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白秋雨狠起来连自己都揭发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第九特区、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创业吧学霸大人、未来天王、天机之神局、硬核危机、武侠世界大穿越、诡域迷踪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大队长一张脸皱在一起,愁得头发都快白了,叹了口气,说道:“一个刘家老二刘宝川,还有一个……知青白秋雨!”
这年头各村年底都是要评先进的,村里要是有人犯事被抓起来,那接下来一年的先进就不用想了。
大队长之所以凡事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有这个原因。
毕竟大家伙儿日子都过得不咋样,要是大队能评个先进,奖励各家各户一些肉和细粮,那大家伙儿今年的伙食也能好一点。
村里人也都指望着评个奖拿个先进改善改善生活,所以能在村里解决的纠纷,一般都不会闹到派出所、法院这些地方,影响大队的名声。
可村里人再怎么捂着,也挡不住有人跑到村外头犯事。
刘宝川和白秋雨被纠察队抓走,这事大队长也捂不住,只能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把这事解释清楚,让两人的罪责少一点。
毕竟投机倒把这件事,卖家和买家要负的责任还是不一样的。
可即便如此,今年的先进也泡汤了。
大过年的,一年才开头就出了这种糟烂事,大队长也满腹埋怨。
“这些人是真不给我省心,我早说了八百遍了,没事别去黑市,别去黑市!那老刘家急着娶媳妇也就算了,白秋雨她大过年不缺吃不缺穿的,跑到黑市去嘚瑟啥?”
今天也去黑市“嘚瑟”了一趟的于静姝尴尬地看了看天,没好意思接茬。
不过她去黑市是因为工业券和买肉的事,白秋雨这时候去黑市,又是为什么呢?
于静姝想起黑市里一群人乱糟糟地往外跑的时候,有人说了句话,好像是说江青云被一个女的找走了,那个女的,不会就是白秋雨吧?
噗!
于静姝差点笑出声。
为了不显得过于幸灾乐祸,她赶紧板起了脸,拉开车门下了车,大公无私地说道:“大队长,您去镇里是急事,我走着回去就行。”
趁着大队长上车的功夫,于静姝冲着霍旬眨了眨眼,一副“记得给我带第一手八卦回来”的样子,随即伸出手,“霍大哥,把东西给我吧!”
霍旬有些犹豫地把买的肉递过去,问道:“能拿动吗?”
买的羊肉和羊腿加在一起,有九斤多重,于静姝好歹也是个大姑娘了,怎么可能九斤的东西都拿不动?
于是笑着说道:“我这么大个人,这点东西再拿不动,那成什么了?行了,我先走了,霍大哥你赶紧送大队长去镇上吧!”
霍旬看着他家那个小没良心的对象抱着两个纸包就走了,只能调转车头,带着大队长去了镇上。
两人到了拘留所的时候,刘宝山和白秋雨正接受审问呢!
“来接人?哪个?”负责登记的公安看进来两个人,抬头看了一眼,把记录的本子拿了出来。
大队长连忙说道:“我们村里人,刘宝川和白秋雨。”
“你是村干部吧?村里人也不好好管管,大过年的不在家待着,跑出来投机倒把来了!”
“他们也是嘴馋出来换点东西,倒卖的事他俩可不敢干,同志,你看在他们头一次犯错误的份上,给他们个改过的机会,批评批评他们,可千万别拘留啊!”
大队长在村里挺有话语权,出了村子却得赔着小心,心里别提多郁闷了。
那警察似笑非笑地看了大队长一眼,随即说道:“这可不是我要为难你们,是你们村那个姓白的姑娘,自己招了不少东西,我看你们今天想把人接走,可挺难啊!”
“她招啥?她去黑市就是买点东西,能招个啥?”
“人现在还在审呢,说是可能涉及盗窃和倒卖贵重物品,你们还是先去那边坐着等等吧!”
大队长又急又气,还不能发火,只能跑到派出所的长椅上坐着生闷气去了。
霍旬在这里有认识的人,自然不可能在这干等着,于是说道:“大队长,我去和战友打个招呼。”
“行,你去吧!”
霍旬离开大厅,立刻就去找了潘成庆。
“你们村热闹可不少啊,今天抓住的那女的,我听下边的人说,抓她的时候她还和一个男的抱在一块儿呢!结果我们的人去了,这俩人慌不择路,女的摔了脑袋蹭破一大块皮儿,男的刮着别人摊子,把自己撞骨折了!”
霍旬虽然不怎么爱打听这些,闻言也皱起眉头,“白秋雨和谁抱在一块?”
大队长可没说过韩靖鹏也被抓了。
“就前段时间查刘宝山的时候查到的那群人里的一个,叫江青云,这小子认识的人不少,不过目前查出来的那些事,他都没有参与过。”
心中的猜想被验证,霍旬立刻厌恶地皱了皱眉头。
他毕竟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即便见多识广,也少见像白秋雨这样的女人,前阵子才和韩靖鹏在茅草屋里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今天就和另一个男人搂搂抱抱。
一时之间,霍旬都有点怀疑,白秋雨是不是敌人派来的女间谍。
然而江青云和韩靖鹏,虽然一个交友广泛,一个家世不错,却也不是什么涉及政治层面的重要人物,霍旬又把这个怀疑打消了。
只是打消了这个疑虑之后,霍旬不免更加反胃。
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有脸在村子里给阿姝泼脏水。
潘成庆拿起大搪瓷缸子,喝了一口茉莉花茶,说道:“那女的本来晕过去了,到了所里才醒过来,一看见自己在哪,就开始哭,一边哭还说要自首。她把自己去黑市的经过全给说了,连半个月前的事都没放过。对了,她好像还承认偷了你那小对象一样东西。”
最后一句立刻引起了霍旬的注意,“她偷了什么?”
“也不完全算偷吧,她就说自己去黑市换了一块红珊瑚和一个银戒指,请人镶在一块,把你小对象的红珊瑚戒指给调包了。”
其实白秋雨的行为是否算是偷窃很难定性,毕竟从口供上来看,白秋雨买的东西,和她调包的东西的价值差不多,即便算偷窃,也很难计算涉及的金额。
所以白秋雨招供的这些,最多也只能让她拘留两天,而且还得把于静姝叫过来核实过后才能判定是否偷窃。
霍旬也想不明白白秋雨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于静姝的事他肯定是放在第一位的,于是在派出所给给运输队的人打了个电话,把于静姝找来了运输队。
“白秋雨说她换走了我的东西?”于静姝接到电话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
太阳也没从西边升起来呀!
白秋雨今天是犯了什么病了,突然在派出所承认自己盗窃?
“她说愿意把戒指换回来,并当众向你道歉,希望你可以原谅她。”霍旬转述这句话的时候,都觉得离奇。
即便他不怎么关注别的女人,可白秋雨上次在知青院给阿姝泼脏水的事还历历在目,让人不得不觉得,她今天的行为,实在是反常得厉害。
“要是我不接受,她会拘留多久啊?”于静姝一边用手指玩着自己的小辫子,一边询问。
“因为是自首,物品也还在,最多拘留两三天,也有可能只是口头批评教育。”
于静姝听见这个,就没那么高兴了。
未来值十几万的东西,就换白秋雨拘留两三天……
现在的档案都是纸质的,出了这个派出所,其他地方可是不知道的,又不像后来全国联网。
白秋雨耍那么多花招,不会就是为了把戒指换回来吧?
想到这,于静姝立刻改了口,意有所指地说道:“可是我没觉得自己丢了东西呀!她说偷了我的东西,总得把赃物先交出去吧!霍大哥,我的红珊瑚戒指还在呢,她手里那个是什么,你还是先让公安同志验一验再说吧!”
话虽如此,于静姝挂断电话之后,还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件“新鲜事”,告诉了村里和她走得比较近的人。
毕竟是白秋雨自己承认的,她不帮忙宣扬宣扬,那多过意不去呀?
利业村因为这件事又热闹了一回,而与此同时,派出所的人检查了白秋雨所谓的偷来的“珊瑚戒指”之后,集体沉默了。
好家伙,头一回看见反向操作的小偷,拿着自己的朱砂戒指说是赃物,这要是失主上当了,信以为真,把戒指换了,不就吃了大亏了?
负责审讯的公安也挺生气,把检查结果甩到了白秋雨面前,批评她心术不正。
他不知道,此刻隐藏在这幅身体里,失去身体控制权的白秋雨听到戒指是朱砂戒指的时候,简直气得要灵魂出窍了。
不仅她创造出来的纸片人趁着她摔破头的时候添乱,连于静姝那个贱人也算计她!
不对!于静姝怎么会知道她要偷戒指?
想到这,白秋雨彻底慌了。
于静姝她竟然看过那本书!
大队长一张脸皱在一起,愁得头发都快白了,叹了口气,说道:“一个刘家老二刘宝川,还有一个……知青白秋雨!”
这年头各村年底都是要评先进的,村里要是有人犯事被抓起来,那接下来一年的先进就不用想了。
大队长之所以凡事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有这个原因。
毕竟大家伙儿日子都过得不咋样,要是大队能评个先进,奖励各家各户一些肉和细粮,那大家伙儿今年的伙食也能好一点。
村里人也都指望着评个奖拿个先进改善改善生活,所以能在村里解决的纠纷,一般都不会闹到派出所、法院这些地方,影响大队的名声。
可村里人再怎么捂着,也挡不住有人跑到村外头犯事。
刘宝川和白秋雨被纠察队抓走,这事大队长也捂不住,只能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把这事解释清楚,让两人的罪责少一点。
毕竟投机倒把这件事,卖家和买家要负的责任还是不一样的。
可即便如此,今年的先进也泡汤了。
大过年的,一年才开头就出了这种糟烂事,大队长也满腹埋怨。
“这些人是真不给我省心,我早说了八百遍了,没事别去黑市,别去黑市!那老刘家急着娶媳妇也就算了,白秋雨她大过年不缺吃不缺穿的,跑到黑市去嘚瑟啥?”
今天也去黑市“嘚瑟”了一趟的于静姝尴尬地看了看天,没好意思接茬。
不过她去黑市是因为工业券和买肉的事,白秋雨这时候去黑市,又是为什么呢?
于静姝想起黑市里一群人乱糟糟地往外跑的时候,有人说了句话,好像是说江青云被一个女的找走了,那个女的,不会就是白秋雨吧?
噗!
于静姝差点笑出声。
为了不显得过于幸灾乐祸,她赶紧板起了脸,拉开车门下了车,大公无私地说道:“大队长,您去镇里是急事,我走着回去就行。”
趁着大队长上车的功夫,于静姝冲着霍旬眨了眨眼,一副“记得给我带第一手八卦回来”的样子,随即伸出手,“霍大哥,把东西给我吧!”
霍旬有些犹豫地把买的肉递过去,问道:“能拿动吗?”
买的羊肉和羊腿加在一起,有九斤多重,于静姝好歹也是个大姑娘了,怎么可能九斤的东西都拿不动?
于是笑着说道:“我这么大个人,这点东西再拿不动,那成什么了?行了,我先走了,霍大哥你赶紧送大队长去镇上吧!”
霍旬看着他家那个小没良心的对象抱着两个纸包就走了,只能调转车头,带着大队长去了镇上。
两人到了拘留所的时候,刘宝山和白秋雨正接受审问呢!
“来接人?哪个?”负责登记的公安看进来两个人,抬头看了一眼,把记录的本子拿了出来。
大队长连忙说道:“我们村里人,刘宝川和白秋雨。”
“你是村干部吧?村里人也不好好管管,大过年的不在家待着,跑出来投机倒把来了!”
“他们也是嘴馋出来换点东西,倒卖的事他俩可不敢干,同志,你看在他们头一次犯错误的份上,给他们个改过的机会,批评批评他们,可千万别拘留啊!”
大队长在村里挺有话语权,出了村子却得赔着小心,心里别提多郁闷了。
那警察似笑非笑地看了大队长一眼,随即说道:“这可不是我要为难你们,是你们村那个姓白的姑娘,自己招了不少东西,我看你们今天想把人接走,可挺难啊!”
“她招啥?她去黑市就是买点东西,能招个啥?”
“人现在还在审呢,说是可能涉及盗窃和倒卖贵重物品,你们还是先去那边坐着等等吧!”
大队长又急又气,还不能发火,只能跑到派出所的长椅上坐着生闷气去了。
霍旬在这里有认识的人,自然不可能在这干等着,于是说道:“大队长,我去和战友打个招呼。”
“行,你去吧!”
霍旬离开大厅,立刻就去找了潘成庆。
“你们村热闹可不少啊,今天抓住的那女的,我听下边的人说,抓她的时候她还和一个男的抱在一块儿呢!结果我们的人去了,这俩人慌不择路,女的摔了脑袋蹭破一大块皮儿,男的刮着别人摊子,把自己撞骨折了!”
霍旬虽然不怎么爱打听这些,闻言也皱起眉头,“白秋雨和谁抱在一块?”
大队长可没说过韩靖鹏也被抓了。
“就前段时间查刘宝山的时候查到的那群人里的一个,叫江青云,这小子认识的人不少,不过目前查出来的那些事,他都没有参与过。”
心中的猜想被验证,霍旬立刻厌恶地皱了皱眉头。
他毕竟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即便见多识广,也少见像白秋雨这样的女人,前阵子才和韩靖鹏在茅草屋里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今天就和另一个男人搂搂抱抱。
一时之间,霍旬都有点怀疑,白秋雨是不是敌人派来的女间谍。
然而江青云和韩靖鹏,虽然一个交友广泛,一个家世不错,却也不是什么涉及政治层面的重要人物,霍旬又把这个怀疑打消了。
只是打消了这个疑虑之后,霍旬不免更加反胃。
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有脸在村子里给阿姝泼脏水。
潘成庆拿起大搪瓷缸子,喝了一口茉莉花茶,说道:“那女的本来晕过去了,到了所里才醒过来,一看见自己在哪,就开始哭,一边哭还说要自首。她把自己去黑市的经过全给说了,连半个月前的事都没放过。对了,她好像还承认偷了你那小对象一样东西。”
最后一句立刻引起了霍旬的注意,“她偷了什么?”
“也不完全算偷吧,她就说自己去黑市换了一块红珊瑚和一个银戒指,请人镶在一块,把你小对象的红珊瑚戒指给调包了。”
其实白秋雨的行为是否算是偷窃很难定性,毕竟从口供上来看,白秋雨买的东西,和她调包的东西的价值差不多,即便算偷窃,也很难计算涉及的金额。
所以白秋雨招供的这些,最多也只能让她拘留两天,而且还得把于静姝叫过来核实过后才能判定是否偷窃。
霍旬也想不明白白秋雨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于静姝的事他肯定是放在第一位的,于是在派出所给给运输队的人打了个电话,把于静姝找来了运输队。
“白秋雨说她换走了我的东西?”于静姝接到电话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
太阳也没从西边升起来呀!
白秋雨今天是犯了什么病了,突然在派出所承认自己盗窃?
“她说愿意把戒指换回来,并当众向你道歉,希望你可以原谅她。”霍旬转述这句话的时候,都觉得离奇。
即便他不怎么关注别的女人,可白秋雨上次在知青院给阿姝泼脏水的事还历历在目,让人不得不觉得,她今天的行为,实在是反常得厉害。
“要是我不接受,她会拘留多久啊?”于静姝一边用手指玩着自己的小辫子,一边询问。
“因为是自首,物品也还在,最多拘留两三天,也有可能只是口头批评教育。”
于静姝听见这个,就没那么高兴了。
未来值十几万的东西,就换白秋雨拘留两三天……
现在的档案都是纸质的,出了这个派出所,其他地方可是不知道的,又不像后来全国联网。
白秋雨耍那么多花招,不会就是为了把戒指换回来吧?
想到这,于静姝立刻改了口,意有所指地说道:“可是我没觉得自己丢了东西呀!她说偷了我的东西,总得把赃物先交出去吧!霍大哥,我的红珊瑚戒指还在呢,她手里那个是什么,你还是先让公安同志验一验再说吧!”
话虽如此,于静姝挂断电话之后,还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件“新鲜事”,告诉了村里和她走得比较近的人。
毕竟是白秋雨自己承认的,她不帮忙宣扬宣扬,那多过意不去呀?
利业村因为这件事又热闹了一回,而与此同时,派出所的人检查了白秋雨所谓的偷来的“珊瑚戒指”之后,集体沉默了。
好家伙,头一回看见反向操作的小偷,拿着自己的朱砂戒指说是赃物,这要是失主上当了,信以为真,把戒指换了,不就吃了大亏了?
负责审讯的公安也挺生气,把检查结果甩到了白秋雨面前,批评她心术不正。
他不知道,此刻隐藏在这幅身体里,失去身体控制权的白秋雨听到戒指是朱砂戒指的时候,简直气得要灵魂出窍了。
不仅她创造出来的纸片人趁着她摔破头的时候添乱,连于静姝那个贱人也算计她!
不对!于静姝怎么会知道她要偷戒指?
想到这,白秋雨彻底慌了。
于静姝她竟然看过那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