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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手获异能

作者:我是壹阵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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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青这个时候看着自己的双手,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奇妙了。

    直至现在,他都感觉有一股熨帖的气流在自己手臂上边流转,而往常手上生涩的他如今运用起来行云流水,写字、绘画,自己本行的雕刻都信手捏来。

    并且,操作起来刻刀,感觉那力道易于拿捏,能分寸的把握到被雕琢的木质体内。

    习青是一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今年的九月他才刚踏入大学校门,经历了半个多月的军训和不到十天的大学学习,十一放长假的他现在是在学校附近摆摊卖小雕刻。

    长在农村的他家庭条件并不宽裕,所以从小习青便跟着老爸学习了这门手艺,他的雕刻手艺马马虎虎。可没料,今天,就在那么一瞬间,习青的双手神奇的发生了改变,一股神奇的气流竟然可以协助自己雕刻?

    现在还是在学校附近的地摊上,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他蹬上三轮车快速往回走。

    习青是住在租的房子里,房子距离学校不远,考虑夜里总是要制胚修光,他没有在学校的宿舍住。

    房子不大,两间屋,习青付了一间的钱,另外一间是放着房东的东西,门锁着,习青不占有。

    三十多个平方的小屋格外温馨,也足够习青在房间隔出一个工作室,平日里做一些雕刻甩得开膀子。

    习青很爱卫生,和其他男孩子蜗居的狼藉不同,小屋很干净,他每天雕刻完都要收拾一下,每每收拾完屋子,习青的心情便会十分开怀。

    拐过几个胡同口,回到隐藏在大城市后的这栋幸福小区。

    古木参天,这是一座老小区了,夏天会有蝉儿吱吱吱的叫唤,秋天满地的老树叶子让小区变得深沉,更多了份宁谧。

    在这栋小区居住的人们并没有多少迁移,偶有一两户出租的,每一栋,每一户都是“人丁兴旺”,这真的是楼如小区名,幸福小区。

    习青住在4楼。

    锁好了三轮车,他一口气奔上了楼。

    在习青家的门口,此时站着一个高有一米七多的男孩,这男孩清瘦的身材,皮肤略显白皙,眼睛不大,顶着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

    这个男孩是习青的大学同班同学,他叫郝乐。

    郝乐和习青的关系不错,后者和习青一样,艺术细菌发达,他虽不是在雕刻上和习青共鸣,可唱歌、绘画、写小说都是两人共同的爱好。

    说起来,习青也创作过两年的网络小说,后来因为没什么好的成绩才专心做起来雕刻。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在一间灰暗的小屋子里,习青都是埋头写作,奋笔疾书…想想那些奋斗的时光,尽管没有出什么成绩,习青仍感觉骄傲!

    见郝乐等着自己,习青忙去开门,一边把钥匙捅进去,一边偏头问:“郝乐,怎么过来找我了?”

    “自己在宿舍闷那。张野张翼他们天天只知道泡妹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只好找你了。话说你真不准备搬回宿舍住?”

    “暂时不搬,我还得工作呢。”习青打开门,清爽的小屋一尘不染,他不用招呼郝乐,这家伙一进来屁股随意地就扎在了习青床上,弄得本就不坚固的床吱呀一响。

    “其实我今天找你来,是我最近刚整了一本新书《重生之文艺家》,想把我的想法跟你说下。你打开电脑,我先让你看看,你也帮我修改一下前边。”

    郝乐晓得习青以前写小说的经历,尽管扑了几年,但对于网络小说还是有些发言权的。习青自己不怎么写了,平素倒是看过不少经典小说,他倒乐意给郝乐指点迷津。

    把电脑打开,把郝乐的优盘插进、读盘,当把《重生之文艺家》的小说打开来后,习青是一头钻进了小说里。

    右手点着鼠标,左手敲打键盘修改,习青对郝乐的小说蛮负责的;本来这没什么,可习青越是点击键盘敲打文字,越感觉手里再次涌动了什么东西,还是那股暖流,对!这股暖流诡异假如说前一秒只是在手端,可接着它竟然是冲向了脑际,这奇妙的气流还不是习青所能驾驭的。

    短暂之后,气流通达脑际,灵光一闪,习青注意着重生之文艺家这部小说,下一秒,他却似乎在小说里那平淡的剧情中找到了更多可以写的情节、更矛盾和冲突的剧情、以及更强的代入感。

    源源不断的经典小说情节更如泉涌入脑海。

    好像...好像这暖流不光可以雕刻,还可以帮我写小说?它可以帮我迅速的搜集所有看过的小说,并且好些自己似乎并没看过。太不可思议的暖流了!

    一章一章读下去,即在那一秒,《重生之文艺家》的剧情好像被习青整个推翻了。

    他的表情生硬起来,皱眉道:“郝乐,这个小说你这么写并不好。”

    习青的手停了下来,那气流旋即消失,不过对于整个小说的发展,习青早已成竹在胸,目光如炬地瞅向郝乐,

    后者道:“啊,不好?哪里有问题?”郝乐一本正经地问。

    “你这是明显的都市娱乐小说吧?可是你前期这拖沓的都市背景介绍就让人难以代入,都市文都是自带背景的,你不需要这么详细的主角介绍,这些后边读者会自然晓得,这是其一。第二呢,前边千万不要太虐,看小说大家就图个爽,你虐了谁愿意花钱看你的书。第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是关键的黄金三章,几乎决定了一本书读者会不会选择收藏来看。所以你必须制造出来矛盾和爽感。可你看看你写的,第一二章是介绍了主角家里穷,女主角背叛,不仅拖沓,还虐了主角;第三章按说该有什么金手指了吧,你出来倒是出来了,可在最后边,仅仅是个什么电子书,电子书的技能也没体现,还要慢慢摸索,那读者有那个耐心去等你慢慢开发吗?一个词:食之无味。”

    习青往常不会这么严厉,也没见他说过这样一针见血的话。但今天,他的话却如醍醐灌顶,让郝乐顿时明悟了许多,惹得他点头道:“你,你说的好像是,是这么个道理。那我该怎么写?”

    “你啊,现在怎么写都是白搭,因为你还没有积累够。写小说你脑袋里要有成千上万个情节,没有经历你就只能通过读别人的小说恶补,总结。可你读的小说又少。暂时我只能跟你说这么多,其实我建议你把心思放在绘画上,那个比你写小说有前途。”

    习青并非开玩笑,他放弃小说,也是他看到自己跟那些天生会写小说的人的差距,这东西是有天赋的。

    “好吧。不写了。”郝乐干脆从床上起来,随手拿起茶几上的一个苹果咬了下去,嘎吱一声:“那我就先读两年小说再说,先把我的绘画弄好。对了,咱们不是都报名学校的绘画比赛了吗,我最近都在练习绘画呢,咱们这次得扬眉吐气一回,叫柳妍也看得起咱们。”

    ps:柳妍,是那个胸大的女人吗?继续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