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8 意外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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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谣将日记本拿出来,信手翻了一下,心便忍不住怦怦跳起来,她将日记拿出来,又将抽屉恢复了原状,也等不到拿回去,直接坐在那张落满灰尘的小床上翻阅起来。
她刚才猜得没错,这个房间确实是一个女孩子的,只不过不是尉荟,不过这个女孩子却认识尉荟,而且是尉荟一个很好的朋友,她的日记里频繁提到了荟荟这个名字,说荟荟在学校里辩论赢了全校最有名地才子,令那个才子大大的失了面子,后来隔了好久有一篇,却说“真是奇怪,荟荟最近收到的情书居然是他写的,真是想不到他居然会为着一个女孩子心折……不过,荟荟哪里是普通的女孩子啊,她是天上闪亮的一颗星……”
其中的崇拜之情溢于言表,言辞间对尉荟很是维护。不过很遗憾的是这本日记都是一些小女孩伤春悲秋的小情绪,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的东西。梓谣一目十行地往下面看,但是后面几乎有小半本都被撕毁了,不知道是什么人撕掉的,但是最后的扉页上却写着一句话:如果不是那件事……如果……
此处连用了两个如果,倒像是思绪忽然控制不住一样。梓谣读来也觉得语气十分惋惜,但是她更惋惜的是,这本日记现在只剩了半本了,她苦笑了一下,还是将日记本放进手包里,希望能够从字里行间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最后视线再次落在书架上,开始一本一本地翻看书架上的书,这些书有些刚才她已经翻过了一遍,但是未免有什么疏漏还是再重头翻一遍。她翻着翻着突然从里面落下来一张书签,书签很漂亮,是一个手绘的少年,眉眼精致。猛然梓谣觉得这个少年的面容似乎在哪儿见过,有一种甚为熟悉地感觉。
她凝神想了想,实在想不出来。翻过来,上面是铅笔写的小字,已经淡得快要看不出来了。但是笔划过的痕迹还在,梓谣对着光仔细辨认了一下,便发现写的是“尉荟,梅子黄时,于浅草堂”。看来这是尉荟画的,并且实在浅草堂画的。
梓谣心里忽然涌起了一种莫名的情愫,不经意间抬头看了一眼窗户,此时日光已经偏西,斜斜地照在那张小小的床头,接着光线,梓谣忽然发现,那床头似乎有个暗格,一般这样的暗格都会放些女孩子的私密东西。她不禁想会不会撕下来的那半本日记藏在这个暗格里?
但是等到她打开了暗格,发现并没有,里面有个长方形地小木条,两端都包着金属的纹饰,而木条上也雕刻着缠枝莲花,十分好看。这个木条有种幽幽的香气散发出来,像是一种香料。梓谣将之拽在手里,看一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便沿着楼梯下去了。
然而她刚走到门口,猛然身后传来一阵疾劲的风声,一个重物砰地一声敲在了她的后脑勺上。
梓谣软软地倒在了地上,她手上原本握着的小木条也顺势摔了出去,滑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那个拿着木棍袭击她的人却并没有注意到,只是丢掉了木棍,招呼同伴一起将她地手包拽了下来,随便将她扛起来,往巷子外面走去。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守在巷子外面地慕君彦终于觉察到不对劲了,梓谣怎么会去了这么久?他原本想着梓谣一定是有什么事不想让他知道,但是他怕她不安全,又不想打扰她,刚好今天没有什么事,便在巷子口等她。
然而现在天已经慢慢黑下来了,谣谣怎么会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出来?
这么想着他招呼着陈之平和高昌明拿了手电筒来,一路找过去,终于找到了那个破败地房子,里面的痕迹也确实说明了梓谣曾经来过。慕君彦其实早就看到了那私章上的秘密,只是不知道梓谣到底想要知道些什么东西,他也不敢在她面前表露出来他已经知道了一些。
但是现在竟然因为他的大意,就这样在眼皮子底下失去了梓谣的踪迹,将这座荒废的屋子翻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梓谣。
高昌明道:“说不定云小姐从别的地方出了巷子,自己回去了。”
慕君彦站着不动,梓谣这个人他还是了解的,她性格温润,稳妥有余不会冒险,若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她绝对不会从别的地方走,而是沿原路返回。正因为这样,他才从容不迫地等在她来时的路上。
所以,不管是她自己走的,还是被什么人带走的,都说明她遇到了麻烦了。
一想到她一个人被陌生人带走了,他的心里便抽搐一般地发紧,再也没有办法冷静下来。
突然,手电筒地光扫过,慕君彦的眼角被什么东西晃了一下。陈之平已经先他一步将那东西捡了起来,这是一个小木条,两端都有金属包裹,木条散发出淡淡的香气,上面刻着莲花纹饰。刚才的光就是手电筒照在金属上面的反光。
慕君彦沉着脸,紧紧握着了那根木条,大步往外面走去。
“传令下去,全城封锁!务必要把人给我找出来!”他心里涌现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当时君怡也是在路上失踪,然后就受到了那么大的伤害,而上次在银牌王座若不是他及时赶到,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北城区这边本来就有驻防,在这边负责的是慕明雄四姨太的同胞兄长周庭方。
周庭方是个浑人,靠着裙带关系才有了今天的地位,但是却也是跟着慕明雄一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来的。这个人没有什么本事,但却胜在十分勇猛,慕明雄便也待他如亲随。及至慕君彦接掌了军中事务,也是一样将他放在一个十分尊崇地位置。
周庭方此人原本并没有什么别的坏毛病,但是自从日子好过了之后,唯一喜欢的便是女|色,是莞南城里几处风|月场所的常客。不过一个男人好|色|一点,也并不能作为什么大缺点,只要还是公私分明那便好了。
鉴于这一点,北城这边地小混混小帮派,时不时地会帮他物色一些有姿色的女孩子送过去。(未完待续。)
梓谣将日记本拿出来,信手翻了一下,心便忍不住怦怦跳起来,她将日记拿出来,又将抽屉恢复了原状,也等不到拿回去,直接坐在那张落满灰尘的小床上翻阅起来。
她刚才猜得没错,这个房间确实是一个女孩子的,只不过不是尉荟,不过这个女孩子却认识尉荟,而且是尉荟一个很好的朋友,她的日记里频繁提到了荟荟这个名字,说荟荟在学校里辩论赢了全校最有名地才子,令那个才子大大的失了面子,后来隔了好久有一篇,却说“真是奇怪,荟荟最近收到的情书居然是他写的,真是想不到他居然会为着一个女孩子心折……不过,荟荟哪里是普通的女孩子啊,她是天上闪亮的一颗星……”
其中的崇拜之情溢于言表,言辞间对尉荟很是维护。不过很遗憾的是这本日记都是一些小女孩伤春悲秋的小情绪,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的东西。梓谣一目十行地往下面看,但是后面几乎有小半本都被撕毁了,不知道是什么人撕掉的,但是最后的扉页上却写着一句话:如果不是那件事……如果……
此处连用了两个如果,倒像是思绪忽然控制不住一样。梓谣读来也觉得语气十分惋惜,但是她更惋惜的是,这本日记现在只剩了半本了,她苦笑了一下,还是将日记本放进手包里,希望能够从字里行间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最后视线再次落在书架上,开始一本一本地翻看书架上的书,这些书有些刚才她已经翻过了一遍,但是未免有什么疏漏还是再重头翻一遍。她翻着翻着突然从里面落下来一张书签,书签很漂亮,是一个手绘的少年,眉眼精致。猛然梓谣觉得这个少年的面容似乎在哪儿见过,有一种甚为熟悉地感觉。
她凝神想了想,实在想不出来。翻过来,上面是铅笔写的小字,已经淡得快要看不出来了。但是笔划过的痕迹还在,梓谣对着光仔细辨认了一下,便发现写的是“尉荟,梅子黄时,于浅草堂”。看来这是尉荟画的,并且实在浅草堂画的。
梓谣心里忽然涌起了一种莫名的情愫,不经意间抬头看了一眼窗户,此时日光已经偏西,斜斜地照在那张小小的床头,接着光线,梓谣忽然发现,那床头似乎有个暗格,一般这样的暗格都会放些女孩子的私密东西。她不禁想会不会撕下来的那半本日记藏在这个暗格里?
但是等到她打开了暗格,发现并没有,里面有个长方形地小木条,两端都包着金属的纹饰,而木条上也雕刻着缠枝莲花,十分好看。这个木条有种幽幽的香气散发出来,像是一种香料。梓谣将之拽在手里,看一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便沿着楼梯下去了。
然而她刚走到门口,猛然身后传来一阵疾劲的风声,一个重物砰地一声敲在了她的后脑勺上。
梓谣软软地倒在了地上,她手上原本握着的小木条也顺势摔了出去,滑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那个拿着木棍袭击她的人却并没有注意到,只是丢掉了木棍,招呼同伴一起将她地手包拽了下来,随便将她扛起来,往巷子外面走去。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守在巷子外面地慕君彦终于觉察到不对劲了,梓谣怎么会去了这么久?他原本想着梓谣一定是有什么事不想让他知道,但是他怕她不安全,又不想打扰她,刚好今天没有什么事,便在巷子口等她。
然而现在天已经慢慢黑下来了,谣谣怎么会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出来?
这么想着他招呼着陈之平和高昌明拿了手电筒来,一路找过去,终于找到了那个破败地房子,里面的痕迹也确实说明了梓谣曾经来过。慕君彦其实早就看到了那私章上的秘密,只是不知道梓谣到底想要知道些什么东西,他也不敢在她面前表露出来他已经知道了一些。
但是现在竟然因为他的大意,就这样在眼皮子底下失去了梓谣的踪迹,将这座荒废的屋子翻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梓谣。
高昌明道:“说不定云小姐从别的地方出了巷子,自己回去了。”
慕君彦站着不动,梓谣这个人他还是了解的,她性格温润,稳妥有余不会冒险,若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她绝对不会从别的地方走,而是沿原路返回。正因为这样,他才从容不迫地等在她来时的路上。
所以,不管是她自己走的,还是被什么人带走的,都说明她遇到了麻烦了。
一想到她一个人被陌生人带走了,他的心里便抽搐一般地发紧,再也没有办法冷静下来。
突然,手电筒地光扫过,慕君彦的眼角被什么东西晃了一下。陈之平已经先他一步将那东西捡了起来,这是一个小木条,两端都有金属包裹,木条散发出淡淡的香气,上面刻着莲花纹饰。刚才的光就是手电筒照在金属上面的反光。
慕君彦沉着脸,紧紧握着了那根木条,大步往外面走去。
“传令下去,全城封锁!务必要把人给我找出来!”他心里涌现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当时君怡也是在路上失踪,然后就受到了那么大的伤害,而上次在银牌王座若不是他及时赶到,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北城区这边本来就有驻防,在这边负责的是慕明雄四姨太的同胞兄长周庭方。
周庭方是个浑人,靠着裙带关系才有了今天的地位,但是却也是跟着慕明雄一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来的。这个人没有什么本事,但却胜在十分勇猛,慕明雄便也待他如亲随。及至慕君彦接掌了军中事务,也是一样将他放在一个十分尊崇地位置。
周庭方此人原本并没有什么别的坏毛病,但是自从日子好过了之后,唯一喜欢的便是女|色,是莞南城里几处风|月场所的常客。不过一个男人好|色|一点,也并不能作为什么大缺点,只要还是公私分明那便好了。
鉴于这一点,北城这边地小混混小帮派,时不时地会帮他物色一些有姿色的女孩子送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