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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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上午十点四十多,清晨的阳光开始变得强烈,露水还留在草茎的叶子上,脚踩在草丛间,不知不觉中就打湿了裤脚。
这会儿,稍微一运动的萧慕白,脸上渗出一滴滴汗水。即使是十一月,亚热带雨林气候的越南仍然很炎热。
萧慕白注意着四周,根据资料维基百科显示,就是在这里不远,二排士兵遇到一名北越军士兵,为了抓俘虏,结果在追击过程中落入北越军伏击圈。
萧慕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这个排的一员。
这个任务,显然是极为困难的。萧慕白都有点怀疑,自己能不能完成任务,活着离开这里。
要知道,二排在这场伏击中损失惨重,排长赫里斯中尉中弹不久死亡,三个班长也纷纷中弹牺牲,最后只剩下绰号叫“野蛮人”的中士,带领损失超过三分之二的二排抵抗,等到穆尔中校救援来时,二十多人的二排,已剩下八人。
尽管这次任务很操蛋很难,但是萧慕白不得不服从。
萧慕白知道,靠自己一个人的努力,完成这个任务很难,但如果是排长赫里斯中尉,那么任务就没那么复杂了。
但是,系统可能设置那么简单的任务么?
“中尉阁下!我们已经前进两百多米了,距离一排很远了,是不是先停一下?”萧慕白走着,一手拿着突击步枪,对赫里斯中尉说。
萧慕白必须阻止全排前进,即使阻止不了,让美军士兵做好准备也是可以的。
赫里斯中尉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陆军军事学院毕业,并没有经历战斗,只是在第一营参加两年的机降训练。
赫里斯看了看旁边的位置,在思考萧慕白的建议,正要下命令暂停的时候,突然,草丛里一个身影闪过。
“抓住他!那是个北越军逃犯。”
那是一个北越军士兵,穿着草绿色军装。在发现美军士兵之后,迅速地向后方逃跑。而此时,一班的班长弗朗克上士也发现了他,拿着枪追了上去,旁边的士兵也反应过来,跟上前紧紧地追着。
北越军士兵跑得很快,弗朗克在后面紧追着,还有萧慕白提前布置好的李耀庭。
要赶在开阔地之前干掉他,萧慕白必须这样做,否则全排将陷入困境。
佛朗克追在最前面,李耀庭紧随其后,后面是其他人。
萧慕白跑了两步,然后举着枪瞄准开了一枪。枪声回荡在树林,子弹打在北越军士兵旁边的树上。没有计算好北越军士兵运动速度,子弹的落脚点偏离瞄准的位置,萧慕白打空了。
枪声惊动北越军士兵,加快速度向前跑去。
就在二排这边追着北越军士兵的时候,穆尔中校营部抓获一名俘虏,俘虏供述出全部情报,穆尔中校第一次知道了形势的严峻性。当他准备下达命令,暂缓前进停止行动的时候,萧慕白那边已经发生交火。
萧慕白第一枪点射失败,紧接着又开第二枪。
在茂密的树林中,粗壮的树木遮挡住视线,子弹很容易就被拦截,萧慕白第一次尝到丛林的遭遇,就像上次亚斯特罗维的德军。
“哒哒哒!”
萧慕白这次用的是连射,连续的子弹打在北越军士兵前进的道路上,木屑四溅尘土飞扬。
萧慕白控制住后坐力,努力不让子弹飞到天上去。或许是萧慕白运气好,或许是几天俱乐部训练有了成效,这次终于有一颗子弹击中了。
56毫米口径子弹打中北越军士兵后背,钻进他身体的血肉中,破坏着他的身体组织。当时北越军士兵就踉跄了一下,血液从后背飚出,侵染草绿色的军装。
北越军士兵中枪,速度大大减缓,但仍然尽力跑向前面。
要是能击中腿部或者膝盖就好了,萧慕白正这么想着的时候,这时,又一声枪响了。
北越军士兵脚步一滞,腿部一滞,然后跌倒在地上,一脸痛苦。
萧慕白循声望去,就看到半蹲着身,刚发射子弹的李耀庭。
“good!”赫里斯中尉走到李耀庭面前,拍了下他的肩膀以示奖励。
黑人和犹太人跑过去,押着受伤的北越军士兵,赫里斯想要审问他,却不会越南语也没有翻译,只好放弃。
“杰克!中校那里有南越向导,就由你班带他过去。”赫里斯中尉对着萧慕白说。
萧慕白带着其余人在一旁警戒,听到这话,一想自己没有推辞的借口,就答应了。
“yes!”
萧慕白带着北越军俘虏后撤,刚走了没几分钟,就听到旁边传来的激烈枪声。
萧慕白和李耀庭对视,都知道赫里斯那边出了问题。
“我们必须去救援,这个人是累赘,所以必须杀了他。”萧慕白不知道是在向谁解释,拿出m1911手枪,子弹上膛,对着惊恐万分的北越军士兵扣动扳机。
“砰!”
子弹从眉心射进去,弹孔血淋淋的留在外面,北越军士兵已经死了。
“go!go!go!”
带着五名士兵,萧慕白在树林里穿梭,奔向赫里斯中尉他们。
枪声还在继续,经过南京几日打枪的萧慕白,一下就分清这是属于ak47的声音。北越军装备的是苏联的ak47,子弹口径是62毫米,比m16的56毫米大,枪声也更大。
等到萧慕白赶到,树林里已经战斗开了好一会儿。
两名美军士兵躺在地上,一名脑袋中枪,子弹击中头盔穿过头颅。另一名胸部中枪,救护兵在用纱布止血。
美军士兵拿着突击步枪对射着,对面的北越军士兵也是如此。在北越军哨声中,四面八方的人都汇聚过来,美军人数不足落入下风。
萧慕白也加入到其中,拿着枪瞄准射击。
子弹在头顶嗖嗖飞过,稍不留心,就会有一颗子弹飞过来打中脑袋。
突击步枪的年代,距离不是太远,没有太多时间用来瞄准,几乎是即瞄即射。这种情况下,子弹消耗大大提高,近战的损失大大增加。
萧慕白瞄准北越军士兵,隔着时间,用连射模式对付北越军。
“哒哒哒!”
枪声在响,萧慕白面前的敌人一个个中枪倒下,
赫里斯意识到兵力处于弱势,已经下令兵力收缩,带着伤员和尸体逐步后撤。
萧慕白领着三班负责右翼断后。
(未完待续)
ps:感谢傻鋒、xtmicina、锡兵洛克、韭菜蒸饺、玗石页、火木瞳童鞋的打赏,谢谢了啊。童鞋们貌似不怎么喜欢现实的章节,是这个样子么?弱弱地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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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稍微一运动的萧慕白,脸上渗出一滴滴汗水。即使是十一月,亚热带雨林气候的越南仍然很炎热。
萧慕白注意着四周,根据资料维基百科显示,就是在这里不远,二排士兵遇到一名北越军士兵,为了抓俘虏,结果在追击过程中落入北越军伏击圈。
萧慕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这个排的一员。
这个任务,显然是极为困难的。萧慕白都有点怀疑,自己能不能完成任务,活着离开这里。
要知道,二排在这场伏击中损失惨重,排长赫里斯中尉中弹不久死亡,三个班长也纷纷中弹牺牲,最后只剩下绰号叫“野蛮人”的中士,带领损失超过三分之二的二排抵抗,等到穆尔中校救援来时,二十多人的二排,已剩下八人。
尽管这次任务很操蛋很难,但是萧慕白不得不服从。
萧慕白知道,靠自己一个人的努力,完成这个任务很难,但如果是排长赫里斯中尉,那么任务就没那么复杂了。
但是,系统可能设置那么简单的任务么?
“中尉阁下!我们已经前进两百多米了,距离一排很远了,是不是先停一下?”萧慕白走着,一手拿着突击步枪,对赫里斯中尉说。
萧慕白必须阻止全排前进,即使阻止不了,让美军士兵做好准备也是可以的。
赫里斯中尉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陆军军事学院毕业,并没有经历战斗,只是在第一营参加两年的机降训练。
赫里斯看了看旁边的位置,在思考萧慕白的建议,正要下命令暂停的时候,突然,草丛里一个身影闪过。
“抓住他!那是个北越军逃犯。”
那是一个北越军士兵,穿着草绿色军装。在发现美军士兵之后,迅速地向后方逃跑。而此时,一班的班长弗朗克上士也发现了他,拿着枪追了上去,旁边的士兵也反应过来,跟上前紧紧地追着。
北越军士兵跑得很快,弗朗克在后面紧追着,还有萧慕白提前布置好的李耀庭。
要赶在开阔地之前干掉他,萧慕白必须这样做,否则全排将陷入困境。
佛朗克追在最前面,李耀庭紧随其后,后面是其他人。
萧慕白跑了两步,然后举着枪瞄准开了一枪。枪声回荡在树林,子弹打在北越军士兵旁边的树上。没有计算好北越军士兵运动速度,子弹的落脚点偏离瞄准的位置,萧慕白打空了。
枪声惊动北越军士兵,加快速度向前跑去。
就在二排这边追着北越军士兵的时候,穆尔中校营部抓获一名俘虏,俘虏供述出全部情报,穆尔中校第一次知道了形势的严峻性。当他准备下达命令,暂缓前进停止行动的时候,萧慕白那边已经发生交火。
萧慕白第一枪点射失败,紧接着又开第二枪。
在茂密的树林中,粗壮的树木遮挡住视线,子弹很容易就被拦截,萧慕白第一次尝到丛林的遭遇,就像上次亚斯特罗维的德军。
“哒哒哒!”
萧慕白这次用的是连射,连续的子弹打在北越军士兵前进的道路上,木屑四溅尘土飞扬。
萧慕白控制住后坐力,努力不让子弹飞到天上去。或许是萧慕白运气好,或许是几天俱乐部训练有了成效,这次终于有一颗子弹击中了。
56毫米口径子弹打中北越军士兵后背,钻进他身体的血肉中,破坏着他的身体组织。当时北越军士兵就踉跄了一下,血液从后背飚出,侵染草绿色的军装。
北越军士兵中枪,速度大大减缓,但仍然尽力跑向前面。
要是能击中腿部或者膝盖就好了,萧慕白正这么想着的时候,这时,又一声枪响了。
北越军士兵脚步一滞,腿部一滞,然后跌倒在地上,一脸痛苦。
萧慕白循声望去,就看到半蹲着身,刚发射子弹的李耀庭。
“good!”赫里斯中尉走到李耀庭面前,拍了下他的肩膀以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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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慕白带着其余人在一旁警戒,听到这话,一想自己没有推辞的借口,就答应了。
“yes!”
萧慕白带着北越军俘虏后撤,刚走了没几分钟,就听到旁边传来的激烈枪声。
萧慕白和李耀庭对视,都知道赫里斯那边出了问题。
“我们必须去救援,这个人是累赘,所以必须杀了他。”萧慕白不知道是在向谁解释,拿出m1911手枪,子弹上膛,对着惊恐万分的北越军士兵扣动扳机。
“砰!”
子弹从眉心射进去,弹孔血淋淋的留在外面,北越军士兵已经死了。
“go!go!go!”
带着五名士兵,萧慕白在树林里穿梭,奔向赫里斯中尉他们。
枪声还在继续,经过南京几日打枪的萧慕白,一下就分清这是属于ak47的声音。北越军装备的是苏联的ak47,子弹口径是62毫米,比m16的56毫米大,枪声也更大。
等到萧慕白赶到,树林里已经战斗开了好一会儿。
两名美军士兵躺在地上,一名脑袋中枪,子弹击中头盔穿过头颅。另一名胸部中枪,救护兵在用纱布止血。
美军士兵拿着突击步枪对射着,对面的北越军士兵也是如此。在北越军哨声中,四面八方的人都汇聚过来,美军人数不足落入下风。
萧慕白也加入到其中,拿着枪瞄准射击。
子弹在头顶嗖嗖飞过,稍不留心,就会有一颗子弹飞过来打中脑袋。
突击步枪的年代,距离不是太远,没有太多时间用来瞄准,几乎是即瞄即射。这种情况下,子弹消耗大大提高,近战的损失大大增加。
萧慕白瞄准北越军士兵,隔着时间,用连射模式对付北越军。
“哒哒哒!”
枪声在响,萧慕白面前的敌人一个个中枪倒下,
赫里斯意识到兵力处于弱势,已经下令兵力收缩,带着伤员和尸体逐步后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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