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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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王剑拿了消炎药打发了大表哥焦荣,赵欢欢若无其事招呼魏明山走出李明的药店。
王剑看着魏明山的背影伸长了脖子,突然赵欢欢回过头来,吓得王剑赶紧调回视线。
连舅舅都要忌惮那个女孩子,更何况自己?
虽然自己也没干啥,但不知为何,在赵欢欢似笑非笑的目光里就是心虚不已。
“欢欢,你听我解释。”刚走出李明的药店,魏明山就忙不迭向赵欢欢解释。
“解释什么?”赵欢欢问。
魏明山语塞,她一直跟着赵欢欢走了许久,终于鼓起勇气说道:“其实我也喜欢王剑,可是你放心我不会跟你抢的,你是我的好朋友……”
魏明山的声音到后面变得很低。
魏明山是一个腼腆内秀的女孩子,能让她开口承认,这是喜欢王剑喜欢惨了。
赵欢欢却大声说道:“我不要做你的好朋友,我要做你最好的朋友,在你心中,我必须排在周颖她们前面!”
霸道又无赖。
魏明山弱弱点了头:“我知道。”
赵欢欢当然必须排在七公主们前面,毕竟父亲的白血病还指望着她。
报恩也好,真心也好,赵欢欢都必须排前面。
“当友情遭遇爱情,你选择什么?是选择王剑,还是选择我?”
赵欢欢看着柔弱无助的魏明山,不是她要去逼她,而是她也拿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甚至唯一的朋友。
目前为止,唯一的朋友!
她怎么可以看着一个只是长得好看了一点的男人毁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当然是你。”魏明山要哭了。
她真的好喜欢王剑啊。
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的病,她是个自私的人。
父亲保守病痛折磨,母亲因为父亲的病情绪暴躁,整个家陷在水深火热里。
然而,是赵欢欢的药让这一切困局有了转机。
父亲的病体明显好转,不再那么痛苦。
母亲因为父亲有了存活的希望,心情也阳光起来。
父亲能恢复健康,母亲不再拿她出气,她的生活又回归了平淡的幸福。
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
因为面临过失去的风险,魏明山更加珍惜眼下的一切,当然包括珍惜赵欢欢的友谊。
“我一定会控制自己,不要再那么喜欢他,你放心,不管我多么喜欢他,都会放在心里,王剑是你的。”
魏明山发誓。
赵欢欢却轻松一笑:“其实我并不喜欢王剑。”
难道赵欢欢为了自己竟然也掩藏对王剑的心思?
她真的把她当作好朋友啊。
魏明山感动得要哭了。
见魏明山表情瞬息万变,精彩纷呈,赵欢欢笑道:“之前我是骗你的。”
魏明山不解。
赵欢欢解释:“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能入我的眼的朋友,必然是貌美如花,天资过人,我觉得王剑配不上你。”
原来如此。
不过,不对啊,觉得王剑配不上她,怎么还说自己喜欢他呢?
难道王剑配不上她魏明山,却配得上赵欢欢?
在魏明山眼中,赵欢欢更加好看更加聪明,毕竟能出手救治父亲绝症的女孩子,在小镇,不在全世界都只有这么一个。
“我以为我那么说,你就会打消喜欢王剑的念头,毕竟朋友妻不可欺,反之亦然。”
一句话,魏明山惭愧不已。
如此说来,还是赵欢欢对自己够意思,自己对赵欢欢真不够意思。
“对不起,欢欢,我今天去李医生的药店,真的只是去买药。”魏明山惶急地申明。
“这个我信。”
“你为什么相信我?”
“毕竟你又不能未卜先知李医生不在店里。”赵欢欢莞尔一笑。
魏明山脸上火辣辣的,李医生在不在药店,有什么关系?
她不过是想默默看上那个哥哥一眼。
那个白皙好看的哥哥,魏明山艰难地吞了吞口水。
“明山,你才十三岁!”
赵欢欢提醒得对,她才十三岁,她不该动这些歪心思,如果妈妈知道她这些心思一定会气晕过去。
毕竟,喜欢男人,这在妈妈眼中是多么肮脏龌龊见不得光的东西。
“你才十三岁,喜欢一个男的,很正常啊!”
啊?
魏明山眸光一惊。
“少女嘛,春心荡漾多正常啊,喜欢的还是一个好看的小哥哥,那只能说明你太正常了。”
“真真真的吗?”魏明山口吃了,适才脸上的羞愧褪去不少。
“真的,”赵欢欢自信拍拍魏明山的肩膀,“你真的还会再喜欢别的好看的小哥哥的。”
魏明山:“……”
“你现在被王剑迷住,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见到别的好看的小哥哥,改天我带你去看更多好看的小哥哥,你马上就会发现,你现在喜欢王剑,是多么小的格局。”
赵欢欢实在是太……
魏明山无以形容。
因为她现在就喜欢王剑,还无法体会赵欢欢话的深意,她只是真的好喜欢王剑啊。
看出魏明山的痛苦,赵欢欢善解人意说道:“当然了,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你现在既然喜欢王剑,那就好好喜欢他,有道是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当你对他的喜欢到达一个极限你就不喜欢他了。”
赵欢欢的大道理,魏明山勉为其难点点头。
点头,不是因为她听进去了,而是赵欢欢说啥她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因为她是她的救父恩人兼最好的朋友。
“你也有喜欢的小哥哥吗?”魏明山终于想到一个问题。
赵欢欢心里冷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也好吧,总之,经过了筱胜利的噩梦之后,她对男人这种生物只会敬而远之。
好看的小哥哥难道就不是男人了吗?
“我喜欢小哥哥干嘛?”赵欢欢耸耸肩,“小姐姐才可爱。”
魏明山脸颊一红:难道欢欢是个……
九十年代,小镇闭塞得很,初中女生魏明山只是偶然听老师们聊天时提到“同xing恋”。
从老师们谈虎色变的神情里,她猜测那应该是一种病。
女生喜欢女生,男生喜欢男生,是反人类的一种病。
赵欢欢有药,她连她父亲都能救治,应该能救自己。
不过又说医者不自治。
魏明山不由担心看着赵欢欢,同时更加担心自己。
赵欢欢说过自己是她唯一的好朋友,赵欢欢喜欢的小姐姐应该就是指的自己吧。
“你生病了也没关系,我反正会陪着你的。”
魏明山说着垂下了头颅。
魏明山喃喃自语,赵欢欢也不去理会她,因为天色渐暗,两个人还要赶去晚自习,于是匆匆分别,约好下了晚自习的时候一起走。
晚自习,原本安静的班上渐渐骚动起来:数学老师刘烨没来班上!
让王剑拿了消炎药打发了大表哥焦荣,赵欢欢若无其事招呼魏明山走出李明的药店。
王剑看着魏明山的背影伸长了脖子,突然赵欢欢回过头来,吓得王剑赶紧调回视线。
连舅舅都要忌惮那个女孩子,更何况自己?
虽然自己也没干啥,但不知为何,在赵欢欢似笑非笑的目光里就是心虚不已。
“欢欢,你听我解释。”刚走出李明的药店,魏明山就忙不迭向赵欢欢解释。
“解释什么?”赵欢欢问。
魏明山语塞,她一直跟着赵欢欢走了许久,终于鼓起勇气说道:“其实我也喜欢王剑,可是你放心我不会跟你抢的,你是我的好朋友……”
魏明山的声音到后面变得很低。
魏明山是一个腼腆内秀的女孩子,能让她开口承认,这是喜欢王剑喜欢惨了。
赵欢欢却大声说道:“我不要做你的好朋友,我要做你最好的朋友,在你心中,我必须排在周颖她们前面!”
霸道又无赖。
魏明山弱弱点了头:“我知道。”
赵欢欢当然必须排在七公主们前面,毕竟父亲的白血病还指望着她。
报恩也好,真心也好,赵欢欢都必须排前面。
“当友情遭遇爱情,你选择什么?是选择王剑,还是选择我?”
赵欢欢看着柔弱无助的魏明山,不是她要去逼她,而是她也拿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甚至唯一的朋友。
目前为止,唯一的朋友!
她怎么可以看着一个只是长得好看了一点的男人毁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当然是你。”魏明山要哭了。
她真的好喜欢王剑啊。
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的病,她是个自私的人。
父亲保守病痛折磨,母亲因为父亲的病情绪暴躁,整个家陷在水深火热里。
然而,是赵欢欢的药让这一切困局有了转机。
父亲的病体明显好转,不再那么痛苦。
母亲因为父亲有了存活的希望,心情也阳光起来。
父亲能恢复健康,母亲不再拿她出气,她的生活又回归了平淡的幸福。
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
因为面临过失去的风险,魏明山更加珍惜眼下的一切,当然包括珍惜赵欢欢的友谊。
“我一定会控制自己,不要再那么喜欢他,你放心,不管我多么喜欢他,都会放在心里,王剑是你的。”
魏明山发誓。
赵欢欢却轻松一笑:“其实我并不喜欢王剑。”
难道赵欢欢为了自己竟然也掩藏对王剑的心思?
她真的把她当作好朋友啊。
魏明山感动得要哭了。
见魏明山表情瞬息万变,精彩纷呈,赵欢欢笑道:“之前我是骗你的。”
魏明山不解。
赵欢欢解释:“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能入我的眼的朋友,必然是貌美如花,天资过人,我觉得王剑配不上你。”
原来如此。
不过,不对啊,觉得王剑配不上她,怎么还说自己喜欢他呢?
难道王剑配不上她魏明山,却配得上赵欢欢?
在魏明山眼中,赵欢欢更加好看更加聪明,毕竟能出手救治父亲绝症的女孩子,在小镇,不在全世界都只有这么一个。
“我以为我那么说,你就会打消喜欢王剑的念头,毕竟朋友妻不可欺,反之亦然。”
一句话,魏明山惭愧不已。
如此说来,还是赵欢欢对自己够意思,自己对赵欢欢真不够意思。
“对不起,欢欢,我今天去李医生的药店,真的只是去买药。”魏明山惶急地申明。
“这个我信。”
“你为什么相信我?”
“毕竟你又不能未卜先知李医生不在店里。”赵欢欢莞尔一笑。
魏明山脸上火辣辣的,李医生在不在药店,有什么关系?
她不过是想默默看上那个哥哥一眼。
那个白皙好看的哥哥,魏明山艰难地吞了吞口水。
“明山,你才十三岁!”
赵欢欢提醒得对,她才十三岁,她不该动这些歪心思,如果妈妈知道她这些心思一定会气晕过去。
毕竟,喜欢男人,这在妈妈眼中是多么肮脏龌龊见不得光的东西。
“你才十三岁,喜欢一个男的,很正常啊!”
啊?
魏明山眸光一惊。
“少女嘛,春心荡漾多正常啊,喜欢的还是一个好看的小哥哥,那只能说明你太正常了。”
“真真真的吗?”魏明山口吃了,适才脸上的羞愧褪去不少。
“真的,”赵欢欢自信拍拍魏明山的肩膀,“你真的还会再喜欢别的好看的小哥哥的。”
魏明山:“……”
“你现在被王剑迷住,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见到别的好看的小哥哥,改天我带你去看更多好看的小哥哥,你马上就会发现,你现在喜欢王剑,是多么小的格局。”
赵欢欢实在是太……
魏明山无以形容。
因为她现在就喜欢王剑,还无法体会赵欢欢话的深意,她只是真的好喜欢王剑啊。
看出魏明山的痛苦,赵欢欢善解人意说道:“当然了,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你现在既然喜欢王剑,那就好好喜欢他,有道是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当你对他的喜欢到达一个极限你就不喜欢他了。”
赵欢欢的大道理,魏明山勉为其难点点头。
点头,不是因为她听进去了,而是赵欢欢说啥她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因为她是她的救父恩人兼最好的朋友。
“你也有喜欢的小哥哥吗?”魏明山终于想到一个问题。
赵欢欢心里冷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也好吧,总之,经过了筱胜利的噩梦之后,她对男人这种生物只会敬而远之。
好看的小哥哥难道就不是男人了吗?
“我喜欢小哥哥干嘛?”赵欢欢耸耸肩,“小姐姐才可爱。”
魏明山脸颊一红:难道欢欢是个……
九十年代,小镇闭塞得很,初中女生魏明山只是偶然听老师们聊天时提到“同xing恋”。
从老师们谈虎色变的神情里,她猜测那应该是一种病。
女生喜欢女生,男生喜欢男生,是反人类的一种病。
赵欢欢有药,她连她父亲都能救治,应该能救自己。
不过又说医者不自治。
魏明山不由担心看着赵欢欢,同时更加担心自己。
赵欢欢说过自己是她唯一的好朋友,赵欢欢喜欢的小姐姐应该就是指的自己吧。
“你生病了也没关系,我反正会陪着你的。”
魏明山说着垂下了头颅。
魏明山喃喃自语,赵欢欢也不去理会她,因为天色渐暗,两个人还要赶去晚自习,于是匆匆分别,约好下了晚自习的时候一起走。
晚自习,原本安静的班上渐渐骚动起来:数学老师刘烨没来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