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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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个强势要嫁妆,一个坚决不给。婚事就这样搁置了。纪奶奶眼看着婚礼要耽误了,站出来对着纪迎春说,既然不愿意,那就不用嫁了,直接嫁到叶家去好了。纪迎春哪里愿意,只有带着不甘嫁给了汪明华。
李梅英喜笑颜开,闺女嫁给了城里人,又不用她买三转一响,她能不开心吗?但闺女结婚用的被子,盆子什么的,她还是给准备齐全了的,她唯一的闺女嫁人了,没有嫁妆肯定不行,但要三转一响,那肯定也不行,除非男方给出钱还差不多,她对于自家闺女到底是疼爱的,可男方只拿了十五块钱过来,够干什么的啊?还城里人呢!
但想想对方到底是城里人,以后闺女跟着他进城了,有的是享福的时间,她也不计较了,反正这十五块钱她也不占闺女便宜,全给闺女扯衣服了,她自己掏钱给闺女做两床棉被,还添置了些小东小西的,到时候再给她些压箱底的钱,也就差不多了。村里嫁闺女的她的迎春也算头一份了。如果是纪迎夏嫁人,她连这些东西都不会准备的。
纪迎春虽然不甘她娘给的嫁妆少,到底还是嫁给了汪明华,和他一起住到了知青点。刚开始还挺好,没过两天她就受不了啦!知青点吃的是大锅饭,饭食不好不说,她还要天天洗衣做饭,她在家都没做过家务,嫁了人哪里愿意做这些啊,即使第一天她忍了,但第二天,第三天她就忍不了啦!
汪明华推了推眼镜,说道:“迎春,知青点的生活都是这样子的,没办法!你忍着点,以后回城就好了!”
纪迎春哭丧着脸,问道:“回城回城,什么时候能回城啊?”
汪明华为难的道:“这我也不知道,我已经联系京市的家人,想必快了吧!”
纪迎春迫不及待得问:“快了是多长时间啊?”
汪明华迟疑了下,“大概半年吧!”
纪迎春啊了一声,“半年啊,也太长时间了吧!不行,我得想想办法,搬出这里!我不想住在这里!”
汪明华眼睛闪了闪,故作迟疑道:“不住这里,还能住哪里啊,出嫁的女儿哪有住娘家的道理啊?”
纪迎春一拍脑袋,惊喜道:“唉,我怎么没想到啊,我可以回我家住啊!”
汪明华犹豫道:“这不太好吧!去了你家,我成什么了啊?”
纪迎春无所谓的摇摇头,“那有什么啊,反正也住不了多长时间!”
汪明华还是犹豫不决!
纪迎春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说道:“唉,你怎么这么死板啊,娘家不也是我家吗?我回自己家住,谁敢说什么啊?好了,这件事你不用管了,我回去跟我娘说,她一定会同意的!”说着就往外跑去,到了门口还回头说道:“你在家,等着啊,我一会就回来了!”
汪明华看着纪迎春的背影,露出了莫测的笑容。
“什么?你要搬回来住?”李梅英的声音猛然拔高,“不行不行!你一个嫁出去的闺女,回娘家住算怎么回事啊!这件事我绝对不同意!”
纪迎春没想到她娘竟然真的不同意,她不高兴的道:“娘,那你就忍心看我在知青点受苦受累啊,我什么时候做过饭啊,而且还是大锅饭!”
李梅英怎么会不知道知青点的情况,但闺女已经嫁人再回来住,像什么样啊?就是他爹都不会同意的!
纪迎春继续磨着她娘,“娘,你就答应了吧,反正也住不了多长时间,明华说,再有半年,他就可以回城了,到时候回城了。我们自然不用住到家里来了!”
李梅英惊喜的问道:“女婿已经确认可以回城了吗?”太好了,她闺女也要做城里人了。
纪迎春猛点头,“嗯嗯,明华已经确认了。”
李梅英想了想,“那好吧,你们搬回来住也好,反正只有半年!”
纪奶奶纪爷爷知道了纪迎春和她女婿搬到了娘家住,心里连连叹气。他们家真是造了什么孽,摊到这么个孙女!
“纪迎春,这死丫头搬回来住,一定会出事!那就是个不省心的丫头!”纪奶奶这样说道。
纪迎春笑笑,“奶,不管怎么样,大堂姐搬回来住,肯定是通过大伯大伯母同意了的,不然,他们也不会搬回来住啊!所以,你就不用操心了!”
纪奶奶叹了口气,“你大伯这人,我和你爷爷没在他们跟前看着,他们就会做些令人操心的事情!真是做一天娘,就要做一辈子的娘!”
“奶,你应该学着放手,说不定大伯就变了呢!”纪迎夏劝慰道,“奶,你和爷爷现在不应该再想其他的了,大伯他都这么大年纪了,什么不知道啊,你们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好吃好喝,养好身体,这样我才能不担心!大伯家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吧!”
纪奶奶欣慰的笑笑,“不操心了,你大伯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耳根子软的毛病,从小就没改过来,我也不指望他以后能改变,好在你大哥是个好的,这样我就放心了!”
刘家村,叶家。
叶锦程躺在床上抱着一本红书看得认真。
刘志梅推开门进来,看到自家儿子,自从医院回来,就天天研究这些革命语录,她忍不住抽抽嘴角,难不成他还能把这些语录研究出一朵花来,那本书的第一页从三天前,他就在看了,现在还在盯着那一页,眼睛都不带着眨的,死死的看着。
刘志梅上前去一把把叶锦程手里的书抢了过来。叶锦程也不恼,他妈要抢书就尽管抢,他慢慢的把两手双举,置脑后,眼睛微眯着,一副悠哉的样子,看得刘志梅牙疼。
“叶锦程,你一天想做什么啊?”刘志梅牙疼完,又头疼,这孩子怎么成了这样子了,以前的精气神跑哪儿去了?“那纪迎春已经嫁人了,我打算去叶家给你提亲,他们答应把纪迎夏嫁给你,这回总不会再反悔了吧!”
叶锦程猛然睁开眼睛,那眼底的冷意一闪而过,他深邃的眸子看着他妈,讽刺的说道:“提什么亲,心不甘情不愿,我叶锦程没这么下三滥,挟恩图报,娶不到媳妇又怎么样,我这辈子还就不娶媳妇了!”
刘志梅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儿子,眼泪哗的一下就流了出来,“叶锦程,你想干什么啊?你成心伤妈的心是不?他们纪家敢不情愿,我饶不了他们!”
叶锦程看到母亲流泪,心里不忍,到底是自己亲妈,他放缓了语气,“我这个样子,何必害人家姑娘,妈,我一个人受苦就够了,连累别人做什么?”
刘志梅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儿子打光棍,她语气冲冲的道:“不嫁也得嫁,哪怕过来受苦,他们纪家也得嫁个女儿过来,这婚事是他们赖上来的,现在想不认了,怎么可能!”
他妈这么固执,叶锦程很为难,“妈,你也说了,上回是纪迎夏救了我,一报还一报,这事就算了吧!”他实在不忍心,让那么个小姑娘嫁给他这个瘸子,跟着他受累。那么个明媚的姑娘,应该嫁给一个健全的人,她应该受人爱护,他一个身心不健康的人,给不了她幸福,既然如此,他何不做个好人呢?
刘志梅却不这么想,“这是两回事,纪迎夏那姑娘,妈看着也喜欢,只要她愿意嫁过来,妈会把她当闺女疼得,不,比自己闺女还要疼,妈知道,你这腿可能好不了,但,你不娶媳妇,你这不是割妈的心吗?”
叶锦程没吭声,脑海里却闪过那姑娘,给他递水壶时的犹豫不决,明明舍不得,但还是把水壶给了他,他忍不住笑笑,这是个心软的小姑娘,想到他要娶那么个小的姑娘,心里竟有一点点悸动。他尴尬的咳了咳,不管怎么样,他的腿这样子,不能害人家姑娘,说什么他也不会同意娶那小姑娘的。他不想在那小姑娘脸上看到怨恨的表情。
刘志梅一锤定音的道:“这件事情,你就别管了,我来安排,你就安心当新郎吧!”说完转身出去了,临到门口又转了回来,把手里的语录递给了叶锦程,“看你的革命语录去吧!”她走到门口顺便把门关上了。
叶锦程瞠目,赶紧开口,“妈!妈!”回应他的也只是砰地一声关门声。
叶锦程把手里的书往床边的桌子上一放,叹了口气,躺在了床上。
他打小就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妻,开始还很排斥,随着时间的增长,他也妥协了,因为他是军人,军人的责任心,不允许他悔婚,即使对这婚事有意见,他也会安安分分的把对方娶回来,对对方好的。
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用他妈的话说,眼看着三十了,能不想结婚吗?本来,他就计划做完那个任务,回来打结婚报告,没成想,腿瘸了。这下,结婚报告也不用打了,因为对方已经找了下家。
他身为一个特种兵,对于自己未婚妻的动作,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比他妈还先知道那个未婚妻给他带绿帽子的事情,当然这绿帽子他不承认,因为在他看来,他们之间也只是个口头婚约而已,连起码的订婚信物都没有,算什么婚约啊?他不承认,谁也别想给他带绿帽子。
奈何他妈不放过人家,觉得他们糟践了他,他其实无所谓,他的腿瘸了是事实,人家选择更好的,人之常情!他对那未婚妻没有感情,不存在背叛不背叛的,他现在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因为他一直都是纪家姑娘,这么称呼的。
第24章
一个强势要嫁妆,一个坚决不给。婚事就这样搁置了。纪奶奶眼看着婚礼要耽误了,站出来对着纪迎春说,既然不愿意,那就不用嫁了,直接嫁到叶家去好了。纪迎春哪里愿意,只有带着不甘嫁给了汪明华。
李梅英喜笑颜开,闺女嫁给了城里人,又不用她买三转一响,她能不开心吗?但闺女结婚用的被子,盆子什么的,她还是给准备齐全了的,她唯一的闺女嫁人了,没有嫁妆肯定不行,但要三转一响,那肯定也不行,除非男方给出钱还差不多,她对于自家闺女到底是疼爱的,可男方只拿了十五块钱过来,够干什么的啊?还城里人呢!
但想想对方到底是城里人,以后闺女跟着他进城了,有的是享福的时间,她也不计较了,反正这十五块钱她也不占闺女便宜,全给闺女扯衣服了,她自己掏钱给闺女做两床棉被,还添置了些小东小西的,到时候再给她些压箱底的钱,也就差不多了。村里嫁闺女的她的迎春也算头一份了。如果是纪迎夏嫁人,她连这些东西都不会准备的。
纪迎春虽然不甘她娘给的嫁妆少,到底还是嫁给了汪明华,和他一起住到了知青点。刚开始还挺好,没过两天她就受不了啦!知青点吃的是大锅饭,饭食不好不说,她还要天天洗衣做饭,她在家都没做过家务,嫁了人哪里愿意做这些啊,即使第一天她忍了,但第二天,第三天她就忍不了啦!
汪明华推了推眼镜,说道:“迎春,知青点的生活都是这样子的,没办法!你忍着点,以后回城就好了!”
纪迎春哭丧着脸,问道:“回城回城,什么时候能回城啊?”
汪明华为难的道:“这我也不知道,我已经联系京市的家人,想必快了吧!”
纪迎春迫不及待得问:“快了是多长时间啊?”
汪明华迟疑了下,“大概半年吧!”
纪迎春啊了一声,“半年啊,也太长时间了吧!不行,我得想想办法,搬出这里!我不想住在这里!”
汪明华眼睛闪了闪,故作迟疑道:“不住这里,还能住哪里啊,出嫁的女儿哪有住娘家的道理啊?”
纪迎春一拍脑袋,惊喜道:“唉,我怎么没想到啊,我可以回我家住啊!”
汪明华犹豫道:“这不太好吧!去了你家,我成什么了啊?”
纪迎春无所谓的摇摇头,“那有什么啊,反正也住不了多长时间!”
汪明华还是犹豫不决!
纪迎春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说道:“唉,你怎么这么死板啊,娘家不也是我家吗?我回自己家住,谁敢说什么啊?好了,这件事你不用管了,我回去跟我娘说,她一定会同意的!”说着就往外跑去,到了门口还回头说道:“你在家,等着啊,我一会就回来了!”
汪明华看着纪迎春的背影,露出了莫测的笑容。
“什么?你要搬回来住?”李梅英的声音猛然拔高,“不行不行!你一个嫁出去的闺女,回娘家住算怎么回事啊!这件事我绝对不同意!”
纪迎春没想到她娘竟然真的不同意,她不高兴的道:“娘,那你就忍心看我在知青点受苦受累啊,我什么时候做过饭啊,而且还是大锅饭!”
李梅英怎么会不知道知青点的情况,但闺女已经嫁人再回来住,像什么样啊?就是他爹都不会同意的!
纪迎春继续磨着她娘,“娘,你就答应了吧,反正也住不了多长时间,明华说,再有半年,他就可以回城了,到时候回城了。我们自然不用住到家里来了!”
李梅英惊喜的问道:“女婿已经确认可以回城了吗?”太好了,她闺女也要做城里人了。
纪迎春猛点头,“嗯嗯,明华已经确认了。”
李梅英想了想,“那好吧,你们搬回来住也好,反正只有半年!”
纪奶奶纪爷爷知道了纪迎春和她女婿搬到了娘家住,心里连连叹气。他们家真是造了什么孽,摊到这么个孙女!
“纪迎春,这死丫头搬回来住,一定会出事!那就是个不省心的丫头!”纪奶奶这样说道。
纪迎春笑笑,“奶,不管怎么样,大堂姐搬回来住,肯定是通过大伯大伯母同意了的,不然,他们也不会搬回来住啊!所以,你就不用操心了!”
纪奶奶叹了口气,“你大伯这人,我和你爷爷没在他们跟前看着,他们就会做些令人操心的事情!真是做一天娘,就要做一辈子的娘!”
“奶,你应该学着放手,说不定大伯就变了呢!”纪迎夏劝慰道,“奶,你和爷爷现在不应该再想其他的了,大伯他都这么大年纪了,什么不知道啊,你们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好吃好喝,养好身体,这样我才能不担心!大伯家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吧!”
纪奶奶欣慰的笑笑,“不操心了,你大伯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耳根子软的毛病,从小就没改过来,我也不指望他以后能改变,好在你大哥是个好的,这样我就放心了!”
刘家村,叶家。
叶锦程躺在床上抱着一本红书看得认真。
刘志梅推开门进来,看到自家儿子,自从医院回来,就天天研究这些革命语录,她忍不住抽抽嘴角,难不成他还能把这些语录研究出一朵花来,那本书的第一页从三天前,他就在看了,现在还在盯着那一页,眼睛都不带着眨的,死死的看着。
刘志梅上前去一把把叶锦程手里的书抢了过来。叶锦程也不恼,他妈要抢书就尽管抢,他慢慢的把两手双举,置脑后,眼睛微眯着,一副悠哉的样子,看得刘志梅牙疼。
“叶锦程,你一天想做什么啊?”刘志梅牙疼完,又头疼,这孩子怎么成了这样子了,以前的精气神跑哪儿去了?“那纪迎春已经嫁人了,我打算去叶家给你提亲,他们答应把纪迎夏嫁给你,这回总不会再反悔了吧!”
叶锦程猛然睁开眼睛,那眼底的冷意一闪而过,他深邃的眸子看着他妈,讽刺的说道:“提什么亲,心不甘情不愿,我叶锦程没这么下三滥,挟恩图报,娶不到媳妇又怎么样,我这辈子还就不娶媳妇了!”
刘志梅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儿子,眼泪哗的一下就流了出来,“叶锦程,你想干什么啊?你成心伤妈的心是不?他们纪家敢不情愿,我饶不了他们!”
叶锦程看到母亲流泪,心里不忍,到底是自己亲妈,他放缓了语气,“我这个样子,何必害人家姑娘,妈,我一个人受苦就够了,连累别人做什么?”
刘志梅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儿子打光棍,她语气冲冲的道:“不嫁也得嫁,哪怕过来受苦,他们纪家也得嫁个女儿过来,这婚事是他们赖上来的,现在想不认了,怎么可能!”
他妈这么固执,叶锦程很为难,“妈,你也说了,上回是纪迎夏救了我,一报还一报,这事就算了吧!”他实在不忍心,让那么个小姑娘嫁给他这个瘸子,跟着他受累。那么个明媚的姑娘,应该嫁给一个健全的人,她应该受人爱护,他一个身心不健康的人,给不了她幸福,既然如此,他何不做个好人呢?
刘志梅却不这么想,“这是两回事,纪迎夏那姑娘,妈看着也喜欢,只要她愿意嫁过来,妈会把她当闺女疼得,不,比自己闺女还要疼,妈知道,你这腿可能好不了,但,你不娶媳妇,你这不是割妈的心吗?”
叶锦程没吭声,脑海里却闪过那姑娘,给他递水壶时的犹豫不决,明明舍不得,但还是把水壶给了他,他忍不住笑笑,这是个心软的小姑娘,想到他要娶那么个小的姑娘,心里竟有一点点悸动。他尴尬的咳了咳,不管怎么样,他的腿这样子,不能害人家姑娘,说什么他也不会同意娶那小姑娘的。他不想在那小姑娘脸上看到怨恨的表情。
刘志梅一锤定音的道:“这件事情,你就别管了,我来安排,你就安心当新郎吧!”说完转身出去了,临到门口又转了回来,把手里的语录递给了叶锦程,“看你的革命语录去吧!”她走到门口顺便把门关上了。
叶锦程瞠目,赶紧开口,“妈!妈!”回应他的也只是砰地一声关门声。
叶锦程把手里的书往床边的桌子上一放,叹了口气,躺在了床上。
他打小就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妻,开始还很排斥,随着时间的增长,他也妥协了,因为他是军人,军人的责任心,不允许他悔婚,即使对这婚事有意见,他也会安安分分的把对方娶回来,对对方好的。
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用他妈的话说,眼看着三十了,能不想结婚吗?本来,他就计划做完那个任务,回来打结婚报告,没成想,腿瘸了。这下,结婚报告也不用打了,因为对方已经找了下家。
他身为一个特种兵,对于自己未婚妻的动作,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比他妈还先知道那个未婚妻给他带绿帽子的事情,当然这绿帽子他不承认,因为在他看来,他们之间也只是个口头婚约而已,连起码的订婚信物都没有,算什么婚约啊?他不承认,谁也别想给他带绿帽子。
奈何他妈不放过人家,觉得他们糟践了他,他其实无所谓,他的腿瘸了是事实,人家选择更好的,人之常情!他对那未婚妻没有感情,不存在背叛不背叛的,他现在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因为他一直都是纪家姑娘,这么称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