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9章 梦中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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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莫离,在所有人眼里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在凤国灭亡之前,我是凤国神秘的大祭司。
在凤国灭亡之后,我是云国背后的国师。
每一个坏人,并不是从出生开始就带着恶人的天性的。
我想,我的恶,都是凤君安和凤瑟那一对狗男女所导致。
罪恶的源头,要源于多年前的一件旧事。
我,凤君安,还有凤瑟,三人算是青梅竹马长大。
凤瑟是凤国神女,容貌倾城,心地善良,引得亓国皇帝多次求娶。
凤瑟断然拒绝了亓国皇帝多次,这让我很是窃喜,因为凤瑟终于可以永远的留下了。
不管是作为凤国的神女身份,还是我偷偷爱慕的女子,她都不能离开。
我以为,对凤瑟动心的人只有自己。
可是,没想到,连凤君安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也对凤瑟产生了觊觎之情。
相同的是,在亓国皇帝最后一次恼羞成怒扬言要强娶凤瑟之前,我们二人将感情隐藏的都很好。
不同的是,我极力强忍着内心的慌乱,故作镇定,本以为会有峰回路转。
这些年,我对凤瑟时刻恪守君子之礼,谁曾想凤君安这个卑鄙小人,竟会借着酒醉,意乱情迷之下,冒犯了凤瑟?
当然,凤瑟应该心里也是有凤君安的,要不然,她又怎会与他颠鸾倒凤?
起初,我并不知道这件事情的。
只是接下来的一个月,凤瑟再未去宫里给凤君安例行请安,而是对外称病,不见任何人。
凤君安也同样再未召见过凤瑟,我这才感觉到奇怪,于是便私自打探了一下伺候凤瑟的笑丫鬟。
小丫鬟眼神闪躲,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凤瑟身体不舒服。
我本就是个疑心重的人,所以打算趁着凤瑟晚上熟睡后,悄悄的潜入了她的房间,为她把一下脉,探一下究竟。
可是,我在窗户外面,看到了还未入睡的凤瑟。
她坐在烛光下,满脸泪痕,双手覆在小腹上,嘴唇动了动。
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我虽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可是通过她的唇形,我知道了一件让我五雷轰顶的事情!
望着痛苦挣扎的凤瑟,窗外的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也瞬间六神无主,面无血色。
因为,她说,君安,我该怎么办……
凤瑟的眼泪滴滴落下,灼烧了我的心。
在山崩地裂,葬身于地下,死前的那一刻,我还是不敢,也不愿接受,我捧在手里,那高贵圣洁的圣女,就那样被凤君安夺去了贞洁。
我不知道在寒风中站了有多久,大概是站到凤瑟趴在桌子上哭着睡去,站到蜡烛燃尽,我才失魂落魄的进了房间。
我看着凤瑟白皙的手腕上,没了那一点鲜红的守宫砂,我便死心了。
探上她的脉搏,那滚珠般的喜脉,确实如我所想一般。
凤瑟,她有了凤君安的孩子!她有了他的孩子!
这怎么可以,怎么可能?
凤瑟是神女,祖上有预言,神女是不能与皇室后代结合的,她怎么能忘记?
即便是凤君安用强的,她也应该誓死保卫自己的节操!
还有凤君安,哪怕是他再是爱慕凤瑟,又怎么可以违背祖上的规矩?
一个是他连胡思乱想都觉得亵渎了的神女,一个是他多年的好兄弟,可他们却有负身上的重任,也背叛了他!
因爱生恨,不甘嫉妒,让我决定与亓国皇帝勾结。
我要颠覆了凤国江山,得了那皇位!
我要让他们两个人应了那天谴的预言!成为凤国的罪人!
我要让他们死后,到了地底下,也要背负这沉重的罪孽,不得安生!
然而,我失策了。
我没想到亓国皇帝竟是个不守信用的狡猾小人,他竟背着我又联合了云国。
凤国被一锅端了,不仅没有了皇位,就连整个凤国的百姓也都被亓国皇帝狠心屠尽……
那场大火,烧了许久许久,整个天空都是血一样的红。
凤皇本有机会逃跑,但是他并没有。
因为那虚伪的尊严,说什么要与国家共存亡。
他临死前将凤瑟送去了密道,还将凤血玉一并给了她。
生死之际,果然是考验人性的。
有些人,为了活下去,自私极致,无所不用其极。
而凤瑟,在与凤君安有了那一夜后,尽管再未与他相见。
可是,在熊熊大火里,她却誓死不离。
凤君安即将被大火湮没的时候,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嘶喊着让她离开,只当为了孩子,她才含泪进了密道。
只是,还是晚了一步,被火烧伤容貌。
弥漫在火中的毒气进入了她的身子,这也是她为何在南山后经常会病痛的原因。
带着顾瑾璃,凤瑟逃了出去。
后来,被顾淮偷偷的接回了亓国,藏在了南山。
我恨凤瑟,恨凤君安,恨亓国皇帝,恨云国皇帝,恨所有所有的人!
所以,我将真正的云国太子与南阳王世子掉包了。
我要让云国皇帝的亲生儿子做我复仇的匕首,我要报复!
尧山的宝库里,有许多宝藏,足够复国。
而凤瑟,之所以不告诉顾瑾璃,便是不希望她再背负着灭国仇恨而活。
她死了,这个秘密也就永远的埋在了地底下。
可是,凤瑟没有想过,我还活着。
不过,我也只知道有了凤血玉,凤国皇室的血,还有地图,才能找到宝藏,却不知道真正的凤血玉染上了血,才能显现出纹路来,作为打开宝库的钥匙。
这个秘密,凤君安也只告诉了凤瑟,我也被顾瑾璃这个死丫头用一枚假玉佩给骗了。
我处心积虑谋划了那么多年,周旋在亓国和云国之间,可是最后竟功亏一篑!
陈泽轩和顾瑾璃,联合了亓灏,才是真正演了一场里应外合的戏!
我得不到的幸福,其他人也同样不能!
尧山崩塌的那一刻,顾瑾璃被陈泽轩带出去了又如何?
他们二人身上被我下了蛊虫和千佛醉,早晚难逃一死!
亓灏,这个亓国老皇帝最爱的儿子,不是也给我陪葬了吗?
哈哈哈,我不后悔,如有来生,我还要他们活得生不如死!
……
“叮铃铃”,在另外一个时空里,医生余笙在电脑面前敲下《鸳鸯恨》番外莫离篇的最后一字时,是2018年12月25日晚23点30分。
电话那端,编辑在催稿道:“怎么样?该结局了吧?您都写了一年半了!”
余笙尴尬而不失礼貌的保持着得体的冷笑:“完了,这就上传!”
无人知道,《鸳鸯恨》这本书,对余笙来说,半真半假,充满了神奇色彩。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两年前,她在给病人做手术的时候,病人中途放了个屁,碰巧被手术时使用的激光点燃,造成手术室起火,最终导致这位病人被严重烧伤,而病人家属则将责任归咎在了可怜的余笙头上。
在余笙下班后,带着人将余笙暴打了一顿,以至于打成了重度昏迷。
当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变成了一个小婴儿。
窝在襁褓里,她一脸懵逼。
用了好一会,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狗血的穿越了。
她不知道穿越这种事情为何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却害怕自己被这荒山野岭里的野狼给叼走。
好在,她被逍遥子给捡了回去。
生活在现代社会,她虽然是表面上一脸高冷的外科医生,可是内心却厌倦了这种听着光鲜亮丽,实则高危险的职业。
她闲暇时候,最是喜欢看小说。
不管是现言的霸道总裁爱上我,还是农家娇妻来种田,反正是只要文笔佳,情节棒的书,她都不会放过。
在第一眼看到逍遥子的时候,她的脑海中瞬间想象出了古言里的那些惊为天人的男配们。
只可惜逍遥子的年纪太大了,否则她真的会赖着他,来一出“大叔一抱好欢喜”。
逍遥子给她取名为“林笙”,虽然改了姓氏,但好歹名字一样,这也就勉强接受了。
在仙灵谷里,逍遥子教她医术,这倒是应了她原来的职业。
虽然外科和中医是不同的,但是凭着极高的悟性,成了逍遥子神医徒弟的“林笙”,果真小小年纪便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这让逍遥子很是感谢上天赐予了一个这么好的徒弟。
随着渐渐长大,她也就出师了。
无聊的时候,便随便写点与这个时代的思想格格不入的,匪夷所思的荒唐话本。
没想到,她的话本会受到人们的竞相追捧。
所以,她一边给人看病,一边写话本赚银子。
时间久了,她那qq号的网名“茶茶兔”便在坊间火了。
她的书,成了京中女子们藏于枕头底下,每日必看的羞羞小册子。
随着在坊间的声望越来越高,她越发的觉得,当初学医是个错误。
要不是学医,她也不会遇到医闹事件。
当然,要不是被家属暴打,她也就不会穿越。
不穿越,就不会知道,原来自己真的还可以写小说。
当然,她作为一个魂穿者,在穿越的世界里只是一个过客。
平心而论,在这些年里,她过得一帆风顺,没遇到什么坎坷。
只是可惜还没遇到一段桃花运,就得了逍遥子口中的“嗜睡症”,这么匆匆忙忙的死了。
醒来后,她睁开眼睛的地方是自己工作的医院。
那一瞬间,她陷入了深深的怀疑。
按照科学的角度来讲,人是不可能穿越的,这极有可能是一场梦。
可是,在亓国所经历的一切让她不得不当真。
逍遥子,顾瑾璃,亓灏,尹素婉,太后,老皇帝……
那些人的面孔在她的眼前一一闪过,是那么的清晰熟悉。
如果这是梦,也太过真实了吧?
忽然想到了什么,她当时急忙看了一下自己的脚踝,然后倒吸了一口气。
果然,她的脚上有一道浅浅的伤疤。
那道伤疤,是在小时候熬药的时候,给不小心烫到的。
但她又怕逍遥子挨批评,所以便瞒下了这件事情。
这疤痕,在现实生活里是没有的。
也就是说,她是真的穿越了!
她一直不知道自己在这场穿越之行中扮演着一个什么样子的角色,思来想去也不知道穿越的意义在于什么,所以最后还是只当做一场梦好了。
因为,说出去也没人信啊!
出院后,余笙辞掉了被羡慕有五险一金,听着极高其实收入真不高的医生工作,做起了全职作者。
这场穿越之旅,给她带来了不少创作灵感。
由于提前穿越了回来,她并不知道自己离开后,顾瑾璃和亓灏发生了什么。
所以,她便脑洞大开,将故事真真假假的进行了艺术加工,编成了一个长达将近250万字的长篇古风巨制小说。
小说自打发表至今,深受广大读者们的喜爱。
只是美中不足的是,余笙精力有限,不可能每日更新,所以有半年的时间断了更。
好在,后期坚持写完,也算是对每日熬夜追更的真爱粉们和自己有一个交代了。
“快快快,快发表,读者们都是爸爸!敢让爸爸们等急了?爸爸让你没饭吃!”编辑的声音带着欢呼雀跃,也感染了余笙。
毕竟,连续一个月老干妈和白馒头的日子,真的不好过。
复制,黏贴,上传,搞定。
重重的舒了一口气,《鸳鸯恨》这场梦中之梦,总算是做完了。
余笙懒懒的靠在沙发上,心里有些解脱,又有些莫名的惆怅。
(全书完)
我是莫离,在所有人眼里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在凤国灭亡之前,我是凤国神秘的大祭司。
在凤国灭亡之后,我是云国背后的国师。
每一个坏人,并不是从出生开始就带着恶人的天性的。
我想,我的恶,都是凤君安和凤瑟那一对狗男女所导致。
罪恶的源头,要源于多年前的一件旧事。
我,凤君安,还有凤瑟,三人算是青梅竹马长大。
凤瑟是凤国神女,容貌倾城,心地善良,引得亓国皇帝多次求娶。
凤瑟断然拒绝了亓国皇帝多次,这让我很是窃喜,因为凤瑟终于可以永远的留下了。
不管是作为凤国的神女身份,还是我偷偷爱慕的女子,她都不能离开。
我以为,对凤瑟动心的人只有自己。
可是,没想到,连凤君安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也对凤瑟产生了觊觎之情。
相同的是,在亓国皇帝最后一次恼羞成怒扬言要强娶凤瑟之前,我们二人将感情隐藏的都很好。
不同的是,我极力强忍着内心的慌乱,故作镇定,本以为会有峰回路转。
这些年,我对凤瑟时刻恪守君子之礼,谁曾想凤君安这个卑鄙小人,竟会借着酒醉,意乱情迷之下,冒犯了凤瑟?
当然,凤瑟应该心里也是有凤君安的,要不然,她又怎会与他颠鸾倒凤?
起初,我并不知道这件事情的。
只是接下来的一个月,凤瑟再未去宫里给凤君安例行请安,而是对外称病,不见任何人。
凤君安也同样再未召见过凤瑟,我这才感觉到奇怪,于是便私自打探了一下伺候凤瑟的笑丫鬟。
小丫鬟眼神闪躲,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凤瑟身体不舒服。
我本就是个疑心重的人,所以打算趁着凤瑟晚上熟睡后,悄悄的潜入了她的房间,为她把一下脉,探一下究竟。
可是,我在窗户外面,看到了还未入睡的凤瑟。
她坐在烛光下,满脸泪痕,双手覆在小腹上,嘴唇动了动。
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我虽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可是通过她的唇形,我知道了一件让我五雷轰顶的事情!
望着痛苦挣扎的凤瑟,窗外的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也瞬间六神无主,面无血色。
因为,她说,君安,我该怎么办……
凤瑟的眼泪滴滴落下,灼烧了我的心。
在山崩地裂,葬身于地下,死前的那一刻,我还是不敢,也不愿接受,我捧在手里,那高贵圣洁的圣女,就那样被凤君安夺去了贞洁。
我不知道在寒风中站了有多久,大概是站到凤瑟趴在桌子上哭着睡去,站到蜡烛燃尽,我才失魂落魄的进了房间。
我看着凤瑟白皙的手腕上,没了那一点鲜红的守宫砂,我便死心了。
探上她的脉搏,那滚珠般的喜脉,确实如我所想一般。
凤瑟,她有了凤君安的孩子!她有了他的孩子!
这怎么可以,怎么可能?
凤瑟是神女,祖上有预言,神女是不能与皇室后代结合的,她怎么能忘记?
即便是凤君安用强的,她也应该誓死保卫自己的节操!
还有凤君安,哪怕是他再是爱慕凤瑟,又怎么可以违背祖上的规矩?
一个是他连胡思乱想都觉得亵渎了的神女,一个是他多年的好兄弟,可他们却有负身上的重任,也背叛了他!
因爱生恨,不甘嫉妒,让我决定与亓国皇帝勾结。
我要颠覆了凤国江山,得了那皇位!
我要让他们两个人应了那天谴的预言!成为凤国的罪人!
我要让他们死后,到了地底下,也要背负这沉重的罪孽,不得安生!
然而,我失策了。
我没想到亓国皇帝竟是个不守信用的狡猾小人,他竟背着我又联合了云国。
凤国被一锅端了,不仅没有了皇位,就连整个凤国的百姓也都被亓国皇帝狠心屠尽……
那场大火,烧了许久许久,整个天空都是血一样的红。
凤皇本有机会逃跑,但是他并没有。
因为那虚伪的尊严,说什么要与国家共存亡。
他临死前将凤瑟送去了密道,还将凤血玉一并给了她。
生死之际,果然是考验人性的。
有些人,为了活下去,自私极致,无所不用其极。
而凤瑟,在与凤君安有了那一夜后,尽管再未与他相见。
可是,在熊熊大火里,她却誓死不离。
凤君安即将被大火湮没的时候,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嘶喊着让她离开,只当为了孩子,她才含泪进了密道。
只是,还是晚了一步,被火烧伤容貌。
弥漫在火中的毒气进入了她的身子,这也是她为何在南山后经常会病痛的原因。
带着顾瑾璃,凤瑟逃了出去。
后来,被顾淮偷偷的接回了亓国,藏在了南山。
我恨凤瑟,恨凤君安,恨亓国皇帝,恨云国皇帝,恨所有所有的人!
所以,我将真正的云国太子与南阳王世子掉包了。
我要让云国皇帝的亲生儿子做我复仇的匕首,我要报复!
尧山的宝库里,有许多宝藏,足够复国。
而凤瑟,之所以不告诉顾瑾璃,便是不希望她再背负着灭国仇恨而活。
她死了,这个秘密也就永远的埋在了地底下。
可是,凤瑟没有想过,我还活着。
不过,我也只知道有了凤血玉,凤国皇室的血,还有地图,才能找到宝藏,却不知道真正的凤血玉染上了血,才能显现出纹路来,作为打开宝库的钥匙。
这个秘密,凤君安也只告诉了凤瑟,我也被顾瑾璃这个死丫头用一枚假玉佩给骗了。
我处心积虑谋划了那么多年,周旋在亓国和云国之间,可是最后竟功亏一篑!
陈泽轩和顾瑾璃,联合了亓灏,才是真正演了一场里应外合的戏!
我得不到的幸福,其他人也同样不能!
尧山崩塌的那一刻,顾瑾璃被陈泽轩带出去了又如何?
他们二人身上被我下了蛊虫和千佛醉,早晚难逃一死!
亓灏,这个亓国老皇帝最爱的儿子,不是也给我陪葬了吗?
哈哈哈,我不后悔,如有来生,我还要他们活得生不如死!
……
“叮铃铃”,在另外一个时空里,医生余笙在电脑面前敲下《鸳鸯恨》番外莫离篇的最后一字时,是2018年12月25日晚23点30分。
电话那端,编辑在催稿道:“怎么样?该结局了吧?您都写了一年半了!”
余笙尴尬而不失礼貌的保持着得体的冷笑:“完了,这就上传!”
无人知道,《鸳鸯恨》这本书,对余笙来说,半真半假,充满了神奇色彩。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两年前,她在给病人做手术的时候,病人中途放了个屁,碰巧被手术时使用的激光点燃,造成手术室起火,最终导致这位病人被严重烧伤,而病人家属则将责任归咎在了可怜的余笙头上。
在余笙下班后,带着人将余笙暴打了一顿,以至于打成了重度昏迷。
当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变成了一个小婴儿。
窝在襁褓里,她一脸懵逼。
用了好一会,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狗血的穿越了。
她不知道穿越这种事情为何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却害怕自己被这荒山野岭里的野狼给叼走。
好在,她被逍遥子给捡了回去。
生活在现代社会,她虽然是表面上一脸高冷的外科医生,可是内心却厌倦了这种听着光鲜亮丽,实则高危险的职业。
她闲暇时候,最是喜欢看小说。
不管是现言的霸道总裁爱上我,还是农家娇妻来种田,反正是只要文笔佳,情节棒的书,她都不会放过。
在第一眼看到逍遥子的时候,她的脑海中瞬间想象出了古言里的那些惊为天人的男配们。
只可惜逍遥子的年纪太大了,否则她真的会赖着他,来一出“大叔一抱好欢喜”。
逍遥子给她取名为“林笙”,虽然改了姓氏,但好歹名字一样,这也就勉强接受了。
在仙灵谷里,逍遥子教她医术,这倒是应了她原来的职业。
虽然外科和中医是不同的,但是凭着极高的悟性,成了逍遥子神医徒弟的“林笙”,果真小小年纪便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这让逍遥子很是感谢上天赐予了一个这么好的徒弟。
随着渐渐长大,她也就出师了。
无聊的时候,便随便写点与这个时代的思想格格不入的,匪夷所思的荒唐话本。
没想到,她的话本会受到人们的竞相追捧。
所以,她一边给人看病,一边写话本赚银子。
时间久了,她那qq号的网名“茶茶兔”便在坊间火了。
她的书,成了京中女子们藏于枕头底下,每日必看的羞羞小册子。
随着在坊间的声望越来越高,她越发的觉得,当初学医是个错误。
要不是学医,她也不会遇到医闹事件。
当然,要不是被家属暴打,她也就不会穿越。
不穿越,就不会知道,原来自己真的还可以写小说。
当然,她作为一个魂穿者,在穿越的世界里只是一个过客。
平心而论,在这些年里,她过得一帆风顺,没遇到什么坎坷。
只是可惜还没遇到一段桃花运,就得了逍遥子口中的“嗜睡症”,这么匆匆忙忙的死了。
醒来后,她睁开眼睛的地方是自己工作的医院。
那一瞬间,她陷入了深深的怀疑。
按照科学的角度来讲,人是不可能穿越的,这极有可能是一场梦。
可是,在亓国所经历的一切让她不得不当真。
逍遥子,顾瑾璃,亓灏,尹素婉,太后,老皇帝……
那些人的面孔在她的眼前一一闪过,是那么的清晰熟悉。
如果这是梦,也太过真实了吧?
忽然想到了什么,她当时急忙看了一下自己的脚踝,然后倒吸了一口气。
果然,她的脚上有一道浅浅的伤疤。
那道伤疤,是在小时候熬药的时候,给不小心烫到的。
但她又怕逍遥子挨批评,所以便瞒下了这件事情。
这疤痕,在现实生活里是没有的。
也就是说,她是真的穿越了!
她一直不知道自己在这场穿越之行中扮演着一个什么样子的角色,思来想去也不知道穿越的意义在于什么,所以最后还是只当做一场梦好了。
因为,说出去也没人信啊!
出院后,余笙辞掉了被羡慕有五险一金,听着极高其实收入真不高的医生工作,做起了全职作者。
这场穿越之旅,给她带来了不少创作灵感。
由于提前穿越了回来,她并不知道自己离开后,顾瑾璃和亓灏发生了什么。
所以,她便脑洞大开,将故事真真假假的进行了艺术加工,编成了一个长达将近250万字的长篇古风巨制小说。
小说自打发表至今,深受广大读者们的喜爱。
只是美中不足的是,余笙精力有限,不可能每日更新,所以有半年的时间断了更。
好在,后期坚持写完,也算是对每日熬夜追更的真爱粉们和自己有一个交代了。
“快快快,快发表,读者们都是爸爸!敢让爸爸们等急了?爸爸让你没饭吃!”编辑的声音带着欢呼雀跃,也感染了余笙。
毕竟,连续一个月老干妈和白馒头的日子,真的不好过。
复制,黏贴,上传,搞定。
重重的舒了一口气,《鸳鸯恨》这场梦中之梦,总算是做完了。
余笙懒懒的靠在沙发上,心里有些解脱,又有些莫名的惆怅。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