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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四章 玄武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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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胭脂夜叉杀了郑世欢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做的相当隐蔽。

    现在南京外界更多的人都认为郑世欢死于常霸先之手,胭脂夜叉这一手嫁祸的技术玩的也实在高妙。

    可惜的是,她就算瞒过了南京城的所有人,却始终瞒不过我。

    因为我对她实在是太了解了,而她刚才太过主动,便彻底暴露了她的狐狸尾巴。

    胭脂夜叉轻轻一笑,也没急着回答我,而是轻轻上前,将柔软的身体靠在我的胸口,低声问道:“哦?说说。”

    我则将这件事情的推断说了出来。

    在我离开南京,前往西南之后,胭脂夜叉失去了她在南京的跳板。可是眼看着常霸先便要击溃郑世欢,一统南京,胭脂夜叉当然不能坐视不理,便立即潜入南京,暗地里扶持郑世欢,让郑世欢与常霸先抗衡。

    然而郑世欢却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本来他就是南京玄门郑家的公子,在南京有很强大的资源,可惜却自毁长城,借用自己爷爷之手杀了上清派的道长,这样的行为让他失去了南京名门正派的支持。但胭脂夜叉又没有其他人可以扶持,便只好继续硬着头皮支持郑世欢。

    现如今我回来了,不管从何种角度来讲,我都要比郑世欢更适合这一场争霸,胭脂夜叉果断壮士断腕,舍弃劣质资源郑世欢,转来投资我。因此她出手杀掉郑世欢,并且嫁祸给常霸先,一举两得,自己还落得干净。

    当我说完这一切的时候,胭脂夜叉哈哈大笑:“好啊,果然还是那个冷静谨慎的小杨,的确让我佩服。”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笑也不是、恨也不是。

    郑世欢不算是我的至交好友,也不是我的死敌仇人。所以他的死活其实是我并不关心的。我们唯一密切的关系,似乎就是他是我师父的孙子罢了。仅此而已。

    胭脂夜叉看了我一眼,轻轻笑道:“小杨,我说句实话,对于这件事情,你还是别多费心了。转眼就到约战之期,你还是好好想想,如何对付上清派的那位牛鼻子……对了,那天晚上,你可千万别给我丢人哦。”

    说着胭脂夜叉变戏法似的从包中变出一瓶红酒,拉着我喝了。这女人最近似乎爱上了喝酒,之前看到她和郑世欢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喝酒。

    既然得到了胭脂夜叉的支持,我终于算是没有后顾之忧。尽管常霸先在南京依然只手遮天,可有了胭脂夜叉的制衡,我们至少还多出一分幸存的可能。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我便将全部心思都扑在钻研《玄天秘录》上了。可惜的是,玄门内功心法和考试不一样,考前突击远不能解决问题。

    《玄天秘录》的每一句话都在我的脑海中不停盘旋,可是这些话连在一起,我却一点思路都没有。

    熊猫时不时过来看看我,他告诉我有的东西要做到“不求甚解”,就好比恩慈上师送给他的那本《金刚菩提经》,内容他一个字都没看懂,但是关键时刻依然能够发挥作用……这些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关键是心中有诚意。

    对于熊猫的指导,我只是听一听就算了。毕竟他能够练成佛门中的神功,也差不多算是瞎猫撞上死耗子。

    后来夜将军又告诉我一个很重要的消息,根据可靠人士宣称,上清派陶潜的能力基本上已经进入“小真人境界”,而这样一个境界几乎是天下修士梦寐以求的地步了。

    虽然玄门之中,看起来有四重境界,但是“真人境界”,也就是玄门的第一重境界已经是分水岭。

    踏入真人境界的修士是要经历生死的。

    也就是说,除非一个人能够先死一次,再还阳重生(这当然还不是依靠沈家宝藏那种假复活),否则的话,这个人永远无法踏入“真人”境界。

    之前我曾经遇到过的林杨、以及疯道人的嫡传弟子,“天下第一”黄庭轩,据说都是曾经死过一次的英雄人物,所以虽然看上去四重境界复杂得很,但是总的来讲,大部分的人走到“小真人境界”就算是到头了,因为死而复生的可能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也就是说,四重境界,后面的三重都是摆设,真人境界便可以算作是最后一个境界。

    上清派的陶潜现在既然到达了“小真人境界”,那么基本上可以在南京城中横行无忌。

    压力愈发大了。

    转眼到了约战之期,这是个淫雨霏霏的傍晚。

    玄武湖中心的空地上,零零落落站着几个人。

    由于今天晚上常霸先定然会到场,所以我没有让夜将军贴身跟着我。反正这只乌鸦的活动范围倒是自由自在,长翅膀的就是方便,所以我让它自由活动,千万别被常霸先发现便好。

    我和熊猫打车到了玄武湖上,还未下车,我便已经看到两辆豪车停靠在外面。

    一辆是常霸先的奔驰大G,另一辆则是胭脂夜叉的保时捷卡宴。晚上的战斗还未打响,这两辆车便并排停在一起争相比美,似乎想从气势上拼出个输赢。

    我和熊猫下车前行,直接走向玄武湖的中心。

    由于阴天下雨,所以虽然是傍晚,天却已经彻底暗下来了。远处人影晃动,让我心中异常忐忑。

    背后的桃木剑似乎比往常沉重了几十倍,让我迈不开步,抬不起头。

    而我旁边的熊猫看穿了我心中的紧张,低声说道:“放手一搏,别忘了,就连超级厉鬼沈公子都死在了你的手中。”

    玄武湖中。

    现场的阵容的确如我所料。

    我再度看到了南京霸主常霸先,这个曾经被我救了一命的人。

    他今天穿着一件深黑色的T恤,虽然光线暗淡,却也戴着墨镜,身边站着两个完全陌生的人,我虽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名字,却能看得出这两个人身手不凡。

    更远处则是胭脂夜叉站在原地,背后何大松手中举着一把油纸伞,为胭脂夜叉遮挡湖上的烟雨。

    除了这两方势力,现场其余都是上清派的徒众。陶潜似乎不是一个讲求排场的人,上清派如果想来,那么今天晚上过来几十号上百号人绝不是问题。但是他却只带了五六个人过来,其中只有一个陈越是我认识的人。

    陶潜见我过来,冷笑一声,手持桃木剑大踏步走到了正中位置,拱手说道:“杨烨,你果然是个守信之人,没有让我失望。”

    陶潜是个急性子,还没等我看明白眼前的局势,便已经准备和我动手了。

    我微微一笑,还未开口,坐在旁边的常霸先悠然说道:“杨烨,别来无恙?我还以为你留在云南,再也不回来了呢。”

    听着常霸先的声音,我只觉得心烦意乱。上一次和他相见,他还拿着麒麟卵来贿赂我,想要和我联手,然而随后不久,他便杀了老谭,害死了他自己的师父。

    常霸先的人品果然卑劣,为了达到目的他从来都是不择手段,我庆幸我没有和这种人联手,而我之后也绝不会和这种人联手。

    见我没有回答,常霸先似乎觉得有点尴尬,他再度开口道:“杨烨,你也实在厉害,居然惹上了整个茅山,还被写在茅山通缉令上,看在咱们是老朋友的份上,能不能给我说说,你到底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罪?”

    我回头恶狠狠看了常霸先一眼,因为我实在不想和他多费唇舌。

    我冷笑着说道:“常霸先,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真希望那天晚上看到你躺在垃圾堆里的时候,我一刀捅穿你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