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六 迎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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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式宴席的规矩,是先冷盘后热菜,先小菜后硬菜,最先上的都是些爽口的小菜,凉丝丝的,什么凉拌黄瓜啊小葱拌豆腐啊之类的,正好适合这炎炎夏日里食用,有助于开胃,张思成一声大喊“开席”之后,那些帮厨的伙计们便端着一个个长条盒子,将一盘盘冷拼送上酒席,大家伙儿也就吃开了。
这小菜凉拌没什么高下之分,但是这热菜可就有讲究了,大家来这里是来吃热菜的,可不是来吃冷盘的,就着冷盘可以把酒给搞起来,但是炒热气氛的,还是热菜,其实张思成那声“开席”一喊出来,早就等在那的大小厨子们,仿佛接到命令的黑旗军,那架势可比卫所兵雄壮多了。
只见他们立刻开始噼里啪啦把食料下锅,一下一盘一下一盘,有的甚至是一锅一起下,煎炒烹炸、熘汆烩炖,大火热炒,加入油盐酱醋,手里炒锅那么一掂,火苗那么一窜,喝!好家伙!转眼便装盘上菜,热气腾腾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充分显露出大厨们数十年苦练练就的刀工火工,不仅味道好,速度还快,一盘接着一盘流水般的供应着热腾腾的菜肴。
这宾客的档次不同,自然供应的水准也不同,这不是搞什么阶级分化之类的,那是规矩,这个时候搞什么人人平等就是个笑话,大人物们一出手就是白银千两黄金百两加上珍宝玉器古玩书画之类的,小半个身家都洒出来了,为的可不是和送些家常小菜小米小面的老百姓们吃一样的东西。
上等桌呢,就是官僚们和士绅们的那一批桌次,好酒好菜就往那儿使,什么海参鲍鱼鱼翅之类的全部往上上,苏州离海不远,这海鲜也是不错的选择,更是档次的代表,这些大老爷们吃的不是饱,是味道,是档次,是情怀,所以他们吃的就是精细。
比如苏菜里面非常著名的清炖蟹粉狮子头,肥嫩异常,蟹粉鲜香,青菜酥烂清口,食后清香满口,齿颊留香,吃起来须用调羹舀食,吃完之后久久不忘那鲜美的滋味,苏州城里做这道菜最出名的大厨别出心裁,精心烹制,将这道菜的美味发挥到了极致,就连张经这个没什么面部表情的人都流露出了沉醉的神色,不住的赞叹这道菜实在是美味到了极点。
中等桌儿是黑旗军的将士们和义乌当地的氏族代表们还有一些小士绅,他们呢倒也不缺肉不缺油水,就缺点情怀,所以就给点情怀,吃点苏州的特色菜,给这个菜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弄点海鲜装饰点缀,也就差不多了,大家不是那么在乎。
就比如给他们上水晶肴肉,这也是苏菜名点,成菜后肉红皮白,光滑晶莹,卤冻透明,犹如水晶,故有“水晶”之美称,食用时,具有瘦肉香酥、肥肉不腻、酥香嫩鲜等特点,佐以姜丝和镇江香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大厨们照顾到这群人的食量,块儿切得很大,一口一个保证你塞满嘴,满足到了极致!
下等桌就是苏州本地前来恭贺的百姓们了,对于他们,那是最好解决的,他们的诉求很简单,吃肉,吃油,直接上硬菜,别整那些虚的!
好!鸡鸭鱼肉流水一般的往桌上端,什么烤鸭啊红烧鸡块儿啊糖醋鲤鱼啊红烧肉啊之类的,逮着就往死里上,他们也是往死里吃,这些百姓们拖家带口的,都来补充油水来了,偶尔有小孩子吃腻了油肉想吃口青菜解解油腻,还被母亲一拍脑袋瓜子骂一声不争气的东西,一边把一大块油油的猪肉夹到碗里,勒令孩子给他吃完……
夏日里白日时间长,大家也不太在乎时间的流逝,从开席以来,一道道美味不停的上,一桌子二十道菜,上的速度是越来越慢的,一直到两个时辰以后,最后一个菜才上完,爽了大家,可苦了新郎倌儿郑光,穿着大红袍一桌一桌的敬酒,这是规矩,大家都是来给你贺喜的,你做为新郎倌儿当然要给人家敬一杯喜酒,让人家欢喜欢喜不是?
再说了,你这个新郎倌儿可吉利着,不仅是新郎倌儿,还是状元郎,这双喜临门的,身上的旺气十足,大家都想和你碰一碰,沾沾喜气,哪怕是碰着你的衣服,也觉得是沾了喜气了,尤其是那些拖家带口的,打算让孩子读书的人家,硬是要郑光抱着孩子喝酒,郑光给整的没办法,一手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孩子,一手拿酒杯喝酒……
到了那些读书人的桌子上,一口一个师兄喊得不知道多甜,一下子就给郑光围个严严实实,上下其手,把郑光摸得浑身不自在,摸到了郑光的人还大喊着什么“我碰到状元郎了我要中举了”什么的,引得读书人们更加狂热,郑光差点就给他们弄得衣衫不整,闹出断袖之癖的笑话来了……
到了那伙军队里老兄弟和义乌熟人的桌上,那更不用说,您是咱们永远的将军,甭管您以后做什么官,您都是咱们的老上司,咱们就服您,这感情深不深?深?好!喝!喝不了?完咧……没感情咧……做了大官儿瞧不起咱这些泥腿子咧……文曲星不跟咱们这些苦哈哈一块儿咧……
一个个他娘的双目无神宛如被抛弃的小娘子,郑光给逼的是在是没办法了……得得得!我喝!我往死里喝!大家伙儿,举碗!干!
士绅和官员们好歹有点儿对于身份的矜持,不会像其余那些人一样把郑光当成吉祥物,摸一下就能让自家娃儿考上进士,他们温和多了,郑光来敬酒的时候一个个起来,笑容可掬的接着这杯喜酒,大家一起喝,喝完之后礼送郑光去下一桌,如果不是眼睛里闪烁着某种强烈的光芒,这份演技是可以给三十二个赞的。
官员们就更加简洁明了了,大家相互笑着自报家门,谁谁谁是哪一科的进士,排位第几,大家谁在上面谁在下面,聊得不亦乐乎,郑光一来,大家互相举杯庆祝,一口酒下肚,礼送郑光去另一桌,相比之士绅们的强烈意愿,这份演技更加清纯不做作,给三十三个赞!
时间缓缓流逝,大家为了今天这顿正餐而腾出来的胃部空间已经接近饱和,不少小孩子都看着自己碗里的大块肉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妇人们用手捂住嘴部,以免一个接一个的饱嗝影响了自己的形象,虽然本来也没什么形象,一顿饭吃三斤的地里汉子还在奋勇的和鸡鸭鱼肉作殊死一搏,一手鸡腿一手鸭腿的左右开弓,颇有大将风范。
唐顺之今儿个也喝了不少,他是以男方家长的身份在这里的,郑光的父亲和祖父都去世了,剩下的近亲地位不够,唯一可以撑场面的也就是唐顺之了,所以当仁不让的,唐顺之成为了男方家长,有着这样一层关系,不少人来给这位新任的苏州知府敬酒,恭祝他教了一个好学生出来,一个接一个的吹捧,加上酒精的刺激,这位平日里威严的苏州知府,居然也有些飘飘然了。
唐顺之高兴的在主桌上和同样被氛围感染到的大佬张经推杯换盏,畅想美好的未来,美好的人生,美好的功名,等到他终于意识清明的时候,看着太阳,发现不知不觉间大家谈论了那么多,居然还有一个时辰左右太阳就落山了,他连忙找到张思成,对他吩咐一番,马上把仪式搞起来,得抓紧时间,去迎新娘!
为什么得这个时候迎呢?因为现在是黄昏时分,古时候的“婚礼”的“婚”其实是个别字,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昏礼”,在汉族古人看来,黄昏时分乃阴阳相交之时,此时男女结合顺应天意,大吉大利,所以称为昏礼。
只是郑光此时也有些晕晕乎乎的,虽然之前有奶奶“密赠”的爷爷迎娶她的时候不知从何处得到的醒酒丸,可以保证不醉酒,但是好虎架不住一群狼,郑光还是华丽丽的败下阵来,幸好唐顺之也有醒酒秘法,右手一伸,食指与中指之间不知何时突兀的出现一点寒芒,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没入郑光臀部,伴随着一声刺破云霄的嚎叫,郑光便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
“老师,你这个法子,是何人传授啊?此人当真是足智多谋,学生很想去拜见他,当面感谢啊!”郑光红着眼睛,以右手掩股,直吸凉气,看着自己的恩师唐顺之。
唐顺之毫不在意的勾了勾嘴角,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似乎在怀念着什么:“想当年,为师还年轻的时候,也是年少风流啊,迎娶你师娘之时也是你这般,结果……哈哈哈哈!不提了不提了!好了!新郎倌儿!快去把妻子接回家中,迎奉宗庙,开支散叶!”
郑光虽然不爽,却也无奈,听得唐顺之开始交代婚礼的流程,便细细的听着,之后,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带着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的朝着城北的郑氏别院出发了……没办法,谁叫娶的是自己的表妹呢?大明朝不禁止异姓表亲之间的结合,所以郑光也有幸和表妹终成眷属,他是很高兴的。
只是在操作过程中,大家发现一点不和谐的地方,以前就算是表亲之间的结婚,婚前男女也不是住在一块儿的,像郑家这样男主人都去世了只剩一根独苗支撑家业的情况,还真是很少见,关键的是赵蝶儿的父亲也去世了,一家子一早就和郑氏主家住在一起,也没分开过,迎亲又去哪里迎呢?都住在一块儿了,这,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按照中式宴席的规矩,是先冷盘后热菜,先小菜后硬菜,最先上的都是些爽口的小菜,凉丝丝的,什么凉拌黄瓜啊小葱拌豆腐啊之类的,正好适合这炎炎夏日里食用,有助于开胃,张思成一声大喊“开席”之后,那些帮厨的伙计们便端着一个个长条盒子,将一盘盘冷拼送上酒席,大家伙儿也就吃开了。
这小菜凉拌没什么高下之分,但是这热菜可就有讲究了,大家来这里是来吃热菜的,可不是来吃冷盘的,就着冷盘可以把酒给搞起来,但是炒热气氛的,还是热菜,其实张思成那声“开席”一喊出来,早就等在那的大小厨子们,仿佛接到命令的黑旗军,那架势可比卫所兵雄壮多了。
只见他们立刻开始噼里啪啦把食料下锅,一下一盘一下一盘,有的甚至是一锅一起下,煎炒烹炸、熘汆烩炖,大火热炒,加入油盐酱醋,手里炒锅那么一掂,火苗那么一窜,喝!好家伙!转眼便装盘上菜,热气腾腾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充分显露出大厨们数十年苦练练就的刀工火工,不仅味道好,速度还快,一盘接着一盘流水般的供应着热腾腾的菜肴。
这宾客的档次不同,自然供应的水准也不同,这不是搞什么阶级分化之类的,那是规矩,这个时候搞什么人人平等就是个笑话,大人物们一出手就是白银千两黄金百两加上珍宝玉器古玩书画之类的,小半个身家都洒出来了,为的可不是和送些家常小菜小米小面的老百姓们吃一样的东西。
上等桌呢,就是官僚们和士绅们的那一批桌次,好酒好菜就往那儿使,什么海参鲍鱼鱼翅之类的全部往上上,苏州离海不远,这海鲜也是不错的选择,更是档次的代表,这些大老爷们吃的不是饱,是味道,是档次,是情怀,所以他们吃的就是精细。
比如苏菜里面非常著名的清炖蟹粉狮子头,肥嫩异常,蟹粉鲜香,青菜酥烂清口,食后清香满口,齿颊留香,吃起来须用调羹舀食,吃完之后久久不忘那鲜美的滋味,苏州城里做这道菜最出名的大厨别出心裁,精心烹制,将这道菜的美味发挥到了极致,就连张经这个没什么面部表情的人都流露出了沉醉的神色,不住的赞叹这道菜实在是美味到了极点。
中等桌儿是黑旗军的将士们和义乌当地的氏族代表们还有一些小士绅,他们呢倒也不缺肉不缺油水,就缺点情怀,所以就给点情怀,吃点苏州的特色菜,给这个菜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弄点海鲜装饰点缀,也就差不多了,大家不是那么在乎。
就比如给他们上水晶肴肉,这也是苏菜名点,成菜后肉红皮白,光滑晶莹,卤冻透明,犹如水晶,故有“水晶”之美称,食用时,具有瘦肉香酥、肥肉不腻、酥香嫩鲜等特点,佐以姜丝和镇江香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大厨们照顾到这群人的食量,块儿切得很大,一口一个保证你塞满嘴,满足到了极致!
下等桌就是苏州本地前来恭贺的百姓们了,对于他们,那是最好解决的,他们的诉求很简单,吃肉,吃油,直接上硬菜,别整那些虚的!
好!鸡鸭鱼肉流水一般的往桌上端,什么烤鸭啊红烧鸡块儿啊糖醋鲤鱼啊红烧肉啊之类的,逮着就往死里上,他们也是往死里吃,这些百姓们拖家带口的,都来补充油水来了,偶尔有小孩子吃腻了油肉想吃口青菜解解油腻,还被母亲一拍脑袋瓜子骂一声不争气的东西,一边把一大块油油的猪肉夹到碗里,勒令孩子给他吃完……
夏日里白日时间长,大家也不太在乎时间的流逝,从开席以来,一道道美味不停的上,一桌子二十道菜,上的速度是越来越慢的,一直到两个时辰以后,最后一个菜才上完,爽了大家,可苦了新郎倌儿郑光,穿着大红袍一桌一桌的敬酒,这是规矩,大家都是来给你贺喜的,你做为新郎倌儿当然要给人家敬一杯喜酒,让人家欢喜欢喜不是?
再说了,你这个新郎倌儿可吉利着,不仅是新郎倌儿,还是状元郎,这双喜临门的,身上的旺气十足,大家都想和你碰一碰,沾沾喜气,哪怕是碰着你的衣服,也觉得是沾了喜气了,尤其是那些拖家带口的,打算让孩子读书的人家,硬是要郑光抱着孩子喝酒,郑光给整的没办法,一手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孩子,一手拿酒杯喝酒……
到了那些读书人的桌子上,一口一个师兄喊得不知道多甜,一下子就给郑光围个严严实实,上下其手,把郑光摸得浑身不自在,摸到了郑光的人还大喊着什么“我碰到状元郎了我要中举了”什么的,引得读书人们更加狂热,郑光差点就给他们弄得衣衫不整,闹出断袖之癖的笑话来了……
到了那伙军队里老兄弟和义乌熟人的桌上,那更不用说,您是咱们永远的将军,甭管您以后做什么官,您都是咱们的老上司,咱们就服您,这感情深不深?深?好!喝!喝不了?完咧……没感情咧……做了大官儿瞧不起咱这些泥腿子咧……文曲星不跟咱们这些苦哈哈一块儿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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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绅和官员们好歹有点儿对于身份的矜持,不会像其余那些人一样把郑光当成吉祥物,摸一下就能让自家娃儿考上进士,他们温和多了,郑光来敬酒的时候一个个起来,笑容可掬的接着这杯喜酒,大家一起喝,喝完之后礼送郑光去下一桌,如果不是眼睛里闪烁着某种强烈的光芒,这份演技是可以给三十二个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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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顺之今儿个也喝了不少,他是以男方家长的身份在这里的,郑光的父亲和祖父都去世了,剩下的近亲地位不够,唯一可以撑场面的也就是唐顺之了,所以当仁不让的,唐顺之成为了男方家长,有着这样一层关系,不少人来给这位新任的苏州知府敬酒,恭祝他教了一个好学生出来,一个接一个的吹捧,加上酒精的刺激,这位平日里威严的苏州知府,居然也有些飘飘然了。
唐顺之高兴的在主桌上和同样被氛围感染到的大佬张经推杯换盏,畅想美好的未来,美好的人生,美好的功名,等到他终于意识清明的时候,看着太阳,发现不知不觉间大家谈论了那么多,居然还有一个时辰左右太阳就落山了,他连忙找到张思成,对他吩咐一番,马上把仪式搞起来,得抓紧时间,去迎新娘!
为什么得这个时候迎呢?因为现在是黄昏时分,古时候的“婚礼”的“婚”其实是个别字,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昏礼”,在汉族古人看来,黄昏时分乃阴阳相交之时,此时男女结合顺应天意,大吉大利,所以称为昏礼。
只是郑光此时也有些晕晕乎乎的,虽然之前有奶奶“密赠”的爷爷迎娶她的时候不知从何处得到的醒酒丸,可以保证不醉酒,但是好虎架不住一群狼,郑光还是华丽丽的败下阵来,幸好唐顺之也有醒酒秘法,右手一伸,食指与中指之间不知何时突兀的出现一点寒芒,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没入郑光臀部,伴随着一声刺破云霄的嚎叫,郑光便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
“老师,你这个法子,是何人传授啊?此人当真是足智多谋,学生很想去拜见他,当面感谢啊!”郑光红着眼睛,以右手掩股,直吸凉气,看着自己的恩师唐顺之。
唐顺之毫不在意的勾了勾嘴角,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似乎在怀念着什么:“想当年,为师还年轻的时候,也是年少风流啊,迎娶你师娘之时也是你这般,结果……哈哈哈哈!不提了不提了!好了!新郎倌儿!快去把妻子接回家中,迎奉宗庙,开支散叶!”
郑光虽然不爽,却也无奈,听得唐顺之开始交代婚礼的流程,便细细的听着,之后,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带着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的朝着城北的郑氏别院出发了……没办法,谁叫娶的是自己的表妹呢?大明朝不禁止异姓表亲之间的结合,所以郑光也有幸和表妹终成眷属,他是很高兴的。
只是在操作过程中,大家发现一点不和谐的地方,以前就算是表亲之间的结婚,婚前男女也不是住在一块儿的,像郑家这样男主人都去世了只剩一根独苗支撑家业的情况,还真是很少见,关键的是赵蝶儿的父亲也去世了,一家子一早就和郑氏主家住在一起,也没分开过,迎亲又去哪里迎呢?都住在一块儿了,这,这不是多此一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