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珠联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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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风,好了没有,你不会又睡着了吧。”赵风居住的小平房外,郝蕾拍着门,大声地叫着。
今天是赴宴的日子,郝蕾和赵风约好四点碰面,于是就在家里等赵风去接,没想到快到四点了还没见人,打电话一问,原来赵风也在家里等郝蕾,他的理由是自己的车不好,郝蕾的车够体面,此外还有一点,赵风的车借给下属回家结婚了。
郝蕾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忙开车去找赵风,没想到这家伙不仅没有绅士风度去接自己,来到的时候衣服还没换。
赵风还在里面换着衣服,闻言无奈地说:“快了,就好,别急,又不是老师点名,急什么。”
昨天灵感大发,跑回九邦工作,续续加工那件翡翠饰品,一直做到天亮才回,还没醒来郝蕾的电话就来了,放下电话后,心想路程有点远,再眯几分钟,没想到再次醒来时,看到穿着一袭抹胸长裙的郝蕾站在窗口盯着自己。
那模样,好像想撕了自己一样。
自己都是为姓郝的服务啊。
郝蕾长长地深呼吸一下,走到前面的石桌坐下,生怕自己突然情绪失控,捡起石头就往里面扔。
该死的赵风,说好帮忙,可是一点也不放在心上,要不是怕找别的“苍蝇”,易招来难赶走,打死也不找这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帮忙。
男生换衣服就是快,郝蕾刚坐下不久,小平房的门“吱”的一声打开,穿着西装皮鞋、打着领带的赵风,满面春风地走出来。
就在见面的一瞬间,郝蕾突然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穿着西装的赵风,显得神彩英拔、仪表堂堂,那套西服好像天生就是为刘风设计,又或者说赵风就是为这套西服而生,穿在赵风身上,显得非常贴身,见面给人的第一印象:好像风度翩翩的少年,更像流落民间的王子。
西装有修身、显气质的作用,赵风不算美男子,但是自小练武,精气神比普通人好很多,强健的体魄再加上强大的精神力,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穿上这套时尚的西装后,更是显得气质过人。
就像一些当过兵的人,言行举止都有一种特别的“范”,很多人一眼就能看出士兵和普通人的区别,赵风常年练武,也是同样的道理。
让郝蕾感到惊艳还有一个原因,赵风平常穿着很随意,经常穿普通的休闲服或运动服,又不修边幅,看起来有一种颓废感,虽说印象不差,但也没感觉有什么特别,而第一次看到赵风穿西装,一下子就看呆了。
这家伙,还真帅,郝蕾第一次有这种想法。
“盯着我干什么,不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吧?”赵风看到郝蕾盯着自己,不由往脸上摸摸。
郝蕾这才回过神,佯装取笑道:“呵呵,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
赵风已经快走到郝蕾面前,闻言转身道:“我也觉得不太自在,你等等,我马上去换。”
“还换什么”郝蕾觉得很好,哪会同意赵风再去换衣服,闻言一把拉住他说:“走吧,再不走就赶不及了。”
说完,郝蕾径直拉开副驾的门,很优雅地坐了上去。
这是要赵风开车的节奏。
赵风笑了笑,拉开车门,坐上去,调好座位,系好安全带,然后熟练地发动车子,一松手刹,车子一下子向前飞奔而去。
“去哪?”赵风一边开一边问。
说是去参加生日宴,可是在哪里举行都不知道,只能询问一旁的郝蕾。
都说没有丑的女人,只有懒的女人,郝蕾本来天生丽质,长得白净、高挑,气质迷人,经过精心打扮后,更是漂亮得一塌糊涂,赵风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此刻在赵风眼中,个性活泼的郝蕾,和知性迷人的唐雨一样,都是祸水级美女。
以后不知哪个家伙烧高香娶到她。
“一直向前走,第二个红绿灯转右,朝云雾山方向开。”郝蕾简单直接地说。
说完,忍不住又埋怨赵风说:“开快点,都怪你,快迟到了。”
“那么紧张干什么,生日宴而己,大人物都是最后出场的。”赵风不以为然地说。
同学聚会,大多是装逼打脸,自己都经历过了,郝蕾参个一个普通的生日宴,又是打扮又是让自己假扮他男朋友,还要自己买了一套近三万的行头,那关系能好才怪。
从她的表现来看,妥妥的“宫斗大戏”。
郝蕾闻言心中一动,马上说道:“那好,这车你少开不熟练,开慢点,安全第一。”
赵风心中一乐,也不再说话,而是专心开车,而郝蕾又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说,让赵风在生日宴时注意什么,还郑重的警告赵风,不能说出是假扮的,要不然就让赵风好看云云。
夕阳西下,夜幕开始降下,天色慢慢黑了起来,云雾山开始恢复平静,偶尔有鸟儿空谷幽鸣般叫几声,而在云雾山脚的吴家别墅,热闹正刚刚开始。
天还没有全黑,那五颜六色的彩灯已经迫不及待地点亮起来,五颜六色的彩灯、漂亮的气球还有用鲜花扎成的拱门,再加上一个个精心打扮的俊男美女,这些都预告着这里将会有一个热情奔放的夜晚。
只是,与喜庆的气氛有点格格不入的是,女主角的脸色有点不太好。
还差三分钟,生日宴会就要正式开始,可是有人还没来,要是普通人还算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可是还没到的偏偏是郝蕾。
郝蕾是吴丽丽的死对头,吴丽丽精心办这个生日宴,就是向郝蕾炫耀一下,自己有多幸福。
戏台都搭好,主角就要登场,可是最重要的观众还没到,这戏还怎么开?
吴丽丽看看表,有些不爽地说:“郝蕾怎么还没来,她不会忘了吧?”
“就是,丽美人还特地请她,今天寿星公最大,她摆什么架子。”旁边一个有些胖的短发女生替吴丽丽抱起不平来。
说话的女生叫王小娟,是吴丽丽的同桌好友,一向唯吴丽丽马首是瞻。
另一个叫张影的瘦个子女生小声地说:“听说郝蕾毕业后,一直没男朋友,会不会不敢来了?”
张影的话一出,几个女生都窃笑起来。
男生对漂亮的女生都有好感,而女生对漂亮的女生暗中引为敌人,郝蕾一直是女生的“公敌”,听到有人说郝蕾现在还没男朋友,这几个女生心里都在幸灾乐祸。
“小丽,乐队都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开始?”这时戴着领结、穿着燕尾西装的李剑走过来,温柔地说。
“哗,李哥好帅。”
“就是,剑桥高材生呢。”
“出过国的就是不同,一看就很有修养。”
李剑的本钱不错,长得英俊,又顶着海归的光环,一出现就受到女生的追捧。
吴丽丽心中也有些得意,特别是女生那些羡慕的目光,更让她得到一种异样的满足,闻言笑着说:“我打电话问问蕾蕾怎么回事再说,她是我好朋友,要是她不到场,我会不开心的。”
心里明明恨得要死,可是当着这么多人,吴丽丽还是一脸的和气。
“今天你最大,那我让乐队再等一会。”李剑很善解人意地说。
“好。”
就在吴丽丽拿到手提电话想给郝蕾打电话时,突然有人叫道:“咦,郝蕾的车,她来了。”
吴丽丽扭头一看,没错,一辆丰田小跑缓缓地穿地别墅的庭院,向主楼慢慢驶来,是郝蕾的车。
终于来了,让人一阵好等。
车子缓缓停下,接着一个男生从驾驶座打开门走下,快步走到别一边,轻轻打开车门,还用细心把手放在车厢顶上,预防下车的人撞到车厢。
真有绅士风度。
很快,穿着一身白色抹胸长裙的郝蕾很优雅地下车,等那男生关上车门,郝蕾很自然地挽着那男生的手臂,两人款款向主楼走去。
看着这一对恋人,在场的人心里都想到两个词:珠联璧合,金童玉女。
从小练武的缘故,赵风比同龄人高不少,有175cm,星眉剑目、棱角分明,身穿着一身体面贴身的范思哲,脚踏花花公子皮鞋,双眼炯炯有神,嘴角挂着一丝痞痞的微笑,给人一种神秘的美感;郝蕾身高也不低,只比赵风矮大半个头,身高约在170,天生丽质、气质迷人,特别是白皙的皮肤和傲人的长腿,更让她添色不少。
男的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女的青春靓丽,光彩照人,两人走在一起,就像像珠联璧合,简直就是天设的一对,地造的一双,一时间震慑了在场所有人。
吴丽丽最先反应过来,有些不甘地把眼神从赵风身上移开,心里暗暗骂道:该死,又让郝蕾抢了自己的风头。
两人最后才来,这时宾客全都集在在庭院,还没进房子,郝蕾和男友像巨星走秀一样出场,抢了作为女主人的光芒,这让吴丽丽心里很不爽。
而吴丽丽还有一种感觉,就是觉得郝蕾身边的男生,那眉梢间的风采,还有嘴角浮现的自信笑容,给人一种莫名神秘感,或者说是一种特别的魅力,让人有一种去接近他、了解他的冲动。
吴丽丽知道自己比不上天生丽质的郝蕾,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她感觉自己的男朋友不如郝蕾的男朋友优秀。
可恶,不是说郝蕾没男朋友吗?
自己办这个宴会,就是跟她炫耀自己男朋友,没想到她一出手,找到一个气质这么出众的男友。
又要压着自己?
(ps:书友若是能积极一些,多些投花发言,小石浪考虑一天三更,甚至多更~~)
“赵风,好了没有,你不会又睡着了吧。”赵风居住的小平房外,郝蕾拍着门,大声地叫着。
今天是赴宴的日子,郝蕾和赵风约好四点碰面,于是就在家里等赵风去接,没想到快到四点了还没见人,打电话一问,原来赵风也在家里等郝蕾,他的理由是自己的车不好,郝蕾的车够体面,此外还有一点,赵风的车借给下属回家结婚了。
郝蕾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忙开车去找赵风,没想到这家伙不仅没有绅士风度去接自己,来到的时候衣服还没换。
赵风还在里面换着衣服,闻言无奈地说:“快了,就好,别急,又不是老师点名,急什么。”
昨天灵感大发,跑回九邦工作,续续加工那件翡翠饰品,一直做到天亮才回,还没醒来郝蕾的电话就来了,放下电话后,心想路程有点远,再眯几分钟,没想到再次醒来时,看到穿着一袭抹胸长裙的郝蕾站在窗口盯着自己。
那模样,好像想撕了自己一样。
自己都是为姓郝的服务啊。
郝蕾长长地深呼吸一下,走到前面的石桌坐下,生怕自己突然情绪失控,捡起石头就往里面扔。
该死的赵风,说好帮忙,可是一点也不放在心上,要不是怕找别的“苍蝇”,易招来难赶走,打死也不找这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帮忙。
男生换衣服就是快,郝蕾刚坐下不久,小平房的门“吱”的一声打开,穿着西装皮鞋、打着领带的赵风,满面春风地走出来。
就在见面的一瞬间,郝蕾突然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穿着西装的赵风,显得神彩英拔、仪表堂堂,那套西服好像天生就是为刘风设计,又或者说赵风就是为这套西服而生,穿在赵风身上,显得非常贴身,见面给人的第一印象:好像风度翩翩的少年,更像流落民间的王子。
西装有修身、显气质的作用,赵风不算美男子,但是自小练武,精气神比普通人好很多,强健的体魄再加上强大的精神力,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穿上这套时尚的西装后,更是显得气质过人。
就像一些当过兵的人,言行举止都有一种特别的“范”,很多人一眼就能看出士兵和普通人的区别,赵风常年练武,也是同样的道理。
让郝蕾感到惊艳还有一个原因,赵风平常穿着很随意,经常穿普通的休闲服或运动服,又不修边幅,看起来有一种颓废感,虽说印象不差,但也没感觉有什么特别,而第一次看到赵风穿西装,一下子就看呆了。
这家伙,还真帅,郝蕾第一次有这种想法。
“盯着我干什么,不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吧?”赵风看到郝蕾盯着自己,不由往脸上摸摸。
郝蕾这才回过神,佯装取笑道:“呵呵,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
赵风已经快走到郝蕾面前,闻言转身道:“我也觉得不太自在,你等等,我马上去换。”
“还换什么”郝蕾觉得很好,哪会同意赵风再去换衣服,闻言一把拉住他说:“走吧,再不走就赶不及了。”
说完,郝蕾径直拉开副驾的门,很优雅地坐了上去。
这是要赵风开车的节奏。
赵风笑了笑,拉开车门,坐上去,调好座位,系好安全带,然后熟练地发动车子,一松手刹,车子一下子向前飞奔而去。
“去哪?”赵风一边开一边问。
说是去参加生日宴,可是在哪里举行都不知道,只能询问一旁的郝蕾。
都说没有丑的女人,只有懒的女人,郝蕾本来天生丽质,长得白净、高挑,气质迷人,经过精心打扮后,更是漂亮得一塌糊涂,赵风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此刻在赵风眼中,个性活泼的郝蕾,和知性迷人的唐雨一样,都是祸水级美女。
以后不知哪个家伙烧高香娶到她。
“一直向前走,第二个红绿灯转右,朝云雾山方向开。”郝蕾简单直接地说。
说完,忍不住又埋怨赵风说:“开快点,都怪你,快迟到了。”
“那么紧张干什么,生日宴而己,大人物都是最后出场的。”赵风不以为然地说。
同学聚会,大多是装逼打脸,自己都经历过了,郝蕾参个一个普通的生日宴,又是打扮又是让自己假扮他男朋友,还要自己买了一套近三万的行头,那关系能好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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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蕾闻言心中一动,马上说道:“那好,这车你少开不熟练,开慢点,安全第一。”
赵风心中一乐,也不再说话,而是专心开车,而郝蕾又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说,让赵风在生日宴时注意什么,还郑重的警告赵风,不能说出是假扮的,要不然就让赵风好看云云。
夕阳西下,夜幕开始降下,天色慢慢黑了起来,云雾山开始恢复平静,偶尔有鸟儿空谷幽鸣般叫几声,而在云雾山脚的吴家别墅,热闹正刚刚开始。
天还没有全黑,那五颜六色的彩灯已经迫不及待地点亮起来,五颜六色的彩灯、漂亮的气球还有用鲜花扎成的拱门,再加上一个个精心打扮的俊男美女,这些都预告着这里将会有一个热情奔放的夜晚。
只是,与喜庆的气氛有点格格不入的是,女主角的脸色有点不太好。
还差三分钟,生日宴会就要正式开始,可是有人还没来,要是普通人还算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可是还没到的偏偏是郝蕾。
郝蕾是吴丽丽的死对头,吴丽丽精心办这个生日宴,就是向郝蕾炫耀一下,自己有多幸福。
戏台都搭好,主角就要登场,可是最重要的观众还没到,这戏还怎么开?
吴丽丽看看表,有些不爽地说:“郝蕾怎么还没来,她不会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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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对漂亮的女生都有好感,而女生对漂亮的女生暗中引为敌人,郝蕾一直是女生的“公敌”,听到有人说郝蕾现在还没男朋友,这几个女生心里都在幸灾乐祸。
“小丽,乐队都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开始?”这时戴着领结、穿着燕尾西装的李剑走过来,温柔地说。
“哗,李哥好帅。”
“就是,剑桥高材生呢。”
“出过国的就是不同,一看就很有修养。”
李剑的本钱不错,长得英俊,又顶着海归的光环,一出现就受到女生的追捧。
吴丽丽心中也有些得意,特别是女生那些羡慕的目光,更让她得到一种异样的满足,闻言笑着说:“我打电话问问蕾蕾怎么回事再说,她是我好朋友,要是她不到场,我会不开心的。”
心里明明恨得要死,可是当着这么多人,吴丽丽还是一脸的和气。
“今天你最大,那我让乐队再等一会。”李剑很善解人意地说。
“好。”
就在吴丽丽拿到手提电话想给郝蕾打电话时,突然有人叫道:“咦,郝蕾的车,她来了。”
吴丽丽扭头一看,没错,一辆丰田小跑缓缓地穿地别墅的庭院,向主楼慢慢驶来,是郝蕾的车。
终于来了,让人一阵好等。
车子缓缓停下,接着一个男生从驾驶座打开门走下,快步走到别一边,轻轻打开车门,还用细心把手放在车厢顶上,预防下车的人撞到车厢。
真有绅士风度。
很快,穿着一身白色抹胸长裙的郝蕾很优雅地下车,等那男生关上车门,郝蕾很自然地挽着那男生的手臂,两人款款向主楼走去。
看着这一对恋人,在场的人心里都想到两个词:珠联璧合,金童玉女。
从小练武的缘故,赵风比同龄人高不少,有175cm,星眉剑目、棱角分明,身穿着一身体面贴身的范思哲,脚踏花花公子皮鞋,双眼炯炯有神,嘴角挂着一丝痞痞的微笑,给人一种神秘的美感;郝蕾身高也不低,只比赵风矮大半个头,身高约在170,天生丽质、气质迷人,特别是白皙的皮肤和傲人的长腿,更让她添色不少。
男的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女的青春靓丽,光彩照人,两人走在一起,就像像珠联璧合,简直就是天设的一对,地造的一双,一时间震慑了在场所有人。
吴丽丽最先反应过来,有些不甘地把眼神从赵风身上移开,心里暗暗骂道:该死,又让郝蕾抢了自己的风头。
两人最后才来,这时宾客全都集在在庭院,还没进房子,郝蕾和男友像巨星走秀一样出场,抢了作为女主人的光芒,这让吴丽丽心里很不爽。
而吴丽丽还有一种感觉,就是觉得郝蕾身边的男生,那眉梢间的风采,还有嘴角浮现的自信笑容,给人一种莫名神秘感,或者说是一种特别的魅力,让人有一种去接近他、了解他的冲动。
吴丽丽知道自己比不上天生丽质的郝蕾,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她感觉自己的男朋友不如郝蕾的男朋友优秀。
可恶,不是说郝蕾没男朋友吗?
自己办这个宴会,就是跟她炫耀自己男朋友,没想到她一出手,找到一个气质这么出众的男友。
又要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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