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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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在融合那忆灵珠的时候,许多君洛尘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事情,都全部涌了上来,犹如噩梦一样缠绕着他。
五十多年前,也就是后隆九十八年,皇子岳康德举兵造反,就此开始了长达三年的血洗历程。
从先帝到后宫嫔妃、其他兄弟姐妹,再到年仅几岁的皇孙皇孙女,岳康德称帝的第一年,便杀尽整个皇室,皇宫血流成河,整个皇室活下来的人屈指可数。
岳康德同父异母的姐姐四公主岳燕,当时已经许配给帝城三大世家之一的孙家长子,儿子刚满六岁,是为数不多的皇孙之一,排名老二。
在岳康德篡位之前,孙家接到李丞相密信,信中点名岳康德疑似有变。
身为武将的敏锐,再加上对于能看破天机的丞相的信任,已经年近古稀的孙将军立刻派人,将自己那拥有皇室血脉的独孙藏在杂物车里连夜送走。
隔日清晨,岳康德发兵围攻帝城,剑指皇宫,与此同时发兵控制各大家族。
杀完皇宫,岳康德转向抓捕所有皇孙皇女,紧急关头,孙家下属将自己和孙家小少爷同岁的儿子推了出去,假扮二皇孙进宫,替他而死。
岳燕公主、驸马孙家长子双双被杀,仅剩下孙将军和二儿子一家,被剥夺军权,流放边疆。
真正的二皇孙躲在马车夹层里,被孙家忠仆带走,一路北上,艰难换乘躲避,最终落脚边阳城。
虽说岳康德已经以为自己杀死了所有和先皇有关的子嗣血脉,二皇孙暂时安全,可要面临的现状仍然无比严峻。
如果岳康德知道,先皇的一支子嗣后代存活下来,必将赶尽杀绝。
而北方虽然有孙家暗中相合的数个同系家族,可带着二皇孙躲避的仆从无法确认对方是否会叛变,所以只能选择暂时隐藏。
他们给二皇孙改名霍严,假扮从乡下来讨活干的穷人,在边阳城安顿了下来。
刚开始,几个下人还想保证少爷的衣食住行,可新皇登基,正是混乱之时,岳康德的兵马总是进出安城,巡逻的衙役们更是比往日严苛。
若是下仆们想不露出马脚,是绝不可能一直妥善照顾霍严的。毕竟如果穷人总是去买高档的布匹,或者昂贵的精肉,实在是太容易被人发现端倪。
他们带出来的钱早就在路上花光,唯一贵重的东西便是能证明霍严皇孙身份的玉佩,由先帝亲赏,是万万不能碰的。
毕竟,这个六岁的孩子是许多大人心中的希望。
岳康德手段暴戾冷血,那些活下来的人都心中仇恨不已。若是有朝一日霍严长大,以他的身份凝结各方势力,必定会一呼百应。
作为昔日的皇族血脉,霍严一朝从备受宠爱、百般呵护的皇孙沦落到住在闷热窄小的平房里,住进来的第三天便生了病。
他年纪小,又难受又害怕,一直在病中哭着喊找爹娘皇爷爷,下人们心急不已,生怕他祸从口出。
怎么哄都不行,为了让他停止哭闹,他们只好告诉霍严真相,告诉他他的爹娘岳燕公主和孙驸马已经去世,‘皇爷爷’也已经没了,如果他再继续哭喊下去,杀死他们的人就会来找他。
六岁的孩子当即大病一场,差点病死。等到他身体慢慢转好之后,下人们便发现这孩子性情大变,变得沉默不语,再也不爱说话了。
他们把他养在这不起眼的破旧小房里,养了整整两年,直到下人们确定其中一位苏姓家族仍然忠心于孙家和先帝,这才带着霍严登门拜访。
当看到霍严时,苏老爷甚至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身材干瘦、目如死灰,穿得破破烂烂,一点精神都没有的小孩竟然是皇亲血脉。
唯独只有一点,这男孩骨相生得极为漂亮,完全遗传母亲的优点。哪怕如今如此瘦弱,仍然难掩那张小脸的俊俏漂亮。
大人们密谈,最终商议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苏老爷打算先让他们当普通仆役在苏家生活一阵子,缓一缓。而他准备筹划几个月,铺垫一些消息。
苏老爷打算让外界以为,他找大师算了命,为了躲避后年大凶运势,收了府里一个八字能帮他解凶的下人孩子为养子。
如果要做的没有痕迹,自然是要一点点开始铺垫。
孙家下人们去和霍严商议这件事情的时候,都怕他会不愿意。毕竟他是皇孙,也是大将军的孙子,那么多皇亲国戚,怎可能会轻易同意给一个‘不入流’的苏家做养子呢?
就算命运使然,不得不从,可一个孩子能懂什么。
结果,靠在床脚的少年仍然一言不发,他垂着睫毛,似乎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直到下人都快急得要跪下了,他才抬起头,稚气地说了一声,“好。”
霍严的身份暂时仍然是刚刚进入苏家的新一批下人仆役。为了不被引起注意,他的脸上被其他人抹得脏兮兮的,住处也被安排在下人居住的地方。
尽管如此,这里的生活条件也比在外面时好太多了。
只不过,其他人不知道霍严的身份,府里掌事的、小厮丫鬟,其他下人,都随意地指使他干活做事。
偶尔有小厮偷懒,把要干的事情推给霍严,霍严不过多问一句,就被他扇了巴掌。
这些小厮们平日被主人们指使着干这干那,没有话语权,如今看到才八九岁的小男孩,自然便将心中怨气撒在他身上,用欺负霍严来换取心中平衡,作威作福。
他们以为霍严就是新来的下人的孩子,只是也知道教训他的时候避开其他人,而后还要威胁他不要随便告状。
霍严确实从未说过这些事情,照顾他的下人们只以为他被偶尔使唤干活,却不知道他被人打骂。
有个小厮偶然发现总是脏兮兮的少年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便摁着他的头强行把他的脸洗干净。
霍严随母亲,生得漂亮,小孩子性别个性还没有发育,把脸洗干净了,便是面如冠玉的俊俏少年郎。
他又有一双过于漂亮的眼睛,修长浓密的睫毛,皇室遗传的深邃双眼皮大眼睛,看起来比女孩还要好看。
边阳城以出好马闻名北方,风俗更是偏向于男子该威猛强壮,善于御马。
边阳城的男孩年少时若是满地打滚的打架,是正常甚至被鼓励的,如果男孩哭哭啼啼、‘像是丫头’,反而会被大人教训不似男子汉。
自从知道霍严的样貌如此漂亮俊俏,长得像是个少爷,偏偏只是个下人,顿时引起一些小厮的注意。
几个年轻的小厮便喜欢偶尔趁着保护霍严的下人们不在的时候围攻他,说些粗鄙的话语来取乐。
霍严年少却如死水一潭,毫无反应,直到被逼急了,他才会反抗。结果反倒被人听出帝城口音。
小厮们以为他是帝城附近农村来的,便嬉笑地说他不似男人,长大该进宫里当个太监,又用一些恶心的话来编排他的爹娘和出生,终于逼急了少年。
他从厨房抄了菜刀出来拼命,八岁的孩子硬是仗着家族遗传的天赋砍伤其中两个小厮。菜刀太沉,他很快拿不动,反过来被小厮们围住殴打。
生死存亡间,少年拼了命地从下人院子的后门跑了出去。
寒冬腊月,霍严恍惚地走在边阳城的街道上,年少的他忽然有了一个强烈的想法——他想离开这里,离开那些下人。
似乎只要远离这一切,噩梦就会结束。
霍严厌恶这一切,他恨,他恨那些丑陋的小厮,甚至恨那些带他出来的下人,也厌恨自己。
他脚步踉踉跄跄地走在雪地里,只希望当年那个夜晚他没有睡着,被人悄无声息地抱走藏在运货的马车里带出城都不知道。
他多想去死,和爹娘爷爷一起去死,如今看来也是幸事。
恍惚地走到城边的时候,霍严遇到了一家要坐马车离开边阳城的平民一家人。
他们看霍严衣着简陋,误以为他是一个小乞丐,便问他是否愿意和他们一起去安城。
他们说安城虽然和边阳城相差不远,却是北方最大的城,更加富裕繁琐,好乞讨,而且还有富人施粥,比边阳城更容易能活下去。
霍严恍惚着想要远离这里,便点了头,上了一家五口的马车。
两个时辰后,马车抵达安城,这家平民放下霍严,给他指了施粥的方向,便离开了。
寒风刺骨,两个时辰的路程已经让他的身体凉透。少年颤抖地在安城宽阔的街道上前进着,终于来到施粥棚的面前。
他隐约看到上面写着虞氏的字样,便被推着领到了一碗粥。
天色逐渐变暗,少年捧着这碗热粥,脚步一深一浅地走在街道上,最终走不动了,他才靠着墙边慢慢地坐了下来,小口地将整完粥喝光。
霍严放下碗,他扯了扯自己单薄的衣服,靠着墙边渐渐睡了过去。
这是一个寒冷刺骨的夜晚,后半夜的时候,大雪覆盖了整个安城。
霍严昏昏沉沉,冷到极致的时候,他的身体反而开始发热。
他知道自己可能要死了,因为整整两年,他第一次梦到了那些美好的事情。
他看到爹在练武,娘抱着他,静静地笑着。
天亮了,霍严却已经睁不开眼睛,他的眼皮那么重。眼前就是光亮,可是一股巨大的吸力要将他拽入黑暗……
恍惚间,少年似是听到街道上响起了马车的声音,许多人在他的身边经过。
霍严的脑子越来越沉,根本无暇顾及身边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一个清亮稚嫩的声音响起。
“喂,谁让你睡在这里的?”
这突然响起的声音惊得少年一震,连即将包裹他的黑暗也如潮水散去。
他勉强撑起眼皮,入眸的第一感觉便是白雪的刺眼,和中间那一抹耀眼的红色。
后来,苏容轩最初的记忆,便起于这大雪纷飞的冬天。
他在雪中呆了一夜,已经发起高烧,身上被大片雪块覆盖。
过了几秒,少年的眼睛才逐渐恢复正常清明,他看到一个外披红色斗篷的小女孩站在不远处,她长得精致漂亮,一双眼角微挑的漂亮眼睛正注视着他。
还未说话,就显得三分厉害。
只不过,她年纪似乎和霍严差不多大,还有些婴儿肥,将她的气势也化成了有些可爱。
她的身后是几个丫鬟和下人,众星捧月一般围在她的身后。
霍严脱离世家子弟贵族圈子太久,几乎已经恍如隔世,也早就没有曾经年幼时大胆开朗的样子。
看到这么个漂亮的女孩子质问他,他下意识便嘶哑地开口,“对,对不住……”
他以为她是嫌弃他睡在这里。
家道中落,让一个皇孙用最快的速度明白了人情冷暖的现实残忍。
女孩垂下睫毛,上上下下扫了他一遍。
明明自己的一切都被人践踏在地上踩都毫无波澜的少年,忽然便有了一种窘迫感。
他若是有力气,真想快快逃走,可偏偏他太虚弱了,动都动不了了,只好被女孩审视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
“小姐,快进屋吧,外面冷。”她身边的丫鬟低声道,“我一会让人赶走他。”
霍严若是还有半点尊严,也会反驳丫鬟那如同赶走猫狗般轻视的话语。可他如今已经放弃自己,便只是垂下了睫毛。
忽然间,他的肩膀一沉,原本小女孩身上的红色斗篷已经落在了他的身上。
霍严呆呆地抬起头,正巧女孩收回手。
她将斗篷扔给了他,便露出里面蓝白的袄裙。没了红色衬托气势,显得她似乎更娇小可爱了一些。
“小姐……”旁边的丫鬟不赞成地低声道。
“让刘叔管管。”女孩收回目光,她说。
她头也不回地进了大门,身后一众下人也跟着动了起来,只有霍严还盖着她的斗篷,呆呆地看着她消失的地方,直到他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
霍严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有一瞬间以为自己回到了苏家。
直到他推开身上厚厚的棉被,从通铺上坐起,才发现自己似乎换了地方。
“你醒了?”
正巧,有一个丫鬟进门拿东西。她看到霍严醒了,便很自来熟地聊了起来。
“你运气真好,倒在我们虞府外面,还让小姐看到了。要是换了其他地方,都不一定救你呢。”
“这里……”霍严嗓子沙哑,他低声问,“这是哪里?”
“你这小家伙,难不成烧糊涂了?这里是虞府啊。”丫鬟看这少年长得漂亮,便忍不住伸手去勾他下巴,“你是从哪里来的,长得还挺好看。”
少年抿起嘴唇,向后撤了撤身,没有让她碰到。本来还算平静的神情也充满了厌恶之情。
“嘿,真小气。”丫鬟也是逗小孩玩,看他不爱理她,便端着抹布和盆走了。
等到屋里又只剩下他一个人,少年才慢慢松懈下来,有点出神地注视着被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几个比较年轻的小厮和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霍严又很防范地瞪着他们。
“你醒了?”这个中年男子缓声道,“我是虞府管家,你可以叫我刘叔。你叫什么?”
霍严不说话,刘叔也不介意。
“虽然我们一直在外救济穷人,但从没有往府里带人的习惯。也是你运气好,碰上回府的小姐。”刘叔说,“看你年纪不大,可有家人?”
霍严侧过头。过了几秒,他才冷冷地说,“都死了。”
“那这样,你有两条出路。”刘叔似乎并不吃惊,他说,“等你病好了,我给你点干粮,你想去哪里就去哪。又或者留在虞府,给我们打打下手,卖卖力气,你也有吃的住的地方。”
霍严本是已经对这些下人存在的地方充满厌恶了,他宁可死了也不再想被人吆来喝去,被人讥讽当狗耍把戏。
可是……
少年抿了抿嘴唇。
“……救我的小姐,是谁?”他低声道。
刘叔身后的那几个小厮也才十五六岁大,一听到这话,顿时有点不敢相信地七嘴八舌起来。
“你连我们虞府的小姐虞楚楚都不知道是谁,你是安城的乞丐吗?”
“是啊,你不会连自己在哪里都没搞清楚吧?”
刘叔摆摆手,让他们住嘴。
他看向霍严,“你是如何想的?”
少年抿起嘴唇。
“……我想留下来。”他低声说。
霍严便留在了虞府。
从五岁开始的颠沛流离让他的心房紧闭,连霍严这个假名都没有告诉其他人。虞府的下人便管他叫‘小牧’,因为救他的那一天,也被称为牧日。
他以为虞府的下人圈子也会和苏家一样凶险,没想到虞府上下的氛围都很好。
虽然也有自私自利之人,背后嚼舌根的人,却至少不存在下人之间互相嘲讽动手的事情,别人也不会因为偷懒而想把自己的事情交给他做。
他们甚至看到霍严才八岁,又那么瘦弱,反而都对他很照顾。
很快,虞府的下人们都知道这个新来的小少年性格有点沉默孤僻,而且明明长得就是很好看,却特别讨厌别人说他长相。
刘叔让人分配给他的工作也并不累。
其中一项便是浇花。
虞家小姐虞楚楚最爱荷月花,荷月花只有粉色和蓝色两种颜色,在冬天也照常开放,却在北方十分稀少,非常昂贵。
虞家有钱,又宠女儿,她的独院里,摆放着几十盆的荷月花,在冬日也能形成花海,无比漂亮。
霍严偶尔轮值来浇花,他总希望能再看到虞楚楚,可就像是命运跟他逗着玩一样,一次都没见着她。
等到冬天过去,春天到来,霍严终于也碰到过几次虞楚楚,可他总是忍不住躲起来,在角落里偷偷看她。
虞楚楚身边总是有几个丫鬟,她年纪小,个头又不高,都没到丫鬟胸口,走到哪里身后都至少跟着两个。
霍严本来还以为这是虞家阔绰爱女,才给她配这么多丫鬟。后来才发现这些丫鬟都是来管着虞楚楚的,因为她太无法无天。
一个没看住,她便能顺着二楼窗户爬出来,吓得人魂飞魄散。
虞老爷虞夫人想训她,她扁扁嘴,他们就舍不得了,不仅得抱在怀里哄,还要给她买东西安慰她。
她总是无法无天,有大小姐的脾气,要让人哄着,一点不开心就会跳脚,想要的东西必须要得到。
这样的人本该是令人讨厌的,可在角落里偷偷看她的霍严却觉得,她就该这样张扬而娇贵,她值得所有的东西和美好。
霍严的人生黑暗而令人绝望,甚至让他觉得自己看不到尽头,也看不见希望。
可偏偏出现了虞楚楚这样骄傲似火的女孩子,那样明媚,纯粹而阳光,就连她的娇气放纵,都深深吸引着他。
他来到虞府的第四个月,春暖花开了。
刘叔又将霍严召了过来。
“小牧,有一件事情,不知道你可想去办。”
“你说吧。”霍严道。
他才过九岁生日,已经显得如此沉稳,神态犹如十多岁的少年,看不到一丝孩子气。
“老爷觉得小姐一个人太孤独,想找个孩子陪她。”刘叔道,“我看你们年纪相似,你想去陪小姐吗?”
霍严一怔,他的心脏顿时如擂鼓一样敲动起来。
“我……我可以。”他低声道。
“这可不是个容易的差事。”刘叔叹气道,“小姐被宠溺过盛,脾气大,你若是去了,可能会被欺负。”
“她才八岁,还是个孩子,再欺负人,又能有多过分?”霍严却平淡冷静地回答。
他的话太过老成,让刘叔都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那好,你便随我去见老爷和夫人吧。”
刘叔当即便带着霍严去面见虞氏夫妇,夫妻二人看到霍严第一眼便很喜欢他。
霍严长得白白净净,又很俊俏顺眼,不像是小厮乞丐,和小少爷只不过差一件好衣服而已。
他们又和少年说了几句话,发现这孩子谈吐也挺斯文,不粗鄙,家里是好好教过的。只是不知道为何沦落到现在的地步,问他也不说,夫妻二人也就作罢了。
“这孩子挺好的。”虞老爷笑道,“若是和合楚楚眼缘,以后让他们一起上私塾学习,也算给这孩子谋个出路。”
等到从厅堂离开,去往虞楚楚的院子的时候,霍严的心都快要停拍。
上一次见面时,他衣衫褴褛狼狈地被雪堆掩埋,虞楚楚上下扫视的目光让他难以忘记,导致霍严莫名有些退缩。
“别害怕。”刘叔还以为他紧张,还安慰道,“你只要顺着小姐的脾气来,她很好相处的。别忘了,是她让我救了你的命。”
霍严轻轻颔首,二人刚来到虞楚楚的院子里,便听到里面一片混乱。
“小姐,小姐您别闹了,快从椅子上下来……”
刘叔的手搭在霍严身边,二人一步一步往里面进。
霍严就看到女孩站在椅子上,脸蛋上全是泪痕,气得脸都鼓了起来。
“我不要,我不要!”她带着哭腔直跺脚,“我就要哥哥陪我,我要跟他出去玩,去城外踏青,他都答应我了!”
“可是,可是大少爷在商铺里,现在也赶不过来呀!”丫鬟急得直冒汗,“小姐,我们玩游戏好不好?”
“我不要!”虞楚楚大声说,她哭得更厉害了。
“小姐,快下来。”刘叔有点无奈,他说,“老爷知道你孤独,帮你找了个玩伴呢。”
“我不要玩伴,都走开,走开,我就要哥哥——”
虞楚楚正哭嚷,她泪眼朦胧地扫过刘叔的旁边,看到霍严,一时间呆住了。
丫鬟紧趁着女孩呆滞,赶紧把她从椅子上抱了下来。
虞楚楚含在眼睛里的泪水啪嗒地落下,视线清楚多了。她定定地看着少年,迈步走了过去。
看到她的样子,刘叔就知道成了。
他伸手阻挡,笑道,“小姐,我去帮你找哥哥?”
虞楚楚眼睛都没从霍严身上移开,她啪地拍开刘叔的手,来到霍严面前,少年已经整个人紧张到僵住,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伸出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脸颊。
“你真好看。”虞楚楚说,“你叫什么名字?”
刘叔不由得心一紧。他也没想到小姐踩雷如此精湛,霍严最不喜欢被人说好看,更讨厌被人触碰。万一霍严来个黑脸,那今天小姐是哄不好了。
结果,刘叔就看到少年的耳尖瞬间变红。
霍严有些羞赧,他磕磕巴巴地回答,“小,小牧……”
——好小子,你还有两幅面孔呢?
第144章
在融合那忆灵珠的时候,许多君洛尘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事情,都全部涌了上来,犹如噩梦一样缠绕着他。
五十多年前,也就是后隆九十八年,皇子岳康德举兵造反,就此开始了长达三年的血洗历程。
从先帝到后宫嫔妃、其他兄弟姐妹,再到年仅几岁的皇孙皇孙女,岳康德称帝的第一年,便杀尽整个皇室,皇宫血流成河,整个皇室活下来的人屈指可数。
岳康德同父异母的姐姐四公主岳燕,当时已经许配给帝城三大世家之一的孙家长子,儿子刚满六岁,是为数不多的皇孙之一,排名老二。
在岳康德篡位之前,孙家接到李丞相密信,信中点名岳康德疑似有变。
身为武将的敏锐,再加上对于能看破天机的丞相的信任,已经年近古稀的孙将军立刻派人,将自己那拥有皇室血脉的独孙藏在杂物车里连夜送走。
隔日清晨,岳康德发兵围攻帝城,剑指皇宫,与此同时发兵控制各大家族。
杀完皇宫,岳康德转向抓捕所有皇孙皇女,紧急关头,孙家下属将自己和孙家小少爷同岁的儿子推了出去,假扮二皇孙进宫,替他而死。
岳燕公主、驸马孙家长子双双被杀,仅剩下孙将军和二儿子一家,被剥夺军权,流放边疆。
真正的二皇孙躲在马车夹层里,被孙家忠仆带走,一路北上,艰难换乘躲避,最终落脚边阳城。
虽说岳康德已经以为自己杀死了所有和先皇有关的子嗣血脉,二皇孙暂时安全,可要面临的现状仍然无比严峻。
如果岳康德知道,先皇的一支子嗣后代存活下来,必将赶尽杀绝。
而北方虽然有孙家暗中相合的数个同系家族,可带着二皇孙躲避的仆从无法确认对方是否会叛变,所以只能选择暂时隐藏。
他们给二皇孙改名霍严,假扮从乡下来讨活干的穷人,在边阳城安顿了下来。
刚开始,几个下人还想保证少爷的衣食住行,可新皇登基,正是混乱之时,岳康德的兵马总是进出安城,巡逻的衙役们更是比往日严苛。
若是下仆们想不露出马脚,是绝不可能一直妥善照顾霍严的。毕竟如果穷人总是去买高档的布匹,或者昂贵的精肉,实在是太容易被人发现端倪。
他们带出来的钱早就在路上花光,唯一贵重的东西便是能证明霍严皇孙身份的玉佩,由先帝亲赏,是万万不能碰的。
毕竟,这个六岁的孩子是许多大人心中的希望。
岳康德手段暴戾冷血,那些活下来的人都心中仇恨不已。若是有朝一日霍严长大,以他的身份凝结各方势力,必定会一呼百应。
作为昔日的皇族血脉,霍严一朝从备受宠爱、百般呵护的皇孙沦落到住在闷热窄小的平房里,住进来的第三天便生了病。
他年纪小,又难受又害怕,一直在病中哭着喊找爹娘皇爷爷,下人们心急不已,生怕他祸从口出。
怎么哄都不行,为了让他停止哭闹,他们只好告诉霍严真相,告诉他他的爹娘岳燕公主和孙驸马已经去世,‘皇爷爷’也已经没了,如果他再继续哭喊下去,杀死他们的人就会来找他。
六岁的孩子当即大病一场,差点病死。等到他身体慢慢转好之后,下人们便发现这孩子性情大变,变得沉默不语,再也不爱说话了。
他们把他养在这不起眼的破旧小房里,养了整整两年,直到下人们确定其中一位苏姓家族仍然忠心于孙家和先帝,这才带着霍严登门拜访。
当看到霍严时,苏老爷甚至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身材干瘦、目如死灰,穿得破破烂烂,一点精神都没有的小孩竟然是皇亲血脉。
唯独只有一点,这男孩骨相生得极为漂亮,完全遗传母亲的优点。哪怕如今如此瘦弱,仍然难掩那张小脸的俊俏漂亮。
大人们密谈,最终商议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苏老爷打算先让他们当普通仆役在苏家生活一阵子,缓一缓。而他准备筹划几个月,铺垫一些消息。
苏老爷打算让外界以为,他找大师算了命,为了躲避后年大凶运势,收了府里一个八字能帮他解凶的下人孩子为养子。
如果要做的没有痕迹,自然是要一点点开始铺垫。
孙家下人们去和霍严商议这件事情的时候,都怕他会不愿意。毕竟他是皇孙,也是大将军的孙子,那么多皇亲国戚,怎可能会轻易同意给一个‘不入流’的苏家做养子呢?
就算命运使然,不得不从,可一个孩子能懂什么。
结果,靠在床脚的少年仍然一言不发,他垂着睫毛,似乎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直到下人都快急得要跪下了,他才抬起头,稚气地说了一声,“好。”
霍严的身份暂时仍然是刚刚进入苏家的新一批下人仆役。为了不被引起注意,他的脸上被其他人抹得脏兮兮的,住处也被安排在下人居住的地方。
尽管如此,这里的生活条件也比在外面时好太多了。
只不过,其他人不知道霍严的身份,府里掌事的、小厮丫鬟,其他下人,都随意地指使他干活做事。
偶尔有小厮偷懒,把要干的事情推给霍严,霍严不过多问一句,就被他扇了巴掌。
这些小厮们平日被主人们指使着干这干那,没有话语权,如今看到才八九岁的小男孩,自然便将心中怨气撒在他身上,用欺负霍严来换取心中平衡,作威作福。
他们以为霍严就是新来的下人的孩子,只是也知道教训他的时候避开其他人,而后还要威胁他不要随便告状。
霍严确实从未说过这些事情,照顾他的下人们只以为他被偶尔使唤干活,却不知道他被人打骂。
有个小厮偶然发现总是脏兮兮的少年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便摁着他的头强行把他的脸洗干净。
霍严随母亲,生得漂亮,小孩子性别个性还没有发育,把脸洗干净了,便是面如冠玉的俊俏少年郎。
他又有一双过于漂亮的眼睛,修长浓密的睫毛,皇室遗传的深邃双眼皮大眼睛,看起来比女孩还要好看。
边阳城以出好马闻名北方,风俗更是偏向于男子该威猛强壮,善于御马。
边阳城的男孩年少时若是满地打滚的打架,是正常甚至被鼓励的,如果男孩哭哭啼啼、‘像是丫头’,反而会被大人教训不似男子汉。
自从知道霍严的样貌如此漂亮俊俏,长得像是个少爷,偏偏只是个下人,顿时引起一些小厮的注意。
几个年轻的小厮便喜欢偶尔趁着保护霍严的下人们不在的时候围攻他,说些粗鄙的话语来取乐。
霍严年少却如死水一潭,毫无反应,直到被逼急了,他才会反抗。结果反倒被人听出帝城口音。
小厮们以为他是帝城附近农村来的,便嬉笑地说他不似男人,长大该进宫里当个太监,又用一些恶心的话来编排他的爹娘和出生,终于逼急了少年。
他从厨房抄了菜刀出来拼命,八岁的孩子硬是仗着家族遗传的天赋砍伤其中两个小厮。菜刀太沉,他很快拿不动,反过来被小厮们围住殴打。
生死存亡间,少年拼了命地从下人院子的后门跑了出去。
寒冬腊月,霍严恍惚地走在边阳城的街道上,年少的他忽然有了一个强烈的想法——他想离开这里,离开那些下人。
似乎只要远离这一切,噩梦就会结束。
霍严厌恶这一切,他恨,他恨那些丑陋的小厮,甚至恨那些带他出来的下人,也厌恨自己。
他脚步踉踉跄跄地走在雪地里,只希望当年那个夜晚他没有睡着,被人悄无声息地抱走藏在运货的马车里带出城都不知道。
他多想去死,和爹娘爷爷一起去死,如今看来也是幸事。
恍惚地走到城边的时候,霍严遇到了一家要坐马车离开边阳城的平民一家人。
他们看霍严衣着简陋,误以为他是一个小乞丐,便问他是否愿意和他们一起去安城。
他们说安城虽然和边阳城相差不远,却是北方最大的城,更加富裕繁琐,好乞讨,而且还有富人施粥,比边阳城更容易能活下去。
霍严恍惚着想要远离这里,便点了头,上了一家五口的马车。
两个时辰后,马车抵达安城,这家平民放下霍严,给他指了施粥的方向,便离开了。
寒风刺骨,两个时辰的路程已经让他的身体凉透。少年颤抖地在安城宽阔的街道上前进着,终于来到施粥棚的面前。
他隐约看到上面写着虞氏的字样,便被推着领到了一碗粥。
天色逐渐变暗,少年捧着这碗热粥,脚步一深一浅地走在街道上,最终走不动了,他才靠着墙边慢慢地坐了下来,小口地将整完粥喝光。
霍严放下碗,他扯了扯自己单薄的衣服,靠着墙边渐渐睡了过去。
这是一个寒冷刺骨的夜晚,后半夜的时候,大雪覆盖了整个安城。
霍严昏昏沉沉,冷到极致的时候,他的身体反而开始发热。
他知道自己可能要死了,因为整整两年,他第一次梦到了那些美好的事情。
他看到爹在练武,娘抱着他,静静地笑着。
天亮了,霍严却已经睁不开眼睛,他的眼皮那么重。眼前就是光亮,可是一股巨大的吸力要将他拽入黑暗……
恍惚间,少年似是听到街道上响起了马车的声音,许多人在他的身边经过。
霍严的脑子越来越沉,根本无暇顾及身边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一个清亮稚嫩的声音响起。
“喂,谁让你睡在这里的?”
这突然响起的声音惊得少年一震,连即将包裹他的黑暗也如潮水散去。
他勉强撑起眼皮,入眸的第一感觉便是白雪的刺眼,和中间那一抹耀眼的红色。
后来,苏容轩最初的记忆,便起于这大雪纷飞的冬天。
他在雪中呆了一夜,已经发起高烧,身上被大片雪块覆盖。
过了几秒,少年的眼睛才逐渐恢复正常清明,他看到一个外披红色斗篷的小女孩站在不远处,她长得精致漂亮,一双眼角微挑的漂亮眼睛正注视着他。
还未说话,就显得三分厉害。
只不过,她年纪似乎和霍严差不多大,还有些婴儿肥,将她的气势也化成了有些可爱。
她的身后是几个丫鬟和下人,众星捧月一般围在她的身后。
霍严脱离世家子弟贵族圈子太久,几乎已经恍如隔世,也早就没有曾经年幼时大胆开朗的样子。
看到这么个漂亮的女孩子质问他,他下意识便嘶哑地开口,“对,对不住……”
他以为她是嫌弃他睡在这里。
家道中落,让一个皇孙用最快的速度明白了人情冷暖的现实残忍。
女孩垂下睫毛,上上下下扫了他一遍。
明明自己的一切都被人践踏在地上踩都毫无波澜的少年,忽然便有了一种窘迫感。
他若是有力气,真想快快逃走,可偏偏他太虚弱了,动都动不了了,只好被女孩审视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
“小姐,快进屋吧,外面冷。”她身边的丫鬟低声道,“我一会让人赶走他。”
霍严若是还有半点尊严,也会反驳丫鬟那如同赶走猫狗般轻视的话语。可他如今已经放弃自己,便只是垂下了睫毛。
忽然间,他的肩膀一沉,原本小女孩身上的红色斗篷已经落在了他的身上。
霍严呆呆地抬起头,正巧女孩收回手。
她将斗篷扔给了他,便露出里面蓝白的袄裙。没了红色衬托气势,显得她似乎更娇小可爱了一些。
“小姐……”旁边的丫鬟不赞成地低声道。
“让刘叔管管。”女孩收回目光,她说。
她头也不回地进了大门,身后一众下人也跟着动了起来,只有霍严还盖着她的斗篷,呆呆地看着她消失的地方,直到他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
霍严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有一瞬间以为自己回到了苏家。
直到他推开身上厚厚的棉被,从通铺上坐起,才发现自己似乎换了地方。
“你醒了?”
正巧,有一个丫鬟进门拿东西。她看到霍严醒了,便很自来熟地聊了起来。
“你运气真好,倒在我们虞府外面,还让小姐看到了。要是换了其他地方,都不一定救你呢。”
“这里……”霍严嗓子沙哑,他低声问,“这是哪里?”
“你这小家伙,难不成烧糊涂了?这里是虞府啊。”丫鬟看这少年长得漂亮,便忍不住伸手去勾他下巴,“你是从哪里来的,长得还挺好看。”
少年抿起嘴唇,向后撤了撤身,没有让她碰到。本来还算平静的神情也充满了厌恶之情。
“嘿,真小气。”丫鬟也是逗小孩玩,看他不爱理她,便端着抹布和盆走了。
等到屋里又只剩下他一个人,少年才慢慢松懈下来,有点出神地注视着被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几个比较年轻的小厮和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霍严又很防范地瞪着他们。
“你醒了?”这个中年男子缓声道,“我是虞府管家,你可以叫我刘叔。你叫什么?”
霍严不说话,刘叔也不介意。
“虽然我们一直在外救济穷人,但从没有往府里带人的习惯。也是你运气好,碰上回府的小姐。”刘叔说,“看你年纪不大,可有家人?”
霍严侧过头。过了几秒,他才冷冷地说,“都死了。”
“那这样,你有两条出路。”刘叔似乎并不吃惊,他说,“等你病好了,我给你点干粮,你想去哪里就去哪。又或者留在虞府,给我们打打下手,卖卖力气,你也有吃的住的地方。”
霍严本是已经对这些下人存在的地方充满厌恶了,他宁可死了也不再想被人吆来喝去,被人讥讽当狗耍把戏。
可是……
少年抿了抿嘴唇。
“……救我的小姐,是谁?”他低声道。
刘叔身后的那几个小厮也才十五六岁大,一听到这话,顿时有点不敢相信地七嘴八舌起来。
“你连我们虞府的小姐虞楚楚都不知道是谁,你是安城的乞丐吗?”
“是啊,你不会连自己在哪里都没搞清楚吧?”
刘叔摆摆手,让他们住嘴。
他看向霍严,“你是如何想的?”
少年抿起嘴唇。
“……我想留下来。”他低声说。
霍严便留在了虞府。
从五岁开始的颠沛流离让他的心房紧闭,连霍严这个假名都没有告诉其他人。虞府的下人便管他叫‘小牧’,因为救他的那一天,也被称为牧日。
他以为虞府的下人圈子也会和苏家一样凶险,没想到虞府上下的氛围都很好。
虽然也有自私自利之人,背后嚼舌根的人,却至少不存在下人之间互相嘲讽动手的事情,别人也不会因为偷懒而想把自己的事情交给他做。
他们甚至看到霍严才八岁,又那么瘦弱,反而都对他很照顾。
很快,虞府的下人们都知道这个新来的小少年性格有点沉默孤僻,而且明明长得就是很好看,却特别讨厌别人说他长相。
刘叔让人分配给他的工作也并不累。
其中一项便是浇花。
虞家小姐虞楚楚最爱荷月花,荷月花只有粉色和蓝色两种颜色,在冬天也照常开放,却在北方十分稀少,非常昂贵。
虞家有钱,又宠女儿,她的独院里,摆放着几十盆的荷月花,在冬日也能形成花海,无比漂亮。
霍严偶尔轮值来浇花,他总希望能再看到虞楚楚,可就像是命运跟他逗着玩一样,一次都没见着她。
等到冬天过去,春天到来,霍严终于也碰到过几次虞楚楚,可他总是忍不住躲起来,在角落里偷偷看她。
虞楚楚身边总是有几个丫鬟,她年纪小,个头又不高,都没到丫鬟胸口,走到哪里身后都至少跟着两个。
霍严本来还以为这是虞家阔绰爱女,才给她配这么多丫鬟。后来才发现这些丫鬟都是来管着虞楚楚的,因为她太无法无天。
一个没看住,她便能顺着二楼窗户爬出来,吓得人魂飞魄散。
虞老爷虞夫人想训她,她扁扁嘴,他们就舍不得了,不仅得抱在怀里哄,还要给她买东西安慰她。
她总是无法无天,有大小姐的脾气,要让人哄着,一点不开心就会跳脚,想要的东西必须要得到。
这样的人本该是令人讨厌的,可在角落里偷偷看她的霍严却觉得,她就该这样张扬而娇贵,她值得所有的东西和美好。
霍严的人生黑暗而令人绝望,甚至让他觉得自己看不到尽头,也看不见希望。
可偏偏出现了虞楚楚这样骄傲似火的女孩子,那样明媚,纯粹而阳光,就连她的娇气放纵,都深深吸引着他。
他来到虞府的第四个月,春暖花开了。
刘叔又将霍严召了过来。
“小牧,有一件事情,不知道你可想去办。”
“你说吧。”霍严道。
他才过九岁生日,已经显得如此沉稳,神态犹如十多岁的少年,看不到一丝孩子气。
“老爷觉得小姐一个人太孤独,想找个孩子陪她。”刘叔道,“我看你们年纪相似,你想去陪小姐吗?”
霍严一怔,他的心脏顿时如擂鼓一样敲动起来。
“我……我可以。”他低声道。
“这可不是个容易的差事。”刘叔叹气道,“小姐被宠溺过盛,脾气大,你若是去了,可能会被欺负。”
“她才八岁,还是个孩子,再欺负人,又能有多过分?”霍严却平淡冷静地回答。
他的话太过老成,让刘叔都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那好,你便随我去见老爷和夫人吧。”
刘叔当即便带着霍严去面见虞氏夫妇,夫妻二人看到霍严第一眼便很喜欢他。
霍严长得白白净净,又很俊俏顺眼,不像是小厮乞丐,和小少爷只不过差一件好衣服而已。
他们又和少年说了几句话,发现这孩子谈吐也挺斯文,不粗鄙,家里是好好教过的。只是不知道为何沦落到现在的地步,问他也不说,夫妻二人也就作罢了。
“这孩子挺好的。”虞老爷笑道,“若是和合楚楚眼缘,以后让他们一起上私塾学习,也算给这孩子谋个出路。”
等到从厅堂离开,去往虞楚楚的院子的时候,霍严的心都快要停拍。
上一次见面时,他衣衫褴褛狼狈地被雪堆掩埋,虞楚楚上下扫视的目光让他难以忘记,导致霍严莫名有些退缩。
“别害怕。”刘叔还以为他紧张,还安慰道,“你只要顺着小姐的脾气来,她很好相处的。别忘了,是她让我救了你的命。”
霍严轻轻颔首,二人刚来到虞楚楚的院子里,便听到里面一片混乱。
“小姐,小姐您别闹了,快从椅子上下来……”
刘叔的手搭在霍严身边,二人一步一步往里面进。
霍严就看到女孩站在椅子上,脸蛋上全是泪痕,气得脸都鼓了起来。
“我不要,我不要!”她带着哭腔直跺脚,“我就要哥哥陪我,我要跟他出去玩,去城外踏青,他都答应我了!”
“可是,可是大少爷在商铺里,现在也赶不过来呀!”丫鬟急得直冒汗,“小姐,我们玩游戏好不好?”
“我不要!”虞楚楚大声说,她哭得更厉害了。
“小姐,快下来。”刘叔有点无奈,他说,“老爷知道你孤独,帮你找了个玩伴呢。”
“我不要玩伴,都走开,走开,我就要哥哥——”
虞楚楚正哭嚷,她泪眼朦胧地扫过刘叔的旁边,看到霍严,一时间呆住了。
丫鬟紧趁着女孩呆滞,赶紧把她从椅子上抱了下来。
虞楚楚含在眼睛里的泪水啪嗒地落下,视线清楚多了。她定定地看着少年,迈步走了过去。
看到她的样子,刘叔就知道成了。
他伸手阻挡,笑道,“小姐,我去帮你找哥哥?”
虞楚楚眼睛都没从霍严身上移开,她啪地拍开刘叔的手,来到霍严面前,少年已经整个人紧张到僵住,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伸出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脸颊。
“你真好看。”虞楚楚说,“你叫什么名字?”
刘叔不由得心一紧。他也没想到小姐踩雷如此精湛,霍严最不喜欢被人说好看,更讨厌被人触碰。万一霍严来个黑脸,那今天小姐是哄不好了。
结果,刘叔就看到少年的耳尖瞬间变红。
霍严有些羞赧,他磕磕巴巴地回答,“小,小牧……”
——好小子,你还有两幅面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