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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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抬手轻轻拢了一下黑亮的秀发,看着我说:“这句话的大意是指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能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为了生存,两条小鱼相互吐沫来润湿对方。这样的情景也许令人感动,但是,这样的生存环境并不是正常的,甚至是无奈的。对于鱼儿而言,最理想的情况是,海水终于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他们,相忘于江湖。在自己最适宜的地方,快乐的生活,忘记对方,也忘记那段相濡以沫的生活——”
我没有马上发表自己的观点,琳琳的解释显然跟那个女网友“忘忧草”的解释基本相同——
但是,我不得不说,她们都是误读了庄子,曲解了庄子原本的写作意图——
琳琳以为我没听明白,她对这句话进行了更为具体的阐述——
她说“相濡以沫”有时是为了生存的必要或是无奈。“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感动,而“相忘于江湖”则是一种境界,或许更需要坦荡、淡泊的心境吧?能够放弃,能够忘记,也是一种幸福。
我们曾经深深地爱过一些人。[m ]爱的时候,把朝朝暮暮当做天长地久,把缱绻一时当做被爱一世,于是承诺,于是奢望执子之手,幸福终老。然后一切消失了,然后我们终于明白,天长地久是一件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幸福是一种多么玄妙多么脆弱的东西。也许爱情与幸福无关,也许这一生最终的幸福与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无关,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牵住谁的手,一生细水长流地把风景看透。
其实承诺并没有什么,不见了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归宿。我们学着看淡,学着不强求,学着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岁月的烟尘企及不到的地方。只是,只是为什么在某个落雨的黄昏,在某个寂寂的夜里,你还是隐隐地在我心里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
我们曾经那样爱过一个人,我们曾经以为TA就是是幸福的原因。可现在回头想想我们的过去。那曾经以为的相濡以沫是什么?海水总要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它们要相忘于江湖。是啊,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逝,与其天涯思君,恋恋不舍,莫若相忘于江湖。
世间也许有两种可以称之为爱的情感,一种是相濡以沫,一种是相忘于江湖。这两种都是爱的情感——
我一边抽烟,一边认真听着琳琳的阐述,等她差不多讲完了,我才抬眼看着她,笑了笑——
我摸了一下鼻子道:“能够忘记的鱼,或许是最快乐的。而如果有其中一条鱼不能忘记呢?那怎么办?——”
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问,琳琳看着我,一时无语,有点尴尬——
我看着她,接着道:“而且,鱼和人不同,人是有丰富情感的高级动物。潮水来了,两条鱼都重新回到了大海中,它们可以忘记对方,在海水里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人不一样,人的记忆力远远超过只有八秒钟记忆的鱼。所以,人,永远也做不到鱼那样很快就忘记了曾经相濡以沫的人。”
琳琳俯首,抬手,又轻轻拢了一下如云的秀发——
以前“忘忧草”对我解释庄子这句话的意思时,我虽然知道她误解了庄子的意思,但我没有辩解,因为除非中文系的书呆子们,谁会那么较真地去细究古人的一句话呢!
但是我今天必须要讲出这句话最正确的解释,讲出最接近于庄子原意的解释——
我又点了一支香烟,看着琳琳笑笑道:“琳琳,请原谅我不能接受你对庄子这句话的解释,你可以认为我太过较真,你也可以认为我欺负你不是中文系出身的,但我今天很想告诉你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琳琳抬脸看我一眼,轻声说:“你讲,铭铭………”
我道:“如果你要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首先你应该了解《庄子·大宗师》这篇文章——”
庄子在这篇文章中有一句话,“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
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说古时候的“真人”,不懂得喜悦生存,也不懂得厌恶死亡;出生不欣喜,入死不推辞;无拘无束地就走了,自由自在地又来了罢了。不忘记自己从哪儿来,也不寻求自己往哪儿去,承受什么际遇都欢欢喜喜,忘掉死生像是回到了自己的本然,这就叫做不用心智去损害大道,也不用人为的因素去帮助自然。这就叫“真人”。像这样的人,他的内心忘掉了周围的一切,他的容颜淡漠安闲,他的面额质朴端严;冷肃得像秋天,温暖得像春天,高兴或愤怒跟四时更替一样自然无饰,和外界事物合宜相称而没有谁能探测到他精神世界的真谛。
其次我要说的是事物的本来规律是什么?很简单,那就是生存!
有人说相濡以沫不是两条鱼在一起的自然状态,其实不然,从开头庄子就一直在描述一个很自然的现象,天气干燥,于是水干了,两条鱼同时被困在了陆地上,这一切是再自然不过的现象。于是两条鱼为了适应这种自然的现象,开始互相呼气、互相吐沫来润湿对方,这是两条鱼为了适应环境而产生的本能反应,更是对自然最好的适应,也是为了生存,他们这样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了,难道这样会没有相忘于江湖好吗?相信那些看完“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就说相忘于江湖是多么伟大的人们都是在断章取义,都没有好好看过《庄子·大宗师》,所以根本不能理解庄子这篇文章全文的中心思想,才会得出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论断。
这才是庄子所要追求的境界,所以认为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是对庄子思想的曲解,庄子更加崇尚的是随遇而安,也就是像鱼儿一样,到了困难的时候大家就相濡以沫,到了该分手时就相忘于江湖。
但是其实还有一种比相忘于江湖更自然更美好的状态“那就是相爱于江湖”,既然两个人能相爱又能自由自在的存在于江湖,何乐而不为呢?鱼儿是因为记忆很短暂,所以才会选择相忘于江湖,而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两个人相爱为什么不可以相爱于江湖呢?作为两个相爱的人,相爱于江湖那才是最自然的状态了啊。那才是庄子所说的道!能够做到困难时相濡以沫,富裕时相爱于江湖的那才是庄子所说的得道的“真人”啊!
在对本文的上下文进行理解后,我们只要将“不如相忘于江湖”后的句号改问号,就能够使整篇文章通顺了。因此庄子那句话的真正含义翻译过来就是——
“泉水干了,两条鱼一同被搁浅在陆地上,互相呼气、互相吐沫来润湿对方,显得患难与共而仁慈守义,难道这样会没有湖水涨满时,各自游回江河湖海,从此相忘,来的悠闲自在吗?你这样想就和称誉尧而谴责桀一样,还不如把两者都忘掉而把他们的作为都归于事物的本来规律。”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句话,在现代社会貌似像爱情这个神圣的名词一样,已经被滥用了!许多人甚至把这句话跟浪漫与洒脱联系在一起了,以为这句话就像“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一样的洒脱——
跟现在这个社会很多人都在玷污爱情这个神圣而美好的名字一样,大家也玷污庄子的这句充满禅意的话语——
道理就摆在书里,你能从中取走多少,全靠个人悟性!
我阐述这番话的语气很激烈,因为我想起了很多人,想起了叶梅,想起允允,也想起了琳琳——
世间也许有两种可以称之为爱的情感,一种是相濡以沫,一种是相忘于江湖。琳琳大概以为她跟我分手就是出于第二种爱的情感吧,她以为她妹允允能给我第一种爱的情感吧?——
而允允跟我提出分手又是为哪般呢?难道也是为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么?——
这世上有多少女人会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为借口来断送自己的爱情呢?——
“对不起,铭铭,我误解了这句话的原意了。”琳琳看着我说。
我心想你不仅误解了,你还那么去做了!
我喷出一口烟雾道:“唉!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失去的东西很难再拿回来,即使能拿回来,也不再是曾经的感觉了。可是,有时候往往是你越不想失去,越是容易失去………”
“铭铭,对不起,我原以为你和允允会是天生的一对,可是我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允允真地爱上那个丹尼尔了么?………”
琳琳抬手轻轻拢了一下黑亮的秀发,看着我说:“这句话的大意是指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能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为了生存,两条小鱼相互吐沫来润湿对方。这样的情景也许令人感动,但是,这样的生存环境并不是正常的,甚至是无奈的。对于鱼儿而言,最理想的情况是,海水终于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他们,相忘于江湖。在自己最适宜的地方,快乐的生活,忘记对方,也忘记那段相濡以沫的生活——”
我没有马上发表自己的观点,琳琳的解释显然跟那个女网友“忘忧草”的解释基本相同——
但是,我不得不说,她们都是误读了庄子,曲解了庄子原本的写作意图——
琳琳以为我没听明白,她对这句话进行了更为具体的阐述——
她说“相濡以沫”有时是为了生存的必要或是无奈。“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感动,而“相忘于江湖”则是一种境界,或许更需要坦荡、淡泊的心境吧?能够放弃,能够忘记,也是一种幸福。
我们曾经深深地爱过一些人。[m ]爱的时候,把朝朝暮暮当做天长地久,把缱绻一时当做被爱一世,于是承诺,于是奢望执子之手,幸福终老。然后一切消失了,然后我们终于明白,天长地久是一件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幸福是一种多么玄妙多么脆弱的东西。也许爱情与幸福无关,也许这一生最终的幸福与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无关,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牵住谁的手,一生细水长流地把风景看透。
其实承诺并没有什么,不见了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归宿。我们学着看淡,学着不强求,学着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岁月的烟尘企及不到的地方。只是,只是为什么在某个落雨的黄昏,在某个寂寂的夜里,你还是隐隐地在我心里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
我们曾经那样爱过一个人,我们曾经以为TA就是是幸福的原因。可现在回头想想我们的过去。那曾经以为的相濡以沫是什么?海水总要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它们要相忘于江湖。是啊,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逝,与其天涯思君,恋恋不舍,莫若相忘于江湖。
世间也许有两种可以称之为爱的情感,一种是相濡以沫,一种是相忘于江湖。这两种都是爱的情感——
我一边抽烟,一边认真听着琳琳的阐述,等她差不多讲完了,我才抬眼看着她,笑了笑——
我摸了一下鼻子道:“能够忘记的鱼,或许是最快乐的。而如果有其中一条鱼不能忘记呢?那怎么办?——”
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问,琳琳看着我,一时无语,有点尴尬——
我看着她,接着道:“而且,鱼和人不同,人是有丰富情感的高级动物。潮水来了,两条鱼都重新回到了大海中,它们可以忘记对方,在海水里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人不一样,人的记忆力远远超过只有八秒钟记忆的鱼。所以,人,永远也做不到鱼那样很快就忘记了曾经相濡以沫的人。”
琳琳俯首,抬手,又轻轻拢了一下如云的秀发——
以前“忘忧草”对我解释庄子这句话的意思时,我虽然知道她误解了庄子的意思,但我没有辩解,因为除非中文系的书呆子们,谁会那么较真地去细究古人的一句话呢!
但是我今天必须要讲出这句话最正确的解释,讲出最接近于庄子原意的解释——
我又点了一支香烟,看着琳琳笑笑道:“琳琳,请原谅我不能接受你对庄子这句话的解释,你可以认为我太过较真,你也可以认为我欺负你不是中文系出身的,但我今天很想告诉你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琳琳抬脸看我一眼,轻声说:“你讲,铭铭………”
我道:“如果你要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首先你应该了解《庄子·大宗师》这篇文章——”
庄子在这篇文章中有一句话,“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
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说古时候的“真人”,不懂得喜悦生存,也不懂得厌恶死亡;出生不欣喜,入死不推辞;无拘无束地就走了,自由自在地又来了罢了。不忘记自己从哪儿来,也不寻求自己往哪儿去,承受什么际遇都欢欢喜喜,忘掉死生像是回到了自己的本然,这就叫做不用心智去损害大道,也不用人为的因素去帮助自然。这就叫“真人”。像这样的人,他的内心忘掉了周围的一切,他的容颜淡漠安闲,他的面额质朴端严;冷肃得像秋天,温暖得像春天,高兴或愤怒跟四时更替一样自然无饰,和外界事物合宜相称而没有谁能探测到他精神世界的真谛。
其次我要说的是事物的本来规律是什么?很简单,那就是生存!
有人说相濡以沫不是两条鱼在一起的自然状态,其实不然,从开头庄子就一直在描述一个很自然的现象,天气干燥,于是水干了,两条鱼同时被困在了陆地上,这一切是再自然不过的现象。于是两条鱼为了适应这种自然的现象,开始互相呼气、互相吐沫来润湿对方,这是两条鱼为了适应环境而产生的本能反应,更是对自然最好的适应,也是为了生存,他们这样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了,难道这样会没有相忘于江湖好吗?相信那些看完“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就说相忘于江湖是多么伟大的人们都是在断章取义,都没有好好看过《庄子·大宗师》,所以根本不能理解庄子这篇文章全文的中心思想,才会得出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论断。
这才是庄子所要追求的境界,所以认为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是对庄子思想的曲解,庄子更加崇尚的是随遇而安,也就是像鱼儿一样,到了困难的时候大家就相濡以沫,到了该分手时就相忘于江湖。
但是其实还有一种比相忘于江湖更自然更美好的状态“那就是相爱于江湖”,既然两个人能相爱又能自由自在的存在于江湖,何乐而不为呢?鱼儿是因为记忆很短暂,所以才会选择相忘于江湖,而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两个人相爱为什么不可以相爱于江湖呢?作为两个相爱的人,相爱于江湖那才是最自然的状态了啊。那才是庄子所说的道!能够做到困难时相濡以沫,富裕时相爱于江湖的那才是庄子所说的得道的“真人”啊!
在对本文的上下文进行理解后,我们只要将“不如相忘于江湖”后的句号改问号,就能够使整篇文章通顺了。因此庄子那句话的真正含义翻译过来就是——
“泉水干了,两条鱼一同被搁浅在陆地上,互相呼气、互相吐沫来润湿对方,显得患难与共而仁慈守义,难道这样会没有湖水涨满时,各自游回江河湖海,从此相忘,来的悠闲自在吗?你这样想就和称誉尧而谴责桀一样,还不如把两者都忘掉而把他们的作为都归于事物的本来规律。”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句话,在现代社会貌似像爱情这个神圣的名词一样,已经被滥用了!许多人甚至把这句话跟浪漫与洒脱联系在一起了,以为这句话就像“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一样的洒脱——
跟现在这个社会很多人都在玷污爱情这个神圣而美好的名字一样,大家也玷污庄子的这句充满禅意的话语——
道理就摆在书里,你能从中取走多少,全靠个人悟性!
我阐述这番话的语气很激烈,因为我想起了很多人,想起了叶梅,想起允允,也想起了琳琳——
世间也许有两种可以称之为爱的情感,一种是相濡以沫,一种是相忘于江湖。琳琳大概以为她跟我分手就是出于第二种爱的情感吧,她以为她妹允允能给我第一种爱的情感吧?——
而允允跟我提出分手又是为哪般呢?难道也是为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么?——
这世上有多少女人会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为借口来断送自己的爱情呢?——
“对不起,铭铭,我误解了这句话的原意了。”琳琳看着我说。
我心想你不仅误解了,你还那么去做了!
我喷出一口烟雾道:“唉!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失去的东西很难再拿回来,即使能拿回来,也不再是曾经的感觉了。可是,有时候往往是你越不想失去,越是容易失去………”
“铭铭,对不起,我原以为你和允允会是天生的一对,可是我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允允真地爱上那个丹尼尔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