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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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明贵洗完碗,擦了桌子,扫了地,刚在沙发上坐上,结果一抬头,就看到曾亚红裹着浴巾就出来了。
肖明贵的眼睛都直了。
他是一个男人,一个正常男人总是有需求的。这些天跟曾亚红住一块,你问他想没想,当然是想了的。
只是因为尊重她,不想勉强她。他说过的,不会对她做什么的。
但现在亚红这样,是怎样?明晃晃的诱惑,真的是看得他心头一热。
“我在房间等你,你去洗洗。”
曾亚红扔下这句话,就进了房间。
肖明贵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怀疑他是不是跟往常一样,在做春梦。
洗了澡,牙还特意刷了两遍,肖明贵进了卧室,曾亚红就躺在那里。
见他进来,曾亚红侧着身子躺在那里,拍了拍床:“坐。”
因为眼前的人不是她喜欢的,所以,曾亚红没有紧张的感觉。她像个大姐大一般,指使着肖明贵,指引着肖明贵。
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别的什么,肖明贵都还没进去呢,一切就都结束了。
肖明贵简直了,窘得都没法见人了。
这是他的第一次,第一次啊,就这样子了。
曾亚红没笑,她还是没什么表情,脸上一点娇羞也没有。
“没事,一会就好了。”她安慰着他。
“明贵,你知道的,我不是第一次了。”曾亚红自嘲的笑笑。
“我之前谈过一个男朋友,还流过产。所以,你如果现在退缩,还来得及。”
她不是想让他的第一次有阴影的。但是她也不想欺瞒他。
肖明贵是长得丑是没钱,但是他人好,真的很好。如果她第一次遇见的人就是肖明贵,那该有多好。可是,如果是几年前的自己遇见他,她曾亚红肯定是不会珍惜的。
肖明贵听了她的话,愣了一秒,对,只是一秒,然后,他就伸出手,抱住了曾亚红。
原来如此。
他就说呢,为什么曾亚红对他的态度这样奇怪。受过伤的女孩子啊。
他没被女生伤过,没有情伤。那时没心情谈恋爱。
明明遇到曾亚红时,他的条件也仍然摆在那里,不太好,但他就是动情了。
“没关系,以后你有我。”这就是他的回答。
曾亚红的心悸动了一下,然后,是更用力的回抱。
很多年之后,当她再回头看时,她一直记得这句话“没关系,以后你有我。”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两人就这样在一块了。
并且决定,下个月结婚。不用办酒席,就领个证,通知一下亲友算完事。
曾父知道之后,沉默了,没说什么。
曾母知道就是哭:“亚红,我不同意!我就是不同意!家里已经够穷了,你还要找个更穷的?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早点死?咳咳~”
曾母现在脸是瘦得颧骨都突出来了,这病拖了好多年,死不了,又好不了。
也不是说好不了吧,可是家里哪里拿得出那么多钱来治,只是拖着吧,买点药养着,穷人不能生大病,生了就只能这样。
曾亚红的弟弟妹妹不是这样,他们感激姐姐。现在他们上大学的钱,都是曾亚红在承担,他们是真的感激。曾亚红这个大姐如父如母,就是他们的明灯。
姐姐只要幸福,他们没什么意见。
肖明贵和曾亚红领证那天,用自己的积蓄给她打一只黄金戒指,他说:“亚红,你等着,我将来一定会给你换一个大戒指。”
*
路遥遥跟梁芳华通着电话。她是忙里偷闲,想着也有两天没给家里打电话了,这下头脑忙得有点晕乎,不如打电话给家里人唠叨唠叨一下,清醒一下头脑。
先是跟路国强讲了,又轮到梁芳华。
梁芳华犹豫了一下,还是提了。
这日子过好了,提起朱荣光也就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这个男人是过去,过去的渣男。现在提起他,梁芳华的情绪也能够平静一些了。
“遥遥,朱雨莎大婚了,她的婚礼办得可真大,比你和思源那一次还要盛大。”
路遥遥笑着应道:“嗯。妈,你有进步了哈,你现在提到那边不膈应了?”
梁芳华撇撇嘴:“不是你教我要以毒攻毒的吗?我也不是刻意想提的。实在有人也不想我好过,把这事拿来说,还以为真能刺激到我?值得吗?我这辈子有了你爸这样的男人,我也知足了。”
朱雨莎跟陈峰的婚礼确实是小城百年难得一见的。
红毯都从朱家一直铺出去,铺了上千米远。又从外面远远的铺到了陈家。
飞机上撒红包雨,流水席摆了三天,小城的人津津乐道,朱家嫁女真是费心费力了啊,这么铺张浪费,人家大富豪结婚都没这么铺张的。
朱雨莎那天成了最幸福的新婚子,如在云端。
她跟朱荣光又好得似亲父女了。那天晚上的事情,两人都有默契的约好当没有发生过。她还是朱荣光最疼爱的女儿。朱荣光还是她最敬爱的父亲。
朱雨莎发着狠,等着看吧。她才是嫁得最好的那个。
路遥遥嫁给了贺思源,两人门不当户不对的。童话故事里,灰姑娘跟王子结婚之后,就没有然后了。但现实生活中,灰姑娘跟王子结婚后,现实的生活消磨了两人的爱与激情,最终是灰姑娘被扫地出门,而白马王子恍然大悟,重新迎娶白富美,继而走上人生颠峰。
她可以预见两人将来就是这样的结局。
*
朱雨莎睡到日晒三竿才起。
她没去工作。她受不了被人使唤的气。事情又琐碎,她朱雨莎不是上班的命,而是要当阔太太的命。她家这么有钱,她就算要上班也是去自家的公司,凭什么要去外面打工。
陈峰凭借着自己的高学历和出色的能力,婚后就被安排在了朱荣光的公司里。
众人都很有默契,表面对陈峰尊敬,内里却是有点不屑的。不过是凭裙带关系进来的穷小子,让他们这些从零打拼起来的老元首如何服众。
陈峰结婚后比往日更加沉默了一些。这些事情他没法跟朱雨莎讲,讲了朱雨莎也听不明白。
她只会两眼一瞪,不可置信,然后就打电话给朱荣光,让她爸去解决。
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朱雨莎的嫁妆。陈父陈母已经退休,平常没事也很少过来。今天是陈峰的生日,陈父陈母想着过来帮着张罗着一顿好吃的。
朱雨莎迷迷糊糊的,问:“爸,妈,谁生日啊?阿峰?”
陈父陈母心里叹了一口气。都10点多了,他们就是想来跟朱雨莎商量商量一下的,结果呢,人才起床。
朱雨莎没去工作,在家当全职太太。
这个他们没什么意见。说到底,儿子结了婚,就有自己的小家了,他们老俩口就是外人。
两外人,掺和小两口的生活做什么?干涉太多,将来夫妻生活不和睦,这又是何苦。
陈父陈母是比较明事理的公公婆婆。
朱雨莎当全职太太就算了,家里还得再养个保姆。平常保姆洗衣做饭搞卫生,朱雨莎只负责逛逛街,喝喝咖啡,负责貌美如花就好了。这点两老虽然还是有意见,但面上还是没说的。
只是,儿子生日,儿媳妇居然不知道?这两人才结婚多久?连这个都不注重了?
朱雨莎打了个哈欠,她是真的不记得了。礼物她已经提早准备好了的,只是现在一时没想起来嘛。
见两老面色有点尴尬,朱雨莎忙笑着说:
“对对对,今天是阿峰的生日,我是天天记着,结果真到了这天,一时没想起来。爸妈,我们准备出去吃。我晚上会去西餐厅订位,你们去吗?”这句话问得有点意思。
儿子生日,做父母的难道不想到场吗?
她这句话,就表明了不想让他们老两口去。说不去吧,心里是想去的。这不,他们一早来这里做什么?讨嫌吗?
说去吧,媳妇这语气里,明显就没有想让他们去的意思,这去了呢,估计媳妇心里不痛快,继而会影响跟儿子的感情。
陈母心里有点不愉,但脸上却是带了笑的:“你们去吧。我跟你爸呢,不爱吃那些。那雨莎,我们就先回去了啊。我跟你爸,还有点事。”
朱雨莎说:“哎,妈,你们不留下来吃顿饭?”
“不了,我们回去吃吧。”
客气,相敬如宾,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亲热劲吧?
邻里之间,有娶了媳妇,住在一块的,磨合磨合,会吵架,吵完了之后和好,感情倒比以前更好了。也有不住一块的,周六周日呢,儿子儿媳回来住一天,或者吃一顿饭,那感情也是挺好。感情是要处着处着才有的。
不处,怎么有的感情?
陈母对朱雨莎没多大的意见。就是大小姐脾气多了点,有钱人家的孩子,她也没指望人家能够像普通人家孩子出来,说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没谁规定家务一定要女人来做。陈峰这些都能做,她也就算了。
朱雨莎呢,一直对他们客客气气的,逢人就笑。可是,他们就是觉得不得劲。话都说不到一块去。
两老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到了坐公交的站。
这里是别墅区,住家的人都有私家车,谁还坐公交啊。就算要坐公交,也是有人开车接送到公交站。
太阳有点毒辣,陈母这几天本来有点不舒服,公交车还没等到,直接就晕倒了。公交车站连个人影都没有,的士也见不到一辆。
陈父急了,叫着老伴的名字,掐着老伴的人中,人都没醒过来,不得已打电话打到陈峰的手机上。
陈峰顾不上还在开会,拿着手机出了办公室,引起里面的人一阵不满。
“雨莎,我妈在我们别墅外面的公交站晕倒了,你快点去把我妈送医院去!”朱雨莎妆才化到一半:“什么?阿峰,你是不是搞错了,爸妈才从我家走。”
陈峰算是明白过来。心里忍着气,他的语气却不由提高了一度:“雨莎,你现在马上开车送我妈到医院去,她有低血糖。”
等到陈峰也赶到医院去,陈母才醒了过来。老人家没大毛病,就是一点小毛病。低血糖,加上中暑才晕了过去。
见到陈峰出现在这里,陈父急了:“峰儿,你妈这里有我!你还来做什么?现在上班时间,你跑过来影响多不好。”
熟人之间已经有闲话了。就说他们陈家呢,是靠着岳父家过日子呢。
有钱又怎么了?现在儿子都见不到几回,就像卖给别人一样了。
陈父陈母也是硬气的人,也不解释。之后呢,跟朱家的关系撇得更清。他们没占朱家一点益。
陈峰看到母亲苍白的脸,看着父亲担忧的面容,突然觉得,他是不是选错了。报恩有很多种方法,可是以身相许的,是不是最傻的一种。古时那些以身相许的恩报方式,有几个好下场的?
陈峰匆匆来了,又匆匆走了。
晚上,他下班准备回去探望陈母,朱雨莎却已在公司楼下等他了。
朱雨莎今天打扮得很美,出现在楼下,陈峰收获了众人各种目光。
一同事拍着他的肩说:“小子,还是你有福气!娶了老板的女儿,少奋斗二十年,哈哈哈~”
那人笑着走开了。
朱雨莎走上来,挽着陈峰的胳膊,跟他上了车:“阿峰,今天你生日,我已经在西餐厅订好位了。”
陈峰坐上车,没开车。看着系安全带的朱雨莎,他问:“那我爸妈呢?”
朱雨莎不解:“你爸妈怎么了?今天不是你过生日,我们两人庆祝,关他们什么事啊?”
陈峰深呼吸了一口气,说:“雨莎,今天我不想跟你过。我今天没心情。我妈上午才进了医院,你让我庆祝?你明明知道,我爸妈不会开车,也舍不得花钱,每次都是坐公交车过来的,他们回去的时候,你就不会送一下?”
朱雨莎也火了,合着今天的事情全赖她头上了?
“陈峰,那是你的爸妈,不是我的爸妈。他们是生我还是养我了?凭什么要我对他们好?他们没钱,我家有钱。为什么不打车来?既然过来不方便,那还过来做什么?有什么事情,非要亲自跑过来,电话不会打一个吗?还有现在手机软件叫车这么方便,他们就不会线上叫吗?”
------题外话------
不好意思,今天只有一更。今天带娃。周五晚上没码成字。最近不敢熬夜了。身体最重要。以后更新,有时间就多更,没时间就少更。花花会努力的。
现在天气热,大家出很多汗时别着急喝冷饮吃冰的东西哦,一定要自然散汗,感冒了挺难受的。
肖明贵洗完碗,擦了桌子,扫了地,刚在沙发上坐上,结果一抬头,就看到曾亚红裹着浴巾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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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尊重她,不想勉强她。他说过的,不会对她做什么的。
但现在亚红这样,是怎样?明晃晃的诱惑,真的是看得他心头一热。
“我在房间等你,你去洗洗。”
曾亚红扔下这句话,就进了房间。
肖明贵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怀疑他是不是跟往常一样,在做春梦。
洗了澡,牙还特意刷了两遍,肖明贵进了卧室,曾亚红就躺在那里。
见他进来,曾亚红侧着身子躺在那里,拍了拍床:“坐。”
因为眼前的人不是她喜欢的,所以,曾亚红没有紧张的感觉。她像个大姐大一般,指使着肖明贵,指引着肖明贵。
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别的什么,肖明贵都还没进去呢,一切就都结束了。
肖明贵简直了,窘得都没法见人了。
这是他的第一次,第一次啊,就这样子了。
曾亚红没笑,她还是没什么表情,脸上一点娇羞也没有。
“没事,一会就好了。”她安慰着他。
“明贵,你知道的,我不是第一次了。”曾亚红自嘲的笑笑。
“我之前谈过一个男朋友,还流过产。所以,你如果现在退缩,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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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明贵是长得丑是没钱,但是他人好,真的很好。如果她第一次遇见的人就是肖明贵,那该有多好。可是,如果是几年前的自己遇见他,她曾亚红肯定是不会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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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亚红的心悸动了一下,然后,是更用力的回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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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母知道就是哭:“亚红,我不同意!我就是不同意!家里已经够穷了,你还要找个更穷的?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早点死?咳咳~”
曾母现在脸是瘦得颧骨都突出来了,这病拖了好多年,死不了,又好不了。
也不是说好不了吧,可是家里哪里拿得出那么多钱来治,只是拖着吧,买点药养着,穷人不能生大病,生了就只能这样。
曾亚红的弟弟妹妹不是这样,他们感激姐姐。现在他们上大学的钱,都是曾亚红在承担,他们是真的感激。曾亚红这个大姐如父如母,就是他们的明灯。
姐姐只要幸福,他们没什么意见。
肖明贵和曾亚红领证那天,用自己的积蓄给她打一只黄金戒指,他说:“亚红,你等着,我将来一定会给你换一个大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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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遥跟梁芳华通着电话。她是忙里偷闲,想着也有两天没给家里打电话了,这下头脑忙得有点晕乎,不如打电话给家里人唠叨唠叨一下,清醒一下头脑。
先是跟路国强讲了,又轮到梁芳华。
梁芳华犹豫了一下,还是提了。
这日子过好了,提起朱荣光也就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这个男人是过去,过去的渣男。现在提起他,梁芳华的情绪也能够平静一些了。
“遥遥,朱雨莎大婚了,她的婚礼办得可真大,比你和思源那一次还要盛大。”
路遥遥笑着应道:“嗯。妈,你有进步了哈,你现在提到那边不膈应了?”
梁芳华撇撇嘴:“不是你教我要以毒攻毒的吗?我也不是刻意想提的。实在有人也不想我好过,把这事拿来说,还以为真能刺激到我?值得吗?我这辈子有了你爸这样的男人,我也知足了。”
朱雨莎跟陈峰的婚礼确实是小城百年难得一见的。
红毯都从朱家一直铺出去,铺了上千米远。又从外面远远的铺到了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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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雨莎那天成了最幸福的新婚子,如在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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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雨莎发着狠,等着看吧。她才是嫁得最好的那个。
路遥遥嫁给了贺思源,两人门不当户不对的。童话故事里,灰姑娘跟王子结婚之后,就没有然后了。但现实生活中,灰姑娘跟王子结婚后,现实的生活消磨了两人的爱与激情,最终是灰姑娘被扫地出门,而白马王子恍然大悟,重新迎娶白富美,继而走上人生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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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雨莎睡到日晒三竿才起。
她没去工作。她受不了被人使唤的气。事情又琐碎,她朱雨莎不是上班的命,而是要当阔太太的命。她家这么有钱,她就算要上班也是去自家的公司,凭什么要去外面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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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会两眼一瞪,不可置信,然后就打电话给朱荣光,让她爸去解决。
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朱雨莎的嫁妆。陈父陈母已经退休,平常没事也很少过来。今天是陈峰的生日,陈父陈母想着过来帮着张罗着一顿好吃的。
朱雨莎迷迷糊糊的,问:“爸,妈,谁生日啊?阿峰?”
陈父陈母心里叹了一口气。都10点多了,他们就是想来跟朱雨莎商量商量一下的,结果呢,人才起床。
朱雨莎没去工作,在家当全职太太。
这个他们没什么意见。说到底,儿子结了婚,就有自己的小家了,他们老俩口就是外人。
两外人,掺和小两口的生活做什么?干涉太多,将来夫妻生活不和睦,这又是何苦。
陈父陈母是比较明事理的公公婆婆。
朱雨莎当全职太太就算了,家里还得再养个保姆。平常保姆洗衣做饭搞卫生,朱雨莎只负责逛逛街,喝喝咖啡,负责貌美如花就好了。这点两老虽然还是有意见,但面上还是没说的。
只是,儿子生日,儿媳妇居然不知道?这两人才结婚多久?连这个都不注重了?
朱雨莎打了个哈欠,她是真的不记得了。礼物她已经提早准备好了的,只是现在一时没想起来嘛。
见两老面色有点尴尬,朱雨莎忙笑着说:
“对对对,今天是阿峰的生日,我是天天记着,结果真到了这天,一时没想起来。爸妈,我们准备出去吃。我晚上会去西餐厅订位,你们去吗?”这句话问得有点意思。
儿子生日,做父母的难道不想到场吗?
她这句话,就表明了不想让他们老两口去。说不去吧,心里是想去的。这不,他们一早来这里做什么?讨嫌吗?
说去吧,媳妇这语气里,明显就没有想让他们去的意思,这去了呢,估计媳妇心里不痛快,继而会影响跟儿子的感情。
陈母心里有点不愉,但脸上却是带了笑的:“你们去吧。我跟你爸呢,不爱吃那些。那雨莎,我们就先回去了啊。我跟你爸,还有点事。”
朱雨莎说:“哎,妈,你们不留下来吃顿饭?”
“不了,我们回去吃吧。”
客气,相敬如宾,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亲热劲吧?
邻里之间,有娶了媳妇,住在一块的,磨合磨合,会吵架,吵完了之后和好,感情倒比以前更好了。也有不住一块的,周六周日呢,儿子儿媳回来住一天,或者吃一顿饭,那感情也是挺好。感情是要处着处着才有的。
不处,怎么有的感情?
陈母对朱雨莎没多大的意见。就是大小姐脾气多了点,有钱人家的孩子,她也没指望人家能够像普通人家孩子出来,说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没谁规定家务一定要女人来做。陈峰这些都能做,她也就算了。
朱雨莎呢,一直对他们客客气气的,逢人就笑。可是,他们就是觉得不得劲。话都说不到一块去。
两老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到了坐公交的站。
这里是别墅区,住家的人都有私家车,谁还坐公交啊。就算要坐公交,也是有人开车接送到公交站。
太阳有点毒辣,陈母这几天本来有点不舒服,公交车还没等到,直接就晕倒了。公交车站连个人影都没有,的士也见不到一辆。
陈父急了,叫着老伴的名字,掐着老伴的人中,人都没醒过来,不得已打电话打到陈峰的手机上。
陈峰顾不上还在开会,拿着手机出了办公室,引起里面的人一阵不满。
“雨莎,我妈在我们别墅外面的公交站晕倒了,你快点去把我妈送医院去!”朱雨莎妆才化到一半:“什么?阿峰,你是不是搞错了,爸妈才从我家走。”
陈峰算是明白过来。心里忍着气,他的语气却不由提高了一度:“雨莎,你现在马上开车送我妈到医院去,她有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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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陈峰出现在这里,陈父急了:“峰儿,你妈这里有我!你还来做什么?现在上班时间,你跑过来影响多不好。”
熟人之间已经有闲话了。就说他们陈家呢,是靠着岳父家过日子呢。
有钱又怎么了?现在儿子都见不到几回,就像卖给别人一样了。
陈父陈母也是硬气的人,也不解释。之后呢,跟朱家的关系撇得更清。他们没占朱家一点益。
陈峰看到母亲苍白的脸,看着父亲担忧的面容,突然觉得,他是不是选错了。报恩有很多种方法,可是以身相许的,是不是最傻的一种。古时那些以身相许的恩报方式,有几个好下场的?
陈峰匆匆来了,又匆匆走了。
晚上,他下班准备回去探望陈母,朱雨莎却已在公司楼下等他了。
朱雨莎今天打扮得很美,出现在楼下,陈峰收获了众人各种目光。
一同事拍着他的肩说:“小子,还是你有福气!娶了老板的女儿,少奋斗二十年,哈哈哈~”
那人笑着走开了。
朱雨莎走上来,挽着陈峰的胳膊,跟他上了车:“阿峰,今天你生日,我已经在西餐厅订好位了。”
陈峰坐上车,没开车。看着系安全带的朱雨莎,他问:“那我爸妈呢?”
朱雨莎不解:“你爸妈怎么了?今天不是你过生日,我们两人庆祝,关他们什么事啊?”
陈峰深呼吸了一口气,说:“雨莎,今天我不想跟你过。我今天没心情。我妈上午才进了医院,你让我庆祝?你明明知道,我爸妈不会开车,也舍不得花钱,每次都是坐公交车过来的,他们回去的时候,你就不会送一下?”
朱雨莎也火了,合着今天的事情全赖她头上了?
“陈峰,那是你的爸妈,不是我的爸妈。他们是生我还是养我了?凭什么要我对他们好?他们没钱,我家有钱。为什么不打车来?既然过来不方便,那还过来做什么?有什么事情,非要亲自跑过来,电话不会打一个吗?还有现在手机软件叫车这么方便,他们就不会线上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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