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小铁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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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跟着他的耳边就传来了“叮叮当当”的金属交鸣之声,直震得他耳朵都要聋了。他悄悄向上瞟了一眼,顿时被漫天剑气刺痛了双眼,连忙闭上眼时,眼泪已经不由自主流了出来。
而后,他的小铁棺材就传来了剧烈的抖动,这是那成百上千的短剑无功而返的节奏,很快短剑全都藏入了小铁棺材,“呯”的一下棺材盖自动盖上了。
这就……完了?卫不乐颤抖着,他悄悄向上瞟着的目光已经看到刚才发生了什么。
就在他自以为得计的时候,没想到包天就像是早就预料到一样,棺材盖刚飞起来,包天的面前就凭空出现了一面黑铁盾牌。
那黑铁盾牌瞬间挡住了迎面而来至少数十剑的刺杀,一刺不中的这数十剑就自动返回了小铁棺材。其余的数百短剑就像是能自动追踪一样兜了大圈子向包天包围过去,这时候那黑铁盾牌就大展神威了。
只见黑铁盾牌围绕着包天上下翻飞,简直就像是救火敢死队,哪里有险情它就会诡异的出现在哪里。
当所有短剑都未刺中之后就都自动返回了,小铁棺材合拢表示这一轮攻击已经停止。
卫不乐心都碎了,这小铁棺材是他机缘巧合才得到的一样宝物,但是他的修为还不足以炼化,只能激发出这么一次最普通的攻击而已,其他更奇妙的变化根本激发不出来。
但即便是这种最普通的攻击,卫不乐都借此越级杀死过一个通灵境中期的修士。当然,也是凭借这样无耻的求饶献宝手段,但不管怎么样卫不乐相信这绝对不是普通的法器。
可没想到这样都没能杀死卫火,这卫火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包天也是有点目瞪口呆,因为就在短剑全都收回到小铁棺材里之后,挡在他面前的黑铁盾牌上竟然生出了一道道裂缝,而且已然千疮百孔。
不等包天收回,那黑铁盾牌就已经不堪负荷,“哗啦啦”一下碎了满地。包天登时脸色苍白,黑铁盾牌已经被他炼化了,此时黑铁盾牌毁去,对他的神识也难免造成伤害。好在他神识足够强大,换成别人的话早就口喷鲜血了。
不过包天也因此对卫不乐手中的小铁棺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卫不乐还不能炼化小铁棺材,威力都如此强大,若是能够炼化,岂不是更为厉害?
难道说这小铁棺材竟然是上品或者极品的法器不成?
包天的见闻何等广博,他立刻感觉出这小铁棺材厉害之处只怕并不止此。如果能够把小铁棺材里的飞剑都换成品质好的飞剑,威力岂不是要翻倍?而且这小铁棺材既然能收能发,说不定还能开发出收别人宝物的功效呢,真是潜力不小啊。
卫不乐此时脸色比包天还惨白,这小铁棺材确实威力强大,但是也太消耗真元了。就激发刚刚那一次,就抽干了他全部的真元。
现在卫不乐就连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都无力反抗,只能绝望的向包天破口大骂:“你杀了我吧!小贼!我死之后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卫庄一定会替我报仇的!”
包天高傲的俯视着他,冷笑道:“蝼蚁!”
“嗖——”
卫不乐的人头高高飞起,鲜血瞬间染红长空。
包天取了那小铁棺材,先神识试探了下,发现果然是件极品法器。但是以包天此时的真元根本不足以驱使,所以也只能先收进白玉蜗牛壳里。
左右看了看,包天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毁尸灭迹的必要了。这四周围方圆百米之内的树木都已经被刚刚那无数飞剑拦腰截断,光秃秃的一片树桩子,若是从天空俯视下来绝对醒目。
摇了摇头,包天最后看了一眼卫不乐和奔犬的尸体,忽然心中一动,又走到奔犬尸体前。
“这头奔犬年龄好似不小了,毛发杂乱无章、蓬松如草、无光泽,有的地方还毛发脱落至光秃,眼睛暗淡无光,结膜发红……难道说——”包天欣喜的蹲下身去,找到了奔犬的胃。
切开了奔犬的胃,包天不顾血污翻找了下,果然找到了一颗拳头大椭圆形的【狗黄金】。
这狗黄金可是好东西,又叫狗宝,乃是一味药,能治多种病症甚至还能解毒。但是作为生长在奔犬这种灵兽胃里的狗黄金,还有着其他妙用。
包天把狗黄金握在手里,轻轻一攥,再张开手时已经变成一捧有光泽的灰金色粉末。他把这一捧粉末细细的洒在了方圆十米之内的土地上,剩下一点全撒在了自己身上,一种不仔细嗅不可能嗅得到的奇怪味道便滋生出来,奇怪的是却把原有的气味给中和了。
奔犬狗黄金还有这种妙用,能够混淆气味,如此一来,再灵敏的嗅觉到了这里也要失灵。这样一来,除非是这头奔犬的伴侣能够依靠玄妙的感应追到这里来,其他人是别想找来了。但是即便找来这里,有狗黄金的气味混淆,想找到他也不易,
包天满意的把血手在卫不乐衣服上抹了两下,站起身来观察了一下四周,然后向着连云山脉的深处继续遁去。
“轰——”
卫不群面前的檀木案几被一脚踹翻,上面的茶盏摔了个粉身碎骨。但是盛怒之下的卫不群并没有歇斯底里,阴沉的脸上透着可怕的沉稳。
他刚刚得到消息,他的堂弟卫不乐已经死了。卫不乐是护法,整个卫庄也不过只有十二个护法而已,死一个少一个。
原本卫庄在齐国的修真家族之中就不算强,现在又一下子少了一个长老一个护法,可谓是无法承受之痛。
“呼噜呼噜……”
一头愤怒的奔犬正在疯狂的向着某个方向冲击着,牠的两眼通红,口中喷着白沫,就如同患了疯犬病。
两根手指粗的铁链牢牢的束缚着牠的脖颈,将之勒出深深的痕迹,甚至磨得毛发脱落皮肉出血,在铁链上留下斑斑血迹。
两个犬奴合力拼命拉住了铁链,他们的脸上写满惶恐。因为他们要时刻担心那疯狂的奔犬会不会忽然反过来先跟他们拼命。
“大哥,让我去把那小贼抓回来!”卫不败此时主动请缨,他是个猛将般的人物,豹头环眼络腮胡子,魁梧的身材声若洪钟。
其实卫不败还没有突破通灵境中期,但是由于是卫不败的亲弟弟,又进入通灵境初期有段时间了,所以才能够出任二长老的职位。
卫不群不禁皱了皱眉头,不是他不看好卫不败,实在是他现在摸不准卫火是什么实力。或许卫火身边跟了个高人也说不定,连同为通灵境初期的卫不乐都死了,卫不败去就能把卫火抓回来吗?
“父亲,我也要和二叔一起去!”这时候卫明珠也钻出来添乱了,卫明珠对包天的仇恨早就罄竹难书了。现在有机会杀死包天,卫明珠怎能不踊跃?
“胡闹!”卫不群大袖一挥,呵斥道:“滚进去!这里岂有你说话的资格!”
卫不群的大袖附着了真元,一股无形强风将卫明珠直接卷进了后堂。他是通灵境后期修士,实力可不是卫仁杰卫不败能够比拟的。
被女儿这么一打岔,卫不群倒是定了计较。他对卫不败道:“你请林大供奉和你一起去,把马厩里的【乘风驹】牵两匹,务必要生见人死见尸!”
在卫不败眼中,把卫火生擒或者杀死简直易如反掌,他可不会把卫不乐当成跟自己同一级数的实力。实际上也确实是有差距的,卫不乐顶多凝聚了四五粒真元种子,他卫不败可是已经有八粒真元种子了,距离中期是指日可待。
他可不愿跟林大供奉一起去,这样的话功劳还得跟林大供奉平分。而且林大供奉向来眼高于顶心高气傲,即便是他卫不败指挥起来也是十分不爽利。
“大哥!哪里用请她,有小弟一人去便可将那小贼生擒回来!”卫不败觉得自己被大哥小看了,满腔的不服不忿。
“二弟!”卫不群没时间和他解释,只好拿出庄主权威来严肃的呵斥道:“按我的命令去做即可!快去快回!”
“……是!”卫不败胸口堵着口气,怏怏的拱手算是应下来。
“走!”卫不败转回身不爽的对两个犬奴一挥手,两个犬奴连忙使出全身力气,手臂肌肉鼓得筋络都在跳,努力联手控制着愤怒的奔犬往外去。
卫不败当先走去了马厩,牵了一匹乘风驹出来。这乘风驹同样是灵兽,最善奔跑。若是不懂货的,一定觉得这乘风驹极丑,因为乘风驹其貌不扬,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马,而且腹部两侧还各生了两个大肉瘤,丑陋无比。识货的却知道这乘风驹才是真正的宝马良驹,千金难求。
翻身上了马背,卫不败对两个浑身大汗淋漓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似的犬奴摆了摆手。
两个犬奴如遇大赦,连忙将铁链机关一按,“啪”的一声铁链断开,痛失爱侣的奔犬顿时一阵风般向着某个方向疯狂的奔跑而去。
“去他娘的林大供奉吧,带她去还不够受气的!”卫不败回头撇了撇嘴:“大哥小看于我,看我如何擒得那小贼来,也让大哥刮目相看!”
说罢卫不败一抖缰绳,那乘风驹顿时撒开四蹄向着那已经跑没了影的奔犬追去。跑出一段路速度冲刺上来时乘风驹腹部两侧的大肉瘤忽然“呼啦”一下展开,竟然是两对翅膀!
这两对翅膀上并没有羽毛,而是软骨上蒙了皮膜,就像是蝙蝠的皮翼一样。只见乘风驹把一对皮翼拍了两下,便缓缓腾空而起,却并不是像鸟类那样飞行,而是乘风滑翔。
尽管如此,速度仍然如离弦之箭,眨眼间便滑翔出去数里,待缓缓降落时乘风驹又是一阵疾奔,再次乘风滑翔,这一个起落便已然追上了先跑出去的奔犬。
两个犬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冒出一句:“庄主不是说让二长老与林大供奉同去么?怎么二长老独自去了?”
“……怎么办?”
“还用说么?自然是快去向庄主禀报!”
“你不怕二长老报复么……”
“蠢货,庄主大还是二长老大?若不马上禀报,庄主知晓了你我知情不报,只怕当时便是人头落地!这两日死的人还少么?”
“……那还等什么?速去!同去!”
但是跟着他的耳边就传来了“叮叮当当”的金属交鸣之声,直震得他耳朵都要聋了。他悄悄向上瞟了一眼,顿时被漫天剑气刺痛了双眼,连忙闭上眼时,眼泪已经不由自主流了出来。
而后,他的小铁棺材就传来了剧烈的抖动,这是那成百上千的短剑无功而返的节奏,很快短剑全都藏入了小铁棺材,“呯”的一下棺材盖自动盖上了。
这就……完了?卫不乐颤抖着,他悄悄向上瞟着的目光已经看到刚才发生了什么。
就在他自以为得计的时候,没想到包天就像是早就预料到一样,棺材盖刚飞起来,包天的面前就凭空出现了一面黑铁盾牌。
那黑铁盾牌瞬间挡住了迎面而来至少数十剑的刺杀,一刺不中的这数十剑就自动返回了小铁棺材。其余的数百短剑就像是能自动追踪一样兜了大圈子向包天包围过去,这时候那黑铁盾牌就大展神威了。
只见黑铁盾牌围绕着包天上下翻飞,简直就像是救火敢死队,哪里有险情它就会诡异的出现在哪里。
当所有短剑都未刺中之后就都自动返回了,小铁棺材合拢表示这一轮攻击已经停止。
卫不乐心都碎了,这小铁棺材是他机缘巧合才得到的一样宝物,但是他的修为还不足以炼化,只能激发出这么一次最普通的攻击而已,其他更奇妙的变化根本激发不出来。
但即便是这种最普通的攻击,卫不乐都借此越级杀死过一个通灵境中期的修士。当然,也是凭借这样无耻的求饶献宝手段,但不管怎么样卫不乐相信这绝对不是普通的法器。
可没想到这样都没能杀死卫火,这卫火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包天也是有点目瞪口呆,因为就在短剑全都收回到小铁棺材里之后,挡在他面前的黑铁盾牌上竟然生出了一道道裂缝,而且已然千疮百孔。
不等包天收回,那黑铁盾牌就已经不堪负荷,“哗啦啦”一下碎了满地。包天登时脸色苍白,黑铁盾牌已经被他炼化了,此时黑铁盾牌毁去,对他的神识也难免造成伤害。好在他神识足够强大,换成别人的话早就口喷鲜血了。
不过包天也因此对卫不乐手中的小铁棺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卫不乐还不能炼化小铁棺材,威力都如此强大,若是能够炼化,岂不是更为厉害?
难道说这小铁棺材竟然是上品或者极品的法器不成?
包天的见闻何等广博,他立刻感觉出这小铁棺材厉害之处只怕并不止此。如果能够把小铁棺材里的飞剑都换成品质好的飞剑,威力岂不是要翻倍?而且这小铁棺材既然能收能发,说不定还能开发出收别人宝物的功效呢,真是潜力不小啊。
卫不乐此时脸色比包天还惨白,这小铁棺材确实威力强大,但是也太消耗真元了。就激发刚刚那一次,就抽干了他全部的真元。
现在卫不乐就连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都无力反抗,只能绝望的向包天破口大骂:“你杀了我吧!小贼!我死之后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卫庄一定会替我报仇的!”
包天高傲的俯视着他,冷笑道:“蝼蚁!”
“嗖——”
卫不乐的人头高高飞起,鲜血瞬间染红长空。
包天取了那小铁棺材,先神识试探了下,发现果然是件极品法器。但是以包天此时的真元根本不足以驱使,所以也只能先收进白玉蜗牛壳里。
左右看了看,包天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毁尸灭迹的必要了。这四周围方圆百米之内的树木都已经被刚刚那无数飞剑拦腰截断,光秃秃的一片树桩子,若是从天空俯视下来绝对醒目。
摇了摇头,包天最后看了一眼卫不乐和奔犬的尸体,忽然心中一动,又走到奔犬尸体前。
“这头奔犬年龄好似不小了,毛发杂乱无章、蓬松如草、无光泽,有的地方还毛发脱落至光秃,眼睛暗淡无光,结膜发红……难道说——”包天欣喜的蹲下身去,找到了奔犬的胃。
切开了奔犬的胃,包天不顾血污翻找了下,果然找到了一颗拳头大椭圆形的【狗黄金】。
这狗黄金可是好东西,又叫狗宝,乃是一味药,能治多种病症甚至还能解毒。但是作为生长在奔犬这种灵兽胃里的狗黄金,还有着其他妙用。
包天把狗黄金握在手里,轻轻一攥,再张开手时已经变成一捧有光泽的灰金色粉末。他把这一捧粉末细细的洒在了方圆十米之内的土地上,剩下一点全撒在了自己身上,一种不仔细嗅不可能嗅得到的奇怪味道便滋生出来,奇怪的是却把原有的气味给中和了。
奔犬狗黄金还有这种妙用,能够混淆气味,如此一来,再灵敏的嗅觉到了这里也要失灵。这样一来,除非是这头奔犬的伴侣能够依靠玄妙的感应追到这里来,其他人是别想找来了。但是即便找来这里,有狗黄金的气味混淆,想找到他也不易,
包天满意的把血手在卫不乐衣服上抹了两下,站起身来观察了一下四周,然后向着连云山脉的深处继续遁去。
“轰——”
卫不群面前的檀木案几被一脚踹翻,上面的茶盏摔了个粉身碎骨。但是盛怒之下的卫不群并没有歇斯底里,阴沉的脸上透着可怕的沉稳。
他刚刚得到消息,他的堂弟卫不乐已经死了。卫不乐是护法,整个卫庄也不过只有十二个护法而已,死一个少一个。
原本卫庄在齐国的修真家族之中就不算强,现在又一下子少了一个长老一个护法,可谓是无法承受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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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愤怒的奔犬正在疯狂的向着某个方向冲击着,牠的两眼通红,口中喷着白沫,就如同患了疯犬病。
两根手指粗的铁链牢牢的束缚着牠的脖颈,将之勒出深深的痕迹,甚至磨得毛发脱落皮肉出血,在铁链上留下斑斑血迹。
两个犬奴合力拼命拉住了铁链,他们的脸上写满惶恐。因为他们要时刻担心那疯狂的奔犬会不会忽然反过来先跟他们拼命。
“大哥,让我去把那小贼抓回来!”卫不败此时主动请缨,他是个猛将般的人物,豹头环眼络腮胡子,魁梧的身材声若洪钟。
其实卫不败还没有突破通灵境中期,但是由于是卫不败的亲弟弟,又进入通灵境初期有段时间了,所以才能够出任二长老的职位。
卫不群不禁皱了皱眉头,不是他不看好卫不败,实在是他现在摸不准卫火是什么实力。或许卫火身边跟了个高人也说不定,连同为通灵境初期的卫不乐都死了,卫不败去就能把卫火抓回来吗?
“父亲,我也要和二叔一起去!”这时候卫明珠也钻出来添乱了,卫明珠对包天的仇恨早就罄竹难书了。现在有机会杀死包天,卫明珠怎能不踊跃?
“胡闹!”卫不群大袖一挥,呵斥道:“滚进去!这里岂有你说话的资格!”
卫不群的大袖附着了真元,一股无形强风将卫明珠直接卷进了后堂。他是通灵境后期修士,实力可不是卫仁杰卫不败能够比拟的。
被女儿这么一打岔,卫不群倒是定了计较。他对卫不败道:“你请林大供奉和你一起去,把马厩里的【乘风驹】牵两匹,务必要生见人死见尸!”
在卫不败眼中,把卫火生擒或者杀死简直易如反掌,他可不会把卫不乐当成跟自己同一级数的实力。实际上也确实是有差距的,卫不乐顶多凝聚了四五粒真元种子,他卫不败可是已经有八粒真元种子了,距离中期是指日可待。
他可不愿跟林大供奉一起去,这样的话功劳还得跟林大供奉平分。而且林大供奉向来眼高于顶心高气傲,即便是他卫不败指挥起来也是十分不爽利。
“大哥!哪里用请她,有小弟一人去便可将那小贼生擒回来!”卫不败觉得自己被大哥小看了,满腔的不服不忿。
“二弟!”卫不群没时间和他解释,只好拿出庄主权威来严肃的呵斥道:“按我的命令去做即可!快去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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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卫不败转回身不爽的对两个犬奴一挥手,两个犬奴连忙使出全身力气,手臂肌肉鼓得筋络都在跳,努力联手控制着愤怒的奔犬往外去。
卫不败当先走去了马厩,牵了一匹乘风驹出来。这乘风驹同样是灵兽,最善奔跑。若是不懂货的,一定觉得这乘风驹极丑,因为乘风驹其貌不扬,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马,而且腹部两侧还各生了两个大肉瘤,丑陋无比。识货的却知道这乘风驹才是真正的宝马良驹,千金难求。
翻身上了马背,卫不败对两个浑身大汗淋漓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似的犬奴摆了摆手。
两个犬奴如遇大赦,连忙将铁链机关一按,“啪”的一声铁链断开,痛失爱侣的奔犬顿时一阵风般向着某个方向疯狂的奔跑而去。
“去他娘的林大供奉吧,带她去还不够受气的!”卫不败回头撇了撇嘴:“大哥小看于我,看我如何擒得那小贼来,也让大哥刮目相看!”
说罢卫不败一抖缰绳,那乘风驹顿时撒开四蹄向着那已经跑没了影的奔犬追去。跑出一段路速度冲刺上来时乘风驹腹部两侧的大肉瘤忽然“呼啦”一下展开,竟然是两对翅膀!
这两对翅膀上并没有羽毛,而是软骨上蒙了皮膜,就像是蝙蝠的皮翼一样。只见乘风驹把一对皮翼拍了两下,便缓缓腾空而起,却并不是像鸟类那样飞行,而是乘风滑翔。
尽管如此,速度仍然如离弦之箭,眨眼间便滑翔出去数里,待缓缓降落时乘风驹又是一阵疾奔,再次乘风滑翔,这一个起落便已然追上了先跑出去的奔犬。
两个犬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冒出一句:“庄主不是说让二长老与林大供奉同去么?怎么二长老独自去了?”
“……怎么办?”
“还用说么?自然是快去向庄主禀报!”
“你不怕二长老报复么……”
“蠢货,庄主大还是二长老大?若不马上禀报,庄主知晓了你我知情不报,只怕当时便是人头落地!这两日死的人还少么?”
“……那还等什么?速去!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