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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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瘦弱男子名叫葛志用,七年前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到这个单位。
众所周知,公务员考试分为申论与行测,他的文字功底扎实,当年申论考到令人咂舌的85分,然而行测却只有55分。典型的只会摆弄文字不擅长动脑。
好在虽然他为人固执,但是进入单位这七八年一直是单位里的笔杆子,平常领导的演讲稿,文件之类,都是由他起草,所以在领导面前是红人,颇受重视。
半年前,从其他单位调过来一个与葛志用年龄相仿的男子。新同事也擅长写稿子,并且只用很少的时间就能迅速将领导布置的稿子写出来,还不用反复修改!两相对比,葛志用很快就受到了冷落。
在单位里,其实受重用或者不重用都是正常的,其他人也没有怎么看不起他,毕竟需要在一个单位几十年,抬头不见低头见,万一这个男子又被调走了,说不定还得葛志用上呢!
但是葛志用轴啊!他觉着自己写的稿子已经十分不错,为此年纪轻轻发际线就疯狂退后,那么新同事是怎么又快又好地写出来领导需要用的稿子呢?
葛志用竟然直接上门去问了!新同事一开始不说,没想到葛志用如此执着,三天两头堵着他想要学习他怎么写稿子,一来二去两个人的关系反倒是好了起来。他被葛志用缠的没办法,这才告诉葛志用,他请了“笔仙”。
葛志用一开始不信,然而还是没有抵抗住诱惑,让新同事带着他也请一次笔仙。这一次之后,一切都变了!
葛志用的脸色苍白,神色憔悴:“那天,我们俩一起请了笔仙,结果不知道出了什么失误,笔仙怎么也送不走!从那之后,我就时常见到一些可怕的事情。我怕的不得了,我去问我同事,他却说他也不知怎么回事儿。”
“这个笔仙,虽说帮我写稿子,可是今古都有,有时候能写出来领导满意的稿子,有的时候却通篇都是之乎者也,分明是繁体字,最为可怕的是,我渐渐觉着体力不支,每写一篇,就觉着自己老了几岁,整日浑浑噩噩,还经常会看到一个穿着古装的小鬼,从那之后,我就不敢睡觉了……可是不睡觉就更加可怕,我现在头发都大把大把地掉了……”
苏益善托着下巴,若有所思:“有点不对劲儿啊,你跟你同事都遭遇了同样的事情,为什么到你这里出事儿了?”
沈飞宇呸了一声:“志用说他同事很快就调走了,我就觉着不对劲儿!我帮志用查了查,他同事已经调到了隔壁省了!我再去一打听,这家伙从走了之后,就压根没给领导写过稿子了!”
“那也就是说……”苏益善挑眉:“他把‘笔仙’转给了你?”
葛志用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脸:“我不知道……这件事情,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那个半夜出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
他喃喃自语着,显然这段时间的经历给了他非常大的压力,处在崩溃的边缘。
沈飞宇翘着二郎腿,得意地说:“这题我会答!那个东西是鬼!”
苏益善白了他一眼,“你朋友害怕着呢!还有心情抢答?”
沈飞宇一摊手:“……我这不是也才刷新世界观么!要不是跟妹子一起进过女厕所,我哪儿知道世界上真的还有鬼啊?”
正在捂脸崩溃的葛志用身体一僵,抬头看沈飞宇:“???”
他暂时地忘记了鬼魂,脑子里只想到了……沈飞宇这货还喜欢上女厕所啊?
……臭流氓!
沈飞宇:“……草,你那是什么眼神!我那是特殊情况!”
“赶紧说正事吧,”苏益善看了看时间,“我还带着俩学生呢,等下还得回学校。”
沈飞宇把剩下的事情告诉了苏益善。
“我觉着那人不对劲儿,就去调查了一下志用的新同事,发现他在前几年也是个单位里混日子的人,根本不会写什么稿子!直到半年前,听说他大病一场,之后就调到葛志用的单位了。从那之后他就展露出写稿子的才华,硬生生地把葛志用给挤到失宠了!没多久,他们俩一起玩儿了笔仙,这个新同事就又调走了,从那之后,没听说过他有什么写稿子的才能。”
“也就是说……”
沈飞宇又抢答:“那小子不安好心!把笔仙转给葛志用了!”
苏益善拍了拍手:“回答的真棒!所以呢?”
沈飞宇得瑟的表情一滞,收回翘得飞起的二郎腿,乖乖坐好,讪笑说:“这不是请妹子来帮忙么?你看葛志用他就是一个小公务员,平常就喜欢那些笔杆子上的事儿,这天天写稿子写的头秃,也不该碰到这种事儿对吧?”
苏益善抬眼看了看葛志用的脑门,顿时有些同情了,“……确实……有点……秃。听说写稿子写多了容易头秃,要不然你试试霸王?”
葛志用抬脸,有点蒙蔽。
半晌,弱弱地说:“现在是讨论生发的时候吗?”
苏益善&沈飞宇:“……不是。”
葛志用看着苏益善的眼神有些怀疑了,他站起身来,“既然没什么用,我还是走吧。”
沈飞宇一把拉住他,“别别别,兄弟,你还不相信我么?前段时间我工地那事儿你又不是不知道!多少和尚道士都没有办法,到最后还是我妹子给解决了,你就试试对不对,不然你今晚上睡不着,还得秃头!”
葛志用摸了摸自己的发际线:“……”
行吧,他坐了下来,没精打采地想,他是不是真的别去管什么鬼了,去买瓶霸王才是正经事。
苏益善笑眯眯地说:“这活儿,我接了。”
沈飞宇乐了,“就知道妹子够仗义,现在怎么办呢?我们什么时候去捉鬼,准备些什么东西?”
他搓着手,东张西望地看苏益善的背包,“你装备都带齐了么?需不需要画个符什么的?咱们去哪儿干活?”
苏益善侧身,从包里拿出来一个作业本,“我等会儿还得回学校哄小孩写作业,时间不多,咱们就在这里解决吧!葛大哥,你的笔呢?”
两个人惊了:“现在??在这里??”
-
请笔仙的笔非常朴实,它是一只铅笔,看上去年代久远,有使用的痕迹。
在笔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之后,苏益善的表情顿时就严肃了。
她深深地看着笔,果然,上面有浓烈的阴气,与葛志用手上的阴气如出一辙。
葛志用拿出来笔之后,整个人就恍惚起来,“我……”
他“我”“我”了半天没说出来,苏益善赶紧夺过来铅笔,准备自己请笔仙了。
沈飞宇想到什么,迟疑了一下:“妹子,你行不行啊?按照葛志用的经历来说,你现在请笔仙的话,岂不是把笔仙请到自己身上了?”
苏益善大感欣慰:“算你还关心我,这单我给你打十折。”
沈飞宇:“这就对了……诶??”
这边,苏益善沉心静气,用自己左右手手背夹住铅笔,垂直于作业本上。包厢里万籁俱寂,三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她轻声念着:“笔仙,笔仙,我是你的今生,你是我的前世,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一股淡淡的阴气掠过,苏益善的眉头拧紧。
感受不到阴气的葛志用与沈飞宇若有所觉,他们只感觉到一股凉气蓦然而起,身上浮现一层鸡皮疙瘩。
铅笔轻轻地颤抖,颤抖……
葛志用控制不了地说:“笔仙该写字了!上次它就是这么干的!”
苏益善耐心地等。
等……
等了一会儿,铅笔颤颤颤……忽然,不动了!
又是一阵阴风掠过,然而怎么看都像是落荒而逃!
包厢里恢复了正常的温度,葛志用与沈飞宇也感觉到了,不可置信地说:“你没请来笔仙?还是说笔仙被你吓跑了?”
苏益善拿着铅笔,有些茫然:???
……
苏益善又试了几次,笔仙就像是死了一样,半点回应都没有。
她基本上确定,这个笔仙也是个欺软怕硬的鬼,看到是苏益善来请,就缩起脖子不出现了。
“妹子你太牛逼了,你把笔仙都给吓跑了!”
沈飞宇对苏益善更是刮目相看,看着苏益善的眼神里都在发着光,“要不是你年纪太小,我又太害怕跟鬼打交道,我一定追你!”
“这话你都说了第二遍了。”
请笔仙失败,葛志用的脸色更灰败了,“捉不住鬼,我是不是还是要死了?”
苏益善对葛志用心生怜悯,“没事儿,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笔仙笔仙,他跟寻常的鬼不一样的是,他是需要媒介出现的。这个媒介是他的便利,也是他的弱点。”
“你的意思是?”
苏益善扭头在背包里翻找了半天,拿出来一个崭新的转笔刀。
她嘿嘿一笑:“我买的文具,准备奖励学生呢,没想到先给笔仙用上了。”
笔仙寄身于媒介,也就是笔上面。寻常的人想要毁掉笔毫无作用,反而会招来反噬,危害人自身,所以一般来说就是送不走笔仙,也不敢轻易地损害笔。
但是苏益善可是校长速成班的学霸,这点符咒难不住她。她往葛志用身上贴了个保命符,确保不会遭遇笔仙的反噬。
她轻咳一声,对着笔说,“既然我请不来你,我可开始削铅笔啦?”
沈飞宇:“能行么?”
“试试就知道了,反正我削笔我不疼。”
半晌,没有回音。
苏益善耸耸肩,将铅笔插进转笔刀里,“真的开始了哦?”
“……”
还是没回音。
苏益善叹了一口气,“我都替你疼。”
说完,手指头用力,干脆利索地削铅笔!
转了一圈,别说,还挺爽的。
下一秒,包厢里阴气浓烈,乍然之间,一个穿着锦绣白衣的小男孩出现了!他大约八九岁的模样,肤色雪白,头发挽髻,竟然是个古代的小鬼。
此刻,他有些狼狈,发髻有些松散,他抓着掉了一撮的头发,气急败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竟然敢削我!”
小鬼出现的瞬间,沈飞宇就眼疾手快地抓着葛志用躲在了苏益善的身后。
无比熟练。
苏益善:“……”
她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铅笔沫拍干净。
她从背包里抽出来桃木棍,轻轻点在自己手心,上下打量着小鬼,似乎是在挑选哪里打着最爽。
“我不仅削你,我还打你呢!”
这个瘦弱男子名叫葛志用,七年前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到这个单位。
众所周知,公务员考试分为申论与行测,他的文字功底扎实,当年申论考到令人咂舌的85分,然而行测却只有55分。典型的只会摆弄文字不擅长动脑。
好在虽然他为人固执,但是进入单位这七八年一直是单位里的笔杆子,平常领导的演讲稿,文件之类,都是由他起草,所以在领导面前是红人,颇受重视。
半年前,从其他单位调过来一个与葛志用年龄相仿的男子。新同事也擅长写稿子,并且只用很少的时间就能迅速将领导布置的稿子写出来,还不用反复修改!两相对比,葛志用很快就受到了冷落。
在单位里,其实受重用或者不重用都是正常的,其他人也没有怎么看不起他,毕竟需要在一个单位几十年,抬头不见低头见,万一这个男子又被调走了,说不定还得葛志用上呢!
但是葛志用轴啊!他觉着自己写的稿子已经十分不错,为此年纪轻轻发际线就疯狂退后,那么新同事是怎么又快又好地写出来领导需要用的稿子呢?
葛志用竟然直接上门去问了!新同事一开始不说,没想到葛志用如此执着,三天两头堵着他想要学习他怎么写稿子,一来二去两个人的关系反倒是好了起来。他被葛志用缠的没办法,这才告诉葛志用,他请了“笔仙”。
葛志用一开始不信,然而还是没有抵抗住诱惑,让新同事带着他也请一次笔仙。这一次之后,一切都变了!
葛志用的脸色苍白,神色憔悴:“那天,我们俩一起请了笔仙,结果不知道出了什么失误,笔仙怎么也送不走!从那之后,我就时常见到一些可怕的事情。我怕的不得了,我去问我同事,他却说他也不知怎么回事儿。”
“这个笔仙,虽说帮我写稿子,可是今古都有,有时候能写出来领导满意的稿子,有的时候却通篇都是之乎者也,分明是繁体字,最为可怕的是,我渐渐觉着体力不支,每写一篇,就觉着自己老了几岁,整日浑浑噩噩,还经常会看到一个穿着古装的小鬼,从那之后,我就不敢睡觉了……可是不睡觉就更加可怕,我现在头发都大把大把地掉了……”
苏益善托着下巴,若有所思:“有点不对劲儿啊,你跟你同事都遭遇了同样的事情,为什么到你这里出事儿了?”
沈飞宇呸了一声:“志用说他同事很快就调走了,我就觉着不对劲儿!我帮志用查了查,他同事已经调到了隔壁省了!我再去一打听,这家伙从走了之后,就压根没给领导写过稿子了!”
“那也就是说……”苏益善挑眉:“他把‘笔仙’转给了你?”
葛志用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脸:“我不知道……这件事情,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那个半夜出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
他喃喃自语着,显然这段时间的经历给了他非常大的压力,处在崩溃的边缘。
沈飞宇翘着二郎腿,得意地说:“这题我会答!那个东西是鬼!”
苏益善白了他一眼,“你朋友害怕着呢!还有心情抢答?”
沈飞宇一摊手:“……我这不是也才刷新世界观么!要不是跟妹子一起进过女厕所,我哪儿知道世界上真的还有鬼啊?”
正在捂脸崩溃的葛志用身体一僵,抬头看沈飞宇:“???”
他暂时地忘记了鬼魂,脑子里只想到了……沈飞宇这货还喜欢上女厕所啊?
……臭流氓!
沈飞宇:“……草,你那是什么眼神!我那是特殊情况!”
“赶紧说正事吧,”苏益善看了看时间,“我还带着俩学生呢,等下还得回学校。”
沈飞宇把剩下的事情告诉了苏益善。
“我觉着那人不对劲儿,就去调查了一下志用的新同事,发现他在前几年也是个单位里混日子的人,根本不会写什么稿子!直到半年前,听说他大病一场,之后就调到葛志用的单位了。从那之后他就展露出写稿子的才华,硬生生地把葛志用给挤到失宠了!没多久,他们俩一起玩儿了笔仙,这个新同事就又调走了,从那之后,没听说过他有什么写稿子的才能。”
“也就是说……”
沈飞宇又抢答:“那小子不安好心!把笔仙转给葛志用了!”
苏益善拍了拍手:“回答的真棒!所以呢?”
沈飞宇得瑟的表情一滞,收回翘得飞起的二郎腿,乖乖坐好,讪笑说:“这不是请妹子来帮忙么?你看葛志用他就是一个小公务员,平常就喜欢那些笔杆子上的事儿,这天天写稿子写的头秃,也不该碰到这种事儿对吧?”
苏益善抬眼看了看葛志用的脑门,顿时有些同情了,“……确实……有点……秃。听说写稿子写多了容易头秃,要不然你试试霸王?”
葛志用抬脸,有点蒙蔽。
半晌,弱弱地说:“现在是讨论生发的时候吗?”
苏益善&沈飞宇:“……不是。”
葛志用看着苏益善的眼神有些怀疑了,他站起身来,“既然没什么用,我还是走吧。”
沈飞宇一把拉住他,“别别别,兄弟,你还不相信我么?前段时间我工地那事儿你又不是不知道!多少和尚道士都没有办法,到最后还是我妹子给解决了,你就试试对不对,不然你今晚上睡不着,还得秃头!”
葛志用摸了摸自己的发际线:“……”
行吧,他坐了下来,没精打采地想,他是不是真的别去管什么鬼了,去买瓶霸王才是正经事。
苏益善笑眯眯地说:“这活儿,我接了。”
沈飞宇乐了,“就知道妹子够仗义,现在怎么办呢?我们什么时候去捉鬼,准备些什么东西?”
他搓着手,东张西望地看苏益善的背包,“你装备都带齐了么?需不需要画个符什么的?咱们去哪儿干活?”
苏益善侧身,从包里拿出来一个作业本,“我等会儿还得回学校哄小孩写作业,时间不多,咱们就在这里解决吧!葛大哥,你的笔呢?”
两个人惊了:“现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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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笔仙的笔非常朴实,它是一只铅笔,看上去年代久远,有使用的痕迹。
在笔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之后,苏益善的表情顿时就严肃了。
她深深地看着笔,果然,上面有浓烈的阴气,与葛志用手上的阴气如出一辙。
葛志用拿出来笔之后,整个人就恍惚起来,“我……”
他“我”“我”了半天没说出来,苏益善赶紧夺过来铅笔,准备自己请笔仙了。
沈飞宇想到什么,迟疑了一下:“妹子,你行不行啊?按照葛志用的经历来说,你现在请笔仙的话,岂不是把笔仙请到自己身上了?”
苏益善大感欣慰:“算你还关心我,这单我给你打十折。”
沈飞宇:“这就对了……诶??”
这边,苏益善沉心静气,用自己左右手手背夹住铅笔,垂直于作业本上。包厢里万籁俱寂,三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她轻声念着:“笔仙,笔仙,我是你的今生,你是我的前世,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一股淡淡的阴气掠过,苏益善的眉头拧紧。
感受不到阴气的葛志用与沈飞宇若有所觉,他们只感觉到一股凉气蓦然而起,身上浮现一层鸡皮疙瘩。
铅笔轻轻地颤抖,颤抖……
葛志用控制不了地说:“笔仙该写字了!上次它就是这么干的!”
苏益善耐心地等。
等……
等了一会儿,铅笔颤颤颤……忽然,不动了!
又是一阵阴风掠过,然而怎么看都像是落荒而逃!
包厢里恢复了正常的温度,葛志用与沈飞宇也感觉到了,不可置信地说:“你没请来笔仙?还是说笔仙被你吓跑了?”
苏益善拿着铅笔,有些茫然:???
……
苏益善又试了几次,笔仙就像是死了一样,半点回应都没有。
她基本上确定,这个笔仙也是个欺软怕硬的鬼,看到是苏益善来请,就缩起脖子不出现了。
“妹子你太牛逼了,你把笔仙都给吓跑了!”
沈飞宇对苏益善更是刮目相看,看着苏益善的眼神里都在发着光,“要不是你年纪太小,我又太害怕跟鬼打交道,我一定追你!”
“这话你都说了第二遍了。”
请笔仙失败,葛志用的脸色更灰败了,“捉不住鬼,我是不是还是要死了?”
苏益善对葛志用心生怜悯,“没事儿,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笔仙笔仙,他跟寻常的鬼不一样的是,他是需要媒介出现的。这个媒介是他的便利,也是他的弱点。”
“你的意思是?”
苏益善扭头在背包里翻找了半天,拿出来一个崭新的转笔刀。
她嘿嘿一笑:“我买的文具,准备奖励学生呢,没想到先给笔仙用上了。”
笔仙寄身于媒介,也就是笔上面。寻常的人想要毁掉笔毫无作用,反而会招来反噬,危害人自身,所以一般来说就是送不走笔仙,也不敢轻易地损害笔。
但是苏益善可是校长速成班的学霸,这点符咒难不住她。她往葛志用身上贴了个保命符,确保不会遭遇笔仙的反噬。
她轻咳一声,对着笔说,“既然我请不来你,我可开始削铅笔啦?”
沈飞宇:“能行么?”
“试试就知道了,反正我削笔我不疼。”
半晌,没有回音。
苏益善耸耸肩,将铅笔插进转笔刀里,“真的开始了哦?”
“……”
还是没回音。
苏益善叹了一口气,“我都替你疼。”
说完,手指头用力,干脆利索地削铅笔!
转了一圈,别说,还挺爽的。
下一秒,包厢里阴气浓烈,乍然之间,一个穿着锦绣白衣的小男孩出现了!他大约八九岁的模样,肤色雪白,头发挽髻,竟然是个古代的小鬼。
此刻,他有些狼狈,发髻有些松散,他抓着掉了一撮的头发,气急败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竟然敢削我!”
小鬼出现的瞬间,沈飞宇就眼疾手快地抓着葛志用躲在了苏益善的身后。
无比熟练。
苏益善:“……”
她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铅笔沫拍干净。
她从背包里抽出来桃木棍,轻轻点在自己手心,上下打量着小鬼,似乎是在挑选哪里打着最爽。
“我不仅削你,我还打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