕,微微垂下目光,有些羞涩的道:“是,距离开慧圆满,仅仅一步之遥。”
这不只是精血的神奇,同时也是喀秋莎本来就面临突破,此时受伤之后再恢复,就像缩回的拳头再打出去,攻击力更强大,一下子就突破了。
“很好。喀秋莎,我曾经打过姜峰一巴掌,你能根据我身上的气味残留,找到姜峰吗?”
“当然能。”喀秋莎骄傲地说,她的嗅觉因为修为晋级,已经更加变态了。
“能把尸体送到他的家里藏起来吗?”叶真又问。
“没问题!”喀秋莎说完,双翅急剧的一震,就这么抓着庞大的尸体,骤然腾空而去!
这景象看起来无比的诡异,一个翼展一米二,体重十几斤的猫头鹰,居然抓着一百五十多斤的尸体,在空中翱翔而去。幸好这是半夜,没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