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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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血变
另外,秦羽汐想起上次她看到陈二的首饰中,有着一套复古的珠钗,非常好看,但是,珍珠却不是很好的,所以她说道:“如果有成色好的珍珠,给我留意着。”
“珍珠有。”听得她这么说,悦儿忙着说道,“你要吗?我给你拿过来看看?”
“有多大的?”秦羽汐问道。
悦儿走去查了一下子资料,告诉她,最大的一颗裸珠只有18.6mm,询问她是否有兴趣。
秦羽汐想了想,摇头道:“算了,下次来看吧。”如今,柳雁曼和蔡一研都在,墨离枫也在,她有些不好意思挑珍珠。
听着她这么说,悦儿满口答应着,并且告诉她,如果有20mm以上的珍珠,立刻通知她。
“我要裸珠,镶嵌好的就算了。”秦羽汐摇头道。
上次陈凝香送给她的那些珠宝中,就有一颗有25mm左右的大珍珠,是黑色的,带着一点孔雀蓝,镶嵌做成了项链,整体看起来,珠圆玉润,真的非常好看。
她喜欢这种圆鼓鼓的珍珠,感觉萌萌哒,当然,也得大,不大的,自然也没什么好看的。
“知道!”悦儿答应着,笑道,“我们这边的顾客,有些喜欢裸石,然后找设计师设计成他们喜欢的款式,这个正常。”
“嗯!”秦羽汐点点头,说道,“我想要找几颗大一点的珍珠,镶嵌成复古的珠钗。”
由于天色不早,秦羽汐偕同众人离开珠宝城,高嫣约秦羽汐和墨离枫等人去吃夜宵,自然,碍于面子情分,她也询问了一声柳雁曼和蔡一研。
蔡一研想要去,柳雁曼也想要去,但是,张勇却是直接拒绝了,然后他和众人客套几句,拉着柳雁曼就走。
蔡一研想了想,还是跟了过去。
等着在停车场,她看到秦羽汐那辆酒红色的玛莎拉蒂总裁的时候,蔡一研是一脸的羡慕妒嫉恨。
为什么啊?老天爷何等不公平?
秦羽汐姿色也不过是中上,顶多就是皮肤好一点,还是单亲,生父不详,母亲不过是一个过气的三线一下的老演员……哦,对,就是演员,她不能够称为明星。
毕业之后,她怎么就走了狗屎运,竟然混进了末世房地产公司,还勾搭上了墨离枫?尽管秦羽汐说,她和墨离枫没有一点关系,但是蔡一研根本不相信。
刚才秦羽汐刷卡的时候,可是问过墨离枫,能不能刷的——所以,蔡一研刚才和柳雁曼私下里偷偷讨论,那卡,可能就是墨离枫的。
哼,墨大老板连着银行卡都上缴了,她还真不是普通的有本事。
越想,蔡一研就越发的不平衡了,都是女子,她还是f大学的研究生,她还漂亮,她怎么就没有这等好运?
夜宵过后,高嫣给秦羽汐开车,张丹也坐上了秦羽汐的车,照着秦羽汐的意思,她想要让墨离枫送一下子蔡一研。
但是,墨离枫出门找了一辆出租车,把蔡一研送上车,然后递给的哥一张红票票,嘱咐他送蔡一研回去,钱不用找了。
再然后,墨离枫就开车跟上了秦羽汐他们的车。
蔡一研看的有些心酸,自己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难道他就眼瞎了,看不到?
由于的高嫣开车,秦羽汐把地址告诉她,高嫣设定了导航之后,直接开了过去。
秦羽汐对于高嫣的车技表示怀疑,甚至,当高嫣提出来给她开车之后,秦羽汐还嘲笑过她,她就是“传说中的女司机”。
墨离枫不在他们车上,高嫣笑呵呵的告诉她,那天在京城她是故意倒车撞上去的,真的。
“高嫣,你没事故意撞人家的车做什么啊?”张丹听得好奇,询问道。
“不撞车,我哪里有借口勾搭人家两帅哥?”高嫣拍着方向盘,笑着说道。
“我靠!”秦羽汐笑着骂了出来。
和高嫣、还有张丹在一起,秦羽汐感觉相处的很是舒服,嗯,她和宣冰,还有罗洛洛在一起的时候,逛街也很是痛快,败奢饰品,购物,试衣服……
那两个女人简直就是衣服架子,什么衣服穿在她们身上都好看。
当然,张丹也很是好看,秦羽汐认为,要是让张丹跑去商场转悠一圈,那绝对就是一流的广告效应。
“去我那边,我研究研究大美人的病。”秦羽汐一边说着,一边再次拉过张丹的手,仔细诊脉。
“能够治不?”张丹问道。
“能!”秦羽汐说道,“你有没有别的反应?”
“什么别的反应?”张丹愣然问道。
“除了不吃普通食物之外,你还有别的反应吗?”秦羽汐再次问道。
“呃?”张丹想了想,摇头道,“没有。”
“羽汐,丹丹这算什么病?是不是被血族初拥过,所以——”高嫣询问道。
“你才被血族初拥呢。”张丹骂道,“你就没什么好话说了?”
“我说的绝对是好话。”高嫣笑呵呵的说道,“比唐伯虎的画还要好的好话。”
“那算什么画?”秦羽汐插口问道,“宋徽宗?还是吴道子?”对于名画,她所知不多。
“羽汐,你别理会她,她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你说说我这个病?”张丹苦笑道。
“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沾染了上了这个病?”秦羽汐诧异的问道,理论上来说,她也不可能沾染这种病毒啊?用帝卿的话说,这不应该属于他们这个世界的东西啊。
“我有一个姨奶奶,三年前病危,打电话给我妈妈。”张丹开始诉说他的惨痛经历。
张丹的姨奶奶是当初的满清皇族,正宗的爱新觉罗氏族,满清末年的时候,他们一家子就居家移居国外,当然,他们也带走了华夏大量的金银珠宝以及贵重的古董文物等等。
这个人家还非常会经商,到了国外之后,由于坏境稳定,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西方的贵重生活,并且开始经商经营。
不过数年时间,他们已经累积了巨额财富,并且在斯洛伐克购买了古堡和庄园等等。另外,他们在欧洲的很多国家都有产业。
秦羽汐听到这里,忍不住轻轻的叹气,爱新觉罗氏也不是都是无能之辈啊,看看,这个人家岂不是很牛叉?
张丹继续说下去。
传到了张丹姨奶奶这一代,子嗣逐渐分散开去,而这个姨奶奶年迈之时,就在斯洛伐克的古堡中安度晚年。
年迈之时,便想到了张丹的母亲,以及当年还在襁褓中,只有一点点大的张丹,老人家也不知道听了什么闲话,以为华夏很是破旧落后,唯恐这个孙姨侄女留在国内受了委屈,因此打电话给张丹的母亲,希望能够见一见张丹。
张丹当时在国外读书,听的说姨奶奶年迈,想孙女了,自然当仁不让的跑去看望姨奶奶。
姨奶奶见到张丹已经长大,出落的这么漂亮,连着她的手又是哭又是笑,说是这孩子长得像她年轻的时候。
她还说,她那个时候,可是格格——她还说,如果满清皇族没有灭亡,张丹也是格格。
张丹陪着姨奶奶,走完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程,姨奶奶很是喜欢她,最后,把她当年陪嫁的几样首饰送给她不算,还把斯洛伐克的一座古堡和庄园一起给了张丹。
张家非常富有,对此,张丹并没有太在意。
姨奶奶过世之后,她的儿孙们回来料理丧事,原本张丹以为,只怕姨***儿孙们,对于她继承古堡和庄园有些意见,甚至,她都想好了,如果他们闹腾,她可以放弃房产的继承,她就带走姨***几样首饰,做个念想。
国内,因为遗产继承闹上法院的案子,可是层出不穷。
但是,张丹多虑了,但是,她多虑了,她的叔伯和表姐妹们、表兄弟们,不但没有丝毫的怨言,反而因此她来自华夏,对她诸般照顾。
婶婶还特意给她买了新衣服等等,让张丹感动不已。
等着姨奶奶丧事办完之后,众人都忙碌,相继告辞离去,张丹也回到学校读书。
暑假的时候,她约了几个同学过来玩,其中,墨离枫也在邀请的行列中。
张丹大概怕秦羽汐误会,当即说道:“羽汐,我和离枫是同学,关系不错,又都是华夏人。”
“嗯,我知道!”秦羽汐点点头,末世房地产公司是这两年才新进兴起的,原本只是一个空壳子公司而已。
墨离枫继承了家里的一个公司,把他做大,也就是这么两年的功夫。
“我第一次发病,就是当着同学的面,午夜——”张丹说道,“我突然就渴望鲜血,我想要吃人血。”
秦羽汐轻轻的叹气,她知道,她控制不住,就像饥饿之极的人,看到美食会控制不住一样,那是一种本性。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我的指甲突然变长,长着獠牙,我想要吃人……可我理智告诉我,不可以,我跑去外面,吃了一头鹿,我居然一只手就抓住了鹿的脖子,用獠牙咬破它的咽喉,吞噬它的鲜血,原本腥臭的生血,我居然觉得无比美味。”张丹说道。
第144章 血变
另外,秦羽汐想起上次她看到陈二的首饰中,有着一套复古的珠钗,非常好看,但是,珍珠却不是很好的,所以她说道:“如果有成色好的珍珠,给我留意着。”
“珍珠有。”听得她这么说,悦儿忙着说道,“你要吗?我给你拿过来看看?”
“有多大的?”秦羽汐问道。
悦儿走去查了一下子资料,告诉她,最大的一颗裸珠只有18.6mm,询问她是否有兴趣。
秦羽汐想了想,摇头道:“算了,下次来看吧。”如今,柳雁曼和蔡一研都在,墨离枫也在,她有些不好意思挑珍珠。
听着她这么说,悦儿满口答应着,并且告诉她,如果有20mm以上的珍珠,立刻通知她。
“我要裸珠,镶嵌好的就算了。”秦羽汐摇头道。
上次陈凝香送给她的那些珠宝中,就有一颗有25mm左右的大珍珠,是黑色的,带着一点孔雀蓝,镶嵌做成了项链,整体看起来,珠圆玉润,真的非常好看。
她喜欢这种圆鼓鼓的珍珠,感觉萌萌哒,当然,也得大,不大的,自然也没什么好看的。
“知道!”悦儿答应着,笑道,“我们这边的顾客,有些喜欢裸石,然后找设计师设计成他们喜欢的款式,这个正常。”
“嗯!”秦羽汐点点头,说道,“我想要找几颗大一点的珍珠,镶嵌成复古的珠钗。”
由于天色不早,秦羽汐偕同众人离开珠宝城,高嫣约秦羽汐和墨离枫等人去吃夜宵,自然,碍于面子情分,她也询问了一声柳雁曼和蔡一研。
蔡一研想要去,柳雁曼也想要去,但是,张勇却是直接拒绝了,然后他和众人客套几句,拉着柳雁曼就走。
蔡一研想了想,还是跟了过去。
等着在停车场,她看到秦羽汐那辆酒红色的玛莎拉蒂总裁的时候,蔡一研是一脸的羡慕妒嫉恨。
为什么啊?老天爷何等不公平?
秦羽汐姿色也不过是中上,顶多就是皮肤好一点,还是单亲,生父不详,母亲不过是一个过气的三线一下的老演员……哦,对,就是演员,她不能够称为明星。
毕业之后,她怎么就走了狗屎运,竟然混进了末世房地产公司,还勾搭上了墨离枫?尽管秦羽汐说,她和墨离枫没有一点关系,但是蔡一研根本不相信。
刚才秦羽汐刷卡的时候,可是问过墨离枫,能不能刷的——所以,蔡一研刚才和柳雁曼私下里偷偷讨论,那卡,可能就是墨离枫的。
哼,墨大老板连着银行卡都上缴了,她还真不是普通的有本事。
越想,蔡一研就越发的不平衡了,都是女子,她还是f大学的研究生,她还漂亮,她怎么就没有这等好运?
夜宵过后,高嫣给秦羽汐开车,张丹也坐上了秦羽汐的车,照着秦羽汐的意思,她想要让墨离枫送一下子蔡一研。
但是,墨离枫出门找了一辆出租车,把蔡一研送上车,然后递给的哥一张红票票,嘱咐他送蔡一研回去,钱不用找了。
再然后,墨离枫就开车跟上了秦羽汐他们的车。
蔡一研看的有些心酸,自己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难道他就眼瞎了,看不到?
由于的高嫣开车,秦羽汐把地址告诉她,高嫣设定了导航之后,直接开了过去。
秦羽汐对于高嫣的车技表示怀疑,甚至,当高嫣提出来给她开车之后,秦羽汐还嘲笑过她,她就是“传说中的女司机”。
墨离枫不在他们车上,高嫣笑呵呵的告诉她,那天在京城她是故意倒车撞上去的,真的。
“高嫣,你没事故意撞人家的车做什么啊?”张丹听得好奇,询问道。
“不撞车,我哪里有借口勾搭人家两帅哥?”高嫣拍着方向盘,笑着说道。
“我靠!”秦羽汐笑着骂了出来。
和高嫣、还有张丹在一起,秦羽汐感觉相处的很是舒服,嗯,她和宣冰,还有罗洛洛在一起的时候,逛街也很是痛快,败奢饰品,购物,试衣服……
那两个女人简直就是衣服架子,什么衣服穿在她们身上都好看。
当然,张丹也很是好看,秦羽汐认为,要是让张丹跑去商场转悠一圈,那绝对就是一流的广告效应。
“去我那边,我研究研究大美人的病。”秦羽汐一边说着,一边再次拉过张丹的手,仔细诊脉。
“能够治不?”张丹问道。
“能!”秦羽汐说道,“你有没有别的反应?”
“什么别的反应?”张丹愣然问道。
“除了不吃普通食物之外,你还有别的反应吗?”秦羽汐再次问道。
“呃?”张丹想了想,摇头道,“没有。”
“羽汐,丹丹这算什么病?是不是被血族初拥过,所以——”高嫣询问道。
“你才被血族初拥呢。”张丹骂道,“你就没什么好话说了?”
“我说的绝对是好话。”高嫣笑呵呵的说道,“比唐伯虎的画还要好的好话。”
“那算什么画?”秦羽汐插口问道,“宋徽宗?还是吴道子?”对于名画,她所知不多。
“羽汐,你别理会她,她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你说说我这个病?”张丹苦笑道。
“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沾染了上了这个病?”秦羽汐诧异的问道,理论上来说,她也不可能沾染这种病毒啊?用帝卿的话说,这不应该属于他们这个世界的东西啊。
“我有一个姨奶奶,三年前病危,打电话给我妈妈。”张丹开始诉说他的惨痛经历。
张丹的姨奶奶是当初的满清皇族,正宗的爱新觉罗氏族,满清末年的时候,他们一家子就居家移居国外,当然,他们也带走了华夏大量的金银珠宝以及贵重的古董文物等等。
这个人家还非常会经商,到了国外之后,由于坏境稳定,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西方的贵重生活,并且开始经商经营。
不过数年时间,他们已经累积了巨额财富,并且在斯洛伐克购买了古堡和庄园等等。另外,他们在欧洲的很多国家都有产业。
秦羽汐听到这里,忍不住轻轻的叹气,爱新觉罗氏也不是都是无能之辈啊,看看,这个人家岂不是很牛叉?
张丹继续说下去。
传到了张丹姨奶奶这一代,子嗣逐渐分散开去,而这个姨奶奶年迈之时,就在斯洛伐克的古堡中安度晚年。
年迈之时,便想到了张丹的母亲,以及当年还在襁褓中,只有一点点大的张丹,老人家也不知道听了什么闲话,以为华夏很是破旧落后,唯恐这个孙姨侄女留在国内受了委屈,因此打电话给张丹的母亲,希望能够见一见张丹。
张丹当时在国外读书,听的说姨奶奶年迈,想孙女了,自然当仁不让的跑去看望姨奶奶。
姨奶奶见到张丹已经长大,出落的这么漂亮,连着她的手又是哭又是笑,说是这孩子长得像她年轻的时候。
她还说,她那个时候,可是格格——她还说,如果满清皇族没有灭亡,张丹也是格格。
张丹陪着姨奶奶,走完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程,姨奶奶很是喜欢她,最后,把她当年陪嫁的几样首饰送给她不算,还把斯洛伐克的一座古堡和庄园一起给了张丹。
张家非常富有,对此,张丹并没有太在意。
姨奶奶过世之后,她的儿孙们回来料理丧事,原本张丹以为,只怕姨***儿孙们,对于她继承古堡和庄园有些意见,甚至,她都想好了,如果他们闹腾,她可以放弃房产的继承,她就带走姨***几样首饰,做个念想。
国内,因为遗产继承闹上法院的案子,可是层出不穷。
但是,张丹多虑了,但是,她多虑了,她的叔伯和表姐妹们、表兄弟们,不但没有丝毫的怨言,反而因此她来自华夏,对她诸般照顾。
婶婶还特意给她买了新衣服等等,让张丹感动不已。
等着姨奶奶丧事办完之后,众人都忙碌,相继告辞离去,张丹也回到学校读书。
暑假的时候,她约了几个同学过来玩,其中,墨离枫也在邀请的行列中。
张丹大概怕秦羽汐误会,当即说道:“羽汐,我和离枫是同学,关系不错,又都是华夏人。”
“嗯,我知道!”秦羽汐点点头,末世房地产公司是这两年才新进兴起的,原本只是一个空壳子公司而已。
墨离枫继承了家里的一个公司,把他做大,也就是这么两年的功夫。
“我第一次发病,就是当着同学的面,午夜——”张丹说道,“我突然就渴望鲜血,我想要吃人血。”
秦羽汐轻轻的叹气,她知道,她控制不住,就像饥饿之极的人,看到美食会控制不住一样,那是一种本性。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我的指甲突然变长,长着獠牙,我想要吃人……可我理智告诉我,不可以,我跑去外面,吃了一头鹿,我居然一只手就抓住了鹿的脖子,用獠牙咬破它的咽喉,吞噬它的鲜血,原本腥臭的生血,我居然觉得无比美味。”张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