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英雄联盟之杀手天下 > 第14章 速度之靴

第14章 速度之靴

作者:香辣鱿鱼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夜深。

    仅有到处大楼燃烧火光冲天的罗江城,此刻如同变成了一座恐怖鬼城。

    从远方街道上不断传来成群鬼虫的凄厉长啸声,让人听闻后不由地毛骨悚然。

    不过避难体育馆中的人似乎早已习惯了这一切。

    如今

    对于沈年来说,速度与爆发力是他最为擅长的武器。

    只要其中一种因素增强了,那么他的实力便有意想不到的突破。

    沈年此时站在体育馆旁边一处空地上,他背对着高石台,不远处正有男枪为他站岗把风。

    此时的他看起来很是小心翼翼地点开了系统,当他的指尖最后点下镶着银边‘购买’两个大字样式时,忽然在他的身前凭空绽放出大片微弱朦胧的光芒。

    转眼之际,他能清楚的看到,在虚无的光芒之中由无到有地浮现出一堆鞋子样式的影子。

    “速度之靴!”

    沈年脸上难以掩饰地一副又惊又喜地模样,他很是小心地在半空中接住了这对突然冒出来的神奇鞋子。

    在这对足以遮盖脚踝的布靴上,像是无时无刻地发出一道灰亮而微妙的光泽。

    速度之靴:+25移动速度。

    待沈年将这对如同‘附魔’般的鞋子放置在地上,将不知何时就脱下来的两只光脚快速地放入鞋中时。

    此时,他就感觉自己的双脚上像是被一层轻质异样的薄膜覆盖着的舒适感觉。

    ***

    名称:沈年

    力量:16

    智力:18

    体力:20

    速度:49(24+25)

    幸运:3

    技能:飞刀。

    ***

    果然和沈年猜想的没有错,只要穿上这速度之靴,便能增加25的移动速度!

    到了在这个时候,在他心头上只有一个念头:

    “跑!”

    “呼呼。”

    在穿上速度之靴之后,他毅然决然地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是第二步,第三

    在下一刻,他的身形如同化作一道长影在这个突然变得很小的空地上狂奔乱冲,他的脚步化作乱影般不断疾驰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畅快感在心中油然而生。

    过了好一会儿。

    沈年的身影忽然骤停定在一处位置,他的神色已然变得惊喜无比地样子,对着脚下这对不起眼的神奇短靴不由地赞叹道:

    “好爽!”

    “我原本的速度只有24点,现在穿上速度之靴后便立即翻了一倍之多,达到了49点那么高,这个速度早就远远超越了正常人体的极限,或许已经达到了师傅所说的以身入法的门槛了。”

    沈年在原地思索着什么不断地自语着,刚才他初次穿着速度之靴移动时,暂且不谈迎面而来增强了许多的逆风反作用力,在移动的过程中还总有一种不适应的,如力不从心的感觉。

    不过他相信只要自己平日里多加练习,努力习惯这种新节奏的话,不出多长时间便能完全将这对鞋子的功效施展出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在危险之时他便能更加得心应手地进行战斗了。

    不过,沈年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如今的速度到达这一步时,对外界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种速度在全球的万千杀手行列中,已经排在了中上的水准,处于这种水准中的杀手,被定义为‘a级’杀手。

    所以他这一次实力的提升,相当于质的飞跃。

    -----------

    数小时后。

    “哎我说,年哥你这几天跑哪去了,下回能带小弟一起去不?”

    石头手里持着一瓶内部充斥水雾薄气的矿泉水,脸色略微难看地强笑道。

    这些天来,那么多的难民都住在这个体育馆中,吃不好睡不好,许多身体瘦弱的市民都生病了,就连一直身强体壮的石头都有些吃不消的样子。

    沈年望了一眼对方不语,随后低下身子望着面前的妮可缓缓说道:

    “感觉还好吗?”

    小女孩闻言后眨了眨那一双明亮水汪汪的大眼睛,嘴边欲言又止了一下后,便连忙沉默地连连点头。

    “救援车辆应该很快就会到的,你们再多坚持一下吧,平时我会带多点食物和水回来的。”

    沈年见状后目光微微地一闪,随后便站直身子地对着旁边的石头沉声说道。

    “可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要不,要不咱自己逃出罗江城,又或者弄辆车再逃。”

    石头似乎有些不耐烦地皱眉低喊道,不过他的声音依然还是让周围不少神色落魄的市民听见了,这些人都转过头用古怪的眼神望着他们。

    “别说这些傻话了,外面到处都是鬼虫,危险不是你能想象到的,带着你们是不可能走得了,还是等守卫队的支援来吧。”

    沈年说完这句话后便转身离开,留下石头和林妮可两人站在原地互视着对方。

    前者刚才说的话,其实是没有错的。

    经过沈年的观察,这些天来外面鬼虫的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许多,走在城市街道上不出片刻便会被群虫追袭。

    如果没强有力的武器做掩护的话,这里的难民是不可能安全的离开罗江。

    更何况,沈年其实现在还不想离开这里。

    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实力。

    只要留在这里,多杀些鬼虫的话,便能获得更多的积分,从英雄联盟商店系统中购买更多更好的装备武器,这样他的实力便能以最快的速度提升上来了。

    所以说,积分就是实力。

    “。。。”

    沈年和男枪来到了一处少有鬼虫出没的公园内,秋千和沙地上还沾染了许多大片深红血迹。

    沈年望着面前屹立不动的后者身影好一会儿后,便微微地张开嘴说道:

    “格雷福斯,你和我战斗一场吧。”

    真是实力就是胆子,这话要是放在一天前沈年觉得不敢说出口,他和男枪的本身属性差得不是一星半点,是近半之多。

    不过如今他有了速度之靴后,速度翻倍地提升上来,因此也让他的实力变强了许多。

    虽然依然没有把握战胜男枪,他也知道男枪不会用尽全力对付自己的主人,不过沈年还是想和对方比试一下,看看自己如今的实力到哪种地步了。

    当沈年说完话后,在下一刻他的身形便立即化作一道黑影地朝外边闪去。

    两把在微弱光线照耀下依旧发亮的小刀在他的手里一转便显现而出。

    “小心了!”

    紧接着在沈年的大喝一声下,在他手腕上的动作急速地微微一抖,顿时便无声地飙出两道寒光刀影,分别化作一道曲长的光色弧线朝着男枪身上激射而去。

    另一边,这个头发无时无刻油量的浓眉大汉闻言后嘴角微微露出一道有趣地笑容,声音无比低沉迷醉地说道:

    “我就喜欢打移动的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