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一章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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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一章班底
看着这惨模惨样的皮鼓,古乐心里颇为感叹,好歹也是一个蛊道高手,活成他这样,也够丢人的,或许这家伙祖坟真没埋好,遭了报应,注定一辈子时运不济。其实这家伙要是聪明一点,不贪生怕死一点,或许现在的命运也不一样了,这大概就是虎人当不成的凄凉下场吧!挥了挥手,古乐并没兴趣走过去瞧瞧这家伙是生是死,只是让人将他架了出来,送去了医务室,自己则转身出了监室,在余所长安排下,在办公室呆了一会,品了一杯茶,扯了一阵皮条,大概半个小时后,已经处理好伤口,换了一身衣服的皮鼓被人送了进来。
何苦在、余所长很知趣退出了房间,只留下两个警卫。
只开了一扇窗户的房间显得有些昏暗,皮鼓心里忐忑不安,畏畏缩缩坐在古乐对面,一张憔悴茫然或者仓惶失神的脸庞毫无血色,有些意外,有些惶恐,小心翼翼地瞥了古乐一眼,欲言又止模样。
古乐笑了笑,递给他一支香烟,顺便还给他上火,一副和和气气的样子,拍了拍他弱小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让你受苦了!”
皮鼓眼泪都快流了出来了,感慨啊,迷茫啊,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深深的抽了口烟,烟雾缭绕,看着这个一手把他送进地狱的家伙,实在生不出一点怨气,抽着烟,神游天外。
古乐也不急,坐回到了椅子上,啄了口茶,只是静静的看着皮鼓。
其实这个中年农夫也算命运跌宕,幼时得高人指点,修得一身厉害蛊,十年如一日的苦练,大成,然后下山,闯江湖。在云省一带风生水起,打出了名声,也被人礼待,享受过醉生梦死的奢侈生活,只因一怒杀人,犯下血案,又过于贪生怕死,杀人后,立刻远遁千里,躲回老家深山里,一呆就是十个年头,白米饭加野菜他都啃腻味了,过着猪狗似的生活,但好死不如赖活着,他认命了,整日养蛊为生,十年后,蛊道大成,也真以为自己这一生就如此挥霍,可是熊逸才出现了,把他牵出了山,到了深海,好酒好肉款待,又找来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女人陪夜,那一刻,他好感动,真以为遇到了明主,打算以命报之,谁料这主子要他杀的人太过厉害,非旦没完成任务,还把自己给陷了进去。
被抓,进局子,然后被送到这间监室,生不如死。
新人进监室,一顿毒打是免不了,但之后,只要不去触怒那些狱霸牢头,装一装孙子,日子还是很好过。
但是皮鼓是个例外,尤其是那个文质彬彬、举止优雅的狱霸,似乎很看他不顺眼,三日一小打,五日一暴打,有事无事折腾他,什么阴招都想得出来,折磨得连死了的心都有了,也悟了,知道这一系列的毒打,都是眼前这小子故意整他,也不怨恨,只怪自己本事不济,跟错了人,卖错了命,上了熊逸才和周仲的大当,惹了不该惹的人。
皮鼓默默地抽了口烟,忍着剧痛,仰望着头袋望着灯光昏暗的天花板,回忆关这些年的点点滴滴,这一个月来受的罪,他终于明白二十多年前,那位传他蛊术的高人为什么会说,跟人要准,卖命要狠,一旦决定,除非是死,不然绝不背信弃义。
“卖命卖命,卖的不就是命吗?这不机会来了!”于是这个窝囊了小半辈子也想通透了的中年农夫忍着剧痛挣扎站起来,咧了咧嘴角,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难看黄牙,笑得比哭还难看,道:“得,我这条命,是你的了!”
很干脆利落,又斩钉截铁。
古乐笑了,没许下什么富贵荣华,飞黄腾达的话,只是拍了拍他肩膀,带着他离开了这个令他终日难忘的鬼地方。三十来天的苦牢日子,蹲得皮鼓没半点脾气,这也是古乐的高明之处,知道恶人终须恶人磨,不然还真收拾不了这种高来高去的好汉。其实古乐起初收拾皮鼓,并没有抱什么大野心,纯属怀着阴人的想法,不过现在情况又不同了。
豪门出身,世家子弟,哪个身边没有一两个忠实手下,狗仔子一大堆。既然这世生在豪门世家,不可避免的要卷入一些是非争斗之中,就不得不为自己谋划,皮鼓是个人才,虽然怕死了点,但调教调教,或许能成大气,因为每一个成功的男人都不是一蹴而就金刚不败的境界,古乐也不能例外,毒手药神大名,也不是天生而来,是经过无数血雨,无数生与死的打磨,才一步一步打熬出来的,而任何一个人的无敌,都是用血与泪铸成,没有例外,也没有幸运儿。
所以古乐很看好皮鼓,因为这个末法时代,像这样的在才,太少太少了,死了一下,下一个也不知道有没有运气遇到。
熊逸才也是运气,有周仲这狗头军师,神通广大知道这样的人才,请出了山,只是没好好利用,就栽在了古乐手上,如不然,熊逸才必能更进一步,不过现在活该便宜了古乐。
这次看守所之行,一个预料之中,一个预料之外。预料之中的事情皮鼓归心,这一点古乐早就料到,一个贪生怕死之徒,是没有杀身成仁的节操的,更没有鱼死网破的勇气;而预料之外的事情,则是那个官场奇迹。
杨玄策此人,古乐读过他事迹后,曾好好研究过此人,虽然贪杯好色,嗜赌成性,但古乐很清楚,这种奇人,往往都是身怀大本事大智慧,而从观他发家史,无不是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将厚黑之学,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是谋略,心计,眼光,都不是一般人才能比的,如果能将这样的人收入笔下,加上皮鼓这未成气候的高手,正好是一文一武。
不过想拉笼这样的人才,几乎不可能,因为这样的人,往往都是脾气古的,尤其是是杨玄策这种人,该享受的他已经享受过了,没想享的也享受过了,早就看淡名利,就算金山银山推在他面前,人家都未必眨一下眼睛。
古乐的短板在谋略上,也是他为什么一听杨玄策三个字,就起了爱才之心,但是古乐观人看事,十分老练,也算是阅尽沧桑的人物,深知对付这样的人,令其归心,只能投其所好,不能强求,更不能威胁。因为这种人,只要你脾气对了,于他有恩,随时把脑袋卖给你,都可以不皱眉的。
这也是为什么古乐要向余所长打听杨玄策爱好,然后没半点犹豫,又是送美酒又是送女人的原因了。
看似一个让人莫明其妙的举动,其实早就在算计杨玄策了。
他就不信,只要这样的砸下去,对方不会动心,不会感动,也做好了长期打算,并不急于求成。
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以杨玄策的聪明,就算知道古乐在算计他,也不得不乖乖就范,这就是阴谋不如阳谋来得好。
出了看守所,驱车回到军区小院,彪悍得一塌糊涂的乔女王正在院子里跟他那便宜老爹聊天打屁,旁边还围着两个老男人,看到古乐回来,寇天叔笑眯眯的挤了挤眼,冷中逸则哈哈一笑,飞快起身,靠了过来,为老不尊地低声道:“侄儿,霸王硬上弓的滋味可好受?要不,要叔叔教你两手绝招?”
古乐翻了翻白眼,懒得跟这烂流/氓深讨这问题。
古茂松淡然一笑,瞥了古乐一眼,轻轻道:“事办完了,明天我们就回城京。”
“好!”古乐点头。
古茂松丢下这句话,看了乔玉一眼,转身回书房了。
冷中逸、寇天叔两人一脸怪笑的朝古乐打了眼神,然后勾肩搭背去了。
乔玉一脸风情妩媚,笑盈盈的看着古乐,有种不好意!
……
这几章都是给主角作未来的打算,去了京城,就有几个小高潮,真正的大高潮,则有等到下个期星,这章近两千七百字,算是扑货小小的一个歉意。(未完待续。)
第一一一章班底
看着这惨模惨样的皮鼓,古乐心里颇为感叹,好歹也是一个蛊道高手,活成他这样,也够丢人的,或许这家伙祖坟真没埋好,遭了报应,注定一辈子时运不济。其实这家伙要是聪明一点,不贪生怕死一点,或许现在的命运也不一样了,这大概就是虎人当不成的凄凉下场吧!挥了挥手,古乐并没兴趣走过去瞧瞧这家伙是生是死,只是让人将他架了出来,送去了医务室,自己则转身出了监室,在余所长安排下,在办公室呆了一会,品了一杯茶,扯了一阵皮条,大概半个小时后,已经处理好伤口,换了一身衣服的皮鼓被人送了进来。
何苦在、余所长很知趣退出了房间,只留下两个警卫。
只开了一扇窗户的房间显得有些昏暗,皮鼓心里忐忑不安,畏畏缩缩坐在古乐对面,一张憔悴茫然或者仓惶失神的脸庞毫无血色,有些意外,有些惶恐,小心翼翼地瞥了古乐一眼,欲言又止模样。
古乐笑了笑,递给他一支香烟,顺便还给他上火,一副和和气气的样子,拍了拍他弱小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让你受苦了!”
皮鼓眼泪都快流了出来了,感慨啊,迷茫啊,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深深的抽了口烟,烟雾缭绕,看着这个一手把他送进地狱的家伙,实在生不出一点怨气,抽着烟,神游天外。
古乐也不急,坐回到了椅子上,啄了口茶,只是静静的看着皮鼓。
其实这个中年农夫也算命运跌宕,幼时得高人指点,修得一身厉害蛊,十年如一日的苦练,大成,然后下山,闯江湖。在云省一带风生水起,打出了名声,也被人礼待,享受过醉生梦死的奢侈生活,只因一怒杀人,犯下血案,又过于贪生怕死,杀人后,立刻远遁千里,躲回老家深山里,一呆就是十个年头,白米饭加野菜他都啃腻味了,过着猪狗似的生活,但好死不如赖活着,他认命了,整日养蛊为生,十年后,蛊道大成,也真以为自己这一生就如此挥霍,可是熊逸才出现了,把他牵出了山,到了深海,好酒好肉款待,又找来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女人陪夜,那一刻,他好感动,真以为遇到了明主,打算以命报之,谁料这主子要他杀的人太过厉害,非旦没完成任务,还把自己给陷了进去。
被抓,进局子,然后被送到这间监室,生不如死。
新人进监室,一顿毒打是免不了,但之后,只要不去触怒那些狱霸牢头,装一装孙子,日子还是很好过。
但是皮鼓是个例外,尤其是那个文质彬彬、举止优雅的狱霸,似乎很看他不顺眼,三日一小打,五日一暴打,有事无事折腾他,什么阴招都想得出来,折磨得连死了的心都有了,也悟了,知道这一系列的毒打,都是眼前这小子故意整他,也不怨恨,只怪自己本事不济,跟错了人,卖错了命,上了熊逸才和周仲的大当,惹了不该惹的人。
皮鼓默默地抽了口烟,忍着剧痛,仰望着头袋望着灯光昏暗的天花板,回忆关这些年的点点滴滴,这一个月来受的罪,他终于明白二十多年前,那位传他蛊术的高人为什么会说,跟人要准,卖命要狠,一旦决定,除非是死,不然绝不背信弃义。
“卖命卖命,卖的不就是命吗?这不机会来了!”于是这个窝囊了小半辈子也想通透了的中年农夫忍着剧痛挣扎站起来,咧了咧嘴角,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难看黄牙,笑得比哭还难看,道:“得,我这条命,是你的了!”
很干脆利落,又斩钉截铁。
古乐笑了,没许下什么富贵荣华,飞黄腾达的话,只是拍了拍他肩膀,带着他离开了这个令他终日难忘的鬼地方。三十来天的苦牢日子,蹲得皮鼓没半点脾气,这也是古乐的高明之处,知道恶人终须恶人磨,不然还真收拾不了这种高来高去的好汉。其实古乐起初收拾皮鼓,并没有抱什么大野心,纯属怀着阴人的想法,不过现在情况又不同了。
豪门出身,世家子弟,哪个身边没有一两个忠实手下,狗仔子一大堆。既然这世生在豪门世家,不可避免的要卷入一些是非争斗之中,就不得不为自己谋划,皮鼓是个人才,虽然怕死了点,但调教调教,或许能成大气,因为每一个成功的男人都不是一蹴而就金刚不败的境界,古乐也不能例外,毒手药神大名,也不是天生而来,是经过无数血雨,无数生与死的打磨,才一步一步打熬出来的,而任何一个人的无敌,都是用血与泪铸成,没有例外,也没有幸运儿。
所以古乐很看好皮鼓,因为这个末法时代,像这样的在才,太少太少了,死了一下,下一个也不知道有没有运气遇到。
熊逸才也是运气,有周仲这狗头军师,神通广大知道这样的人才,请出了山,只是没好好利用,就栽在了古乐手上,如不然,熊逸才必能更进一步,不过现在活该便宜了古乐。
这次看守所之行,一个预料之中,一个预料之外。预料之中的事情皮鼓归心,这一点古乐早就料到,一个贪生怕死之徒,是没有杀身成仁的节操的,更没有鱼死网破的勇气;而预料之外的事情,则是那个官场奇迹。
杨玄策此人,古乐读过他事迹后,曾好好研究过此人,虽然贪杯好色,嗜赌成性,但古乐很清楚,这种奇人,往往都是身怀大本事大智慧,而从观他发家史,无不是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将厚黑之学,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是谋略,心计,眼光,都不是一般人才能比的,如果能将这样的人收入笔下,加上皮鼓这未成气候的高手,正好是一文一武。
不过想拉笼这样的人才,几乎不可能,因为这样的人,往往都是脾气古的,尤其是是杨玄策这种人,该享受的他已经享受过了,没想享的也享受过了,早就看淡名利,就算金山银山推在他面前,人家都未必眨一下眼睛。
古乐的短板在谋略上,也是他为什么一听杨玄策三个字,就起了爱才之心,但是古乐观人看事,十分老练,也算是阅尽沧桑的人物,深知对付这样的人,令其归心,只能投其所好,不能强求,更不能威胁。因为这种人,只要你脾气对了,于他有恩,随时把脑袋卖给你,都可以不皱眉的。
这也是为什么古乐要向余所长打听杨玄策爱好,然后没半点犹豫,又是送美酒又是送女人的原因了。
看似一个让人莫明其妙的举动,其实早就在算计杨玄策了。
他就不信,只要这样的砸下去,对方不会动心,不会感动,也做好了长期打算,并不急于求成。
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以杨玄策的聪明,就算知道古乐在算计他,也不得不乖乖就范,这就是阴谋不如阳谋来得好。
出了看守所,驱车回到军区小院,彪悍得一塌糊涂的乔女王正在院子里跟他那便宜老爹聊天打屁,旁边还围着两个老男人,看到古乐回来,寇天叔笑眯眯的挤了挤眼,冷中逸则哈哈一笑,飞快起身,靠了过来,为老不尊地低声道:“侄儿,霸王硬上弓的滋味可好受?要不,要叔叔教你两手绝招?”
古乐翻了翻白眼,懒得跟这烂流/氓深讨这问题。
古茂松淡然一笑,瞥了古乐一眼,轻轻道:“事办完了,明天我们就回城京。”
“好!”古乐点头。
古茂松丢下这句话,看了乔玉一眼,转身回书房了。
冷中逸、寇天叔两人一脸怪笑的朝古乐打了眼神,然后勾肩搭背去了。
乔玉一脸风情妩媚,笑盈盈的看着古乐,有种不好意!
……
这几章都是给主角作未来的打算,去了京城,就有几个小高潮,真正的大高潮,则有等到下个期星,这章近两千七百字,算是扑货小小的一个歉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