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拔剑你就输了 > 第十四章 老猎魔人了

第十四章 老猎魔人了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全职艺术家牧龙师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就这么一说,可能比较难理解,但是那些刺骨的感觉,并非是虚构出来的,而是身体能切切实实感受得到的。

    换言之,当有人被添加了‘刺骨’的‘阿尔德之印’打中之后,他会感觉到极为冰冷的凛冽之感,如刀割一般痛苦,甚至因此而死亡。

    更何况,阿尔德之印本来就是一个能极为快速用出的法印,当初汉娜小姐将泽维尔从妖灵手中救出之时,就能看出它的需时颇短,唯一缺点在于它没有任何伤害,只能远远击退敌人。

    而在加上了刺骨之后,这个缺点就能被彻底弥补了,它不单只能击退敌人,更是能造成大规模的杀伤,达到二次伤害。

    这就是它的恐怖之处。

    所以泽维尔把它们都学了。

    不过众所周知,没有任何技能是刚学就能彻底学会的,法印也不例外,虽然华勒斯子爵矫正了泽维尔的一些错误,他还是需要大量的练习,来巩固自己的根基。

    除此之外,他还要保持自己的剑舞速度,顺便训练一下自己的弓箭技术,导致之后的几天,泽维尔每天早上醒来,就要立马开始训练,并在晚上接近十二点之时,才能进行休息。

    你说不累吗?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有了系统的显示之后,每当泽维尔进步一点点,他都能看到相应的变化,从而给予他更高的自信,有了成就感去坚持下去。

    而且,他变态的体力也允许他去这么做,那是系统当初对他的馈赠,虽然现在体力上限没有当初增加得那么快了,可依旧是一个恐怖的数字,可以让泽维尔连续十几个小时进行训练。

    唯一会阻扰他的进度的,相信就是那可怜的魔力上限了,只有100的它往往只能让泽维尔训练个几次法印,不过泽维尔也找到了一个方法,那就是利用那些散落的元素。

    根据李斯特爵士所言,魔力的用处只是用来召唤元素而已,等召唤完,并用光能量以后,它们就会自己散去,回到另一个维度。

    也就是说,当泽维尔用魔力召唤完毕,并发出法印以后,依旧会有部分元素残留,然后泽维尔就可以对它们进行二次聚焦,再次用出法印。

    这样聚焦出来的法印,威力无疑会有点低,毕竟大部分能量已经在第一次聚焦中用光了,不过泽维尔现在只是训练而已,训练那些聚焦的方式,提升自己的熟练度,而不是要对抗什么敌人,所以低一点的威力也是无妨。

    总之,经过华勒斯子爵多次的指点,以及泽维尔自己的苦练以后,泽维尔终于在数天后成功掌握了那两个法印的提升版,并将剑舞速度(一秒三十圈)彻底巩固了下去。

    华勒斯子爵和泽维尔在夜总会的小房间里,进行了一次简单的庆祝。

    这一次,他们肯定不会再喝什么奇怪的矮人烈酒了,而是喝上了上好的葡萄酒,那葡萄酒的酒味和涩味融洽平衡,细腻典雅,醇和圆润--那都是华勒斯子爵的评语,因为泽维尔根本就不知道该什么形容,大概也就只有一个词语‘好喝’。

    在喝酒期间,这位不靠谱的师傅突然提议说要不要找几位陪酒女郎过来,自然是被泽维尔拒绝的,除了因为卡洛琳的原因以外,更有子爵的品味问题,属实让泽维尔难以忍受。

    子爵喜欢的,是那种头发已经苍白无比,脸上充满皱纹的老太太,泽维尔并不是歧视老人家,但对于这种女士,他无法想象华勒斯子爵是如何和她们卿卿我我的。

    不过话说回来,貌似这位子爵都已经一百多岁了,也许对他而言,六十多岁的老奶奶,也就是个小萝莉,所以泽维尔的想法,无疑是不能放在华勒斯子爵身上的。

    “泽维尔,你还是太古板了。”见自己的徒弟依旧像个守节的寡妇一样,华勒斯子爵表示十分失望,“不就是陪酒而已吗?除非你想做什么,否则我相信你的未婚妻不会有任何不满。”

    “师傅,这不是不满的问题,而是我不想作出任何可能违背礼节的行为,单纯陪酒可能没事,但我怕我不小心沉沦下去,这样的话对她,对我也是一件不好的事。”泽维尔一本正经地道出了自己的道理。

    “你喜欢就好。”华勒斯子爵无奈耸了耸肩,“我现在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女孩,才能让你如此保持贞洁,难道说......”

    “徒弟你是个妻管严?”猎魔人顿时换了个眼神,那是鄙视的目光。

    “怎么可能。”泽维尔失笑,“她是个很好的女孩,从来不会规定我去做什么。”

    “那为什么,你连请个陪酒女郎都不肯?本质是不敢而已吧。”华勒斯子爵突然觉得自己领悟到了什么,嘲笑般地说道。

    “您可以这么理解。”面对这种原则问题,泽维尔往往会比较固执,“因为在我看来,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才能彼此维系爱情,所以我的确是不敢,并不是因为害怕我的未婚妻,而是害怕我们之间的信任,会因此而荡然无存。”

    “......”面对泽维尔的说法,华勒斯子爵感觉自己生出了鸡毛疙瘩,现在都已经是229年,怎么会还有如此固守上时代思想的人,这让他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只能叹气般地说了一句,“那我希望你的信任有用。”

    “要知道,女人偷情的事情,在米诺斯帝国可是天天发生的,你就这么相信,她会和你做上一样的事情,永远不背叛你吗?”

    “我相信。”泽维尔坚定地回应道。

    “那好吧。”华勒斯子爵似乎被泽维尔这股态度所打动了,也许在这个缺乏爱情的时代,泽维尔这种态度才是应有的,虽然他不太能接受,也觉得这个徒弟多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但还是轻轻地祝福了一句:“我希望你们的爱情能够继续下去。”

    “谢谢师傅。”泽维尔为别人能理解自己而露出微笑。

    喝完酒以后,华勒斯子爵也没有再提起什么陪酒女郎的事情了,而是让泽维尔今天好好休息,明天下午在同一位置等他。

    至于要做什么,他也没有告诉泽维尔,泽维尔也就好好休息,并在明天准时来到了夜总会。

    ~~~~~~

    第二天,下午。

    当泽维尔推开房间的房门之时,他发现华勒斯子爵今天穿的衣服,似乎不同了些许,不,不应该说是些许,是整个身体所穿的,都变得不同了,简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比如此刻,在泽维尔的眼中,这位猎魔人头上戴着的是一个可脱下的兜帽,其下则是蓝色的长型轻甲,以及米黄色的长靴。身上亦有着不少锁链,例如手部皮甲之上,为子爵提供额外的防护。

    与此同时,他的腰间还带着一个小袋,里面盛着一些小瓶,全都有着刺鼻的味道--之前泽维尔喝过的那种酒的感觉,身后亦有着猎魔人的标准配置,一把钢剑,一把银剑,以及一个标准的十字弓。

    不用太多思考,泽维尔就知道了眼前子爵今天的目的。

    很显然,他是要带他这位徒弟出去冒险,不然的话,为什么要穿的如此整齐,或者说是安全呢?

    单纯训练的话,穿一些比较轻便的衣服即可,根本就不用披上盔甲。

    而他的想法也没有错,在下一秒,华勒斯子爵就表示泽维尔的对战基础,以及理论知识,已经有了七七八八了,接下来,还是要通过实战,来巩固他的水平。

    不过,在克里特城这个首府,显然是不会有什么怪物的,这就是为什么,泽维尔现在要和子爵坐上一个马车,往南部更远的地方进发。

    值得一提的是,华勒斯子爵的瓦西里基语似乎说得很好,至少在泽维尔看来是这样,而子爵本人则觉得这根本不值一提,毕竟你让任何一个人在这里住个五年的话,都肯定能说上一门外语,生活所迫是人们进步的最大原因。

    至于如果你要学得更快的话,这位猎魔人提出了一个更好,更快捷的方法,那就是交到一个当地的女朋友,爱情能给予人们极大的动力,只不过泽维尔显然是不会做就对了。

    ~~~~~~

    坐了大概有几个小时以后,两人距离克里特城都已经有一段距离了,子爵让马车车夫在随便一个路口停下,表示自己需要下车,令那车夫无疑有点疑惑,但看着那克朗的份上,他也没有在意顾客的意愿,把他们送到以后便连忙离去。

    但在片刻之后,他又突然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为什么现在都已经快晚上了,那两个人还会在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离开?

    难道说......

    他开始想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传说,并连忙转头看向了那两个离开的顾客,却发现,他们的踪迹早已失去在了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

    这令车夫的身体,顿时毛骨悚然了起来,驾驶马车的速度,也加快了不少,飞快地离开了现场。

    也许对泽维尔等人而言,他们显然没有想过,自己的无意动作会令车夫如此害怕,就算知道了,他们多半会觉得是那车夫的脑补能力太强了,之所以他们的踪迹会那么快消失,原因就只有一个。

    就是他们跑得特别快,仅此而已。

    举个例子,在当初追踪安文.潘德拉贡的时候,泽维尔可是迫得他必须用‘滑步’逃跑,虽然那只是一个魔法师,体力并不强,但也可以看出泽维尔的速度有多快。

    而华勒斯子爵就更不用说了,作为一位老狩魔猎人,他虽然最近都在夜总会享乐,但他的基本体能也不至于下降多少,达到比较高的速度还是非常正常的。

    至于为什么要来到荒山野岭,原因也是很简单,因为在城市附近根本就找不到怪物,毕竟怪物可不是那些可爱的小动物,在人类眼中,它们就是邪恶的,自然会遭到卫兵们的歼灭。

    就算它们没有被卫兵所灭绝也好,在城市周围它们也不会找到足够的食物,缺乏生存的必须条件,故而导致两人要找到怪物的话,一定要在比较远的地方,也就是荒山野岭。

    茫茫月色之下,泽维尔和华勒斯子爵走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却依然未能找到任何怪物,此时天色已经颇暗,换成十二小时制应该是晚上七点左右,但两人依旧在这里行走,试图寻找一些幸运的怪物作为教材。

    终于,在用了一些狩魔猎人的独有手段以后,泽维尔和华勒斯子爵发现了远处的一只落单怪物。

    那是一只食尸鬼。

    作为不在东京的食尸鬼,那食尸鬼和它的同辈显然有着明显分别,它拥有人类的手脚,却又以四肢行走,可以将其想象为身体较大的鬓狗,只是皮肤是血红色而已。

    不过有一点相同就是,它们都喜欢吃人类的血肉,把人类杀死,然后再吃掉它们的尸体,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叫食尸鬼,当然,对它们来说,吃动物,或者同伴的尸体也是完全没所谓的,它们需要的只是腐烂的血肉而已。

    另外,它和鬓狗一样,拥有极为锋利的牙齿和强大的咬合力,可以瞬间撕裂猎物,咬断它的骨头,同时也是一种群体动物,喜欢群居捕食,但今天这一只,显然并没有什么朋友,从而导致它落单了。

    至于智商的话,华勒斯子爵表示,食尸鬼是比较蠢的一种生物,但它们有一种变种,名叫巨型食尸鬼,那一种的智商要比食尸鬼高出很多,就连经验老道的猎魔人也要非常小心,不过今天这只显然不是就是了。

    总之,在发现它以后,华勒斯子爵很快就给予了泽维尔一个任务,让他去把这个食尸鬼给杀掉,在他看来,这应该不太困难。

    而泽维尔,也同样是这么觉得的,虽然他对怪物没有什么实战经验,多半也就打过水鬼,妖灵,还有吸血鬼们,但只要自己足够小心,杀一个食尸鬼,也肯定不会很难吧?

    (P.S.先更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