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振凯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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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承风有一些感慨:“看到小一,我就想起思源小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就好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一样。”
“你如果喜欢小一,只要遥遥和思源没意见,欢迎你随时来看。”
贺承风猛一回头,眼睛里闪过惊喜:“你不反对?”
江雪笑得很温婉。她一笑,脸上的皱纹显现,但她毫不在乎,带着一种自信的美。
“谁会拒绝一个孩子爷爷的爱。再说了,小一虽然是我的孙子,但他先是遥遥和思源的孩子。你以后爱小一可以,但是管教,交给他们小俩口来做。”
江雪这是怕他,当初对贺思源强加自己的意愿过去。
贺承风想明白了,不由有一些讪讪,但犹嘴硬:“还用你来提醒!”
江雪笑了笑:“不是最好。不要在这里呆太久了。我先回去了。”
贺承风看着江雪离去的背影。
她的背挺得很直,身形几十年了,仍然如最初一般的苗条。看那背影,根本看不出是一个五十出头的女人。
贺承风突然想起来,当初他们离婚时,从民政局出来,她留给他的,仍然是这样的一个背影。他没想到自己记忆犹新,甚至能想起她当年穿得是一身翡翠绿的旗袍。走路的姿势,头颅高高抬起,骄傲如女王。
明秀今天没有出席。她也有自己的坚持。
她跟江雪从来没有正面接触过。既然以前没有,现在也不要。
她在江雪面前,有一种天然的自卑。她从来没觉得家庭主妇有什么不好。
她相夫教子,持家有道。不是所有女人能将家操持得如此井井有条。也不是所有女人,能待婆婆如此好。
贺承风的妈去世之前,都一直由明秀照顾,去世时没有一点遗憾。
但是江雪不一样,那个晚上,贺承风喊出那个名字,说雪,你回来了。他们都结婚二十多年了,贺承风的心底还保留着江雪的一席之地。
明秀又是聪明的,改变不了的事实,那就只有接受,不要去闹去责问。
她爱贺承风,他是她的天。她一直要做贤良的妻。
当一家人要到Z市去跟贺小一庆周岁时,明秀坚持不去,贺承风一点也没有勉强她。
宾客散去,一切安静了。
贺水云和岳子明坚持要住酒店。
贺水云喜欢路遥遥这个嫂子。
她现在结婚之后,安心在家当家庭主妇了。
工作不是她的最爱。她喜欢在家安静的时光,插花,看书,弹琴,画画,日子静谧如水。
丈夫回来,照顾丈夫,而现在,她肚子里已有了一个小小的生命。
“嫂子,我怀孕了,三个月了。”
“啊,真的?太好了。既然怀孕了,就不该奔波了。水云,晚上不走了吧?你好不容易来一趟,在我们家住上几天。”
贺水云悄悄看了一眼岳子明,说:“不用了。子明这里有个同学,我们今天还要去跟他同学见见面。明天就回去。”
“太遗憾了。那我就不留你了。恭喜你,水云,你也要当妈妈了。”
贺水云笑得一脸甜蜜。脸上是被疼爱的幸福模样。
至于曾亚文,她已经忘记了。偶尔想起,也只是一点淡淡的惆怅。以后肚子里的孩子出来,就有得忙了。
最后是贺承风决定留下来住几天,贺水云和岳子明离开了。
贺水云回过头看了看他们,路遥遥抱着小一,还在原地目送他们离开。
高振凯和曾亚秋也早就离开了。
曾亚秋有点羡慕的说:“振凯,小一长得真可爱。不知道我们的孩子会是什么样。”
高振凯笑眯眯的说:“当然也可爱啊,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啊。”
高振凯这结婚之后的变化,如果是隔了半年没见过的人,根本就认不出来了。
他以前长得瘦,结果结婚之后,开始长肉了。
以前是怎么都不长肉的,但现在不一样。
高振凯长了三十斤,人完全大变样。脸不再凹陷下去,棱角分明,摸上去也不再是骨感,而是有血有肉,人看起来也精神了。
以前有人说高振凯长得难看的,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嘴巴子。
如果高振凯难看,就没多少人能算得上是帅哥了。
高振凯现在是帅得回头率不止一点的。
他长得高,身材比例又好,一长肉,穿衣服能撑起来了,天然的衣架子。
五官也像是长开了一般。眼睛现在是又大又有神,不再像以前那样给人是凹下去,像天天没睡醒一样。唇也变得红润起来。
原来不是只有胖子才是潜力股,一个太瘦的男人,也是潜力股。
高母见之心喜,对曾亚秋就更好了。
男人结婚之后不胖只有两个原因,要不是天生的,要不就是婚姻生活不幸福不顺遂的。
由此可见,高振凯是幸福的呢。能够让自己儿子幸福的媳妇,就是个好媳妇,对她好不好,高母不在乎。
但曾亚秋却是对他们孝顺有加,感恩有加。
曾母的病慢慢在好转,不再像以前那样,十天半月需要躺在床上,已经可以做些轻松的活了。
下午,一通电话召回高振凯去医院。
高振凯用他独有的不羁方式跟医生护士打招呼。
护士站今天可热闹。
“你们觉得,高医生变帅了没有?是不是我的眼睛出问题了,我怎么近来觉得高医生越来越帅了?”
另一个护士深有同感:“不,不只是你这样觉得,我也觉得高医生长帅了。你没发现吗,现在找高医生看病的女病人越来越多了。”
“我真想不通啊,高医生在医院晃了那么几年了,为什么到现在,我才发现他是帅哥?”
“嘻嘻,是不是后悔了?谁叫你不早点下手,人家高医生现在可是娇妻在怀了,轮不到你了。”
“我也知道,用不着你提醒。”
*
“亚秋,你等我,医院有点急事,很快就好了。晚上我们出去吃吧?你想吃什么,牛排?好,等我出发时,我给你电话。你等我。”
高振凯挂了手机,脚步带风的在医院穿梭着。
曾亚秋对着镜子细细化妆。
她化了一个清爽漂亮的淡妆。
镜子里的她,一双眼睛在发光,恋爱中的女人的光。
谁说结婚了就是一地鸡毛,会磨光两人的激情?不,这看你怎么去调节。
她现在珍惜和高振凯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因为将来孩子出生,有些平衡势必会打破。
高振凯坚持五年不生孩子,她坚持两年。工作两年,稳定之后,她就考虑要孩子了。
曾亚秋喜欢孩子,她已经在幻想,生两个还是三个,或者四个?
高振凯忙完之后,接了曾亚秋去西餐厅吃饭。
今天很巧,遇见了之前的相亲对像。
那人一直盯着高振凯看,觉得似曾相识,但又想不起来是谁。
直到她听到曾亚秋对他说:“振凯,不用帮我切啦,你也吃,张嘴。”
曾亚秋叉起一块牛肉,自然送到他的唇边,她的嘴角带了一抹娇羞。
那女人不可置信,这是高振凯?是她骂丑八怪的那个?
高振凯觉得一抹炙热视线,让他不舒服,对上女人惊愕的目光,他微微点了点头。
女人问:“你真是高振凯?”
高振凯耸耸肩,问:“当然。”
那女人有点不平衡。她还在相亲,可是高振凯已经结婚了。
她对曾亚秋说:“高太太,你应该没见过吧,高先生以前,可是长得很丑的。我估计他去做整容了。”
曾亚秋瞪大了眼,呛了一下,这女人在说什么。
高振凯连忙起身,去给曾亚秋顺背,又体贴端起杯子喂她水喝。
女人有点得意,看样子曾亚秋不知道呢。
曾亚秋顺过气来,啼笑皆非:“我先生长什么样,我都看过。你说他长得很丑,并没有,那时他只是瘦了点,现在长了肉,五官立即不一样了,我可以证明,他没有整容。因为~”
曾亚秋深情看着高振凯,一字一顿的说:“他不用整容,在我眼里,就已经很帅了。”
高振凯摊手,对那女人说:“现在,你明白了?她觉得我很帅,所以嫁给我了。你觉得我丑,我还感谢你的不嫁之恩。”
女人涨红了脸,菜也不点了,拎起包包,也不管同伴,冲出门去。
曾亚秋不由好笑:“爱慕者?”
高振凯说:“不,除了你爱我,别的女人都不爱我。她只是我的相亲对像,今天怎么发疯了一样的,幸亏当初我们都看不上彼此。”
曾亚秋笑:“那该多好。只有我爱你,你也只爱我。听到了吗?如果你不爱我了,告诉我,我一定离开。”
“说的什么傻话。亚秋,你就是我的伯乐,没有你,没有现在的我。现在每天看着镜子,我都要被自己帅晕了。”
高振凯一脸自恋的说。
曾亚秋忍不住憋笑,憋得很辛苦,肩都一抖一抖的。
哎呀,振凯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曾亚秋可以想见,将来高振凯跟孩子相处时,估计也是这样没大没小的。
看样子,以后慈父他当,她来当严母好了。
“亚秋,你在想什么?”叫她两声都没反应。
曾亚秋回过神,学着他的样子,无辜道:“没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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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雪笑得很温婉。她一笑,脸上的皱纹显现,但她毫不在乎,带着一种自信的美。
“谁会拒绝一个孩子爷爷的爱。再说了,小一虽然是我的孙子,但他先是遥遥和思源的孩子。你以后爱小一可以,但是管教,交给他们小俩口来做。”
江雪这是怕他,当初对贺思源强加自己的意愿过去。
贺承风想明白了,不由有一些讪讪,但犹嘴硬:“还用你来提醒!”
江雪笑了笑:“不是最好。不要在这里呆太久了。我先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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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承风突然想起来,当初他们离婚时,从民政局出来,她留给他的,仍然是这样的一个背影。他没想到自己记忆犹新,甚至能想起她当年穿得是一身翡翠绿的旗袍。走路的姿势,头颅高高抬起,骄傲如女王。
明秀今天没有出席。她也有自己的坚持。
她跟江雪从来没有正面接触过。既然以前没有,现在也不要。
她在江雪面前,有一种天然的自卑。她从来没觉得家庭主妇有什么不好。
她相夫教子,持家有道。不是所有女人能将家操持得如此井井有条。也不是所有女人,能待婆婆如此好。
贺承风的妈去世之前,都一直由明秀照顾,去世时没有一点遗憾。
但是江雪不一样,那个晚上,贺承风喊出那个名字,说雪,你回来了。他们都结婚二十多年了,贺承风的心底还保留着江雪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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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水云和岳子明坚持要住酒店。
贺水云喜欢路遥遥这个嫂子。
她现在结婚之后,安心在家当家庭主妇了。
工作不是她的最爱。她喜欢在家安静的时光,插花,看书,弹琴,画画,日子静谧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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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我怀孕了,三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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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水云回过头看了看他们,路遥遥抱着小一,还在原地目送他们离开。
高振凯和曾亚秋也早就离开了。
曾亚秋有点羡慕的说:“振凯,小一长得真可爱。不知道我们的孩子会是什么样。”
高振凯笑眯眯的说:“当然也可爱啊,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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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前长得瘦,结果结婚之后,开始长肉了。
以前是怎么都不长肉的,但现在不一样。
高振凯长了三十斤,人完全大变样。脸不再凹陷下去,棱角分明,摸上去也不再是骨感,而是有血有肉,人看起来也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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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亚秋喜欢孩子,她已经在幻想,生两个还是三个,或者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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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人有点不平衡。她还在相亲,可是高振凯已经结婚了。
她对曾亚秋说:“高太太,你应该没见过吧,高先生以前,可是长得很丑的。我估计他去做整容了。”
曾亚秋瞪大了眼,呛了一下,这女人在说什么。
高振凯连忙起身,去给曾亚秋顺背,又体贴端起杯子喂她水喝。
女人有点得意,看样子曾亚秋不知道呢。
曾亚秋顺过气来,啼笑皆非:“我先生长什么样,我都看过。你说他长得很丑,并没有,那时他只是瘦了点,现在长了肉,五官立即不一样了,我可以证明,他没有整容。因为~”
曾亚秋深情看着高振凯,一字一顿的说:“他不用整容,在我眼里,就已经很帅了。”
高振凯摊手,对那女人说:“现在,你明白了?她觉得我很帅,所以嫁给我了。你觉得我丑,我还感谢你的不嫁之恩。”
女人涨红了脸,菜也不点了,拎起包包,也不管同伴,冲出门去。
曾亚秋不由好笑:“爱慕者?”
高振凯说:“不,除了你爱我,别的女人都不爱我。她只是我的相亲对像,今天怎么发疯了一样的,幸亏当初我们都看不上彼此。”
曾亚秋笑:“那该多好。只有我爱你,你也只爱我。听到了吗?如果你不爱我了,告诉我,我一定离开。”
“说的什么傻话。亚秋,你就是我的伯乐,没有你,没有现在的我。现在每天看着镜子,我都要被自己帅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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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亚秋忍不住憋笑,憋得很辛苦,肩都一抖一抖的。
哎呀,振凯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曾亚秋可以想见,将来高振凯跟孩子相处时,估计也是这样没大没小的。
看样子,以后慈父他当,她来当严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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