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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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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秦放歌能把持得住!”林宝卿对他倒是很有信心。

    王紫梓却说不一定,“兴许他就喜欢这类型的也说不定!”

    潘琳娜也凑热闹,“有的小男生对同年龄的女性不敢兴趣,但对成熟一些的女人就不一样。而且感觉秦放歌心理年龄比较成熟,还真有这个可能?”

    “你们嘀嘀咕咕说什么呢!”她们交头接耳说得很小声,吴如慧没有听清楚,她们在说什么,但看她们表情似乎有点怪怪的。

    左书琴连忙说没聊什么,然后自告奋勇去帮秦放歌的忙。

    陈瑜珊现在作为酒吧的台柱,每天晚上唱歌其实并不多,左梦风说她压压阵就好。但今天晚上的话,秦放歌的到来,陈瑜珊显然是要让出这压轴的位置。

    可陈瑜珊非但没有半分不满,反而还很高兴的给大家介绍秦放歌上台。

    乐队那边还问陈瑜珊,需不需要他们跟秦放歌配合。

    陈瑜珊说只要他们跟得上秦放歌的节奏就可以。

    乐队的人都汗颜,也才想起来,秦放歌每回来酒吧玩的时候,总是会带来一些新歌。大家以前根本就没有听过,怎么可能跟得上他的节奏。而且,他也经常弹钢琴独奏曲的,不过这样也好,他们可以安心当听众,欣赏音乐的美好就行。

    等秦放歌缓步登上酒吧的舞台的时候,这些乐手还跟着鼓掌,都是搞音乐的,知道和秦放歌的差距实在太大,不服气都不行。只是,今天晚上的秦放歌,在舞台的时候,废话似乎变得多了起来,他挥手压下掌声,笑着讲,“大家先别忙着给掌声,左老板说酒吧的风格可以多样化,我就先给点大家带来一首不一样的歌曲,大家不妨猜猜是什么?”

    徐晶就大声嚷道,“你不会是想唱歌剧吧!”

    “《良辰美景》!”酒吧里很多人都记得他最著名的歌剧选段。

    秦放歌笑着摇头,“不是歌剧,透露一下,已经有人听过,虽然不是我唱的。”

    有人说是《我像雪花天上来》,但很快就被否认了,他说得的这首曲子明显之前没在大家面前唱过,而这首《我像雪花天上来》,秦放歌上次在酒吧里唱过,至今仍旧让听过的人觉得回味无穷,那种生理心理的双重享受,真不是在其他地方能体验到的。

    除了始作俑者的左书琴几个外,甚至连席晚晴都猜测不出来,徐晶还笑着抱怨秦放歌太会卖关子,还跟席晚晴讲,“他说有人听过,晚晴姐你应该听过的吧!”

    席晚晴猜测道,“会不会是上次是音乐会上的歌曲,他创作了好几首曲子,都交给其他歌唱家演唱的。”

    徐晶追问道,“那什么歌?”

    席晚晴觉得,“《追寻》可能性最大吧!”

    可秦放歌很快就公布了谜底,他都不用麦克风,大声笑着讲,“献上一首《我爱你,中国》,希望大家不要扔臭鸡蛋砸我就好!”

    这个,确实有点出乎大家的预料之外,听名字,就像是电视台晚会上经常出现的那些歌功颂德的歌曲。

    不过,徐晶她们想,秦放歌选择这样的歌曲,应该还是有他自己理由的。

    也是,在现在这样的时代,一切向钱看齐,爱国,除了在机关啊电视台这样地方,私下地,似乎都成了一句难以启齿的话语。

    究竟是这个时代变化太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谁都无法完全说得清楚明白。

    但可以肯定的是,对将进酒这个原本就包容万象的酒吧而言,也算得上是一次重大的突破了。

    这里的老板老板娘都不在乎,他们这些顾客也不会太过挑剔!

    对席晚晴她们而言,只要唱歌的是秦放歌,他唱什么都值得一听。这样的歌曲,除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音乐会,想在其他地方听到,还真是有难度的。

    严格说来,应该是她们的幸运才是。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席晚晴这样想的,眼镜男就奇怪,“这样的歌曲适合在这样的场所唱吗?”

    “就算他唱首红歌也没什么的吧!秦放歌这首歌写得真的好,你们听听就知道了。”席晚晴笑着说,她可是在周秀英的师生音乐会上听郭燕唱过这首歌的。那时候就差点让全场沸腾起来,如今秦放歌自己亲自演绎的话,效果肯定会更上一层楼的。

    眼镜男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席晚晴就抬手阻止了他,因为秦放歌已经坐到了钢琴前面去,整个酒吧也安静下来。

    这首《我爱你中国》,当初秦放歌在考场上唱过,后面就没怎么唱。但他听得实在太多太多,旋律情感什么的,早就烂熟于心中,这会再唱起来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技术以及情感上的难度。

    他弹的钢琴伴奏,一上来就是辉煌大气的前奏,堂堂正正,浩荡无比,气势磅礴,让人能感觉到其中满满的骄傲和自豪。

    原本还有些不屑的眼镜男在听了秦放歌这伴奏之后,也收拾起了颜色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漫不经心。

    很快,他就听到更震撼的男高音,秦放歌的声音高亢嘹亮,甚至不需要话筒,他们坐得离舞台本来就不远,听到耳中更是真真切切的震撼。

    “百灵鸟从蓝天飞过,我爱你中国!”

    美声唱法和流行唱法,区别还是相当大的。

    秦放歌这家伙,又是罕见的,能用出全身腔体共鸣的天才,非但如此,他的声音频率很奇怪。眼镜男感觉到他自己的身体,似乎都在跟着共鸣起来。有时候,他在听音乐的时候,把音响声音开得特别大的时候,会有些许这样的感觉。但远远不及现在的感觉这样强烈。

    这时候,他都没办法去想其他的的事情了,只跟着秦放歌演奏的钢琴声音,他演唱的歌声,去感受其中所蕴含的情感和思想。

    这个歌曲,要说内涵,其实并不深,理解起来也很容易。中心思想也就明明白白地写了出来,就是我爱你中国,浓浓的爱国情怀,拳拳赤子之心。

    当然,其中肯定少不了要歌颂祖国的山河美好,人们勤劳善良,物产富饶。

    但就是这样看起来似乎简简单单的歌词组合,在秦放歌嘴里唱起来的时候,却似乎被他赋予了不一样的味道。

    眼镜男不太懂得音乐,但他是知道音乐魅力的。

    多了几个形容词,或许感觉就不一样了。

    比如这“春天蓬勃的秧苗,秋日金黄的硕果。”通过排比的手法,很鲜明,立体地,体现了祖国的美好风光。

    然后,又是青松气质,红梅品格,都是特别有代表意义的东西,也最能表达中国这个特殊的、伟大的、文明一直流传至今的国度。

    后面秦放歌还歌颂了碧波滚滚的南海,白雪飘飘的北国,森林无边,群山巍峨,甚至是荡着清波潺潺流过的小河。

    这也让眼镜男知道,席晚晴说得不错,秦放歌这首歌曲,别的不说,光着歌词,填得都特别精妙。

    他也算是久经社会考验的人了,虽然也是体制内的人,但说实话,他都不太相信还有爱国情怀这回事,现在社会价值观澡不像几十年前,一切都看利益,看钱。

    但秦放歌的这首歌曲,竟然激荡起了他尘封已久,潜藏在心底的这份情感,实在是让他有些惊讶!

    很多时候,他甚至都以为他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国家绝望了的。

    他知道旋律对歌曲的重要性,这首歌曲的旋律,无疑是非常优美,极具歌唱性的。

    似乎很好地将这些歌词串了起来,听到人耳中,就感觉特别悦耳动听,非但如此,还能引起人心底的共鸣。

    音乐真是奇怪的东西!

    当然,秦放歌的完美演绎,也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换了其他人来演唱的话,可能还没有这样的效果。

    眼镜男混了这么多年,如今才总算明白,为什么国家的电视台,年年都会有这样的节目上榜。

    有时候,人真的是需要一点信心,或许还有一点信仰。虽然,曾经的红色信仰,现在全国人心中,都已经轰然倒塌。

    一个国家,需要凝聚力。

    要是大家都不爱国的话,这个国家的未来还能走多远。领导人抓精神建设,也是相当明智的。

    不管是歌功颂德还是洗脑,对整个国家而言,都是必须的。

    眼镜男甚至在想,要是中国再多几个向秦放歌一样的歌唱家和作曲家,那该是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舞台上,秦放歌的歌声依旧在继续,“我要把美好的青春献给你,我的母亲,我的祖国!”

    而且,秦放歌在用美声演唱这首歌曲,依旧咬字清楚,让人能把他唱的歌词,听得清楚明白。

    再加上了他全身的腔体共鸣,激荡起其他人身体的共鸣。这感染力和穿透力,更是无以伦比。

    席晚晴很用心去品味,结果,只听得她胸中热血激荡,仿佛也有报效祖国,不惜奉献一生的冲动。

    她甚至回想起了小时候课本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文中,保尔柯察金的名言,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经把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这个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了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那个时候,席晚晴在读到这样的文章时,就被感动得热血沸腾,有追寻先辈光辉灿烂事迹的冲动。

    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也渐渐长大,而周围的人们似乎都淡忘了这些,理想什么的,信仰什么的,都被大家抛之脑后,眼前的利益,似乎才是最重要的。明天会怎样,也都来不及去思考,普通人也想不了那么多。

    秦放歌的这一曲《我爱你中国》,却在不期然之间,唱进了席晚晴的心底,勾起她旧日的情怀,让她差点热泪盈眶。

    和席晚晴有着同样感受的,酒吧里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左书琴她们还算好,她们年纪比较小,出生的时候,已经少了很多爱国主义教育,感受不像席晚晴她们那么深刻。

    那种原来宣传的一切都是谎言!把儿时信以为真的东西打碎的感觉特别不好受,也让很多人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要说感受最深的,应当数吴如慧左梦风他们这样年龄,经历过很多事情,看过几十年风云变化的人。

    秦放歌在弹奏钢琴,并演唱这首歌曲的时候,似乎没有多少的彷徨和迷惘,单纯地抒发他自己心中的情感,那份热爱和热枕。

    现在大家都会知道,爱国的话,其实就是热爱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这灿烂光华的几千年文化。正所谓故土难离,走到异国他乡,这份爱国的情怀,其中的感受会更清晰。

    所以,尽管大家对现实的种种很不满,但心中的那份情结,或者说是那份寄托,却是依旧存在的。

    只是平时的时候,他只静静悄悄地潜藏在心底最深处,也羞于说出口。

    秦放歌倒是厉害,能够在这样的场合,肆无忌惮地唱出来,还唱得这么扣人心弦。

    这也是吴如慧之前所没有预料到的。

    可她看舞台的秦放歌,神情依然投入,仿佛他在舞台上的时候,就已经把全部身心都投入了进去。

    也唯有如此,用满腔的热情和热血,演绎出来的东西,才能做到他这样引人共鸣。

    吴如慧颇为赞赏地点了点头。

    就她自己的经历而言,参加的晚会可真不少,类似的歌曲更是听了不计其数。

    但真正能打动她内心的,也就寥寥几次。

    秦放歌这次,是最让她感怀的。

    左书琴说得没错,秦放歌的确是天才中的天才。

    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能像他一样,创作这样的歌曲的年轻人,都已经绝迹了。能把这样的歌曲,演绎到这样地步,让很多知名歌唱家都汗颜的人,更是只有秦放歌自己了。

    一曲结束之后,吴如慧带头鼓掌。

    左梦风忙跟上步伐,还颇为激动地跟吴如慧讲,“他这首歌曲,让我想到了我小时候的很多事情,那份炙热的情怀和冲动。”

    吴如慧点头,“年轻一辈的音乐人中,秦放歌当属第一!”

    左书琴却有些不满地说道,“我觉得他在所有的音乐人中,都能算得上第一。”

    “现在说这个还太早,还得看他自己后面的表现!”吴如慧说道,她把目光从女儿身上,再度挪移到秦放歌身上。

    他依旧坐在钢琴前,也没有说站起身来接受大家的掌声,尽管这些掌声都是特别热烈和真挚的。

    吴如慧很清楚,这酒吧这样的娱乐场所,能把这样的爱国歌曲,唱到这样的地步,能让大家情不自禁跟着鼓掌,已经相当能说明秦放歌的创作和演唱实力。

    可不是嘛!

    席晚晴她们那桌,几个人都激动地站起来为他鼓掌。

    大家的脸上,洋溢着的是也都是骄傲和自豪,那种生为中国人的荣耀。

    到酒吧里面来的顾客,都是有一定人生阅历的人,能辨别得出来,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又是真正打动他们内心深处最弱软部分的东西。

    甚至,听得热泪盈眶都不在少数,还有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不顾朋友的阻拦,冲上了台去,找秦放歌握手。

    “唱得真的太好了!我一度以为,这辈子,再也听不到这样激动人心的歌声了!”那男人穿着打扮看起来还是蛮有气质的,只是他在紧紧握住秦放歌手的时候,面部表情因为太激动,而显得有些扭曲,“谢谢你!让我明白,有些东西,一直就在心底,片刻不曾离开。”

    秦放歌谦虚地说不客气,同时也感谢他的支持。

    那男人话还真不少,“我说的都是真心话!音乐会,晚会我也去现场听过不少,但真的真的,没有一次,能像现在这样激荡胸怀,让我仿佛重返少年时光。哎,我都不会讲话了!”

    秦放歌自然不好赶他下去,只能等他啰啰嗦嗦说完。

    可大家都表示等得起,事实上,中年男人想说的话,其实也都是他们大家的心里话。

    不管大家的年龄如何,社会经验是否同样丰富,从秦放歌的歌声里,都能感觉到他的一片赤诚之心。真的,那种情感,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伪装出来的,能把爱国情怀的歌曲,唱到秦放歌这的地步,让人忍不住热泪盈眶的,似乎也就秦放歌一个人。

    等男人下去之后,秦放歌也跟大家讲话,“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也没想到,这样一首歌曲,能让大家有这么多的感叹。我的错!”

    大家都说他唱得好,甚至那男人还问秦放歌,“以后来酒吧的时候,能不能再唱这首歌曲?”

    秦放歌笑着说,“那得看左老板的意思了!看来这次酒吧的风格转变,还算成功,我也不用担心左老板找我麻烦了!”

    大家都善意地笑,不过都知道,想再听这样的歌曲,还是去音乐会听更好。<!--章节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