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都市之生而为王 > 第四百三十四章 青梅竹马,何去何从?

第四百三十四章 青梅竹马,何去何从?

推荐阅读:渡劫之王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仙宫大侠萧金衍大华恩仇引天刑纪不朽凡人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听了秋老头的话,徐逸哈哈笑:“秋老头你计算得好,还好老子没去吃粉蒸肉。”

    “嘿嘿嘿……”

    秋老头笑道:“你以为你跑得掉?”

    说话间,徐逸已经侧头看向不远处。

    昏暗的路灯下,一道年轻而窈窕的身影迈着欢快的步子走来。

    十七岁的少女,穿着一袭淡青色的长裙,满脸的胶原蛋白,看起来很是可人。

    秋老头没说谎,他孙女确实长得漂亮。

    “爷爷,南爷爷。”

    少女满脸笑容的跑来,将手里的餐盒往徐逸眼前一放:“南爷爷,这是小末给你带的粉蒸肉。”

    “小末真乖,有好吃的还惦记着南爷爷呢。”

    徐逸全身心,已经投入了一个老人的角色,所以说出这番话,并没有觉得突兀,而是觉得理所当然。

    少女名叫秋末,徐逸曾问过秋老头为什么叫这名字,秋老头说,秋家没男丁了,以后孙女嫁人,生的娃跟人家姓,秋家就在这一代断了,不是末是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秋老头是笑着说的。

    可徐逸却从他眼里看到了一抹悲哀。

    秋老头放不下的,不是秋家没男丁,而是放不下自己那在南疆,为保家卫国而战死的儿子。

    “南爷爷,趁热吃,不然味道就没那么好了。”秋末声音如黄莺一般动人。

    徐逸咧着嘴笑,露出一口残缺的牙,用筷子夹起一块粉蒸肉,送进嘴里,慢慢咀嚼,便竖起了大拇指:“好吃!秋老头,你有福气。”

    “嘿嘿嘿,那是。”

    秋老头得意的笑。

    “这光有肉,没有酒也不行啊。”

    徐逸道:“要不你回家把你泡的药酒也给我弄点过来?再去牛大腚那给我弄点小菜?”

    秋老头吹胡子瞪眼:“南老头,你别得寸进尺!不然粉蒸肉都没得吃!”

    “南爷爷,秋爷爷!”

    又一声呼喊响起。

    俩老头和少女一起侧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高高帅帅的小年轻。

    也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穿一身朴素的衣服,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拎着酒壶。

    徐逸敏锐的察觉到,秋末看向男孩的眼睛里,泛着一抹璀璨的光。

    男孩叫云鑫,是街头云寡妇的儿子。

    云鑫的父亲,也是南疆的兵,战死在九年前,巧合的是,与红叶的父亲是一个军团,也是死在那一次苍茫的偷袭战中。

    云寡妇知道丈夫战死,没哭没闹,领了南疆的抚恤金,一直守在这,开个小餐馆,这些年来始终不曾改嫁,一个人将云鑫拉扯大。

    有人上门说媒,云寡妇都拒绝了,说这辈子唯一的念想是儿子,其他的都不重要。

    时间如艺术大师手里的刻刀,没负了云寡妇的期待,将云鑫雕琢成了年轻有为的模样。

    如今的云鑫,一表人才,心地善良,念书用功,已经过了翰林院的初试,将来很可能进翰林院学习,那就算是真正的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了。

    “我娘知道南爷爷还没吃晚饭,弄了点小菜,还有一壶酒。”

    云鑫笑着走来,将袋子里装的三盒小菜拿出来,又把酒壶送到徐逸的眼前。

    然后,云鑫的目光就自然而然落在了秋末的身上,棱角初分明的俊脸,在灯光下,显得有些泛红。

    “南叔!秋叔也在呢,真巧。”

    一个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手里端着一个饭盒,笑容满面的走来,有些嗔怪道:“云鑫这孩子,酒菜都拿了,就忘了拿米饭。”

    说着,云寡妇将饭盒放在了徐逸面前:“南叔,您先吃着。”

    徐逸左看右看,道:“好哇,有什么阴谋?从实招来!”

    秋老头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笑道:“你先吃,吃了才好说。”

    徐逸连连摇头:“那不成,事情不说好,这酒菜我吃得亏心。”

    “哎呀,南叔你就先吃晚饭吧,别饿坏了肚子。”云寡妇捂嘴笑。

    徐逸拿起筷子,慢条斯理的夹了一口油渣白菜,咀嚼两下,拿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道:“为了秋末和云鑫这俩孩子的事?”

    少男少女,脸色涨红。

    秋老头和云寡妇,憨厚的笑。

    徐逸猜得没错。

    “等等,没有什么纨绔子弟、乡绅恶霸的来插足吧?”徐逸问。

    这种戏码最常见了。

    也不知道天下的纨绔子弟和乡绅恶霸,是不是都约好了,专门做这种坏事。

    同时,也不知道天下的侠客是不是都约好了,一定会遇到这种事,然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成就一番美名。

    “南叔,你就甭担心了,我们家云鑫过了翰林院的初试,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咱们?秋叔你说是吧?”云寡妇骄傲的道。

    秋老头连连点头,对徐逸道:“南老头你就别瞎想,我跟小云娘就是想在云鑫这孩子去京城之前,把他们俩的婚事个敲定下来,咱们这如梦郡名字好听,有学问的没几个,这些年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就把老祖宗的东西给扔得差不多了。”

    徐逸心安理得的吃菜扒饭喝酒:“你们想把老祖宗的啥子玩意弄出来?”

    “算算八字,再看看吉日……”

    “这些找桥上摆摊的吴老鬼不行吗?”徐逸笑问。

    秋老头又摸了摸光头,道:“小云娘,我就说别拐弯抹角吧?南老头贼精贼精的,打麻将都没见输过……”

    徐逸笑。

    “南爷爷……”

    云鑫恭敬的道:“其实云鑫不想去翰林院,想让您这位智者,给我些建议。”

    秋末道:“南爷爷,小末不想让云鑫当兵,如果云鑫不想去翰林院,就在怀古街平静过日子。”

    徐逸点头。

    他懂了。

    云鑫不想去翰林院,想去南疆,而秋末不想让他去。

    少男少女,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也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爱恨情仇。

    有的,只是亲亲蜜蜜的两小无猜,莺飞草长三月风筝的相濡与沫。

    男有情女有意,本该天作之合。

    云鑫却想去南疆,走他父亲的老路,云寡妇不支持,却也不劝阻,给予云鑫绝对的自由。

    可秋末不能让他去,秋老头觉得云鑫是个可靠的孙女婿,也不想让他去。

    南方三州,多少儿郎征战不归,英烈之家,多少骄傲,都伴着眼泪。

    云鑫这一去,便将做好割舍一切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