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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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子,幸会。”
秦淮河畔,装饰华美的玉器斋前,许不令带着夜莺来到大门外,颔首打了个招呼。
王瑞阳表情谦和,抬手行了个书生礼后,轻笑道:
“和萧兄约好参加金陵诗会,顺道在这里转转给吴王寿宴挑选贺礼,不曾还未等到萧兄,先把许世子等来了。”
既然遇上了,自然得客套两句,许不令面带微笑,走进玉器斋内,扫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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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兄也受邀前去给吴王贺寿?这地方怕是找不到好东西。”
玉器斋能开在最繁华的金陵诗社附近,档次肯定不低,里面陈列的都价值不菲,明显是给金陵城的豪门大户准备的。但身份到了王侯这个级别,肯定瞧不上能在大街上卖的物件,没点典故来历根本拿不出手。杭州王氏好歹是传承几百年的大门阀,即便不像萧氏那样有收藏癖,一点底蕴总是有的,哪儿有跑大街上给吴王买寿礼的道理。
王瑞阳在这里等着,自然不会找这么牵强的理由,含笑解释道:
“许世子此言差矣,吴王喜爱收藏玉器,我家住杭州,就在吴王眼皮底下,家中那些个物件,吴王早就瞧过了,没什么中意的。这家铺子经常从市井间淘些稀罕物件,其中不乏家道中落的败家子拿出来的传家之宝,所以过来看看……上次听许世子说起那冰花芙蓉佩,我本想和世子商量买过来送给吴王,吴王想来很中意,不过想到许世子也要去给吴王贺寿,便也作罢了……”
这句话说的很有水平,点出吴王对少见的玉器很感兴趣,然后以为是许不令要将自己的玉器送给吴王,所以没有开口向许不令提出购买的话语。
许不令既然听到了,若是寿宴的时候没拿出来,必然担心王瑞阳已经提前给吴王说起过这事儿,吴王心心念念半天结果没送,多尴尬?
上次闲谈已经说过三枚玉器都在手里,当场和王瑞阳表明不能送,也必然传到吴王耳朵里。玉器对藩王世子来说就是好看点的石头,哪怕真能找到《通天宝典》,拿来给吴王贺寿也正好多一些说辞,还能心疼这点小东西不成?
也不知这句话,王瑞阳昨晚和谋士商议了多久才想出来,看似轻描淡写,却堵死了所有回绝的路径,到时候许不令赴宴坐在吴王面前,即便装作不知道,吴王顺口来句“前几天听王瑞阳说起……”,怎么回答?我舍不得玉佩,不想送给吴王,才没拿出来?
许不令没想到王瑞阳能搞出这么巧妙的说辞,不过簪子是芙宝的定情信物,转手送给吴王,芙宝非得气哭,肯定是不能送的。
许不令拿起台上的精美玉镯子打量几眼,顺手就戴在了夜莺手腕上:
“吴王还有这爱好?倒是头一次听闻,可惜玉器许给了心仪姑娘,若吴王真喜欢,给吴王观赏一番也是可以的。”
这话显然就有点不合适,女人难不成还比藩王之间的友谊重要?让吴王听见了必然心里起疙瘩。
王瑞阳见许不令真敢说这话,眼睛稍微转了下,倒也不多说,只是轻笑道:“世子当真风流倜傥,吴王爱玉成痴,若是真瞧顺眼了,恐怕会心心念念好些日子……”
这句话点出了吴王的对美玉有多喜爱,王瑞话也只能说到这份儿,送不送都得看许不令。
许不令轻笑了下,没有再接话,让夜莺付了银子买下手镯后,随意客套了几句,便出了玉器斋。
王瑞阳将二人送出玉器斋,目送许不令远去后,才对旁边的幕僚询问:
“听许不令的口气,是不想送,只能给吴王观摩,口气很硬,不怕吴王心生不满。这可如何是好?”
幕僚也是眉头紧蹙,有些发愁,许不令真不愿意给,吴王总不能硬抢,王家也不可能跑去抢藩王世子。稍微思索了下,回应道:
“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先给吴王送一封书信阐述情况,若是不计代价也要拿到玉器,就得让吴王派其他人去办了。”
王瑞阳轻轻点头,知道这事儿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也不再纠结,回身走到了二楼,开始书写信件……
--------
“好诗好诗……”
“萧大公子果然才气过人……”
萧家书社二楼的雅厅内,十余个金陵小有名气的才子聚在一起,满眼崇敬,萧庭则身着一袭许不令同款书生袍,在窗畔奋笔疾书写下呕心沥血想出来的大作。
许不令缓步走过廊道,听见这首意味深长的‘诗’,微微点头,觉得萧庭最近是有些长进,都会自己写诗了。
夜莺摸着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听见里面的声音,小声嘀咕:
“公子,这是两个对联凑一起吧,而且还不工整……这也罢,‘是什么意思?”
许不令嘴角轻勾,随意解释:“说了你也不懂。”
小夜莺有些不乐意,稍微犹豫了下,轻哼了一声:“不就是龙阳之好嘛……我在书上看过……”
“……”
许不令无话可说,抬手就在她脑门上轻弹了下。
书社是萧家的产业,就开在金陵诗社的旁边,严格来说算是非盈利性产业,更像是个图书馆,放着很多少见的孤本善本,供金陵的学子借阅。这也算是门阀大族积累名望的一种手段。
书社很大,三楼有几间厢房,给萧家到金陵来办事的族人居住,萧绮的办公室在里侧,正对着秦淮河。
许不令来到了书社三楼的书房外,抬眼瞧去,萧绮少见的没有坐在书桌后处理事务,而是握着拳头,站在窗口看向下方的二层,纹丝不动。
依旧是黑色长裙,不过天气愈来愈冷,肩膀上搭着披肩,长发及腰披在背上,葫芦般的身段儿和湘儿如出一辙,散发着女人骨子里的魅力。
和萧绮接触一段时间,许不令已经能准确分辨谁是姐姐,此时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依旧能感觉到萧绮身上那股寒意逼人的气势,如果算的没错,萧大公子回家后应该个把月别想出门了……
“王公子,幸会。”
秦淮河畔,装饰华美的玉器斋前,许不令带着夜莺来到大门外,颔首打了个招呼。
王瑞阳表情谦和,抬手行了个书生礼后,轻笑道:
“和萧兄约好参加金陵诗会,顺道在这里转转给吴王寿宴挑选贺礼,不曾还未等到萧兄,先把许世子等来了。”
既然遇上了,自然得客套两句,许不令面带微笑,走进玉器斋内,扫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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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阳在这里等着,自然不会找这么牵强的理由,含笑解释道:
“许世子此言差矣,吴王喜爱收藏玉器,我家住杭州,就在吴王眼皮底下,家中那些个物件,吴王早就瞧过了,没什么中意的。这家铺子经常从市井间淘些稀罕物件,其中不乏家道中落的败家子拿出来的传家之宝,所以过来看看……上次听许世子说起那冰花芙蓉佩,我本想和世子商量买过来送给吴王,吴王想来很中意,不过想到许世子也要去给吴王贺寿,便也作罢了……”
这句话说的很有水平,点出吴王对少见的玉器很感兴趣,然后以为是许不令要将自己的玉器送给吴王,所以没有开口向许不令提出购买的话语。
许不令既然听到了,若是寿宴的时候没拿出来,必然担心王瑞阳已经提前给吴王说起过这事儿,吴王心心念念半天结果没送,多尴尬?
上次闲谈已经说过三枚玉器都在手里,当场和王瑞阳表明不能送,也必然传到吴王耳朵里。玉器对藩王世子来说就是好看点的石头,哪怕真能找到《通天宝典》,拿来给吴王贺寿也正好多一些说辞,还能心疼这点小东西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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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不令没想到王瑞阳能搞出这么巧妙的说辞,不过簪子是芙宝的定情信物,转手送给吴王,芙宝非得气哭,肯定是不能送的。
许不令拿起台上的精美玉镯子打量几眼,顺手就戴在了夜莺手腕上:
“吴王还有这爱好?倒是头一次听闻,可惜玉器许给了心仪姑娘,若吴王真喜欢,给吴王观赏一番也是可以的。”
这话显然就有点不合适,女人难不成还比藩王之间的友谊重要?让吴王听见了必然心里起疙瘩。
王瑞阳见许不令真敢说这话,眼睛稍微转了下,倒也不多说,只是轻笑道:“世子当真风流倜傥,吴王爱玉成痴,若是真瞧顺眼了,恐怕会心心念念好些日子……”
这句话点出了吴王的对美玉有多喜爱,王瑞话也只能说到这份儿,送不送都得看许不令。
许不令轻笑了下,没有再接话,让夜莺付了银子买下手镯后,随意客套了几句,便出了玉器斋。
王瑞阳将二人送出玉器斋,目送许不令远去后,才对旁边的幕僚询问:
“听许不令的口气,是不想送,只能给吴王观摩,口气很硬,不怕吴王心生不满。这可如何是好?”
幕僚也是眉头紧蹙,有些发愁,许不令真不愿意给,吴王总不能硬抢,王家也不可能跑去抢藩王世子。稍微思索了下,回应道:
“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先给吴王送一封书信阐述情况,若是不计代价也要拿到玉器,就得让吴王派其他人去办了。”
王瑞阳轻轻点头,知道这事儿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也不再纠结,回身走到了二楼,开始书写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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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好诗……”
“萧大公子果然才气过人……”
萧家书社二楼的雅厅内,十余个金陵小有名气的才子聚在一起,满眼崇敬,萧庭则身着一袭许不令同款书生袍,在窗畔奋笔疾书写下呕心沥血想出来的大作。
许不令缓步走过廊道,听见这首意味深长的‘诗’,微微点头,觉得萧庭最近是有些长进,都会自己写诗了。
夜莺摸着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听见里面的声音,小声嘀咕:
“公子,这是两个对联凑一起吧,而且还不工整……这也罢,‘是什么意思?”
许不令嘴角轻勾,随意解释:“说了你也不懂。”
小夜莺有些不乐意,稍微犹豫了下,轻哼了一声:“不就是龙阳之好嘛……我在书上看过……”
“……”
许不令无话可说,抬手就在她脑门上轻弹了下。
书社是萧家的产业,就开在金陵诗社的旁边,严格来说算是非盈利性产业,更像是个图书馆,放着很多少见的孤本善本,供金陵的学子借阅。这也算是门阀大族积累名望的一种手段。
书社很大,三楼有几间厢房,给萧家到金陵来办事的族人居住,萧绮的办公室在里侧,正对着秦淮河。
许不令来到了书社三楼的书房外,抬眼瞧去,萧绮少见的没有坐在书桌后处理事务,而是握着拳头,站在窗口看向下方的二层,纹丝不动。
依旧是黑色长裙,不过天气愈来愈冷,肩膀上搭着披肩,长发及腰披在背上,葫芦般的身段儿和湘儿如出一辙,散发着女人骨子里的魅力。
和萧绮接触一段时间,许不令已经能准确分辨谁是姐姐,此时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依旧能感觉到萧绮身上那股寒意逼人的气势,如果算的没错,萧大公子回家后应该个把月别想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