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坦诚相待、友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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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值得庆幸的是,袁三天生神力,自幼就被其部落中德高望重的武术导师给看重了,所以从四岁开始,他就能够接触到最基本的武术,等到了他八岁的时候,仅仅修行了四年之后,他的师父就认定他在武术方面定能成为大器。
只是那一次劫难之后,袁家的所有人都死,就他凭借着浑身的武艺,侥幸在部落中的亲戚帮助之下,活了下来。
那一年,他仅仅只是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而已。
袁三的经历其实跟“翠儿姑娘”很是相似,但是唯一不同的便是他们部落的人对他这个武术高手的态度不同。
袁三作为一个色目人,即在元朝廷的种族统治下,是属于第二阶层的公民;但他并没有因此对汉人或者是南人有多大的仇恨,则在关键的时候,就是那名平日中与其交往还算不错的汉人的远方亲戚救了他一命。
色目人,没有太多的封建思想,只是虔诚的信仰宗教,心怀着一颗对世界、对他人和对个人的感恩之心,所以他们即使是在战乱的时候,也能对自己本族的人坦诚相待、友好相处。
所以,袁三也是通过另外一个在大都做生意,途径到他们的部落后又被那名救了他一命的汉人亲戚介绍的汉人商人。
那名汉人的商人听说他会武艺并且就连族中的长辈都夸他在这一方面有所造诣后,就对他充满了兴趣,后来又听他的汉人亲戚讲述了他一家人的悲惨遭遇了之后,那名汉人的商人便没有再做任何的推辞将其纳入了自己的商队当中。
在那名汉人的商人作出这样的决定,让一个色目人进入到商队,且还是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部门的时候,其实商队中很多有资辈的大佬们是不怎么同意的,在他们看来,就算这个孩子再怎么有天赋,但是从血脉上来说,终究还是外族人。
但那名汉人的商人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那名遭受了苦难的色目少年的喜爱和栽培,力排众议地将其留在这了自己的身边,并且还作为重点的对象去保护。
或许真的有因果报应,种了一颗善意的果实之后,它就会在一定的时间或者地点,在你不经意、想不到的时候生个发芽。
在一次旁人看起来没有任何的问题或者是漏洞的出行当中,那名收留了色目小子的商人在沙漠中行走的时候,商队居然遇上了沙尘暴。
前一秒还没有任何征兆的沙尘暴,在下一秒却突然的出现,使得所有人都没有想得到,预料得到。
但汉人商人所带的那一只商队是经历过时间的打磨以及检验了,经验老道的他们只是损失了要运送货物的百分之十,算是比较微少的,运送到预定地点也还有得赚头。
但是在沙尘暴过后,再在沙漠上遇上马匪,那是任何一支有经验的商队都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因为这首先的预兆就不好,二来对方怎么说也都是有备而来才会在沙尘暴之后出现的;最后便是经历了沙尘暴后的人心还没有稳定下来,随行带的食物、水都受到了一定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守护货物,那名汉人商人不得不下令随行的人在与马匪硬碰硬的时候,更主要的是要保护好粮食和水源,不然就算他们幸运地躲开了马匪的进攻了之后,他们能有十几个人走出沙漠的几率,实在是太低了!
只是,既然都出现了,那就应该没有任何需要抱怨的,好好生活,努力活下去,将敌人砍死然后取得胜利才是最重要事情。
双方都没有什么多余的顾虑。
马匪人多势众,那名汉人商人带的人各个都是好手,既然双方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财,而闹不得不愉快的,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毕竟钱财是身外之物,但是关系到人的直接利益和生活的质量好坏,身体外也是需要享受的,有个女子总比用手要好得多。
也不用后世所谓的“一言不合直接开打”,双方在沙漠中心知肚明的状态之下,便是拿着手中的武器,架势着胯下的马匹,嘴上咿呀呀地骂脏话,双眼也怒视着对方,互相都看不得十分的不顺眼。
随后,一场以生命为代价,以杀戮为快乐,以金钱为酬劳的相拼相杀便开始了。
那名收留了袁三的汉人商人十分的高兴,因为他没有看错人,他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好,没有出现过多的错误或者是过失,则那名被自己救助的色目少年很强,作战的风格十分的彪悍,根本看不出去,他只会一个十几岁的小孩童。
那时候的袁三,可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向着马匪的最集中的地方便是一阵猛冲,脑海中可没有任何战术或者战法的思维,他就一股脑儿地就冲了进去,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的。
年少无知的袁三,的确是一只倔强的牛犊子,值得他日后成长后回想起来能够大笑自己是傻小子。
不过身材能达得到一般程度的牛是基础,更恐怖地便是他他力气和能耐,可要比与其同行的成熟的“牛”们可要厉害得多。
更何况,袁三所面对的老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虎,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可比老虎要小得多,也弱地多,非要跟“老虎”二字凑上边的话,也只能说是一帮一帮、一大群人的出现才算得上是老虎出现在袁三的面前。
但除了“初生牛犊不怕虎”外,袁三的另一个特点便是艺高人胆大,在沙漠中,特别是在来来往往地商队里边,若是没有一点真材实料的还真没有几个敢出来嘚瑟的,特别是遇到成群结队的亡命之徒时,他们是能跑多远,就要跑多远。
惹不起的,难道还躲不起吗?
钱财对于没有本事在沙漠中行走的人来说,特别是商队来说,还真的是身外之物,且还是别人即敌人、对方亲自从自己的手上抢夺得来的,则以被抢夺了之后,整个身子骨就像是被掏空了似的。
但是,值得庆幸的是,袁三天生神力,自幼就被其部落中德高望重的武术导师给看重了,所以从四岁开始,他就能够接触到最基本的武术,等到了他八岁的时候,仅仅修行了四年之后,他的师父就认定他在武术方面定能成为大器。
只是那一次劫难之后,袁家的所有人都死,就他凭借着浑身的武艺,侥幸在部落中的亲戚帮助之下,活了下来。
那一年,他仅仅只是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而已。
袁三的经历其实跟“翠儿姑娘”很是相似,但是唯一不同的便是他们部落的人对他这个武术高手的态度不同。
袁三作为一个色目人,即在元朝廷的种族统治下,是属于第二阶层的公民;但他并没有因此对汉人或者是南人有多大的仇恨,则在关键的时候,就是那名平日中与其交往还算不错的汉人的远方亲戚救了他一命。
色目人,没有太多的封建思想,只是虔诚的信仰宗教,心怀着一颗对世界、对他人和对个人的感恩之心,所以他们即使是在战乱的时候,也能对自己本族的人坦诚相待、友好相处。
所以,袁三也是通过另外一个在大都做生意,途径到他们的部落后又被那名救了他一命的汉人亲戚介绍的汉人商人。
那名汉人的商人听说他会武艺并且就连族中的长辈都夸他在这一方面有所造诣后,就对他充满了兴趣,后来又听他的汉人亲戚讲述了他一家人的悲惨遭遇了之后,那名汉人的商人便没有再做任何的推辞将其纳入了自己的商队当中。
在那名汉人的商人作出这样的决定,让一个色目人进入到商队,且还是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部门的时候,其实商队中很多有资辈的大佬们是不怎么同意的,在他们看来,就算这个孩子再怎么有天赋,但是从血脉上来说,终究还是外族人。
但那名汉人的商人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那名遭受了苦难的色目少年的喜爱和栽培,力排众议地将其留在这了自己的身边,并且还作为重点的对象去保护。
或许真的有因果报应,种了一颗善意的果实之后,它就会在一定的时间或者地点,在你不经意、想不到的时候生个发芽。
在一次旁人看起来没有任何的问题或者是漏洞的出行当中,那名收留了色目小子的商人在沙漠中行走的时候,商队居然遇上了沙尘暴。
前一秒还没有任何征兆的沙尘暴,在下一秒却突然的出现,使得所有人都没有想得到,预料得到。
但汉人商人所带的那一只商队是经历过时间的打磨以及检验了,经验老道的他们只是损失了要运送货物的百分之十,算是比较微少的,运送到预定地点也还有得赚头。
但是在沙尘暴过后,再在沙漠上遇上马匪,那是任何一支有经验的商队都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因为这首先的预兆就不好,二来对方怎么说也都是有备而来才会在沙尘暴之后出现的;最后便是经历了沙尘暴后的人心还没有稳定下来,随行带的食物、水都受到了一定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守护货物,那名汉人商人不得不下令随行的人在与马匪硬碰硬的时候,更主要的是要保护好粮食和水源,不然就算他们幸运地躲开了马匪的进攻了之后,他们能有十几个人走出沙漠的几率,实在是太低了!
只是,既然都出现了,那就应该没有任何需要抱怨的,好好生活,努力活下去,将敌人砍死然后取得胜利才是最重要事情。
双方都没有什么多余的顾虑。
马匪人多势众,那名汉人商人带的人各个都是好手,既然双方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财,而闹不得不愉快的,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毕竟钱财是身外之物,但是关系到人的直接利益和生活的质量好坏,身体外也是需要享受的,有个女子总比用手要好得多。
也不用后世所谓的“一言不合直接开打”,双方在沙漠中心知肚明的状态之下,便是拿着手中的武器,架势着胯下的马匹,嘴上咿呀呀地骂脏话,双眼也怒视着对方,互相都看不得十分的不顺眼。
随后,一场以生命为代价,以杀戮为快乐,以金钱为酬劳的相拼相杀便开始了。
那名收留了袁三的汉人商人十分的高兴,因为他没有看错人,他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好,没有出现过多的错误或者是过失,则那名被自己救助的色目少年很强,作战的风格十分的彪悍,根本看不出去,他只会一个十几岁的小孩童。
那时候的袁三,可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向着马匪的最集中的地方便是一阵猛冲,脑海中可没有任何战术或者战法的思维,他就一股脑儿地就冲了进去,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的。
年少无知的袁三,的确是一只倔强的牛犊子,值得他日后成长后回想起来能够大笑自己是傻小子。
不过身材能达得到一般程度的牛是基础,更恐怖地便是他他力气和能耐,可要比与其同行的成熟的“牛”们可要厉害得多。
更何况,袁三所面对的老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虎,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可比老虎要小得多,也弱地多,非要跟“老虎”二字凑上边的话,也只能说是一帮一帮、一大群人的出现才算得上是老虎出现在袁三的面前。
但除了“初生牛犊不怕虎”外,袁三的另一个特点便是艺高人胆大,在沙漠中,特别是在来来往往地商队里边,若是没有一点真材实料的还真没有几个敢出来嘚瑟的,特别是遇到成群结队的亡命之徒时,他们是能跑多远,就要跑多远。
惹不起的,难道还躲不起吗?
钱财对于没有本事在沙漠中行走的人来说,特别是商队来说,还真的是身外之物,且还是别人即敌人、对方亲自从自己的手上抢夺得来的,则以被抢夺了之后,整个身子骨就像是被掏空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