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85.高考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 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 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 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 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 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 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没有,那是大队长安排的活计。”姜可可抽回被林思然抓住的手,不动声色地退了几步离她远点儿。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007.
镇上供销社规模不大,只有一层,不过房顶是抹了水泥的小平房,在这个年代算是顶好的房子,也是这小镇的门面了。
里面分成好几个柜台,柜台和架子之间站的是售货员,许是大伙儿都在上班,店里不是特别热闹,几个售货员坐在一起聊天的聊天嗑瓜子的嗑瓜子打毛衣的打毛衣,很有养老即视感。
姜可可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抬头瞅了她一眼,又继续聊天,不像后世服务员那样见到客人就迎上来,甚至在选购货物的时候也紧紧跟着,跟看犯人似的。这样的服务员使得姜可可在后世很少逛超市,往往是选择网购。而现在这服务员比顾客牛逼的年代反倒让姜可可舒了一口气,她可以慢下来自由地逛,不会有被人盯着的紧迫感。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只有紧俏缺货,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清冷的嗓音立马将姜可可拉回现实,眼里的着迷一退去,就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站了起身,凤眼定定地看着她,喜怒不辩。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 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 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 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 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 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 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没有,那是大队长安排的活计。”姜可可抽回被林思然抓住的手,不动声色地退了几步离她远点儿。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007.
镇上供销社规模不大,只有一层,不过房顶是抹了水泥的小平房,在这个年代算是顶好的房子,也是这小镇的门面了。
里面分成好几个柜台,柜台和架子之间站的是售货员,许是大伙儿都在上班,店里不是特别热闹,几个售货员坐在一起聊天的聊天嗑瓜子的嗑瓜子打毛衣的打毛衣,很有养老即视感。
姜可可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抬头瞅了她一眼,又继续聊天,不像后世服务员那样见到客人就迎上来,甚至在选购货物的时候也紧紧跟着,跟看犯人似的。这样的服务员使得姜可可在后世很少逛超市,往往是选择网购。而现在这服务员比顾客牛逼的年代反倒让姜可可舒了一口气,她可以慢下来自由地逛,不会有被人盯着的紧迫感。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只有紧俏缺货,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清冷的嗓音立马将姜可可拉回现实,眼里的着迷一退去,就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站了起身,凤眼定定地看着她,喜怒不辩。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