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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金丝雀前女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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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琳琅依依不舍告别之后, 孙英韶又雷厉风行处理了富商的事。

    别看这小子在琳琅面前乖得像一只鹌鹑似的,暗地里的獠牙却越磨越锋利, 将合作伙伴的死亡栽赃嫁祸给对头陈家,说是陈洋少爷余情未了, 那富商看上了他的旧情人莉莉, 一个不忿, 就动手杀人。

    在陈家无比头疼之时, 孙英韶潇洒裹了一身战袍,领着军队去了沙市。

    那块区域势力混乱, 直到现在也无人敢称王做主。

    这场战争是少年直接去孙父面前主动请缨的。

    他年纪小小, 才十六岁的稚龄,口气却是不小。

    而且野心与欲望比他哥还要大。

    不,何止是大, 简直是要捅破天了。

    孙英韶的原话是这样的:“等我打下了沙市,我要孙家三分之二的精锐。”他补充了一句, “哥哥的情报部也得归我掌管。”

    “能者居之,我想哥哥应该不会介意的。”

    这就是明晃晃的夺/权了。

    丝毫不顾兄弟情义。

    孙家老子表示很蛋疼。

    之前他这个小儿子,虽然是出了名的厌恶女色,说话毒了点, 但各方面还是比较正常的, 老师们对他在学校的出色表现给予嘉奖。孙元帅是打算等他十八岁了,再把人送去国外锻炼打磨。

    他对两儿子的未来规划很明显了, 哥哥行事果决, 适合当领军人物执牛耳, 而弟弟在学业方面颇有造诣,他就着重培养对方的军师才能,再不济也能做一个优秀的科研人员,钻研一下武器机械什么的,对孙家也颇为有利。

    但谁想到这小兔崽子有一天晚上突然跑回来,一声不吭地撕书。

    孙元帅看的心惊胆战,如果小儿子是在外头受了气,他可以看成是泄愤,但这小兔崽子撕书时神态十分冷静,连一丝火气也没有,反而让他难办了。

    孙英韶一朝开窍了。

    他不愿意走上他老子为他安排的稳妥道路。

    舍弃了安逸,投身军队,要拿一腔热血搏个荣光。

    事实证明,孙家的种没一个是孬的。

    这一点令孙元帅感到很自豪,自豪之后他又深深忧伤了。

    孙家只有一脉孙氏军阀,可他们两兄弟都想要,针尖对麦芒,不分上下,各不相让。

    随着孙英韶行军沙市,孙家两位少爷的争斗摊在明面上。

    作为他们宿敌的陈家则是静观其变,想从内斗中捞一杯羹。

    孙元帅也算是久经沙场,他明白了目前的局势。

    思量再三,把待守的大儿子叫进书房,密谈了一番。

    出来的孙大少脸色不算太好,不过他常年绷着一张冰山脸,旁人倒是看不出深浅。

    父亲的意思虽然晦涩,但他怎么不懂?

    他的立场偏向了后起之秀的小儿子。

    比起严苛刚正的孙大少,孙英韶这种狡兔三窟的灵活机智无疑适合目前统帅的位置。

    简而言之,孙元帅担心孙大少过刚易折,而小儿子处于潜力成长期,可塑性极强。

    现在上海滩风云变幻,枭雄辈出,一板一眼的规矩固然有利于保持军纪,可倘若主帅不知变通,顽固守旧,迟早也是要从龙争虎斗的骇势里落败的。

    正是想通了这一点,孙大少才不甘心。

    不甘心这些年来辛苦筹谋的经营化为乌有,为弟弟做了嫁衣。

    他甚至知道孙英韶遭逢巨变的缘故。

    孙大少其实早就跟琳琅打过交道。

    那时孙英韶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每天放学后就躲在屋子里不出门,拿着块木头在雕刻,不思饭食,几乎到了疯魔的地步。

    他趁人睡着悄悄进去看了,好家伙,一房间里堆满了废弃的木块碎屑。这个败家仔仗着孙家财势,也不心疼,全是上好紫檀木、香檀木之流。

    孙大少见不得铺张浪费,都想直接上手掐死这个败家弟弟得了。

    这堆废弃木头让他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他知道了弟弟是有了心上人,而且对方在他内心的份量还不低。

    他转头就让人去打听了,只是一个在百乐门工作的服务员而已,孙氏家大业大,虽然不用孙二少去联姻,但要娶一个身份卑微的女子进门,孙大少闭着眼都能想象同僚的嘲笑。

    既然注定没有结果,孙大少的出手也是快准狠,他直接让手下去了百乐门,告知那位施小姐一句,她若是识趣,就不要惹人烦在孙二少身边凑。

    他点明手下,要是这位施小姐真的“不上道”,必要时可以直接人身威胁。

    后来孙大少也听说了,那个女孩子果真拒绝了弟弟。

    而他更没想到,这一手竟然会促成他的间接下台!

    琳琅在他眼里只是一粒砂砾,不曾想这粒沙落在弟弟心口上,染血了,刻成了朱砂痣。

    孙大少越想越不是滋味,当他接到孙英韶发回来的捷报,异样的情绪更是累积到了某种顶点。

    孙英韶取名为不死军的军队在沙市大杀四方,借一个由头将地头蛇给一窝端,杀鸡儆猴这一手做得比他还狠。

    不死军的显赫威名宣扬开来,孙英韶这个少年统帅也在十六岁登门入室,正式进入各方势力的视线。

    纵然孙大少嫉妒得发狂,却也不得不承认,孙英韶是一条潜龙,近乎妖孽般的天赋让人生不起追赶之心。

    孙元帅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得连拍大腿。

    “好,不愧是我孙家的崽!豪气!沙市说拿就拿,探囊取物,易如反掌!看来我老孙家又能传承三世了!”

    他后来意识到大儿子也在,一秒恢复严肃认真的表情,“这小子还是太自负了,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这样的冒进只怕要成为眼中钉了,浮躁,太浮躁了,回来一定要好好骂他,行军打仗又不是意气之争!”

    然而无论孙大少内心怎么想,孙英韶一战成名,代替他成为炙手可热的新秀。

    等他回来,各家的站位也要重新洗牌。

    孙元帅虽然没说什么,但孙大少仍旧敏锐察觉到了,他在着手准备,给孙英韶铺路。

    一时间孙大少颓然又消沉,直接让出接班人的位置,他自然不甘。

    就约定俗成的制度而言,大家族的继任人同样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规矩,他既是长兄,又是嫡子,是十拿九稳的太子爷,他本人也从小做好了觉悟,要为孙家开疆扩土,走向另一个巅峰。

    可他的努力比不上弟弟的天赋异禀。

    孙大少恨恨捶了桌面,“砰”的一声引来众多探究的视线。

    传闻孙大少被亲生弟弟夺/权,果然不假,不然一向沉稳的大少也不会来百乐门喝闷酒,身边更无人作陪。

    他们暗暗想着,兄弟阋墙的争锋,也不知谁能更胜一筹?

    “去,去把你这里风头最盛的头牌叫来。”

    孙大少明显是喝醉了,说话的方式更加直白粗暴,一点面子也不给。

    倒酒的女侍者心惊胆跳去叫人了。

    她捧着银盘直奔某一个房间。

    三个月内,足以让琳琅在百乐门内声名鹊起了,她与莉莉不同,荣先生有意将她养成百年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品,平常很少让她在台上献唱,但只要她一出场,绝对能造成艳压全场、颠倒众生的效果。

    恃美行凶是她的罪名。

    何况琳琅又不是真正的少女,她在这一群天之骄子中游刃有余,常常是扰乱了一池春水后及时抽身,反而让对方反省起自己龌蹉的心思,无礼唐突了佳人。

    都说美人乡是英雄冢,荣先生单是从琳琅手里就拿到了不少的绝密资料,对人护得更紧了。

    “你说孙大少要见我?”

    琳琅用象牙梳细细梳理着一头黑发,上次这孙家大少只用一个心腹打发她,现在是本人亲自来找茬了吗?

    她随手编了个辫子,红色丝带绕上几圈,仍留下长长的一截,走动之间随意飘动,无比灵动。身上是一套乳白色的蕾丝洋装,她也没打算换,首饰盒里挑出一对珍珠耳环。

    旁人见惯了她旗袍盛装的绝色,冷不防见她如此少女的清新装扮,一时惊艳得回不过神来,愣愣盯着她瞧。

    孙大少眯着眼看款款而来的女子。

    怎么,她是事先知道了他的来意,所以特别换上少女的衣裳,想要用天真无邪的娇态来博取他的怜惜?

    可惜,他不是孙英韶那个被美色冲昏头脑的傻小子。

    “孙大少怎么来了?也不知会一声,琳琅也好做一些迎接的准备。”

    琳琅刚坐下,男人犹如饿狼扑食一般扑上,她被推倒在沙发上。

    跟随她的小婢犹犹豫豫,不敢上前。

    孙大少冷冷瞧着造成他糟糕境地的罪魁祸首,一阵僵持间,他忽然笑了,“真不愧是绝色祸水,难怪我弟弟被你迷得团团转。不过,你被捧得再高级,也只是一个舞女、交际花,孙家是不会自堕威名,让你玷污门庭的。”

    “到这个份上,我也不瞒你了。我们早就为英韶找好了下一任的妻子,想必你也听过,王家的小姐,大家族的婚事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结的也是秦晋之好。”

    琳琅点点头,镇定得很,“所以呢?”

    “所以?”以方正严苛而闻名的孙大少嘴角有一丝残忍,“所以,你就不要妄想了,就你这种下等人,只有做通房小妾的份儿。”

    “这样呀……”

    她略微苦恼皱了皱一对细眉,忽然双手揽上了孙大少的脖子。

    臂间的薄罗披帛滑到了颈侧,淡淡的水色晕染玉肌。

    “如果我跟了大少,也只有妾室的份吗?”

    她双手使劲,男人被迫往下压,差点就亲上去了。

    女孩儿稍稍仰起头,秀挺的鼻子轻轻触着他的鼻梁。

    孙大少心头一跳。

    “大少就不能网开一面,给琳琅一个大少奶奶过过威风么?”

    她像一个天真的少女,为了一样中意的首饰正对着情郎撒娇卖痴。

    妩媚天成,蚀骨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