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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第一百零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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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书:啦啦啦~啦啦啦~我是防盗的小当家~

    哪怕洛书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 但是也明白,这根本不是一个红楼应有的防卫, 肯定有什么是他还没有发现的。但是时间紧迫,他一个人不可能在十天之内把所有的秘密都摸清, 就只好暴力解决了。

    说起来暴力解决, 他就无比想念起自家三徒弟来, 若是小三子能带着一队军队来,保准能把南风馆推平了, 扒到裤衩都不剩,可是这也就是想想而已。不说扰民的问题,单说小三子能不能及时赶来就是个问题。

    洛书又苦恼地吐了个泡泡,不知道小三子现在到了哪里呢……

    ***

    在距离承阳城还有一日路程的踏风城里, 冉星辰突然打了个喷嚏。

    子车痕直起身来, 皱眉道:“冉兄身体不适就先进到客栈吧, 一炷香之后痕熬一罐汤药为冉兄去去湿气。”

    冉星辰连连摆手:“不、不必,我不过是鼻子有些发痒。”

    开玩笑, 喝完你的药我没病也有了。

    “哦?”子车痕将信将疑地看了看他的面色,又强迫他伸出舌头来看看舌苔, 确认面前的人身体倍棒之后略带遗憾地点了点头。

    “甚好。”

    冉星辰别过头抹抹额角的虚汗,默默地忽略了那句“甚好”中掩饰不了的遗憾。

    既然确认了冉星辰没事,子车痕就对他失去了兴趣, 转而继续完成之前没有完成的工作——寻找附近乞儿的尸体。

    前几日子车痕与冉星辰偶然相遇, 发现二人具是去承阳城, 便结伴而行。冉星辰与子车痕具是内力深厚, 需要的困觉时辰要比常人少,因此在随从和马匹歇息之时,两人便会出来找找有没有关于血蛊师的蛛丝马迹。

    近几日来尸体隐秘地增多,但是死的都是些流浪在外孤苦无依的人,他们常年在外,平日里的衣食也紧不上,是以很容易得病死去,因此一时之间竟然没有人发现异常。

    直到子车痕无意间发现,这些乞儿大都不是正常死亡,他们的内里已经被掏空,就像被人养了蛊,这才升起了警惕心。

    不知道这件事与血蛊师有没有关联。

    子车痕面色微微沉了下去。

    世人常道他妙手回春,但是他曾与血蛊师交手,彼此知道对方的斤两,若是两厢对决,胜负不过五五之分。若这次真是血蛊师折腾出来的幺蛾子,恐怕需要将师父请出来才行。

    但是他回不去。

    “子车兄!那里!”

    身旁冉星辰的声音一下子把他的念头打断,子车痕抬起头来,果然在桥洞底下看到了三具尸体。

    尸体一大二小,具是身损,只是位置不同,大的一人断了双腿,两个小的一人瞎了眼睛,一人没了双手。相同的是,三个人的表情具是痛苦狰狞非常,就像死前经受了非人的折磨。

    冉星辰向身后跟着的侍卫示意,一盏茶之后一行人便到了坟地。

    这里是荒坟,埋葬的都是无家之人。

    几个侍卫在一旁掘着土,这厢子车痕已经拿出了自己的第二套刀具,示意冉星辰回过头去。

    冉星辰早年身体孱弱至极,殿里常年飘着药香,闻不得一点腥味,哪怕是伙房杀鸡杀鱼也要刻意避开他,否则冉星辰会吐到晕厥。

    然而被洛书调理过的冉星辰,现在不仅可以直面厨房,甚至可以上战场杀敌,自然是觉得自己已经有了强大的抵抗力,觉得不过是一次尸检,自己还是可以看下去,于是就冲着子车痕摇了摇头。

    见冉星辰执意作死,子车痕也就懒得阻拦,选了一柄最大的刀具,淋上酒水在火上烤干,然后一刀干脆地划了下去,一股腐臭还带着酸酸的味道扑面而来。

    几人早有准备,在口鼻处围了布块,倒是不会被味道熏得作呕,只是这布块挡得住口鼻,却挡不住眼睛,因此当冉星辰看到基本已经尽数化成污水的五脏六腑,和内腔壁上密密麻麻的白色虫卵时,只觉大脑一片空白,全身寒毛直立,一股反胃的感觉从胃部袭上口腔,手忙脚乱地摘下挡住口鼻的布块,忍不住张口便吐,奈何摘了布块,那股子令人作呕的味道便蛮横地冲向大脑,冉星辰吐到生无可恋。

    在一旁侍奉的公公连忙将冉星辰扶远,又是拿手帕于是递水,等到好不容易平息下来的时候,冉星辰一抬头看见了子车痕手里的两根细长的银筷,银筷上夹着一只白胖的虫子,冉星辰此时无比痛恨自己这双眼睛,他甚至能清晰地看见虫子在左右蠕动。想到那具死尸的体内里的虫卵全都孵出了这玩意……

    “殿下!”

    ……

    冉星辰中间被子车痕硬塞了一嘴的止吐药,熟悉的难吃到让他恨不得把舌头割下来的药味,冲淡了恶心的感觉,冉星辰虚弱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旁边从小到大陪伴着自己的钱公公絮絮叨叨地说着,冉星辰理亏得很,缩着头像个鹌鹑一样老老实实地听着。

    他也不想的,真的QAQ!

    这一刻,能够面不改色地检查尸体的子车痕,在他心里无比得高大起来……

    钱公公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冉星辰特别后悔刚刚没听他的和子车痕的话,但是理又不在他这边,所以只好低着头连声“嗯嗯嗯”,眼珠乱转,观察周围有没有什么能转移公公注意力的事物。

    大概是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还真让冉星辰找着了。

    一节手指。

    这里是荒坟,无依无靠的人死在城里,衙门就会出人把人卷了埋到这里,这几日大雨,把土浇松了露出下面的人倒也没什么,毕竟大多数的无名氏都是用草席一卷就下葬了,但是这一节手指出现的位置有些不对劲。

    一般来说,挖了坑下面埋了人,总隆起个坟包来,虽然这里是荒坟,大多数都没有立碑,但是坟包还是有的,否则下次想埋人的时候一铲子下去带出来一块腐肉,多晦气。但是这截手指却是在平地里伸出来的,颇有种从地狱里伸出来的鬼怪的感觉,况且这手指腐烂程度不高,明显不是历经多年坟头被冲平了的坟墓,那只能说明,埋下去的这具尸体有问题。

    冉星辰忙不迭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钱公公,钱公公一看,这尸体离得自家殿下还很近,连忙把人往远处请,冉星辰乖乖跟着走远,不忘下了刨地的命令。

    冉星辰身边这几个贴身侍卫具是身负武功,挖起地来堪比挖掘机,真是大材小用了。

    子车痕检查完三具尸体,又去看埋在地里的,里面的两具都应该打上马赛克。子车痕依旧面不改色,动作从容,把两具尸体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然后皱起了眉头。

    冉星辰忙问道:“子车兄,可有什么不对?”

    子车痕皱着眉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下意识地向着冉星辰走去,冉星辰想起方才让人掬一把同情泪的经历,也顾不得在属下面前维持自己所剩无几的形象了,惊慌失措地连连退避,钱公公连忙叫住了子车痕。

    “子车大夫!”

    被叫了一声,子车痕方如梦初醒,抬头却没头没尾地问出一句话:“为何有这样多的身损乞儿?”

    冉星辰觉得现在的子车痕有点奇怪,但还是想了想认真回答道:“自然是因为身有疾无法从事别的职业,自然只能乞讨。”

    子车痕沉默了一瞬,又道:“我方才检查五人尸体,具是被蛊虫寄生,噬尽五脏六腑而死。但是他们身上的缺损,都不是先天形成,而是因为幼时的外力致使,其中两人的舌头更是被人割掉。”

    “朗朗乾坤,哪来这么多因为意外致身损的孩童?”

    “他们究竟是因为身损而乞讨,还是因为乞讨而身损?”

    ***

    洛书洗好了澡,把自己擦干,穿上亵衣中衣就缩进了被子里,等人来将浴桶搬走。

    结果搬浴桶的人没等到,却等到了花影。

    花影进来之后小心地关上了房门,然后拿出了一碟小点心走向洛书,洛书试探地伸向点心,花影点了点头,微微喘着气,脸颊上还带着一抹薄红,看起来是跑来的。

    洛书不知道花影这次来是想干什么,就乖乖地吃着点心,直到花影突然蹦出来一句话。

    “书洛,你想找你爹爹吗?”

    “这到底是哪里?你们这群杂碎、渣滓、下贱的奴仆竟然敢这么对本少爷!还不快给本少爷松绑?!”

    洛书顺着声音看过去,看见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大致六七岁的样子,长得清透灵动,眉眼间带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傲气,却因为他稚嫩的身体显得多了几分可爱,身上用宽布条束缚了行动,像只被踩了尾巴的小奶猫似的挥舞着自己没什么威胁力的爪子。

    这种被娇惯到无法无天的熊孩子洛书见的多了,哪怕长得再可爱,也掩盖不了恨不能日天日地的本质。洛书别过头去,看向另一个角落,那里还有一个孩子,穿着的衣服洗得有些陈旧了,还东一块西一块地打着补丁,缝缝补补的样子,让洛书想起自己在崖底艰辛度日的时光,忍不住举了一把同情泪。

    这个孩子穿着明显不如那边的小少爷好,但是容貌却是不相上下,若说那小少爷是骄阳灼灼,那这个孩子便是月光轻柔,长长的睫毛忽闪,带着一股雌雄莫辩的美感。他的四肢同样被宽布条绑住。

    洛书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也缠绕着一层层的布条。布条很宽,也很柔软,看来是为了不让布条在他们滑嫩的皮肤上留下痕迹。

    也是。洛书略带讽刺地笑了笑。毕竟是做皮肉生意的地方,若是“货物”有了损伤,价值岂不是要大打折扣?

    洛书借力慢慢坐了起来,小少爷见他醒了,吱吱乱叫着要他给他松绑,洛书自己身上还裹着布条呢怎么给他松绑。

    洛书:这孩子莫不是个傻的吧?

    用怜悯的眼神看了小少爷一眼,洛书借着变高的视线继续打量四周,期间小少爷吵得乱七八糟、恨不得把屋顶吵下来,那角落的孩子却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面无表情地缩在那里,仿佛对未来可能存在的一切都已经认命了。

    洛书在观察之后,差不多明白了他们处在什么境地。他们大致是被从各地用不知道什么手段收来的孩童,现在是要先去去他们的锐气。

    去其锐气,拔其傲骨,灭其希冀,乱其心智,毁其前程。

    等到有獠牙的狼被驯化成一条狗,那么他们离被出售的日子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洛书突然想起了从醒来开始就感受到的浓烈违和感来自哪里。

    小少爷。

    他特地换上在崖底那身已经被缝补到看不出原本模样的衣服,装作晕倒在了南风馆的后门。他初到此处,自然不会被查出背景,只会让人以为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南风馆这种“不问而取”的事情可做得多了,发现他如浮萍一般无根无基怎么可能放过他。

    但是这个小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怎么可能被南风馆接收呢?

    还是说南风馆已经猖狂到了这种地步?

    洛书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那边的小少爷估计再怎么叫下去也不会有人搭理他,转而开始喊饿,没一会,就有一个九尺大汉端着一大碗白饭进了房门。

    看来竟是专有人守在外面。

    不过三个六岁左右的小孩子,为什么竟要有人专程看管呢?

    是说他们三个带来的利益远远超过雇佣一个人看管他们的费用?还是他们三个对南风馆来说十分重要?

    洛书心下疑虑,面色不显,看那大汉又掏出了三个只有成年人半个巴掌大的小碗,然后从大碗里胡乱的挖出来一点,也就装满了半个碗那么多。别说洛书了,这么一点饭,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六岁孩子都吃不饱。

    小少爷立刻原地爆炸,把脚跺得哐哐响,“你就给我吃这种东西?喂猪都没猪吃!我要吃十里香的酥皮烤鸭,清炒芦笋,蟹黄小笼包……再加上一碟桃花糕!”

    小少爷报出了一大串的菜名,听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大汉听了冷笑一声,道:“小少爷,你还当着自己是龙府的小少爷呐?想吃十里香,等到你把恩客伺候好了再说吧。现在就这些,您爱吃不吃!” 说着把裂了一道缝的小碗往小少爷面前重重一放。

    小少爷把牙咬得咔咔响,伸脚把白饭一脚踢翻,瞪着眼睛大吼:“你怎么敢这么对我!你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一定会杀了你!一定会杀了你!!”

    洛书挑了挑眉,没想到这个小家伙虽然骄纵,但其实被教养地很好,生气了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是这几句话,听得他尴尬癌都犯了。

    大汉看着洒在地上的白饭也不生气,伸手把碗收走了,道:“你还以为你爹会来找你吗?”

    说完了再也不搭理小少爷,给角落里的孩子盛了半碗饭,然后走到了洛书面前。洛书内功一转,小脸立马变得煞白,在阳光下好像透明到要消失了一般,一双眼睛也黯淡无光,好像下一秒就要闭上眼睛,再也醒不过来。

    大汉心里一惊,这可是这次用来压轴的,可不能在他手里出了什么闪失!连忙把洛书拉过去翻来覆去地看,怎么也没看出来毛病,直到洛书的肚子超级大声地叫了一声。

    洛书:道理我都明白,但还是……神特么的尴尬。

    洛书本就是习武之人,虽然抗饿能力强,但是吃得也多,现在到了饭点,还真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胃。

    胃:怪我咯?

    大汉看着好像下一秒就要死翘翘的洛书,难得地犹豫了。虽然主家说要饿上这几个崽子几顿,但是这个好像再饿就撑不住了,要是死在他手里,十有八九还是他的事,他可赔不起这棵摇钱树。

    大汉想了想,给了洛书冒尖的一碗饭,可这一碗也多不到哪里去,给洛书塞牙缝的都不够。米应该是发了霉的,吃起来有一股怪味,不但夹生,里面还夹杂着小石子和没有脱干净的麦壳,拉嗓子得狠。碗是木头做的,很厚实,大概是为了防止有些性子烈的要摔碎了碗,拿着锋利的瓷片割腕。

    洛书双手双脚还被绑着,吃饭非常不方便,但是大汉丝毫没有给他们解开的意思,洛书也就不再管,就着别扭的姿势端起碗一口闷下去,面不改色地吐出了一颗石子。小少爷说的没错,这米还真不是人吃的东西,真特么难吃。饶是他在崖底吃糠咽菜外加被系统商城里的食物荼毒,对这个味道的接受度也无限接近于零。

    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挑剔不得许多。洛书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