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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章 大喜之日

作者:龙飞有妖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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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盘河是个小村子,住的都是穷人,不管白事红事,没那么讲究。这两年,贺小柱的身体不行了,病的挺重,所有事情都是我张罗的。我不想声张,但住在这里,要是儿子成亲都不摆酒待客,街坊邻里说闲话,而且会怀疑。所以我就打算跟当年应龙做满月酒的时候一样,把村里的人请一请,然后私下里招待招待那些相识了半辈子的好朋友,大伙儿热闹热闹,喝杯喜酒,婚事就算成了。

    我和黄三儿联络了一下,叫他把老药,还有不死道人,小黄他们都请来。等结婚的正日子到了,我们家按照乡下的老例,把秀秀从八十里外娶过了门。

    打谷场上摆了十几桌酒,村里人不分男女老幼,都来凑热闹。我住在小盘河这些年,一直热心助人,谁家有了难处,我能帮忙的就会帮忙,所以人缘很好。

    我在十几桌宴席之间来回敬酒,一圈酒敬下来,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

    “喝酒……喝酒……”

    我正在落汗,冷不防身后有人拽了拽我,回头一看,是村东头的那个傻子,端着一个小酒杯,拖着两桶鼻涕冲我乐。

    “你喝吧,好菜好肉,多吃一些。”我还记得当年应龙小的时候,傻子差点就把应龙给害死的事,但归根结底,那也不是傻子有意谋害,只是受了蛊惑。这件事我从没对人提过,也没跟傻子计较。

    “喝酒……”傻子笑嘻嘻的,刺溜吸了吸鼻涕,突然就挤眉弄眼的朝我身边凑了凑,说道:“新娘子……新娘子……”

    “新娘子怎么了?”

    “新娘子以前……以前是个疯子……”

    “你说什么!?”我一下就皱起了眉头,秀秀小时候的事,村子里没人知道,但傻子突然就这样说,我顿时就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新娘子……以前是个疯子……”

    “你听谁说的!?”我一把揪住傻子的衣领,但我是练功夫的人,力气很大,自己觉得没用力,傻子却受不住了,哇哇的开始哭。他一哭,我唯恐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赶紧松开手。

    我一松手,傻子拔脚就跑。打谷场到处都是村里的人,我也不能追着傻子乱跑。

    看着傻子的背影,我定下心神,傻子就在村里住着,跑也跑不掉,等婚事过了,我再找机会暗中问问傻子。

    一场酒席喝完,我带着应龙他们回家,几个好朋友早就到了,等着我回来痛饮一番。

    看着眼前这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我百感交集。算算时间,从我当年第一次踏上河滩江湖路,到现在也有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很多东西都变了,唯独不变的,就是这些老朋友。

    老药更显老了,这几年完全就靠着那些天材地宝之类的灵药掉命,过一天算一天,黄三儿的脸上都是皱纹,也开始做些正经的生意,不死道人和小黄的名声依然很臭,专门河滩那些为富不仁的豪门大户作对,孙世勇这样的七门兄弟,常年在外行走奔波,只不过四十多岁,看着却好像五十开外的样子……

    “老六,日子过的怎么这么快。”老药老的连酒杯都快拿不动了,眯着眼睛,唯恐把杯子掉到地上:“当年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也只是十几岁,这一眨眼的功夫,你儿子都二十出头了……”

    “大侄子长的真是俊朗,侄媳妇也眉清目秀,老六,将来抱孙子的时候,咱们还得聚一聚。”

    “我们几个来的匆忙,大伙商量了一下,凑了点份子,不要嫌少。”不死道人一手抓着半只烧鸡猛啃,一手在怀里胡乱一抓,哗啦啦的掏出一大把七零八碎的物件,有散碎的黄金和白银,有现大洋,还有各类首饰:“老六,拿去给孩子,要是不够,我跟小黄再去拾掇点。”

    江湖朋友,没有花言巧语,说话虽糙,可句句都是掏心窝的话。我又高兴,又有些难过,跟众人推杯换盏,直喝到午夜时分。

    这么多年,这一次我没有任何顾虑,敞开了怀的喝。或许是酒喝的过量,紧闭了许久许久的心门,自己打开了。我倒了满满一杯酒,眼眶也跟着湿润了。

    应龙终于成家立业,他娘如果地下有知,也可以瞑目了。

    我们又喝了半个时辰,可谁都不愿散去,黄三儿嚷嚷着继续喝。我的确喝的过量了,头脑昏昏沉沉的。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心毫无来由的紧了紧,就好像被一根针给扎了一下似的。本就昏沉的脑袋,乱成了一锅粥。

    我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想到河滩去看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但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越来越强烈,强烈到不能控制。

    “你们先喝着,我出去解手。”我晃晃悠悠的站起身,对他们几个人说道:“屋角还有两坛子老白汾……都是应龙十来岁的时候……我存下的……你们都打开……”

    我交代完了,一个人出了院门。夜里的风很凉,但是吹在身上,燥热的心好像平缓了一点。

    可是,那种毫无来由的感觉,却像是一道催命符,催着我朝河滩那边走。我一脚高一脚低的走出村子,虽然喝了酒,但这么多年打熬的根基仍在,我越跑越快,几里地的路,不多久就跑到了。

    河滩上的风一阵接着一阵,我跑到了河滩,又朝着河边跑去。酒劲儿没有过去,眼前眩晕不断,但是,当我跑到河边的那一瞬间,一道孤零零,又干瘦如柴的身影,立刻映入眼帘。

    那道身影站在一口石棺里,仿佛一截没有生命的枯木。

    这一刻,我的眼神骤然明亮了,充斥在心口的酒意,仿佛也随着河风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道身影,我不会看错,即便相隔再远,我也不会看错。那是庞独,一定是他。

    二十年,整整二十年没有见过庞独,如今猛然看到他,我好像呆了,整个人也变成了一截干枯的木头,不会想,不会动。

    “哥……”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喃喃的喊了一声,这一刻,我仿佛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回到了自己刚刚踏上河滩的岁月,不顾一切的拔脚就朝着庞独跑过去。

    我总以为,因为庞狗子那件事,庞独和我彻底恩断义绝,可现在的事情是明摆着的,他没有忘记和我的兄弟之情,应龙成亲了,庞独用自己的方式,来到小盘河河道,他没有惊动任何人,也没有通知我,或许,他只想在这里停一停,看一看,尽尽自己的那份心。

    我一口气奔到了浅水边,可是不等我下水,站在石棺里的庞独骤然一挥手,示意我不要再朝前走了。

    两个人距离一近,我看的更清楚。二十年岁月沧桑,庞独的头发,彻底的白了,他的脸庞被晒成了深深的古铜色,本就干瘦的身躯,现在变的皮包骨头,脸上的皱纹千沟万壑。

    “哥!我是老六!”我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和当年十几岁时一样,放声大哭起来:“哥,二十年没有见你,我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