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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 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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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使君松了一口气,这一口气,是为贺家小姐松的。

    萧彦心中又是非善恶之分,所以他不会为了自己的目的把贺家姑娘再一次推入火坑。

    姜使君低声问道:“这件事情落定以后,贺家姑娘是不是就可以真正的逃出升天了?”

    萧彦的视线垂了下来:“她告诉我,她会出家为尼。”

    姜使君一愣,扭头看向萧彦。

    姜使君起初十分诧异阖家姑娘的决定,可是仔细一思索,她又不觉得贺家姑娘做出这个决定有什么奇怪的。

    经历过那么多事,贺家姑娘的心估计早已经死了。

    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的心如果没了,这世上的一切看起来也就都变得毫无意义了。

    萧彦低语了一句:“这些都是命。”姜使君低头看着被风吹落到脚边的一片枯树叶,说道:“我不信命,我信我自己。只要我还活在这世上一日,我都会为了我自己坚信的信仰和追求去拼,绝不为委曲求全。

    ”

    燕凛信她所言,当初她便能因为她所思所想与自己不同,而毅然决然地离开自己,可见她的主意是很笃定的,旁人难以撼动。

    如若不是因为她知晓自己吃了那种药,她牵挂自己,也不会回来。

    从这一点来看,他倒是要感谢柳蓉衣。

    燕凛握住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不是人人都能像你一样,有这样大胆和勇敢的想法。”

    多数人都是在蝇营狗苟和委曲求全中,过完自己庸碌无奇的一生,百年之后,他们不会被任何人记起,只能像一阵烟云一样消散。

    什么是草芥?

    草芥不是身份低下骨品低微的平头百姓,而是那些在数十载光景中,从来没有活出自己样子的人,从来没有为自己的信仰而拼过的人。是死后不会被任何人铭记的人。

    他们的死,就像路边的野草被人除去一样,不值得别人留恋。

    从来没人说过平头百姓命贱,贱的是他们自己的想法,是他们先认为自己低人一等,才让别人有了踩踏他们肩膀的机会。

    但倘若一个人心中怀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坚定要做的事情,就算是陋巷里的一个乞丐,也一样能够为人铭记。

    就像是他的君儿。

    她最初不也一样是为人耻笑的耻骨出身吗?

    直至如今,别人都不知道她本是圣骨,可她现在还是活出了自己的风采。

    可见骨品决定不了人的命数,高贵与低贱的血脉也不能够。

    唯有自尊自重,别人才欺辱不了你。

    可在这百十年间的王朝更替里,只有草芥层出不穷。真正的英豪,能为史书所载的英名,却是寥寥无几。

    不过,以厉王府的威名,他们当然不可能沦为草芥一流。

    当燕凛想到,百年之后,自己的名字,可以同她的名字出现在同一处,为世人所提及,他心中不免欣慰了许多。

    便是死了,化作了灰与土,他们都还是要互相缠绕的。

    这就是解不开的缘分,是化不开的因果。

    今日宴席举办的地方是凤鸣阁。

    凤鸣阁乃是宫中的一处高台,从那处,可以直接俯瞰整个后宫中的景象。但是这个高台却不是所有人都能上去的。

    平素里,只有位及后妃之人,才能登上去游览一二。

    有些女人进了宫,自以为能过享受荣华富贵,结果却一辈子都没登上过凤鸣阁,看过宫中的宏伟景象。

    但是今日是韩皇后寿辰,特意开了凤鸣阁来办寿宴,可见后位何其尊贵,也可詹显皇后娘娘是“有凤来仪”。

    姜使君觉得,这其中也不乏有炫耀之意。

    因为路上聊了聊贺家姑娘的事情,他们未免旁人听去,时常关注着四周的景象,也就走的慢了些,所以来的晚一些。

    站在凤鸣阁之前的公公见到他们,便高声朝里面传报:“厉王,厉王妃到!”

    今日韩皇后寿宴,来的人不少,有好些人都是王公贵族的子弟,不少人都求着趁此机会在皇上或是当朝权贵面前露露脸,一展才华,也好为自己开一条后路。

    除了这些谋夺权势之外的人,还剩下的一些,便是早已经在宫中或者朝堂上有一席之地的人了。

    他们对厉王虽然不陌生了,但是却也不敢有半点怠慢之象,怕被盯上,因为他们知道,厉王的脾气最是不好琢磨。

    听到厉王来了,刚刚还有几分热闹的众人,竟然在刹那之间都屏息下来,安静地瞧着登上凤鸣阁的高台的方向,等着那个东周最赫赫有名的尊正王爷的出现。

    在大家炙热的视线之中,一个一身红衣华服的男人,牵着着装同样耀眼夺目的女人,缓步走上高阁。

    一个气宇轩昂,一个媚若妖精。

    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一身红衣,连衣服上绣制的图案团纹都是一样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对准备成婚的新人。

    他们身上的红,胜过京都里最好的胭脂铺里,颜色最娇艳的胭脂。

    这种红欺人的很,便是寻常的新人也不见得敢穿,怕这红多了主人的风采。

    但是这一身红衣在燕凛强势气场的压制之下,却不见闷骚,反而显出一种别有的隆重来。

    而同样鲜红的衣料,穿在姜使君的身上,照理来说,姜使君应该是镇不住这种颜色的,但是她偏偏压住了。

    这种红,反倒是更显得她白皙的皮肤欺霜赛雪,与她额间的描摹的花钿遥相呼应,更是与她头上的红宝石朱钗相映成辉。

    大家侧目望着他们,一时都被面前的隆重景象给惊呆了。

    虽然燕凛娶姜使君的时候,厉王府已经办过了喜宴,但是能受邀前去之人,根本就寥寥无几。

    所以在场之人,没有几个见过燕凛穿红衣。

    大家都是头一次晓得,原来男人穿红衣,也能穿出这样的气度。

    大家一直都知道厉王是个醉玉颓山的冷面王爷,冷是冷了点,但是样貌却是一等一的。

    但是今日一见厉王妃这般隆重的打扮,众人才知,原来厉王妃也是个艳压群芳的大美人。

    看到这般情景,众人脑海里只有两个字。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