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七章 一切为了脑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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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兰并不相信李慕云,过经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她很清楚如果自己完全相信这个家伙,其结果必然是被他卖了还在帮他数钱。
所以李慕云尴尬的发现自己竟然被无视了,公孙兰那丫头对他的完全就是嗤之以鼻的态度,随手又将那不大的小瓶丢还给他:“我不信,你自己慢慢摇吧,我去睡觉!”
等李慕云探手抓住瓶子,再抬头时公孙兰已经走出厨房,正向属于她的房间走去,看样子好像真的打算回去睡觉,气得某人只能跳着脚叫嚣:“哎!哎你……,你可别后悔!”
“绝不后悔!”远远的公孙兰的声音传来。
……
公孙兰这个‘大神’李慕云请不动,不过好在院子里还有一些丫鬟仆役,气极败坏的李慕云最后只能叫来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丫头,恶狠狠的将瓶子交给她:“拿着摇,天不亮不准停,要是停了就把你卖到青楼里去!”
小丫头目光中闪动着畏惧,她只是教坊司里出来的一个小丫头,父亲是前朝犯官,已经被发配岭南,是生是死都不知道,现在又被分配到一个如此凶恶的家伙手中,万一真的被卖进青楼,这一辈子估计都完了。
而相比于小丫头的畏惧,李慕云则正享受着当恶人的快感。原来吓唬人真的很过瘾,前一世的时候李慕云从来不吓唬人,主要是没有时间,他也没有心情。
可是在大唐就不一样了,他现在有充足的时间,而且心情也不错,于是吓唬小姑娘就成了他新的爱好之一。
……
瓶子在小丫头不断瞌睡中被摇了一个晚上,天亮的时候酒的味道已经很淡,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正从瓶子口慢慢飘出来,让人总是忍不住想要闻上几下。
公孙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来了,此时正靠在自己房间的门框上,看着那个李慕云在那里与小丫头攀谈。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没有名字,一切都听老爷吩咐。”
“噗嗤……”公孙兰看着李慕云瞬间涨红的老脸,终于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李慕云对她报以一个白眼,然后对小丫头说道:“那你以后就叫慕雨好了,正好我叫慕云,你叫慕雨倒也有趣。”
“诺,老爷!”小丫头哪里敢有意见,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还有,以后叫少爷,不要叫老爷,我还没那么老。”听着小丫头一口一个老爷,李慕云就觉得刺耳,抽了抽鼻子对小丫头慕雨说道。
“诺!”慕雨小丫头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点了点头缩到了一边。
李慕云一直被公孙兰盯着,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于是便扭头看了他一眼,顺便将手里的瓶子拿起来摇了摇:“想不想知道这里面是什么?”
“不外乎一种特殊的酒罢了,休想骗本姑娘上你的当!”公孙兰昨天亲眼看着李慕云在蒸那些酒,然后又往里加了一些花汁什么的,在她看来这就像泡药酒,就算是摇了一个晚上,也依旧改变不了它是酒的事实。
“不要那么自信,来,少爷让你看点新东西。”李慕云对公孙兰勾了勾手指,表现的就像一个传说中的登徒子一般,结果只惹来某剑侍的一个白眼。
公孙兰的反应李慕云无奈的耸了耸肩,看了一眼缩在一边的小丫头慕雨,招了招手:“来,到少爷这里来!”
小丫头慕雨并不知道李慕云要干什么,不过此时在已经大亮,再加上公孙兰就在一边站着,她倒是不怕某人有什么不轨的行为,于是便小心的移步,慢慢走到某人的身边。
接着,在小丫头好奇的目光中,李慕云打开了她昨天摇了一夜的瓶子,在她的两只衣袖上各滴了两滴不知名的液体。
一股淡淡的幽香,随着那几液不知名的液体落到小丫头的袖子上慢慢散发了出来,若有若无,闻上去却让人有种舒服的感觉。
或许是出于女人的天性吧,小丫头慕雨瞬间眼睛就是一亮,双眼不由自主放到了李慕云手中的那个瓶子上面。
而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公孙兰的脸色也变了,只见这女人以一种极诡异的速度闪了几下,突然出现在小丫头慕雨的身边,轻轻抽了抽鼻子,然后便对李慕云伸出一只手:“拿来!”
“没有,是你说不要的!”李慕云将手中的瓶子塞起来,摇头拒绝道。
“现在本姑娘改主意了。”
“那也没有办法,这是准备送给皇后的,如果给了你,我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李慕云再次拒绝。
“可是你昨天说……”
“此一时彼一时!”李慕云站起身,抓着瓶子就往外走,走了几步似乎想起了什么,回头又对小丫头慕雨说道:“你跟着少爷来,咱们去买东西。”
“嗯!”刚刚得了一点好处的小丫头早就已经忘了李慕云吓唬自己的事情,小脑袋点的飞快,几步追到了李慕云的身后。
“你……”公孙兰差点被李慕云气歪了鼻子,瞪着他的背景直想给他一剑。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想想罢了,她还不至于因为这么一点事儿就杀人。
而此时李慕云已经带着小丫头走到了院子的门口,忽的想是想起了什么,突然转身对公孙兰笑着说道:“我打算出去买几个小一些的瓶子,把这个香水分一分,你来不来?”
原来昨天弄出来的东西不是酒,而是叫香水!公孙兰眨眨眼睛,犹豫了一下之后追了上去。
李慕云这个杀千刀的,竟然用香水来威胁自己,偏偏自己却拿他没有办法,除了跟上还能怎么办。
只希望这家伙把那所谓的香水分好了之后,能给自己一瓶,否则就算不杀了他,也要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
女人这种生物就像传说中的龙,不管看中了什么东西,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弄到自己手中,公孙兰这丫头因为一瓶还没有成功的香水,便轻轻松松的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和操守,跟着李慕云那个混蛋来到了西市。
公孙兰并不相信李慕云,过经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她很清楚如果自己完全相信这个家伙,其结果必然是被他卖了还在帮他数钱。
所以李慕云尴尬的发现自己竟然被无视了,公孙兰那丫头对他的完全就是嗤之以鼻的态度,随手又将那不大的小瓶丢还给他:“我不信,你自己慢慢摇吧,我去睡觉!”
等李慕云探手抓住瓶子,再抬头时公孙兰已经走出厨房,正向属于她的房间走去,看样子好像真的打算回去睡觉,气得某人只能跳着脚叫嚣:“哎!哎你……,你可别后悔!”
“绝不后悔!”远远的公孙兰的声音传来。
……
公孙兰这个‘大神’李慕云请不动,不过好在院子里还有一些丫鬟仆役,气极败坏的李慕云最后只能叫来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丫头,恶狠狠的将瓶子交给她:“拿着摇,天不亮不准停,要是停了就把你卖到青楼里去!”
小丫头目光中闪动着畏惧,她只是教坊司里出来的一个小丫头,父亲是前朝犯官,已经被发配岭南,是生是死都不知道,现在又被分配到一个如此凶恶的家伙手中,万一真的被卖进青楼,这一辈子估计都完了。
而相比于小丫头的畏惧,李慕云则正享受着当恶人的快感。原来吓唬人真的很过瘾,前一世的时候李慕云从来不吓唬人,主要是没有时间,他也没有心情。
可是在大唐就不一样了,他现在有充足的时间,而且心情也不错,于是吓唬小姑娘就成了他新的爱好之一。
……
瓶子在小丫头不断瞌睡中被摇了一个晚上,天亮的时候酒的味道已经很淡,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正从瓶子口慢慢飘出来,让人总是忍不住想要闻上几下。
公孙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来了,此时正靠在自己房间的门框上,看着那个李慕云在那里与小丫头攀谈。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没有名字,一切都听老爷吩咐。”
“噗嗤……”公孙兰看着李慕云瞬间涨红的老脸,终于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李慕云对她报以一个白眼,然后对小丫头说道:“那你以后就叫慕雨好了,正好我叫慕云,你叫慕雨倒也有趣。”
“诺,老爷!”小丫头哪里敢有意见,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还有,以后叫少爷,不要叫老爷,我还没那么老。”听着小丫头一口一个老爷,李慕云就觉得刺耳,抽了抽鼻子对小丫头慕雨说道。
“诺!”慕雨小丫头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点了点头缩到了一边。
李慕云一直被公孙兰盯着,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于是便扭头看了他一眼,顺便将手里的瓶子拿起来摇了摇:“想不想知道这里面是什么?”
“不外乎一种特殊的酒罢了,休想骗本姑娘上你的当!”公孙兰昨天亲眼看着李慕云在蒸那些酒,然后又往里加了一些花汁什么的,在她看来这就像泡药酒,就算是摇了一个晚上,也依旧改变不了它是酒的事实。
“不要那么自信,来,少爷让你看点新东西。”李慕云对公孙兰勾了勾手指,表现的就像一个传说中的登徒子一般,结果只惹来某剑侍的一个白眼。
公孙兰的反应李慕云无奈的耸了耸肩,看了一眼缩在一边的小丫头慕雨,招了招手:“来,到少爷这里来!”
小丫头慕雨并不知道李慕云要干什么,不过此时在已经大亮,再加上公孙兰就在一边站着,她倒是不怕某人有什么不轨的行为,于是便小心的移步,慢慢走到某人的身边。
接着,在小丫头好奇的目光中,李慕云打开了她昨天摇了一夜的瓶子,在她的两只衣袖上各滴了两滴不知名的液体。
一股淡淡的幽香,随着那几液不知名的液体落到小丫头的袖子上慢慢散发了出来,若有若无,闻上去却让人有种舒服的感觉。
或许是出于女人的天性吧,小丫头慕雨瞬间眼睛就是一亮,双眼不由自主放到了李慕云手中的那个瓶子上面。
而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公孙兰的脸色也变了,只见这女人以一种极诡异的速度闪了几下,突然出现在小丫头慕雨的身边,轻轻抽了抽鼻子,然后便对李慕云伸出一只手:“拿来!”
“没有,是你说不要的!”李慕云将手中的瓶子塞起来,摇头拒绝道。
“现在本姑娘改主意了。”
“那也没有办法,这是准备送给皇后的,如果给了你,我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李慕云再次拒绝。
“可是你昨天说……”
“此一时彼一时!”李慕云站起身,抓着瓶子就往外走,走了几步似乎想起了什么,回头又对小丫头慕雨说道:“你跟着少爷来,咱们去买东西。”
“嗯!”刚刚得了一点好处的小丫头早就已经忘了李慕云吓唬自己的事情,小脑袋点的飞快,几步追到了李慕云的身后。
“你……”公孙兰差点被李慕云气歪了鼻子,瞪着他的背景直想给他一剑。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想想罢了,她还不至于因为这么一点事儿就杀人。
而此时李慕云已经带着小丫头走到了院子的门口,忽的想是想起了什么,突然转身对公孙兰笑着说道:“我打算出去买几个小一些的瓶子,把这个香水分一分,你来不来?”
原来昨天弄出来的东西不是酒,而是叫香水!公孙兰眨眨眼睛,犹豫了一下之后追了上去。
李慕云这个杀千刀的,竟然用香水来威胁自己,偏偏自己却拿他没有办法,除了跟上还能怎么办。
只希望这家伙把那所谓的香水分好了之后,能给自己一瓶,否则就算不杀了他,也要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
女人这种生物就像传说中的龙,不管看中了什么东西,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弄到自己手中,公孙兰这丫头因为一瓶还没有成功的香水,便轻轻松松的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和操守,跟着李慕云那个混蛋来到了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