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太子妃,凭她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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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与霍寒景恋情的缘故,暂时定居在美国洛杉矶的S帝国国民的圈子里,时念卿依旧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
宁苒去美国定居,被当地的国民认出来,所有人都嗤笑她,当着她的面戳她的脊梁骨,说她的女儿,是不要脸的贱货,还未长成形,便勾引帝国太子爷,嘲讽她的女儿,攀附权贵,最终被人玩腻了,一脚踹了,这是报应。
宁苒病入膏肓,那些人仍然没有停止恶语中伤的无耻行为。
她那可怜的母亲,病得那么严重,还跪在那群人面前,替自己的女儿辩解开脱。
宁苒的葬礼上,有人前来,不是良心发现前来送行,而是落井下石。
从那些人嘴里吐出的嘲讽言辞,时念卿至今都记得:“耍尽手段无非是想做太子妃,结果呢,太子妃不仅没有当成,连自己母亲的丧事都不能操办。宁苒虽然可怜,但这绝对是生出这般恬不知耻女儿的报应。活该。死不足惜。”
“太子妃?!就凭她也配?!”
那些人的言语伤害,时念卿可以不放在心上,可是母亲的后事,她不能亲自料理,却是她心口上最深的疼痛。
当年如果不是顾南笙,恐怕她那可怜的母亲,死后都无人收尸。
今日,她终于尽到作为子女最后的一点本分,至少,宁苒不会再被人嘲笑,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
所以,时念卿并没有逞强,是真正打从心里开心。
宁苒的葬礼后,时念卿在晋城留了好几天。
晋城是个小城市,与帝城繁华的国际都市不同,这里处处都是小桥流水、白墙青瓦,很静谧,透着与世无争。
在钢筋混凝土横行的时代,晋城有着它独特的风韵。
宁苒的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
时念卿小时候,每逢暑假都会跟随母亲,来晋城小住半个月。
时念卿至今仍然喜爱放置在外祖父院子角落石缸子里的莲花,以及红色的小鱼。那时,她趴在石缸子的边缘,抱着一只猫咪,能玩整整一天。
时念卿的外祖父与外祖母,都是老师。外祖父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外祖父去世前,天气好的话,他总是喜欢把书桌搬至院子里,然后铺着巨大的宣纸,酣畅淋漓地写《滕王阁序》,字字句句,龙飞凤舞,遒劲有力。得空的时候,外祖父还会握着她的小手,手把手的交她写字。
他总是跟她说:“做人要跟写字一样,字正方圆,刚正不阿。”
宁苒最喜温暖的金色阳光,这应该是受到时念卿外祖母的影响。
那时,外祖父在院子里写字,外祖母则是搬来椅子,坐在院子角落边晒太阳,边摆弄花花草草。
外祖父与外祖母,因为一场车祸,意外去世。至今,已有十三年。
时念卿时常做梦,梦到晴朗的天气里,宁苒坐在金色的阳光下,外祖母站在她的身后,拿着白色的毛巾,一丝不苟,动作轻柔帮她擦拭乌黑长发上的水渍,而时念卿,总是依在宁苒的怀里,扬起脑冲着外祖母嚷道:“外婆,你帮妈妈洗完头,还要帮我洗,我头发,这里痒,这里也痒……”
以往,时念卿总觉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才是幸福。
可是,此时此刻,她才知道:平平淡淡的朝夕陪伴,才是真正的幸福。
呆在晋城的第三天,时念卿去了趟外祖父的老房子。
与父亲房子里的杂草丛生不同,小巧的四合院里,依旧鲜花似锦。
她站在门外,透过院子半掩的木门瞧见,院内,外祖父的那口石缸还摆在角落;外祖母堆砌的花台,里面依旧花朵锦簇;六月的天气,宁苒小时候栽种的桃树,与以往一样,依旧硕果累累。
一切景物,仿若还是十三年前的模样。
只是,有小孩在院子里奔跑,从主屋出来的人,再也不是外祖父与外祖母。
“你找谁?!”年轻的女人,拎着菜篮回来,瞧见门口站着陌生人,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眼神当即变得犀利与警惕。
时念卿望了她一眼,落荒而逃。
中午的时候,时念卿随便在附近找了家米粉店,打算将就着,随便吃点。
在等待米粉的中途,顾南笙打来电话,询问她何时返回帝城,他好提前开车过来接她。
时念卿拒绝道:“从帝城驱车过来,需要四个小时,太远了,我过几天自己坐飞机回来。”
顾南笙在电话那头,短暂沉默之后,回复她:“那你到时候把飞机时间发给我,我去机场接你。”
“嗯。”
挂断电话后,老板正好端着热气腾腾的米粉出来,热情到不行地招呼道:“我们家的米粉,是这片区最正宗的晋城米粉,吃的时候,加点辣椒与香醋,别有一番风味。”
时念卿笑着点了点头,拿了筷子准备吃。
她夹了米粉往嘴边送,张嘴的时候,发现门口处投来两束目光,她被那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抬起眼眸看过去的当下,一眼就瞧见:一个头发乱糟糟,浑身脏兮兮的小孩,正瞪着一双饥饿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碗里的米粉。
小孩的衣服,很不合适,极短,露出了他深深瘪进去的肚子,以及高高冒出来的肋骨。
很显然,他饿极了。
时念卿怔怔地盯着小孩,看着他瘦得极度夸张的身躯,又小又矮,那一刻,时念卿心里突然刺刺地痛。
因为她想到了自己死去的孩子。
狱医将早已没有呼吸的孩子,抱给她的时候,他干瘦的身体,早就没有了温度,甚至比外面的雪,还要冰冻刺骨。
那天,她就缩在牢房的角落,小心翼翼把他小小的身躯,藏在胸口的衣兜里,从天明捂到天黑,再从天黑捂到天亮,直到狱医强硬把它抱走,它始终都不曾暖和过。
那一天一夜里,时念卿没有哭闹,只是一遍又一遍对上帝说:只要能把她的儿子还给她,要她的命都可以。
她的孩子,不幸,胎死腹中。
可是那些女人,明明那般幸运,那般幸福,将孩子平安生下来,为什么不好好养着?!为什么残忍的要把他遗弃了?!
时念卿看着眼前的小孩,很不是滋味。
她站起身,朝他走去,想要询问他是不是肚子饿,想吃米粉。
谁知,她刚刚站直身体,还来不及迈动步子,老板凶神恶煞的咆哮声,便惊天动地响起:“走开,臭东西!!快点走开,不要站在店门口,影响我做生意,晦气死了。”
老板目光凶恶,操起门背后的扫帚作势就要朝着那孩子打去。
时念卿制止道:“老板,你别这样。”
那小孩被老板吓坏了,拔腿就跑得飞快。
老板说:“你别同情心泛滥,这小乞丐,不是省油的灯,专门偷鸡摸狗拿别人东西吃。打死他,都没人哭。”
时念卿看着他那瘦小的背影,胸口作痛。
**
离开晋城的头一天,时念卿去墓地,给宁苒以及外祖父外祖母烧了些纸钱,返回民宿之前,她去商场买了好些晋城的特产,打算给苏媚带回去。
在美国的监狱里,她时常给苏媚谈起外祖父的四合院,谈起外祖母亲自包的芝麻馅的汤圆,谈起晋城的小吃。
苏媚馋得直流口水。
晋城最美的季节,是春季。
小桥弯弯,柳树飘飘,配上天地之间的烟雨蒙蒙,坐在小馆子里吃晋城的小吃,是件特别美好的事情。
原本苏媚是要陪着她来晋城的。
她说她想看看她外祖父外祖母生活的小城市。
不过临行的头天晚上,她一脸愧疚地站在她的房间门口说:“念卿,对不起哦,我临时有很重要的合同需要去搞定,就不能陪你去晋城了。”
她还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给她带晋城的特产回去。
从商场出来,时念卿打车回民宿的途中,等红路灯的时候,不经意瞄到街边的垃圾桶旁,站着一男一女,女孩把手里吃剩的零食丢进垃圾桶里,刚挽着男孩的胳臂离开,一名小乞丐便疾步跑过来,趴在垃圾桶上,踮起脚尖去捞垃圾桶里的食物。
实在太矮小的缘故,小乞丐憋得小脸通红,手臂都够不着垃圾桶内的食物。
亮起绿灯,出租车司机发动车子,准备开走。
时念卿在看清小乞丐的相貌,立刻大声喊道:“师傅,停车,我要下车。”
时念卿拎着一大口袋的特产,出现在小乞丐面前,将一个面包递在他面前的时候,小乞丐本能仰起头看向她。
黑溜溜的眼睛,全是戒备。
在他拔腿就要跑的时候,时念卿蹲下身去,拉住他的胳臂,语气温和柔软地说:“那天你想吃米粉是不是?!本来,我想帮你买一碗的,但是你跑得太快了。”
说着,时念卿把他手里从垃圾桶里捞起来的食物,重新扔到垃圾桶里:“我这里有干净的食物。”
最终,时念卿把小男孩带回自己居住的民宿。
民宿老板看着她抱着一个小乞丐回来,眼神里全是震惊与错愕,她上前询问的时候,本能抬起手捂住自己的鼻子:“时小姐,你作甚抱个乞丐回来?!”
时念卿说:“我看他可怜。”
民宿老板说:“世间可怜的人多了去了,这么脏的孩子,不要把我其他客人熏跑了,你也知道,现在大多客人,很注重民宿卫生的。”
老板的潜台词,时念卿是明白的。她多给老板付了两百元的房费,然后接下来做什么,都是对的。
时念卿把小男孩抱回浴室,快速脱掉他身上的脏衣服,帮他洗了澡洗了头,然后用浴巾把他瘦小的身体裹住,这才开始处理自己。
等她洗澡出来的时候,看见小男孩正坐在床上,盯着她放在电视机旁的蛋糕发呆。
之前在垃圾桶旁,他终究还是没有吃她给的面包。
时念卿走过去,重新把面包递给他。小男孩依旧没有接手的意思。
时念卿当即纳闷了,询问他缘由,他什么都不说。最终思量半天,她扳了一小半的面包,吃了两口,小男孩这才猛地接过面包,狼吞虎咽地吃着。
时念卿不明白,小男孩为什么会这样,明明饿到极致,却不吃她给的面包。
直到,她拿着剪刀给他修剪长得夸张的头发时,小男孩这才小心翼翼地开口:“我有个朋友,就因为吃了一个叔叔给的食物,便失踪了。”
“……”时念卿听了他的话,拿着剪刀的手,猛然一顿。她垂下眼眸,看向小男孩,瞅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全是浓浓的悲伤。
小男孩沉默好阵子,这才继续开口:“三天后,我见到了他,他死在桥洞下,没有穿衣服,旁边站着很多警察叔叔,我听警察叔叔说,他的两颗肾没有了。阿姨,肾是什么?!很重要吗?!”
时念卿从来不知道,已经低贱得被世人踩蹂至泥泞里的乞丐,竟然还要面对如此恶劣悲惨的生活环境。
时念卿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心疼到不行。
她问他,父母是谁,还记得家在哪里吗?!
一听时念卿要把他送回去,小男孩的眼里,瞬间涌着无尽的恐惧与害怕。他说,他的家里,没有爸爸没有妈妈,有的,只是无尽的虐待打骂。他还说,每隔几天就医生给他打针,给他抽血。他说,他不想再回去。
时念卿听了,心里难受到极点。
后来,她又问他:“你叫什么,几岁了?!”
小男孩认真想了想,回复道:“我不知道自己几岁了,在那个宅子里,所有人都叫我小野种……”
顾南笙接到时念卿电话的时候,听说她要收养一个孤儿,当即马不停蹄驱车去了晋城。
在民宿里,小男孩瞧见有人来,立刻躲在时念卿的身后。
时念卿哄了好久,小男孩才慢慢探出一个脑袋,冲着顾南笙喊了句:“叔叔。”
而顾南笙在看清小男孩容貌的瞬间,脑子里不由自主立刻蹦出一个名字:霍寒景……
因为与霍寒景恋情的缘故,暂时定居在美国洛杉矶的S帝国国民的圈子里,时念卿依旧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
宁苒去美国定居,被当地的国民认出来,所有人都嗤笑她,当着她的面戳她的脊梁骨,说她的女儿,是不要脸的贱货,还未长成形,便勾引帝国太子爷,嘲讽她的女儿,攀附权贵,最终被人玩腻了,一脚踹了,这是报应。
宁苒病入膏肓,那些人仍然没有停止恶语中伤的无耻行为。
她那可怜的母亲,病得那么严重,还跪在那群人面前,替自己的女儿辩解开脱。
宁苒的葬礼上,有人前来,不是良心发现前来送行,而是落井下石。
从那些人嘴里吐出的嘲讽言辞,时念卿至今都记得:“耍尽手段无非是想做太子妃,结果呢,太子妃不仅没有当成,连自己母亲的丧事都不能操办。宁苒虽然可怜,但这绝对是生出这般恬不知耻女儿的报应。活该。死不足惜。”
“太子妃?!就凭她也配?!”
那些人的言语伤害,时念卿可以不放在心上,可是母亲的后事,她不能亲自料理,却是她心口上最深的疼痛。
当年如果不是顾南笙,恐怕她那可怜的母亲,死后都无人收尸。
今日,她终于尽到作为子女最后的一点本分,至少,宁苒不会再被人嘲笑,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
所以,时念卿并没有逞强,是真正打从心里开心。
宁苒的葬礼后,时念卿在晋城留了好几天。
晋城是个小城市,与帝城繁华的国际都市不同,这里处处都是小桥流水、白墙青瓦,很静谧,透着与世无争。
在钢筋混凝土横行的时代,晋城有着它独特的风韵。
宁苒的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
时念卿小时候,每逢暑假都会跟随母亲,来晋城小住半个月。
时念卿至今仍然喜爱放置在外祖父院子角落石缸子里的莲花,以及红色的小鱼。那时,她趴在石缸子的边缘,抱着一只猫咪,能玩整整一天。
时念卿的外祖父与外祖母,都是老师。外祖父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外祖父去世前,天气好的话,他总是喜欢把书桌搬至院子里,然后铺着巨大的宣纸,酣畅淋漓地写《滕王阁序》,字字句句,龙飞凤舞,遒劲有力。得空的时候,外祖父还会握着她的小手,手把手的交她写字。
他总是跟她说:“做人要跟写字一样,字正方圆,刚正不阿。”
宁苒最喜温暖的金色阳光,这应该是受到时念卿外祖母的影响。
那时,外祖父在院子里写字,外祖母则是搬来椅子,坐在院子角落边晒太阳,边摆弄花花草草。
外祖父与外祖母,因为一场车祸,意外去世。至今,已有十三年。
时念卿时常做梦,梦到晴朗的天气里,宁苒坐在金色的阳光下,外祖母站在她的身后,拿着白色的毛巾,一丝不苟,动作轻柔帮她擦拭乌黑长发上的水渍,而时念卿,总是依在宁苒的怀里,扬起脑冲着外祖母嚷道:“外婆,你帮妈妈洗完头,还要帮我洗,我头发,这里痒,这里也痒……”
以往,时念卿总觉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才是幸福。
可是,此时此刻,她才知道:平平淡淡的朝夕陪伴,才是真正的幸福。
呆在晋城的第三天,时念卿去了趟外祖父的老房子。
与父亲房子里的杂草丛生不同,小巧的四合院里,依旧鲜花似锦。
她站在门外,透过院子半掩的木门瞧见,院内,外祖父的那口石缸还摆在角落;外祖母堆砌的花台,里面依旧花朵锦簇;六月的天气,宁苒小时候栽种的桃树,与以往一样,依旧硕果累累。
一切景物,仿若还是十三年前的模样。
只是,有小孩在院子里奔跑,从主屋出来的人,再也不是外祖父与外祖母。
“你找谁?!”年轻的女人,拎着菜篮回来,瞧见门口站着陌生人,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眼神当即变得犀利与警惕。
时念卿望了她一眼,落荒而逃。
中午的时候,时念卿随便在附近找了家米粉店,打算将就着,随便吃点。
在等待米粉的中途,顾南笙打来电话,询问她何时返回帝城,他好提前开车过来接她。
时念卿拒绝道:“从帝城驱车过来,需要四个小时,太远了,我过几天自己坐飞机回来。”
顾南笙在电话那头,短暂沉默之后,回复她:“那你到时候把飞机时间发给我,我去机场接你。”
“嗯。”
挂断电话后,老板正好端着热气腾腾的米粉出来,热情到不行地招呼道:“我们家的米粉,是这片区最正宗的晋城米粉,吃的时候,加点辣椒与香醋,别有一番风味。”
时念卿笑着点了点头,拿了筷子准备吃。
她夹了米粉往嘴边送,张嘴的时候,发现门口处投来两束目光,她被那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抬起眼眸看过去的当下,一眼就瞧见:一个头发乱糟糟,浑身脏兮兮的小孩,正瞪着一双饥饿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碗里的米粉。
小孩的衣服,很不合适,极短,露出了他深深瘪进去的肚子,以及高高冒出来的肋骨。
很显然,他饿极了。
时念卿怔怔地盯着小孩,看着他瘦得极度夸张的身躯,又小又矮,那一刻,时念卿心里突然刺刺地痛。
因为她想到了自己死去的孩子。
狱医将早已没有呼吸的孩子,抱给她的时候,他干瘦的身体,早就没有了温度,甚至比外面的雪,还要冰冻刺骨。
那天,她就缩在牢房的角落,小心翼翼把他小小的身躯,藏在胸口的衣兜里,从天明捂到天黑,再从天黑捂到天亮,直到狱医强硬把它抱走,它始终都不曾暖和过。
那一天一夜里,时念卿没有哭闹,只是一遍又一遍对上帝说:只要能把她的儿子还给她,要她的命都可以。
她的孩子,不幸,胎死腹中。
可是那些女人,明明那般幸运,那般幸福,将孩子平安生下来,为什么不好好养着?!为什么残忍的要把他遗弃了?!
时念卿看着眼前的小孩,很不是滋味。
她站起身,朝他走去,想要询问他是不是肚子饿,想吃米粉。
谁知,她刚刚站直身体,还来不及迈动步子,老板凶神恶煞的咆哮声,便惊天动地响起:“走开,臭东西!!快点走开,不要站在店门口,影响我做生意,晦气死了。”
老板目光凶恶,操起门背后的扫帚作势就要朝着那孩子打去。
时念卿制止道:“老板,你别这样。”
那小孩被老板吓坏了,拔腿就跑得飞快。
老板说:“你别同情心泛滥,这小乞丐,不是省油的灯,专门偷鸡摸狗拿别人东西吃。打死他,都没人哭。”
时念卿看着他那瘦小的背影,胸口作痛。
**
离开晋城的头一天,时念卿去墓地,给宁苒以及外祖父外祖母烧了些纸钱,返回民宿之前,她去商场买了好些晋城的特产,打算给苏媚带回去。
在美国的监狱里,她时常给苏媚谈起外祖父的四合院,谈起外祖母亲自包的芝麻馅的汤圆,谈起晋城的小吃。
苏媚馋得直流口水。
晋城最美的季节,是春季。
小桥弯弯,柳树飘飘,配上天地之间的烟雨蒙蒙,坐在小馆子里吃晋城的小吃,是件特别美好的事情。
原本苏媚是要陪着她来晋城的。
她说她想看看她外祖父外祖母生活的小城市。
不过临行的头天晚上,她一脸愧疚地站在她的房间门口说:“念卿,对不起哦,我临时有很重要的合同需要去搞定,就不能陪你去晋城了。”
她还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给她带晋城的特产回去。
从商场出来,时念卿打车回民宿的途中,等红路灯的时候,不经意瞄到街边的垃圾桶旁,站着一男一女,女孩把手里吃剩的零食丢进垃圾桶里,刚挽着男孩的胳臂离开,一名小乞丐便疾步跑过来,趴在垃圾桶上,踮起脚尖去捞垃圾桶里的食物。
实在太矮小的缘故,小乞丐憋得小脸通红,手臂都够不着垃圾桶内的食物。
亮起绿灯,出租车司机发动车子,准备开走。
时念卿在看清小乞丐的相貌,立刻大声喊道:“师傅,停车,我要下车。”
时念卿拎着一大口袋的特产,出现在小乞丐面前,将一个面包递在他面前的时候,小乞丐本能仰起头看向她。
黑溜溜的眼睛,全是戒备。
在他拔腿就要跑的时候,时念卿蹲下身去,拉住他的胳臂,语气温和柔软地说:“那天你想吃米粉是不是?!本来,我想帮你买一碗的,但是你跑得太快了。”
说着,时念卿把他手里从垃圾桶里捞起来的食物,重新扔到垃圾桶里:“我这里有干净的食物。”
最终,时念卿把小男孩带回自己居住的民宿。
民宿老板看着她抱着一个小乞丐回来,眼神里全是震惊与错愕,她上前询问的时候,本能抬起手捂住自己的鼻子:“时小姐,你作甚抱个乞丐回来?!”
时念卿说:“我看他可怜。”
民宿老板说:“世间可怜的人多了去了,这么脏的孩子,不要把我其他客人熏跑了,你也知道,现在大多客人,很注重民宿卫生的。”
老板的潜台词,时念卿是明白的。她多给老板付了两百元的房费,然后接下来做什么,都是对的。
时念卿把小男孩抱回浴室,快速脱掉他身上的脏衣服,帮他洗了澡洗了头,然后用浴巾把他瘦小的身体裹住,这才开始处理自己。
等她洗澡出来的时候,看见小男孩正坐在床上,盯着她放在电视机旁的蛋糕发呆。
之前在垃圾桶旁,他终究还是没有吃她给的面包。
时念卿走过去,重新把面包递给他。小男孩依旧没有接手的意思。
时念卿当即纳闷了,询问他缘由,他什么都不说。最终思量半天,她扳了一小半的面包,吃了两口,小男孩这才猛地接过面包,狼吞虎咽地吃着。
时念卿不明白,小男孩为什么会这样,明明饿到极致,却不吃她给的面包。
直到,她拿着剪刀给他修剪长得夸张的头发时,小男孩这才小心翼翼地开口:“我有个朋友,就因为吃了一个叔叔给的食物,便失踪了。”
“……”时念卿听了他的话,拿着剪刀的手,猛然一顿。她垂下眼眸,看向小男孩,瞅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全是浓浓的悲伤。
小男孩沉默好阵子,这才继续开口:“三天后,我见到了他,他死在桥洞下,没有穿衣服,旁边站着很多警察叔叔,我听警察叔叔说,他的两颗肾没有了。阿姨,肾是什么?!很重要吗?!”
时念卿从来不知道,已经低贱得被世人踩蹂至泥泞里的乞丐,竟然还要面对如此恶劣悲惨的生活环境。
时念卿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心疼到不行。
她问他,父母是谁,还记得家在哪里吗?!
一听时念卿要把他送回去,小男孩的眼里,瞬间涌着无尽的恐惧与害怕。他说,他的家里,没有爸爸没有妈妈,有的,只是无尽的虐待打骂。他还说,每隔几天就医生给他打针,给他抽血。他说,他不想再回去。
时念卿听了,心里难受到极点。
后来,她又问他:“你叫什么,几岁了?!”
小男孩认真想了想,回复道:“我不知道自己几岁了,在那个宅子里,所有人都叫我小野种……”
顾南笙接到时念卿电话的时候,听说她要收养一个孤儿,当即马不停蹄驱车去了晋城。
在民宿里,小男孩瞧见有人来,立刻躲在时念卿的身后。
时念卿哄了好久,小男孩才慢慢探出一个脑袋,冲着顾南笙喊了句:“叔叔。”
而顾南笙在看清小男孩容貌的瞬间,脑子里不由自主立刻蹦出一个名字:霍寒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