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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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红薯
依旧是在大厅里抄录文书,孟云卿今日却静不下心来。
不时瞥目看向主位那边。
段旻轩也似有事情惦记在心里一般,从衙门收了那封信开始,神色便有些游离。他惯有的动作,便是想事情的时候,指尖轻叩桌沿。
眼下就是如此。
偶尔也同老爷子一处,低声商量着什么。
孟云卿有些出神,墨迹就在文书上晕染开来。
先前的倒是都白抄了。
“孟小姐,你没事吧?”一侧的主事的文书官问起。
她今日有些心不在焉,墨迹晕染也不是第一次,还连带着抄错一些,返工了不少。
孟云卿脸色有些歉意:“昨夜没睡好,有些恍惚。”
“要不,歇一歇?”文书官提议。
孟云卿颔首:“那我去别处看看。”
文书官点头。
“爷爷,我去绣房那边坐坐。”孟云卿起身挪到主位那里,她先同老爷子说一声,以免老爷子稍后若是寻她,见不到人着急。
在衢州城衙门呆了些时日,这里的人对她都熟悉了,老爷子也放心:“去吧,累了便歇歇。”绣房那边辛苦,不比大厅里。
孟云卿应好:“嗯,那稍晚些,我再去音歌那边看看。”
意思是,晚一些才会回来,爷爷不必担心。
老爷子道好。李村抢修那边今晨出了事端,抬了不少人来,听说还是音歌丫头在帮忙照看。孟云卿心里挂着,去音歌那里看看也合情理。
孟云卿就瞥了眼段旻轩,他也看了看她,没有多说旁的。
孟云卿便起身离开。
临到大厅门口,又转身回眸看他,只见他指尖还在轻叩着桌沿。
孟云卿便也不逗留了。
到了绣房那端,竟是比往常更为忙碌。
秀娘们见到她来,都只匆匆打了个招呼,就低头做伙计去了。
管事的绣娘就道:“今晨不是来了许多伤员吗,要人手去上药,包扎伤口之类,上头说女子细心些,便从绣房里调了些人走。这不,就这些个人了,东西还得一样做,忙都忙不过来了。”
管事绣娘手中也没闲着,飞快得穿针走线,一刻都没耽误。
又是同李村抢修的事相关,孟云卿也不多问了,只听从管事绣娘的吩咐,拿了些要缝补的东西,开始做事。
这会子的节奏很快,大部分人整整一个上午保持一个姿势,除了指尖和眼眸,旁的都没有动弹过,许多绣娘都道肩膀和眼睛酸疼得很。
管事的绣娘就做主,先停下工来。反正都临近晌午了,先将午饭吃了,顺带休息些时候,晚点再几许做货。
秀娘们都道好。
孟云卿不用饭了,她想去音歌那边看看,迟一些再回绣房来,同秀娘们一道开工。
主事的绣娘也不留她,今日的活重,她又是宣平侯府的小姐,能耐着性子陪她们坐这么久,也实属不易了,她也不盼着孟云卿能回来。
等到药房那端,孟云卿才晓更为忙碌。
绣房这端是静坐着不动,忙到屋里静得只有针线和布匹的声音,药房这边便更乱了些。
进进出出的担架,喊疼的伤员,还有跑上跑下的看护人员,取纱布和药材的小厮,药房里乱糟糟的,没有一刻是清闲安静的。
受伤的人员不少,有躺在床上□□的,有些伤了胳膊和腿脚,孟云卿不忍看。
寻了许久,才在最里头见到音歌。
照理说药房里的伤员多,要通风,以免得闷热导致伤口感染,但眼下是五月,正是热的时候,药房里满满是人,通风的效果也不好。
孟云卿就见到好些包扎好的伤员都是抬到后院去的。
药房这端就留了些待处理的人员。
音歌忙得满头大汗,也顾不得休息,稍得空闲就擦擦汗继续。身旁还不时有人来问她,她也要抽空去关照旁的病人。
于是来来回回,忙碌异常。
音歌平日就能理事,跟在老夫人身旁,也能张罗,如今放在这里,倒显得利索能干。
孟云卿没有上前打扰,就在一旁远远看她。
“孟小姐好。”有经过的人同她招呼,她也轻声回礼,若是有些能搭手的活,她也搭手帮忙清点和盘算,总归比不过音歌这端。
“孟小姐。”再有人唤她,声音就有些熟,孟云卿回头:“林大人?”
正是林冕。
“药房在照料李村抢修的伤员,下官来看看。”林冕在主理赈灾事宜,怕是只有在晌午休息的时候才有时间,林冕是抽空过来的。
“听说在药房帮忙照看的,是孟小姐身边的音歌姑娘?”林冕问。
孟云卿如实点头:“音歌会些包扎和上药的方法,恰好能帮的上忙。”
林冕笑了笑:“此回衢州城这里倒是多亏了侯府上下。”
孟云卿摇头:“能近些绵薄之力就好,说来还要感谢林大人,否则我和宣平侯还不一定能脱险。”
“那下官先去看看,不打扰孟小姐了。”他本是抽空来此处的,时间不多,孟云卿也不挽留。只是远远看着,见林冕正是朝音歌那端走去。
不多时,两人就一面说起话,一面去看伤员。
离得远,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只是一个说得认真,一个听得认真,倒也算投机。
“孟小姐,吃过了吗?”有人见她一直在这里,也没有去用午饭,手中正好拿了饭菜,想让与她。
孟云卿笑了笑:“我就去。”
那人才点头离开。
见到音歌这里安好,她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也不在药房这里多呆添乱了。今日绣房里忙,她想着寻个地方弄些吃食,就回去绣房那边帮忙。
结果刚出了药房,就有小厮来寻她:“孟小姐,原来您在这里,先前一直在绣房附近寻您,没寻到。”
是专程来找她的。
“怎么了?”孟云卿就问。
“哦,孟小姐,是老侯爷那边在找您,您看看去大厅一趟吧。”
爷爷在寻她?
孟云卿道了声谢,便往大厅那端去。远远就见爷爷和段旻轩站在大厅门口,说着什么,并没有在厅中。关进关大人也在,许是正好说完,关进就拱手告退。
老爷子将好见到她,唤了她上前:“云卿。”
“爷爷找我?”她也随口问起。
老爷子笑眯眯道:“前几日,爷爷本来还说,让你和旻轩在下月初启程回京的。结果京中来了消息,让旻轩尽快回去一趟,爷爷边想着让你和旻轩一道回去。”
衢州城离京中倒是不远,几日路程就到。
只是若段旻轩先走,她再回京,老爷子有些不放心。
只是,今日就走?孟云卿忽然想起段旻轩今晨收到的那封信,原来是京中的急事,连爷爷都让他要早些回去。
老爷子又道:“只是音歌丫头这里,怕是还要在衢州城留些时候,刚才关进关大人也提到此事,包扎的人手不够,旁的人经验又不足,关大人是想留音歌在此处帮忙,爷爷正好问问你的意思。”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音歌留下也好,孟云卿没有异议。
“那你先同旻轩回驿馆收拾下行李,明日就出发吧。”
孟云卿点了点头,正好晚间也要同音歌说一声,要将她留在此处。孟云卿又顺道问起,“福伯呢?”
他们提前走,福伯是不是也要一道?
段旻轩开口:“福伯已经先行一步了。”
老爷子也道:“侯府里有些事情要打点,老福先回去也好。”
孟云卿点了点头,又迟疑道:“那爷爷这里呢?”
老爷子捋了捋胡须,说:“衢州城这里还需要有人看着,爷爷正好在这里,等六月这里的事情忙完,爷爷就去老谢那里,总归八月就回京了。旻轩说你生辰在九月,爷爷还要在你生辰前赶回来。”
孟云卿唇畔牵了牵。
“去吧,我同关大人还有事情要商量。”老爷子也不多呆了,转身回了大厅。
段旻轩问:“吃过饭了吗?”
孟云卿摇头:“还不曾。”顿了顿,又补充道:“先前忙忘了。”
是怕被他说道。
眼下,衙门里的午饭当用完了,本就吃紧,余出来的午饭也不会等到这个时候,见段旻轩拢了拢眉头。孟云卿赶紧转过头去,其实她正好有些饿了,腹中饥肠辘辘的。
“拿着。”他递给她手中一物。
红红的,还有些温度。
“烤红薯?”孟云卿意外惊喜(大家不要纠结红薯什么时候传入的,这就是个架空文,嘎嘎),尤其是这般饿的时候,只觉口水都在喉间下咽了。
“吃完再走。”他也不多说。
前院有休息的石凳,两人就寻了空闲处落座,孟云卿满心欢喜,一边剥,一边问:“特意给我留的?”
他怎么知晓她没吃午饭的?
她目不转睛看他,眼底就像闪烁了琉璃光泽的玛瑙水晶。
段旻轩就道:“上午换了三处地方,怕是顾不得吃。”
原来如此,信以为真,孟云卿便笑了笑。
段旻轩就也不说破,他知晓她喜欢吃甜食。
今日的红薯尤其甜。
第140章红薯
依旧是在大厅里抄录文书,孟云卿今日却静不下心来。
不时瞥目看向主位那边。
段旻轩也似有事情惦记在心里一般,从衙门收了那封信开始,神色便有些游离。他惯有的动作,便是想事情的时候,指尖轻叩桌沿。
眼下就是如此。
偶尔也同老爷子一处,低声商量着什么。
孟云卿有些出神,墨迹就在文书上晕染开来。
先前的倒是都白抄了。
“孟小姐,你没事吧?”一侧的主事的文书官问起。
她今日有些心不在焉,墨迹晕染也不是第一次,还连带着抄错一些,返工了不少。
孟云卿脸色有些歉意:“昨夜没睡好,有些恍惚。”
“要不,歇一歇?”文书官提议。
孟云卿颔首:“那我去别处看看。”
文书官点头。
“爷爷,我去绣房那边坐坐。”孟云卿起身挪到主位那里,她先同老爷子说一声,以免老爷子稍后若是寻她,见不到人着急。
在衢州城衙门呆了些时日,这里的人对她都熟悉了,老爷子也放心:“去吧,累了便歇歇。”绣房那边辛苦,不比大厅里。
孟云卿应好:“嗯,那稍晚些,我再去音歌那边看看。”
意思是,晚一些才会回来,爷爷不必担心。
老爷子道好。李村抢修那边今晨出了事端,抬了不少人来,听说还是音歌丫头在帮忙照看。孟云卿心里挂着,去音歌那里看看也合情理。
孟云卿就瞥了眼段旻轩,他也看了看她,没有多说旁的。
孟云卿便起身离开。
临到大厅门口,又转身回眸看他,只见他指尖还在轻叩着桌沿。
孟云卿便也不逗留了。
到了绣房那端,竟是比往常更为忙碌。
秀娘们见到她来,都只匆匆打了个招呼,就低头做伙计去了。
管事的绣娘就道:“今晨不是来了许多伤员吗,要人手去上药,包扎伤口之类,上头说女子细心些,便从绣房里调了些人走。这不,就这些个人了,东西还得一样做,忙都忙不过来了。”
管事绣娘手中也没闲着,飞快得穿针走线,一刻都没耽误。
又是同李村抢修的事相关,孟云卿也不多问了,只听从管事绣娘的吩咐,拿了些要缝补的东西,开始做事。
这会子的节奏很快,大部分人整整一个上午保持一个姿势,除了指尖和眼眸,旁的都没有动弹过,许多绣娘都道肩膀和眼睛酸疼得很。
管事的绣娘就做主,先停下工来。反正都临近晌午了,先将午饭吃了,顺带休息些时候,晚点再几许做货。
秀娘们都道好。
孟云卿不用饭了,她想去音歌那边看看,迟一些再回绣房来,同秀娘们一道开工。
主事的绣娘也不留她,今日的活重,她又是宣平侯府的小姐,能耐着性子陪她们坐这么久,也实属不易了,她也不盼着孟云卿能回来。
等到药房那端,孟云卿才晓更为忙碌。
绣房这端是静坐着不动,忙到屋里静得只有针线和布匹的声音,药房这边便更乱了些。
进进出出的担架,喊疼的伤员,还有跑上跑下的看护人员,取纱布和药材的小厮,药房里乱糟糟的,没有一刻是清闲安静的。
受伤的人员不少,有躺在床上□□的,有些伤了胳膊和腿脚,孟云卿不忍看。
寻了许久,才在最里头见到音歌。
照理说药房里的伤员多,要通风,以免得闷热导致伤口感染,但眼下是五月,正是热的时候,药房里满满是人,通风的效果也不好。
孟云卿就见到好些包扎好的伤员都是抬到后院去的。
药房这端就留了些待处理的人员。
音歌忙得满头大汗,也顾不得休息,稍得空闲就擦擦汗继续。身旁还不时有人来问她,她也要抽空去关照旁的病人。
于是来来回回,忙碌异常。
音歌平日就能理事,跟在老夫人身旁,也能张罗,如今放在这里,倒显得利索能干。
孟云卿没有上前打扰,就在一旁远远看她。
“孟小姐好。”有经过的人同她招呼,她也轻声回礼,若是有些能搭手的活,她也搭手帮忙清点和盘算,总归比不过音歌这端。
“孟小姐。”再有人唤她,声音就有些熟,孟云卿回头:“林大人?”
正是林冕。
“药房在照料李村抢修的伤员,下官来看看。”林冕在主理赈灾事宜,怕是只有在晌午休息的时候才有时间,林冕是抽空过来的。
“听说在药房帮忙照看的,是孟小姐身边的音歌姑娘?”林冕问。
孟云卿如实点头:“音歌会些包扎和上药的方法,恰好能帮的上忙。”
林冕笑了笑:“此回衢州城这里倒是多亏了侯府上下。”
孟云卿摇头:“能近些绵薄之力就好,说来还要感谢林大人,否则我和宣平侯还不一定能脱险。”
“那下官先去看看,不打扰孟小姐了。”他本是抽空来此处的,时间不多,孟云卿也不挽留。只是远远看着,见林冕正是朝音歌那端走去。
不多时,两人就一面说起话,一面去看伤员。
离得远,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只是一个说得认真,一个听得认真,倒也算投机。
“孟小姐,吃过了吗?”有人见她一直在这里,也没有去用午饭,手中正好拿了饭菜,想让与她。
孟云卿笑了笑:“我就去。”
那人才点头离开。
见到音歌这里安好,她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也不在药房这里多呆添乱了。今日绣房里忙,她想着寻个地方弄些吃食,就回去绣房那边帮忙。
结果刚出了药房,就有小厮来寻她:“孟小姐,原来您在这里,先前一直在绣房附近寻您,没寻到。”
是专程来找她的。
“怎么了?”孟云卿就问。
“哦,孟小姐,是老侯爷那边在找您,您看看去大厅一趟吧。”
爷爷在寻她?
孟云卿道了声谢,便往大厅那端去。远远就见爷爷和段旻轩站在大厅门口,说着什么,并没有在厅中。关进关大人也在,许是正好说完,关进就拱手告退。
老爷子将好见到她,唤了她上前:“云卿。”
“爷爷找我?”她也随口问起。
老爷子笑眯眯道:“前几日,爷爷本来还说,让你和旻轩在下月初启程回京的。结果京中来了消息,让旻轩尽快回去一趟,爷爷边想着让你和旻轩一道回去。”
衢州城离京中倒是不远,几日路程就到。
只是若段旻轩先走,她再回京,老爷子有些不放心。
只是,今日就走?孟云卿忽然想起段旻轩今晨收到的那封信,原来是京中的急事,连爷爷都让他要早些回去。
老爷子又道:“只是音歌丫头这里,怕是还要在衢州城留些时候,刚才关进关大人也提到此事,包扎的人手不够,旁的人经验又不足,关大人是想留音歌在此处帮忙,爷爷正好问问你的意思。”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音歌留下也好,孟云卿没有异议。
“那你先同旻轩回驿馆收拾下行李,明日就出发吧。”
孟云卿点了点头,正好晚间也要同音歌说一声,要将她留在此处。孟云卿又顺道问起,“福伯呢?”
他们提前走,福伯是不是也要一道?
段旻轩开口:“福伯已经先行一步了。”
老爷子也道:“侯府里有些事情要打点,老福先回去也好。”
孟云卿点了点头,又迟疑道:“那爷爷这里呢?”
老爷子捋了捋胡须,说:“衢州城这里还需要有人看着,爷爷正好在这里,等六月这里的事情忙完,爷爷就去老谢那里,总归八月就回京了。旻轩说你生辰在九月,爷爷还要在你生辰前赶回来。”
孟云卿唇畔牵了牵。
“去吧,我同关大人还有事情要商量。”老爷子也不多呆了,转身回了大厅。
段旻轩问:“吃过饭了吗?”
孟云卿摇头:“还不曾。”顿了顿,又补充道:“先前忙忘了。”
是怕被他说道。
眼下,衙门里的午饭当用完了,本就吃紧,余出来的午饭也不会等到这个时候,见段旻轩拢了拢眉头。孟云卿赶紧转过头去,其实她正好有些饿了,腹中饥肠辘辘的。
“拿着。”他递给她手中一物。
红红的,还有些温度。
“烤红薯?”孟云卿意外惊喜(大家不要纠结红薯什么时候传入的,这就是个架空文,嘎嘎),尤其是这般饿的时候,只觉口水都在喉间下咽了。
“吃完再走。”他也不多说。
前院有休息的石凳,两人就寻了空闲处落座,孟云卿满心欢喜,一边剥,一边问:“特意给我留的?”
他怎么知晓她没吃午饭的?
她目不转睛看他,眼底就像闪烁了琉璃光泽的玛瑙水晶。
段旻轩就道:“上午换了三处地方,怕是顾不得吃。”
原来如此,信以为真,孟云卿便笑了笑。
段旻轩就也不说破,他知晓她喜欢吃甜食。
今日的红薯尤其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