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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第一百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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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轻风拂面的三月天, 坐落在湖面上的凉亭里,一道修长的身影无精打采地趴在美人靠上, 蓬松的刘海垂下遮住了面容, 露出那截下巴和笔挺的鼻梁。手垂在木栏下,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快要点到水面。

    柳琴珞端着托盘远远站在湖岸边, 痴痴地望着那道身影。

    “啪。”闫清手中捏着的小石子落进了湖面,惊起了一池春水, 几滴冰冷地溅在他低垂着的手背上。

    闫清吐出一口气,慢慢坐起来, 换了个躺尸的姿势,改为望着亭子外碧蓝的天。

    穿来的第三天, 想回去。

    闫清原名言清, 是正值青春年华的美少女一枚, 每天的乐趣就是吃吃喝喝,捧着手机看小说玩游戏,才被一本丫鬟甜文小说戳中了心肺,决定去找个男朋友,谁知就这么穿越了,穿进了那本戳她肺管子的小说里。

    不是穿成女主,也不是女配, 而是穿成了——男主。

    闫清给跪了。

    这个男主集齐了女频文里男主的标配, 皇帝的第四子西郡王, 身世好。身量修长, 闫清自己目测一米八。样貌完美, 闫清几次照镜子的时候都被惊艳到了。性格冷清,不是中央空调,偏偏对女主情有独钟,至死不渝。更是一身好武艺傍身,日后还能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下一任皇帝。

    当初的闫清看这本文看得有多么苏爽,如今就有多么想插爆自己的双眼!

    他青春粉红的少女灵魂就这么住进了一个汉子的身体里,难道要他去走男主原本的剧情,和女主日久生情,你侬我侬。每次完美出现为女主挡刀,和她生个大胖儿子。最后提着刀去战场杀敌,练出一身腱子肉吗?!

    闫清仰头望天,感觉有一滴晶莹之物快要从眼角滑落。

    “王爷。”王府管家王华站在凉亭外,“该用膳了。”

    “哦。”闫清放下横跨在美人靠上的大长腿,站起来走出凉亭,头差点碰到上面的横梁。

    矮戳戳了几十年的闫清从没感受过这么高的海拔线,三天把自己碰了个满头包。

    王华将手臂上的披风为闫清披上,双手一抬就要为闫清系上绳扣。

    “你做什么?”闫清捂着胸退后几步。

    “……”王华:“为您系绳扣啊。”

    哦,他现在已经是个汉子了。

    闫清有些尴尬地放下手,抬头让王华继续。

    “我来吧。”一双素手挤开王华的手,滑嫩冰凉的指节碰到闫清的下巴。

    闫清垂眸,见柳琴络正垫着脚为他系上绳扣,两眼相交时,柳琴络羞涩一笑,低下头。

    闫清:“……”

    柳琴络,文中的女主角,原本是男主身边不起眼的小丫鬟。只因某晚与出来散步的男主偶然碰上,男主便被她独特的气质吸引了。然后强取豪夺,让柳琴络成为了他的人。

    可是柳琴络并不是攀龙附凤的女人,一心想要攒足银子出府回家,男主怎么能允许,将柳琴络宠得再也离不开他,为她挡刀,铲除身边的小人,活生生一部甜得掉牙的苏爽文。

    哎,让他穿成这个女主多好。

    尽管内心已经哭成一个一米八的大傻子,闫清还是维持着淡定,伸手将绳扣从柳琴络手中取出:“我自己来吧。”

    柳琴络露出一丝失望,被闫清敏锐地捕捉到了。

    闫清突然发觉不太对,小说里柳琴络可是一直都躲着男主,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攒银子回家,直到后来对男主动了情才愿意留下来,可闫清记得他现在穿来的时间离正文开始的时间还有许久,怎么柳琴络就自己跑过来了?

    对于这种自己凑上来的丫鬟王华一直冷眼旁观,看看闫清的态度,他才好决定怎么处置,现在看闫清对这小丫鬟并无意思,便有些冷了脸,对柳琴络道:“没规矩,退下去。”

    柳琴络贝齿咬着唇,看了王华一眼,眼神里还带着一丝倨傲。

    柳琴络的一举一动闫清都看在眼里,他还没想好怎么处理和女主的这段关系,还是先不动声色的好。

    便对王华道:“走吧。”

    闫清现在所处的时间是小说里没有的,因为是女频小说,所以文里的视角是女主,男主出现最多的时候就是与女主卿卿我我的时候,以至于闫清完全不知道男主没在女主身边时究竟做了什么,在朝堂上处于什么样的位置,还有后来上战场又发生了什么,男主是怎么赢的。

    闫清一想到这些问题就觉得胸口疼,他究竟做错了什么,上天要把他送过来折磨他?

    闫清的西郡王府坐落在并州,与皇都燕京相距遥远,整个并州西郡王独大,好比一个土皇帝。

    闫清沿着湖边长长的石桥走过,时而有成群的婢女站在远远的地方对着闫清跪拜,闫清心里暗骂封建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并不承认自己其实有点享受。

    回到自己居住的千禧园,闫清长腿一弯坐了下去,等着人将饭菜呈上。

    “王爷,今日要什么汤沐浴?”王华小心问道,面上带着几分疑惑。

    闫清这才想起来,他这个王爷外出回来都是要先沐浴的,哪怕他只是出了这个院子。

    已经坐下去了,也不好再站起来,闫清执起银筷道:“先用膳。”

    “是。”王华弯腰退出去,紧接着外面的饭菜就被长长的队伍呈进来。

    闫清来了三天,依旧对这里的奢靡咂舌。一顿饭就有二十几道菜,撤下的菜不会再上第二次,满桌子的菜只供他一人,四周还有数十个人预备着伺候。

    王华手执银块,将一夹熘鸡脯放在闫清碗旁的碟子里。

    闫清一愣,默不作声夹起来吃了。

    一筷子肉刚下肚,碟子里又被放上了一块烧鹿筋。

    “……”闫清用筷子敲敲瓷碟,“最近不想食荤腥,来点素的。”

    王华有些惊诧,随即赶紧换上了一个新碟,为闫清夹上了素菜。

    闫清吃得十分遂意,他向来对肉食不太喜爱,偏偏原主好像只爱吃肉,他被王华伺候着吃了两天,油腻得不行。

    吃饱后,闫清将银筷搁在碗上,王华见状对四周的人使个眼色,便有人上来将一桌子的菜撤了下去。

    王华递上一方白巾给闫清擦手,然后悄悄抬起眼来,注视着闫清的一举一动。

    外貌并没有丝毫变化,一举一动也彰显尊贵。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质,之前的西郡王即使静静坐在那儿也是冷冽的,气势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