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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狂鼠首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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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用《路霸》的背景设定,澳大利亚智械中枢核心在遭到攻击后发生爆炸,澳大利亚内陆的地貌现在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

    《狂鼠》的故事发生在马克·拉特莱奇率领alf起义之后,智械中枢的聚变核心被炸毁,从而引发了一场大爆炸。

    这片地区现在变成了寸草不生的辐射荒地,到处都是智械中枢的残垣断壁。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一群自称为“渣客”的人类生存了下来。

    他们在残骸中寻找一切还可利用的东西,渐渐形成了一个野蛮、危险的团体。

    “狂鼠”就是其中的一员,依靠从废墟中搜刮到的金属过活。

    和其他人一样,他也受到了辐射,因此变成了一个痴迷于危险炸弹的疯子。

    狂鼠本名詹米森?法尔克斯,澳大利亚人,25岁。

    知道这些信息的人很少,因为他在外从来都不提他的真名,一直以“狂鼠”自居。

    狂鼠的皮肤像是被黑烟熏过,从头至尾都表现出暗沉的灰色,瘦骨嶙峋不知道是因为营养不良还是其他说明原因,裸露在外的上身就是一副皮包骨。

    金色头发分为几撮高高竖起,头发尖似是被火点着,的确是被火点着了,还朝外飘着火星子。双肩挂着炸药,还背着一个爆炸轮胎。

    在一次战斗中,他从高处落下,摔断了右臂和右腿,所以他这两处都是机械义肢。小臂像是戴了副金属手套,右腿就像个锥子,怪吓人的。穿着肥大短裤,完整的左脚上穿着长筒白袜套着一个高帮皮靴。

    天然无修饰的锥子脸,那尖尖的下巴能把人戳死,看起来贼眉鼠眼不像是个好人。

    的确,他不是个好人,与好根本不沾边,求他赏你口饭吃不如求天空大发慈悲给你扔一个馅饼。

    狂鼠在渣客镇臭名昭著,是外人眼里的疯子,大家见了他纷纷避让。可他自己却活得逍遥自在,不把别人对他的指指点点放在心上,每天捡捡垃圾,去酒吧喝点小酒,快乐似神仙。

    之所以这个疯子能在渣客镇立足,除了女王的恩泽以外,还有狂鼠自身的努力,他是个疯子,却也是个天才。

    天才与疯子的结合体!

    当下环境没人愿意帮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即便是朋友,也可能在背后捅你一刀子抢走你的食物,所以狂鼠从不依靠谁。

    胳膊断了腿断了就自己翻金属垃圾,消毒后自己琢磨着制造机械义肢。

    要不怎么说他是个天才呢?

    狂鼠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做出了假臂和假腿。虽然磕碜了点,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就是跑起来依然一瘸一拐,主要还是因为材料受限,垃圾堆里没有可供挑选的金属,有的用就很不错了。

    女王给效忠于她的狗腿子带来了枪,狂鼠几次被别人抢走本该属于他的垃圾,愤恨之下,他再次到处搜刮金属垃圾,自己制造武器。

    经过几个月,他制出了一件在其他渣客看来很强大的武器——榴弹发射器。

    可他从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骄傲的,他只想活下去,然后去看看外面的繁华,就这么简单。

    光有武器还不行,他还用捡来的垃圾与别人做交易,换来火药自己造炮弹和炸药,以及地雷。多余的金属垃圾被他造成捕兽夹,虽说这片荒地没有野兽,但对付人也是极为实用,晚上可以阴人,白天还可以封路。

    这些东西,让他在渣客镇崭露头角,成为其他渣客不敢招惹的存在。以后,但凡是他盯上的垃圾,几乎没人敢和他抢,除非对方人多势众。

    狂鼠还是不安,于是他又在身上挂满炸药,要是被别人盯上,临死他还能拉个垫背的,他不好过别人也休想好过,这就是他的废土生存法则。

    如此平淡地过了几个月,狂鼠并没有攒下垃圾或是钱财,都被他用来换取制造弹丸的必备材料了。

    新的一天,渣客们照常离开渣客镇去外面捡垃圾,渣客镇里的东西已经被大家搜刮完了,只有外面的天地,才会有新的垃圾。

    狂鼠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早早起床随便吃点东西就带上工具出发了,渣客们一个比一个赶早,为的就是捡更多的垃圾。

    通常都是三五成群,避免被其他渣客团伙抢劫。

    虽然女王明文规定渣客之间不能抢夺属于对方的垃圾,但是这条明文只在渣客镇成立,镇子外面没有规则束缚。

    渣客死外面掀不起一丝波澜,没人会为你伤痛,他们只会抢走你身上的东西,衣服也不留地给你统统拿走,自然腐蚀后那窜天的恶臭没人会靠近,会被虫子吃得只剩一副骨架,到最后骨架也会随风消逝。

    在这世界不留一丝痕迹,这就是残酷的废土生活。

    想要活下去,要么给大佬当小弟,混一口吃的吊着命没有尊严地活着。要么就强大自身,明天会不会饿肚子全看个人能力,饿死了也只能怪自己没本事,狂鼠毅然决然选择了后者。

    事实证明他选对了,他现在不愁吃喝,而且那些团伙看见他皆是纷纷避让。

    谁都不想惹上这个爆炸疯子,起冲突后要是你弄不死他,指不定哪天你房子就炸了。

    狂鼠前几天走了很远,惊喜地找到一处废弃工厂,里面有很多金属垃圾,一时半会根本搬不空。今天他照例来这里,却发现这里被一个团伙占领了。

    “混球们,这里是我先发现的!”

    狂鼠站在铁壁豁口处朝里面吼叫着。

    “你瞎嚷嚷什么?明明是我们先找的,你只是后来者,回去吧狂鼠,我们不想和你起矛盾,再说了你空口无凭……”

    老大是个肌肉男,这恶劣环境下能维持肌肉属实不易,能当老大确实有点本事。

    “我在里面撒了泡尿。”

    “得了吧,尿能等你来?早他妈干了!你要是舍不得这个工厂,可以选择加入我们,你的能力一定能为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以后找到的宝贝我们四六分成,我六,你四。”肌肉猛男说。

    “我能找到更好的。”

    狂鼠不怕对方人多,可惜榴弹快用完了没来得及补充,开打的话他可能讨不得好,索性放弃了。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但他绝不会出卖尊严给别人打工,这辈子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