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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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是一个很简单的姑娘。
她知恩图报,她念旧执拗,她很认真的在生活,很努力的适应着生活给予的一切。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很小很小的时候,苏锦跟着奶奶过,父母出去打工,一去就是几年。
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她对父母的印象少的可怜,终日只能跟着奶奶打转。
奶奶给了她最慈祥的笑脸,在艰苦生活中,传递给了她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
五岁,她和候鸟一样,由奶奶带着出来,去探望远在广东打工的父母。
一路上,她兴奋极了,看到的任何事物,都新鲜的,美好的。
一趟充满期待的探亲之旅,最后却因为和奶奶失散,被人贩子带走而宣告结束。
那时,她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叫人害怕的名字:
“人贩子”。
因为人贩子,她经历了一段不堪回首的生活。
一再的被卖。
因为她的不乖,几次伤到养父母,几次想逃,她几次被退“货”,而狠毒的鞭子,每每会在被退“货”之后,无情的落到她弱小的身体上。
一次一次,她被打得皮开肉绽,却不能打掉她想回家的念想。
从五岁到八岁,她惶惶度日,恐惧一直笼罩在她身上。
那时,她不知出路在哪,只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后来,人贩子集团被警方抓获,她被送进了孤儿院,等待被认回。
一个月,和她一起被解救的孩子,好些个都被认走,她一直无人来问津。
或者是因为,她能给警方提供的有用信息太少太少,又或者,在失踪三年之后,父母早已放弃了寻找她。
那些日子,她在希望和失望交织中,等待着会有奇迹发生。
回家的奇迹,并没有发生,但老天给了她另一份幸运。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她在车轮底下救得一个蹒跚学步的小童:暮笙,自己重伤倒地,一个美的像仙女似的女子,及时将她从冰冷的地上抱起,从此,苦命的她和苏家结下了不解之缘。
自此,苏家给了她新的人生,新的天地;苏平和周湄的呵护,令她尝到了最难能可贵的父母之爱;苏暮白苏暮笙,更是一起给了她最暖人心的骨肉亲情。
从八岁起,苏家人教她认字,送她读书,给她穿漂亮的衣服,住暖暖的屋子,睡最软的床……
是苏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苏锦,她有着最细腻的感觉,最温婉的性子,最明亮的笑容,最敏感的心……
很多人都说:苏家创造出了一个大才女。
苏锦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大才女。
她只是不想辜负苏家人的期望。
她愿意用最优秀的成绩,来搏得他们的喜欢。
她更想用最出色的一面,来向暮白证明:她配作他妹妹。
那时,她喜欢暮白喜欢的很卑微。
是的,那时,她从不敢奢望做他女朋友,做一个得他喜欢的妹妹,就是一件幸福到冒泡的事情。
她的心愿,就是那样那样的简单。
学文习字,能让人懂得各种道理。
而“感恩”两字,从懂事起,就被她刻在了心里。
因为感恩,她对苏暮白不敢怀有其他想法,暗恋之情,一直一直藏于她心里。
直到十六岁,苏暮白亲自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僵局,用一个吻,将她晋升成为女朋友。
长年以来的喜欢,得偿所愿,那与她来说,犹如做梦。
懵懵懂懂的爱情,在这个时候开花,酸酸甜甜的初恋,令她晃若置身于天堂。
她没料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从天堂掉落,落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心,早已破碎,情呢?
从孩提时候培养出来的感情,因为长于最纯真的土壤里,所以它是最深刻的,最难忘的。
十四年的感情,不可能因为在爱情上遭到了背叛,说没了就没了。
那不真实。
没有爱情,总还有亲情。
从小到大长在一起的日日夜夜,是有数之不尽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所构成的。
童年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
这仅有的一次与每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都是永生难忘的。
因为经历无法从头再来一遍。
越是年长,越容易念旧。
无法淡忘童年、少年,也就不可能忘了他。
因为他是她过去的一部份。是无法剥离的组成部分。
苏锦在靳恒远离开之后,赤着脚,盘坐在房间内的飘窗前,望着窗外,想着他之前说过话。
他惯她宠她,就是想让他这个形象深入到她心里,拔除不得,甚至取代那人给她留下的那些永难磨灭的记忆。
她觉得,记忆是磨不掉的,只有真正做到释怀了,才能用一种平静的眼光看待过去,而安享当下。
可这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
一个月和十四年,那份情感的重轻如何,显而易见。
但她会努力走进现在这个角色,努力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
一个上午,苏锦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亲手洗了贴身换下的衣物,她的,还有他的。
之前在善县那几天,他们都是各自洗各自的衣服,倒没有再多尴尬。
可今天,在这个家,他没有在上班前把自己的衣服洗了,那衬衣裤子全扔在脏衣篓里。她把自己的那一身给洗了,总不能视而不见他的吧!
给自己男人洗衣服,那是作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做的一件事。
第二件事:睡了一个回笼觉。
拉了窗帘,在充满男人味的房间内,睡去,淡淡的异香在鼻间浮动。
这隐约有点熟悉的味儿,令她恍惚入梦。
一些不安稳的记忆在从心灵深处蹿上来。
一些模糊的画面在脑海再次铺开……
一处荒芜院子,一间陈旧的房间,一个小小少年坐在床边,一个满身布丁的瘦小女娃躺在床上,床上的席子破破烂烂的……
少年清俊,脸上露着担忧。
女娃秀气,面色异样苍白,裸露的手臂上露着鞭伤,一道道深深浅浅,触目惊心。
少年笨拙的给她用冷毛巾去热,看着她手臂上的伤,蹙眉轻问:
“疼吗?”
女娃恹恹的摇头:
“当时疼,现在不疼了。”
“想家了是吗?刚刚你一直在喊奶奶!”
“想,我梦见奶奶了,还有我和奶奶住的家?奶奶在给我烙南瓜饼……那南瓜饼可香可香了……唉,我身上好难受……我还能活下去吗?大哥哥,我会不会死?”
女娃闭眼回忆了一下那被烙得金黄的南反饼,睁开眼时,惨兮兮的问。
“当然能。别胡思乱想。要是你愿意,你和我说说你家是怎样的好不好?”
少年抚她额头,引开她的注意力。
“好……”
女娃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被拧得很皱的纸:
“这就是我的家。大哥哥,你帮我看看,我画的怎么样?”
少年铺平了那幅画,平静的眉目间,露出了惊讶,因为她的画功,真的很不错:
“好,有山有水有人家。非常好。”
那是由衷的夸赞。
女娃被赞的好开心,又抹出了一声叹息:
“大哥哥,我好想回到那里。”
“会的,你一定能回去。”
“你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吗?”
“能!”
“可你也是他们当中的一份子。”
“我不一样。”
“你怎么不一样了?”
“只要你肯信任我,我一定能带给你不一样的未来。你信我吗?”
少年将她抱在怀,轻轻的问。
女娃甜甜一笑,紧紧回抱,在沉入昏沉时,点头:
“我信你。”
后来呢……
“打死他,打死他……”
一大邦子的男人,想要打死少年,他被打得遍体鳞伤,被锁了起来。
苏锦是一个很简单的姑娘。
她知恩图报,她念旧执拗,她很认真的在生活,很努力的适应着生活给予的一切。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很小很小的时候,苏锦跟着奶奶过,父母出去打工,一去就是几年。
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她对父母的印象少的可怜,终日只能跟着奶奶打转。
奶奶给了她最慈祥的笑脸,在艰苦生活中,传递给了她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
五岁,她和候鸟一样,由奶奶带着出来,去探望远在广东打工的父母。
一路上,她兴奋极了,看到的任何事物,都新鲜的,美好的。
一趟充满期待的探亲之旅,最后却因为和奶奶失散,被人贩子带走而宣告结束。
那时,她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叫人害怕的名字:
“人贩子”。
因为人贩子,她经历了一段不堪回首的生活。
一再的被卖。
因为她的不乖,几次伤到养父母,几次想逃,她几次被退“货”,而狠毒的鞭子,每每会在被退“货”之后,无情的落到她弱小的身体上。
一次一次,她被打得皮开肉绽,却不能打掉她想回家的念想。
从五岁到八岁,她惶惶度日,恐惧一直笼罩在她身上。
那时,她不知出路在哪,只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后来,人贩子集团被警方抓获,她被送进了孤儿院,等待被认回。
一个月,和她一起被解救的孩子,好些个都被认走,她一直无人来问津。
或者是因为,她能给警方提供的有用信息太少太少,又或者,在失踪三年之后,父母早已放弃了寻找她。
那些日子,她在希望和失望交织中,等待着会有奇迹发生。
回家的奇迹,并没有发生,但老天给了她另一份幸运。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她在车轮底下救得一个蹒跚学步的小童:暮笙,自己重伤倒地,一个美的像仙女似的女子,及时将她从冰冷的地上抱起,从此,苦命的她和苏家结下了不解之缘。
自此,苏家给了她新的人生,新的天地;苏平和周湄的呵护,令她尝到了最难能可贵的父母之爱;苏暮白苏暮笙,更是一起给了她最暖人心的骨肉亲情。
从八岁起,苏家人教她认字,送她读书,给她穿漂亮的衣服,住暖暖的屋子,睡最软的床……
是苏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苏锦,她有着最细腻的感觉,最温婉的性子,最明亮的笑容,最敏感的心……
很多人都说:苏家创造出了一个大才女。
苏锦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大才女。
她只是不想辜负苏家人的期望。
她愿意用最优秀的成绩,来搏得他们的喜欢。
她更想用最出色的一面,来向暮白证明:她配作他妹妹。
那时,她喜欢暮白喜欢的很卑微。
是的,那时,她从不敢奢望做他女朋友,做一个得他喜欢的妹妹,就是一件幸福到冒泡的事情。
她的心愿,就是那样那样的简单。
学文习字,能让人懂得各种道理。
而“感恩”两字,从懂事起,就被她刻在了心里。
因为感恩,她对苏暮白不敢怀有其他想法,暗恋之情,一直一直藏于她心里。
直到十六岁,苏暮白亲自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僵局,用一个吻,将她晋升成为女朋友。
长年以来的喜欢,得偿所愿,那与她来说,犹如做梦。
懵懵懂懂的爱情,在这个时候开花,酸酸甜甜的初恋,令她晃若置身于天堂。
她没料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从天堂掉落,落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心,早已破碎,情呢?
从孩提时候培养出来的感情,因为长于最纯真的土壤里,所以它是最深刻的,最难忘的。
十四年的感情,不可能因为在爱情上遭到了背叛,说没了就没了。
那不真实。
没有爱情,总还有亲情。
从小到大长在一起的日日夜夜,是有数之不尽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所构成的。
童年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
这仅有的一次与每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都是永生难忘的。
因为经历无法从头再来一遍。
越是年长,越容易念旧。
无法淡忘童年、少年,也就不可能忘了他。
因为他是她过去的一部份。是无法剥离的组成部分。
苏锦在靳恒远离开之后,赤着脚,盘坐在房间内的飘窗前,望着窗外,想着他之前说过话。
他惯她宠她,就是想让他这个形象深入到她心里,拔除不得,甚至取代那人给她留下的那些永难磨灭的记忆。
她觉得,记忆是磨不掉的,只有真正做到释怀了,才能用一种平静的眼光看待过去,而安享当下。
可这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
一个月和十四年,那份情感的重轻如何,显而易见。
但她会努力走进现在这个角色,努力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
一个上午,苏锦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亲手洗了贴身换下的衣物,她的,还有他的。
之前在善县那几天,他们都是各自洗各自的衣服,倒没有再多尴尬。
可今天,在这个家,他没有在上班前把自己的衣服洗了,那衬衣裤子全扔在脏衣篓里。她把自己的那一身给洗了,总不能视而不见他的吧!
给自己男人洗衣服,那是作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做的一件事。
第二件事:睡了一个回笼觉。
拉了窗帘,在充满男人味的房间内,睡去,淡淡的异香在鼻间浮动。
这隐约有点熟悉的味儿,令她恍惚入梦。
一些不安稳的记忆在从心灵深处蹿上来。
一些模糊的画面在脑海再次铺开……
一处荒芜院子,一间陈旧的房间,一个小小少年坐在床边,一个满身布丁的瘦小女娃躺在床上,床上的席子破破烂烂的……
少年清俊,脸上露着担忧。
女娃秀气,面色异样苍白,裸露的手臂上露着鞭伤,一道道深深浅浅,触目惊心。
少年笨拙的给她用冷毛巾去热,看着她手臂上的伤,蹙眉轻问:
“疼吗?”
女娃恹恹的摇头:
“当时疼,现在不疼了。”
“想家了是吗?刚刚你一直在喊奶奶!”
“想,我梦见奶奶了,还有我和奶奶住的家?奶奶在给我烙南瓜饼……那南瓜饼可香可香了……唉,我身上好难受……我还能活下去吗?大哥哥,我会不会死?”
女娃闭眼回忆了一下那被烙得金黄的南反饼,睁开眼时,惨兮兮的问。
“当然能。别胡思乱想。要是你愿意,你和我说说你家是怎样的好不好?”
少年抚她额头,引开她的注意力。
“好……”
女娃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被拧得很皱的纸:
“这就是我的家。大哥哥,你帮我看看,我画的怎么样?”
少年铺平了那幅画,平静的眉目间,露出了惊讶,因为她的画功,真的很不错:
“好,有山有水有人家。非常好。”
那是由衷的夸赞。
女娃被赞的好开心,又抹出了一声叹息:
“大哥哥,我好想回到那里。”
“会的,你一定能回去。”
“你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吗?”
“能!”
“可你也是他们当中的一份子。”
“我不一样。”
“你怎么不一样了?”
“只要你肯信任我,我一定能带给你不一样的未来。你信我吗?”
少年将她抱在怀,轻轻的问。
女娃甜甜一笑,紧紧回抱,在沉入昏沉时,点头:
“我信你。”
后来呢……
“打死他,打死他……”
一大邦子的男人,想要打死少年,他被打得遍体鳞伤,被锁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