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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抢机缘

作者:云想衣裳花想容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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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荞听了言九幽的话,翻了个白眼,心道:灵兽好找,魅影难寻!别以为她没江湖经验就什么都不懂。

    嘴上却是说道:“不用那么麻烦,小影挺好的,当初在玄风镇的时候它还救过我呢!”

    言九幽语重心长的说道:“你可知,一只靠吞噬灵魂修炼的魅影,迟早会堕入魔道,到时候你想抽身都不能了。”

    言九幽的话说完,魅影愤愤不平的声音立刻响起:“我没有靠吞噬灵魂修炼,我的修为是母兽临死前传给我的。”

    林荞闻言,便向言九幽解释道:“它说它没有靠吞噬灵魂修炼,它的修为是它母亲传给它的。”

    言九幽见她如此坚持,无奈道:“罢了!你要留便留着吧!以后如果什么不妥,立刻告诉我,知道吗?”

    “嗯”林荞欢快的应了声,然后说道:“那我现在去和师傅请示下山的事情了?”说完就站起身欲往外走。

    “慢着!”言九幽喝斥道:“谁允你同我一起下山了?刚刚和你说的都白说了?”

    林荞撅着嘴不高兴的说道:“那我也和你说了呀!魅影可以帮我幻化成别的样子,不用担心被人发现的。而且,我现在的修为是玄王了耶!也该下山去历练,稳固根基了。”

    “稳固根基可以去任务阁接任务,不用下山!”言九幽没好气的说道。

    “我不管,反正我要下山,如果你不让我跟你一起去,那我就自己去,到时候更危险。”林荞见说不动他,干脆撒娇耍赖起来。

    “你……罢了,罢了,就让你跟我一起去吧!”言九幽无奈妥协,然后又叮嘱道:“下了山一定要听我的安排,不可以任性妄为。山下人心复杂,也不要轻信于人。”

    林荞见他答应了,心花怒放的点着头:“嗯!都听你的!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让我往北,我绝不往南。”

    言九幽看她一没心没肺的天真模样,想着:让她下山去见识见识也好,不图她能有什么深沉的心机,起码得能识得人心。

    有了言九幽的作陪,清风甚是放心的同意了,那干脆利落的态度让林荞再次觉得,她是被师父放养的。因为别人家的师父都是十分严苛的,绝不会像她师父这样大度,随她瞎蹦跶的。

    有了言九幽这个土豪在,林荞十分安心的搭着他的“顺风车”到达了他们第一站的目的地:紫霄城。

    紫霄城作为安南国最繁华的城池,其城内守卫的实力仅次于南国国都之下。

    为了维护秩序,城内是不允许飞行的。

    林荞和言九幽在城门守卫处做了登记就进了城。

    上次来得匆忙,林荞没有认真欣赏这紫霄城,如今有了这个机会,她定上不会错过的了。

    街道上叫卖吆喝声不绝于耳,卖的物品也是千奇百怪。不过那些个东西也只能靠碰运气,有可能真给你找到宝贝,不过那种可能性实在是很低的。

    不过呢!嘿嘿!女主的本命法器“惊红剑”就是在这紫霄城里找到的,现在既然她来了,这么好的宝贝她当然是不想错过的啦!

    “惊红剑”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起眼,被店家当做了玄器来卖。

    女主当时也是因为门派统一颁发的玄铁剑在和别人打斗的过程中断了,所以才会到最近的紫霄城来购买法器。当然,主要还是为了保命,因为紫霄城内是不允许打斗的。

    按着原著中描述的情景,林荞找到了这家法器店。

    惊鸿剑在未认主之前通体呈乌黑色,剑柄上刻有繁复不明的符文。认主之后剑会变成暗红色,而那些符文会变成金色,在看原著的时候,每次女主拔出剑和别人对决的时候,林荞都感觉被帅到了。

    现在,有机会让她自己拥有,想想都觉得美滋滋的。

    “老板,这把剑怎么卖?”林荞对着正埋首于一本书中的店老板问道。

    店老板漫不经心的抬起头,看了眼林荞指着的剑,立刻起身走上前来回道:“250个下品灵石。”

    林荞皱眉,虽然原著里女主来买的时候也是这个价,但是对于250这个数字她真的是很不喜欢。

    “看这把剑也不是什么好剑,材质也就一般,也就样子还能勉强入眼,老板便宜点吧?”林荞开始讨价还价,而且用的还是原著里女主用过的话,其实她就是想试试剧情。

    因为女主买惊红剑的这段剧情里,她总觉得有些奇怪,当时看书的时候只觉得可能是作者写作手法的原因。但是现在她身处其中,却觉得这把剑的来历有不可言说的秘密。

    果然,老板的回答和原文一样:“250不二价!”老板说的斩钉截铁,好像是排练过许多遍一样。

    “可是我身上只剩下240个下品灵石了,老板就通融一下,就240好了。”林荞继续按源剧情的话说着。

    老板沉吟了一下,然后说道:“如果你能契约这把剑,我就把这把剑白送给你,如何?”

    果然,原著里店老板也是这么说的,然后女主就真的去契约了这把剑,而店老板也非常有诚信的把这把剑白送给了女主。

    让林荞觉得奇怪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器其实是任何一个修仙者都可以契约的,看店老板把这把剑就这么大刺刺的摆出来,明显是当成了一般的法器了,是什么让他做出“契约了就白送”的决定呢?

    想不明白,林荞决定还是先和惊红剑契约了再说。

    林荞向惊红剑输入灵力却发现根本输不进去,又将神识扫过剑身,依然没有任何作用,反而神识痛了一下。想必是惊红剑的剑灵在反噬她吧?

    林荞失望的收回神识。

    唉!契约不了!难道这是专属于女主的机缘,别人抢不得?

    店老板看林荞的申请就知道她契约失败了。她不是第一个,也并不是最后一个。

    店老板其实也很好奇,这把剑的主人究竟会长得什么样子?是男是女?

    当年那个虚影把惊红店送到他店里来,并且有了这一番奇怪的嘱咐之后,他就找了许多炼器师看过这把剑,但是他们得出的结论都是“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是玄器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