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第二十二章:翻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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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小打小闹。”——罗梓杰。
告别了乔修尔与卡本之后,罗梓杰将爱神的自拍、与她的车队上传到了U.R.L.隐藏论坛。之后就是一段并不漫长的等待,很快就有一些曾经受到过袭击的人指认出来是这个外号爱神的女人做的事。
其中一方关联人快要浮出水面了,那么随之而来的还有两个问题。罗梓杰也想到——如何才能在爱神下一次下手前找到爱神而阻止她?以及,袭击车语的那个人真是加洛带来的人吗?
64
当晚10:00,带着一些答案和一些疑问,罗梓杰回到了北极星酒吧。
“你来的真的很准时。”办公室里那个摆满了预调酒的圆桌后面伸出了一个脑袋,面庞精致、顶着一头柔软的金色头发。显然,李定斯早已在此等待多时了。
这时罗梓杰已经换上了那件白色的棒球夹克和灰色T恤,坐在桌子另一边的椅子上,微微一笑:“守时很重要的啦。”
而后半躺在沙发中的李定斯坐了起来,半个身体仿佛从鸡尾酒堆中升起一样。此时的李定斯也已经穿上白色暗纹千鸟格的衬衫和卡其色西装、梳着大背头,双手交叉放在桌子上,戴着一副发亮的黑色羊皮手套。李定斯说:“我问了那个俄罗斯佬索科尔,他说加洛早已被开除了。”顿了一下,又说:“但是加洛还没离开新约克城,因为他还要赔那部宾利。索科尔提议我们可以去皇后区看看。”
“皇后区?”罗梓杰以为自己听错了。
“没错,就是那里。汤玛斯的豪宅所在的那个区域\与布鲁克林交界处那块最角落最阴暗的地方。”李定斯说道,“我们可以去找他翻翻旧账,现在开车出发。”
——李定斯虽然没找到答案,但是他找到了加洛的下落。如果袭击车语的哪个人真是加洛带来的话,那么事情进展得还算很顺利。至少一个问题解决了。
当然,前提是这件事真是加洛这样的“小人物”策划的。
65
一辆丰田速跑、一辆奔驰SL65AMG再次行驶在夜色下的公路上,又一次穿过曼哈顿前往皇后区。只不过这一次两辆车悄无声息,名义上不再是帮派行动,而是打着私人恩怨和翻旧账名义——但实质上还是帮派行动。
罗梓杰一只手握住方向盘、一只手搭在车窗上,对着车载电脑另一端的李定斯提出了一个疑问:“开的车是福特野马、用的是军用烟雾弹。加洛请得到这么厉害的人吗?”
屏幕上李定斯面无表情,似是在深思,随后说道“贫民窟真的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偷窃或者组装出很漂亮的跑车,也会拿着一些黑枪或者少数制式武器。鬼知道他们怎么弄来的。”
罗梓杰道:“那我们这一趟要不要带上武器?”
李定斯道:“处理得好的还话用不上动武。”
两辆车穿行在车流中,灰色的新约克城夜间闪烁着一个大城市该有的繁华,五颜六色的光斑若隐若现、映照在芒果色的出租车上。人流或疲惫或兴奋,夜色下弥漫着安静、神秘与荷尔蒙,但在这座城市里却融合的很好,又区别于蔑都的矛盾和光怪陆离……
来到了皇后区,李定斯和罗梓杰把车子停在贫民窟的百米以外。为了不要太显眼,两人决定徒步走到贫民窟。
虽然没有驾车,但两人的衣着还是与贫民区其他人的打扮差距很大。还好此刻贫民区热闹非凡,似乎还没人注意到李定斯和罗梓杰二人。
弥漫着罪恶的贫民区,行走在脏乱的街道上,衣着性感火辣的女郎和穿着嘻哈服的男人抽着大麻打着节拍走在路上,一伙人扛着带血的棒球棍将另一伙人揍得满地找牙,还有一些手持老式磁带机放着音乐跳着街舞的年轻人们。
不过李定斯和罗梓杰都不怎么在意这些,倒是低底盘车液压减震伴随着音乐翩翩起舞的镜头还有些看点。
“其实我在想一件事。”路上,罗梓杰面色凝重。
——“怎么了?”
罗梓杰很为难,但还是说道:“车语究竟是个什么人?只是因为我们觉得他比较会开车,然后我们将他带到这里来。可是他并没有什么很出众的表现。那他对我们而言还有价值吗?”
说到这里,李定斯止住了脚步。凝思了一会,回应道:“每个人都会有选择错误的时候,我也有可能。但是这个人,我认为不会错。蔑都你知道吗?光怪陆离、支离破碎,路上几乎随时都在堵车。但是他驾驶着一辆福特蒙迪欧,就在蔑都,就在车流之中。”说着,李定斯顿了顿,“而且有时候,利益并不是全部。我总觉得他能做到一些我们做不到的事,毕竟这个世界很少有不忘初心的人。”
“我明白了。”罗梓杰看着李定斯,点了点头。继续回到正题:“但是问题来了,怎么找到加洛?”
李定斯一路上也在想这个问题。这贫民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找一个人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这些人是否有敌意、其中哪些是劫匪或者逃犯都还是个未知数,贸然问路容易徒增麻烦(况且加洛也不是长得很有特点的那种人)。
李定斯正思索着,突然手机响起了短信铃声。短信来自索科尔:“据我所知,加洛这人嗜赌如命,贪恋美色。希望能帮到你们。”
看了短信,李定斯说道:“找到赌场、红灯区。加洛很可能在这两个地方。”
“分头行动?”罗梓杰问道。
“一起行动。”李定斯斩钉截铁,毫不犹豫地说道。随后又接着道“不忘记武装、但是要低调行事。不到万不得已别掏枪。”
“收到!”
66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两人已经站在了贫民区中的红灯街街口。
一条昏暗的街道放眼望去,暧昧的灯光忽明忽暗地闪烁着。一名身材高大的女郎真空穿着透视装裙子与一名穿着丁字裤的瘦小女郎从两人身边经过,虽然暧昧的眼光有些许停留但稍纵即逝。——毕竟李定斯和罗梓杰看起来完全不像是这里的人。
可能换做车语来这里的话还像一点,只可惜车语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罗梓杰心道。
而看着周围无视新约克城昼夜温差穿着寒风刺骨的女郎们漫步在烟雾弥漫的破旧街道,混杂着大麻、荷尔蒙、腐败垃圾的味道中的一间间粉色紫色的店铺,李定斯眉头紧锁,半晌终于蹦出了一句话:“我们还是先去赌场吧。”
“我也这么认为的!”李定斯这句话可谓是说道罗梓杰心底了。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转身就离开了红灯街。
两个人转身离开,却没有注意到此刻正有一个人已经注意到了他们。这个人看起来骨瘦如柴,身上穿着略显破旧却也是最普通嘻哈服和运动鞋。他平平无奇,名字也不被人记住。只是一个帮派的众多眼线中的一个。此刻他抽了一口大麻,拿出已经很旧的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后,他说道:“我看到了那个中国人……是的,就是那个开着丰田跑车的中国人。这次他跟一个白人一起来的,就在我们的地盘。好像只有两个人。”随后电话里的人说了两句,他唯唯诺诺地应着:“好的,我跟著他。”
67
“有的人站在你的面前,但是他是隐形的,因为你根本没有多看他任何一眼。”——车语后来说过这样的话。而这句话,很早就得到了验证,比如现在。
虽然后面跟着一个人,但是这个人的衣着打扮和相貌都实在是平平无奇,似乎这样的男人在贫民区就像那些瘦瘦高高笑起来干干净净的男生在校园、大眼浓妆锥子脸穿着高跟鞋的女人在夜店一样,看100次都记不住。
所以李定斯和罗梓杰完全不知道他们现在多了一个“尾巴”。
当两人在赌场门口见到加洛的时候,加洛正失魂落魄地坐在一摊垃圾堆中。
显而易见加洛又一次输光了身上的所有钱,而且这次比前几次还要糟糕,连他仅有的一件外套都输掉了。加洛脸上还有被车语痛打过后的旧伤、混杂了一些刚才添加的新伤,吐出一口浑浊、带血的痰,以及一颗牙齿。
街道上走过人群,可是即使是大麻贩子和小姐都不愿意看他一眼,显然加洛已经再买不起大麻了、也很久没有光顾红灯街。
——在几分钟前,也就是加洛刚输光了所有钱以及自己的唯一一件外套而被从赌场赶出来的时候。一条饿极了的小狗走到加洛旁边,呜呜叫了两声。加洛伸出手来摸了摸小狗的狗头,将这只野狗拥入怀中。一帮衣着嘻哈的黑人从加洛面前经过,可是当头的一个人却一脚踩到了小狗的尾巴,小狗狂吠着。
当头一个身材又胖又高的黑人吓了一跳,只见他是这里穿的最高档的,宽松肥大的T恤、嘻哈裤和耐克乔丹篮球鞋,连说话都很有节奏的断句:“嘿!老兄!看你似乎丢失了自我!哟哟哟,你养着一条小狗,小狗脾气还有点大!”
“你们废话好多!”加洛抬起眼睛,双目充满了杀气,旁边的黑人都不下意识的后退了一部。
——可惜杀气是不能真的杀人的,在打架中这种模糊概念的东西还不如一块板砖好用。而人多,打架通常有优势,这是硬道理。
于是那帮人一拥而上踹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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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打小闹。”——罗梓杰。
告别了乔修尔与卡本之后,罗梓杰将爱神的自拍、与她的车队上传到了U.R.L.隐藏论坛。之后就是一段并不漫长的等待,很快就有一些曾经受到过袭击的人指认出来是这个外号爱神的女人做的事。
其中一方关联人快要浮出水面了,那么随之而来的还有两个问题。罗梓杰也想到——如何才能在爱神下一次下手前找到爱神而阻止她?以及,袭击车语的那个人真是加洛带来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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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10:00,带着一些答案和一些疑问,罗梓杰回到了北极星酒吧。
“你来的真的很准时。”办公室里那个摆满了预调酒的圆桌后面伸出了一个脑袋,面庞精致、顶着一头柔软的金色头发。显然,李定斯早已在此等待多时了。
这时罗梓杰已经换上了那件白色的棒球夹克和灰色T恤,坐在桌子另一边的椅子上,微微一笑:“守时很重要的啦。”
而后半躺在沙发中的李定斯坐了起来,半个身体仿佛从鸡尾酒堆中升起一样。此时的李定斯也已经穿上白色暗纹千鸟格的衬衫和卡其色西装、梳着大背头,双手交叉放在桌子上,戴着一副发亮的黑色羊皮手套。李定斯说:“我问了那个俄罗斯佬索科尔,他说加洛早已被开除了。”顿了一下,又说:“但是加洛还没离开新约克城,因为他还要赔那部宾利。索科尔提议我们可以去皇后区看看。”
“皇后区?”罗梓杰以为自己听错了。
“没错,就是那里。汤玛斯的豪宅所在的那个区域\与布鲁克林交界处那块最角落最阴暗的地方。”李定斯说道,“我们可以去找他翻翻旧账,现在开车出发。”
——李定斯虽然没找到答案,但是他找到了加洛的下落。如果袭击车语的哪个人真是加洛带来的话,那么事情进展得还算很顺利。至少一个问题解决了。
当然,前提是这件事真是加洛这样的“小人物”策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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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丰田速跑、一辆奔驰SL65AMG再次行驶在夜色下的公路上,又一次穿过曼哈顿前往皇后区。只不过这一次两辆车悄无声息,名义上不再是帮派行动,而是打着私人恩怨和翻旧账名义——但实质上还是帮派行动。
罗梓杰一只手握住方向盘、一只手搭在车窗上,对着车载电脑另一端的李定斯提出了一个疑问:“开的车是福特野马、用的是军用烟雾弹。加洛请得到这么厉害的人吗?”
屏幕上李定斯面无表情,似是在深思,随后说道“贫民窟真的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偷窃或者组装出很漂亮的跑车,也会拿着一些黑枪或者少数制式武器。鬼知道他们怎么弄来的。”
罗梓杰道:“那我们这一趟要不要带上武器?”
李定斯道:“处理得好的还话用不上动武。”
两辆车穿行在车流中,灰色的新约克城夜间闪烁着一个大城市该有的繁华,五颜六色的光斑若隐若现、映照在芒果色的出租车上。人流或疲惫或兴奋,夜色下弥漫着安静、神秘与荷尔蒙,但在这座城市里却融合的很好,又区别于蔑都的矛盾和光怪陆离……
来到了皇后区,李定斯和罗梓杰把车子停在贫民窟的百米以外。为了不要太显眼,两人决定徒步走到贫民窟。
虽然没有驾车,但两人的衣着还是与贫民区其他人的打扮差距很大。还好此刻贫民区热闹非凡,似乎还没人注意到李定斯和罗梓杰二人。
弥漫着罪恶的贫民区,行走在脏乱的街道上,衣着性感火辣的女郎和穿着嘻哈服的男人抽着大麻打着节拍走在路上,一伙人扛着带血的棒球棍将另一伙人揍得满地找牙,还有一些手持老式磁带机放着音乐跳着街舞的年轻人们。
不过李定斯和罗梓杰都不怎么在意这些,倒是低底盘车液压减震伴随着音乐翩翩起舞的镜头还有些看点。
“其实我在想一件事。”路上,罗梓杰面色凝重。
——“怎么了?”
罗梓杰很为难,但还是说道:“车语究竟是个什么人?只是因为我们觉得他比较会开车,然后我们将他带到这里来。可是他并没有什么很出众的表现。那他对我们而言还有价值吗?”
说到这里,李定斯止住了脚步。凝思了一会,回应道:“每个人都会有选择错误的时候,我也有可能。但是这个人,我认为不会错。蔑都你知道吗?光怪陆离、支离破碎,路上几乎随时都在堵车。但是他驾驶着一辆福特蒙迪欧,就在蔑都,就在车流之中。”说着,李定斯顿了顿,“而且有时候,利益并不是全部。我总觉得他能做到一些我们做不到的事,毕竟这个世界很少有不忘初心的人。”
“我明白了。”罗梓杰看着李定斯,点了点头。继续回到正题:“但是问题来了,怎么找到加洛?”
李定斯一路上也在想这个问题。这贫民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找一个人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这些人是否有敌意、其中哪些是劫匪或者逃犯都还是个未知数,贸然问路容易徒增麻烦(况且加洛也不是长得很有特点的那种人)。
李定斯正思索着,突然手机响起了短信铃声。短信来自索科尔:“据我所知,加洛这人嗜赌如命,贪恋美色。希望能帮到你们。”
看了短信,李定斯说道:“找到赌场、红灯区。加洛很可能在这两个地方。”
“分头行动?”罗梓杰问道。
“一起行动。”李定斯斩钉截铁,毫不犹豫地说道。随后又接着道“不忘记武装、但是要低调行事。不到万不得已别掏枪。”
“收到!”
66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两人已经站在了贫民区中的红灯街街口。
一条昏暗的街道放眼望去,暧昧的灯光忽明忽暗地闪烁着。一名身材高大的女郎真空穿着透视装裙子与一名穿着丁字裤的瘦小女郎从两人身边经过,虽然暧昧的眼光有些许停留但稍纵即逝。——毕竟李定斯和罗梓杰看起来完全不像是这里的人。
可能换做车语来这里的话还像一点,只可惜车语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罗梓杰心道。
而看着周围无视新约克城昼夜温差穿着寒风刺骨的女郎们漫步在烟雾弥漫的破旧街道,混杂着大麻、荷尔蒙、腐败垃圾的味道中的一间间粉色紫色的店铺,李定斯眉头紧锁,半晌终于蹦出了一句话:“我们还是先去赌场吧。”
“我也这么认为的!”李定斯这句话可谓是说道罗梓杰心底了。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转身就离开了红灯街。
两个人转身离开,却没有注意到此刻正有一个人已经注意到了他们。这个人看起来骨瘦如柴,身上穿着略显破旧却也是最普通嘻哈服和运动鞋。他平平无奇,名字也不被人记住。只是一个帮派的众多眼线中的一个。此刻他抽了一口大麻,拿出已经很旧的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后,他说道:“我看到了那个中国人……是的,就是那个开着丰田跑车的中国人。这次他跟一个白人一起来的,就在我们的地盘。好像只有两个人。”随后电话里的人说了两句,他唯唯诺诺地应着:“好的,我跟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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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站在你的面前,但是他是隐形的,因为你根本没有多看他任何一眼。”——车语后来说过这样的话。而这句话,很早就得到了验证,比如现在。
虽然后面跟着一个人,但是这个人的衣着打扮和相貌都实在是平平无奇,似乎这样的男人在贫民区就像那些瘦瘦高高笑起来干干净净的男生在校园、大眼浓妆锥子脸穿着高跟鞋的女人在夜店一样,看100次都记不住。
所以李定斯和罗梓杰完全不知道他们现在多了一个“尾巴”。
当两人在赌场门口见到加洛的时候,加洛正失魂落魄地坐在一摊垃圾堆中。
显而易见加洛又一次输光了身上的所有钱,而且这次比前几次还要糟糕,连他仅有的一件外套都输掉了。加洛脸上还有被车语痛打过后的旧伤、混杂了一些刚才添加的新伤,吐出一口浑浊、带血的痰,以及一颗牙齿。
街道上走过人群,可是即使是大麻贩子和小姐都不愿意看他一眼,显然加洛已经再买不起大麻了、也很久没有光顾红灯街。
——在几分钟前,也就是加洛刚输光了所有钱以及自己的唯一一件外套而被从赌场赶出来的时候。一条饿极了的小狗走到加洛旁边,呜呜叫了两声。加洛伸出手来摸了摸小狗的狗头,将这只野狗拥入怀中。一帮衣着嘻哈的黑人从加洛面前经过,可是当头的一个人却一脚踩到了小狗的尾巴,小狗狂吠着。
当头一个身材又胖又高的黑人吓了一跳,只见他是这里穿的最高档的,宽松肥大的T恤、嘻哈裤和耐克乔丹篮球鞋,连说话都很有节奏的断句:“嘿!老兄!看你似乎丢失了自我!哟哟哟,你养着一条小狗,小狗脾气还有点大!”
“你们废话好多!”加洛抬起眼睛,双目充满了杀气,旁边的黑人都不下意识的后退了一部。
——可惜杀气是不能真的杀人的,在打架中这种模糊概念的东西还不如一块板砖好用。而人多,打架通常有优势,这是硬道理。
于是那帮人一拥而上踹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