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碗汤(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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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碗汤(七)
他的母亲将这个小女孩带到钟家来,问他想不想要个妹妹。普通的小孩子也许会想,但钟朗可一点都不。他的第一反应是——要兄弟姐妹做什么,钟家是他一个人的。
所以他对着母亲露出笑容:“与其想方设法来骗我,母亲不如跟我说实话。”
母亲的表情顿时很难看,他们之间实在算不上多么亲密,也没什么感情。钟朗得知了这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才点头答应让她住进来——身上没有流钟家的血,钟家也不会分给她一个子儿。就像是养条狗养只猫一样,有什么区别?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妹妹特别喜欢黏着他,父亲得知母亲将私生女带来家顿时也提出将自己在外头的私生子带回来,在他看来这才公平,大家都在外头乱搞,凭什么你能我不能?
可钟朗一句话就让父亲打断了这个念头。他说:您尽可以带,只要不怕他们在这个家里活不过三天。
他说得出来就做得到。
父亲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没有能力也不长脑子,一辈子都活在祖父的阴影下,但钟朗和这个废物不同,他小小年纪就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可能钟月以为这是钟朗在保护她,可钟朗不过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母亲的私生女,和父亲的私生子,这可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钟月怎么长大的,钟朗一点都不关心,他每天有无数的课要上,无数的东西要学,可钟月却特别喜欢缠着他,缠的久了,钟朗虽然懒得理她,但到底也把她当成了自己所谓的“亲人”——虽然他对“亲人”这个词完全没有概念,但钟月总是在他耳边诉说,他也就默认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是个很称职的兄长,至少在物质上他从来没有亏欠过钟月,直到钟月二十岁那年来找他要他搞垮一个小明星。钟朗对做这种事不屑一顾,他不是正直也不是善良,这是强者对于欺辱弱者的不屑。
可这一切都在他看见清欢照片的时候变得面目全非。不管他怎么否认,他都得诚实面对自己的心——他想要这个女孩子。这跟养妹妹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钟朗在钟月身上花的功夫还没有他养的狗多,但他第一眼就想把清欢占为己有。
说什么给妹妹出气,那都是钟月自己的以为,他什么时候这么说过了?从头到尾,他所做的都是为了将清欢带到自己的身边。
但他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中,注定了连爱一个人都那么病态。
他也不想装出一副温柔的模样,他也不想清欢爱上的是一个假象——可是不那样要怎么办?她绝对不会喜欢真实的钟朗,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发现被欺骗的清欢立刻提出了分手,这简直是点燃钟朗骨子里疯狂的导火线。他把这样一个,红的如日中天的国民女神关了起来,用尽一切力量让世人忘记她。你要问他为什么,原因也十分简单,希望这个人只属于他,不要再有任何人看见,知道,了解。完完全全的,就属于他。眼睛里看不到第二个人,心里也不会再去想,连灵魂都是他的痕迹。
想尽一切办法将她改造的结果,就是让她再也不会喜欢他,甚至只想要逃。钟朗都不记得她逃过多少次了,次数多的他统计不来,后来他甚至懒得去想为什么,她尽管跑好了,反正他总能找到她,抓到她,占有她。
她怎么可能逃得出他的手掌心呢?为数不多的几次他也一直看着她,让她在外面玩够了,再重新把人带回自己身边。也因此,当钟朗发现清欢真的不见了的时候,可以想象得到他有多么震怒。
她没有能力真的从他身边逃走,所以一定是有人不知死活地帮了她。不过钟朗想不到的是帮助清欢逃走的不是别人,竟然是钟月。虽然她不承认,虽然清欢自己都不知道,但钟朗仍然查了出来,他微笑地告诉钟月:你最好祈祷我把她完整无缺的带回来。
否则掉了一根头发,他都不让钟月好过。
你养的一条狗,有一天突然咬了你一口,这种时候要怎么办?
钟朗说完这句话,钟月顿时面如死灰。他顿时就知道不妙了,钟月绝不是什么纯真可爱的小天使,她那点心机手段在他看来无伤大雅,于是一直懒得管她,可老虎也会有打盹的时候。
这一次清欢终于真的不用再害怕了,而他也真的带不回她了。
或者说,带不回完整的她。
钟朗一辈子没有流过眼泪,他总是游刃有余的玩弄人心,暴躁无常的肆无忌惮的过着他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生活。他爱上一个女人,也用这种不正常的病态的方式去爱她,将施加给她的痛苦当作玩乐,直到现在他失去她。
钟朗喜欢干净,他从来不让自己的手沾上一滴血,可这一次他亲自把她的尸体清洗干净,给她穿上寿衣,将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后抱到了床上。
就算只剩下一副骨架,他也要留下她。
钟月的下场要比清欢凄惨一百万倍,也直到这时候钟朗才知道她心底那些可笑又愚蠢的想法。说什么喜欢他,她不过是个出身低贱的私生女,靠着他一时半会的怜悯有了今天这样的荣华富贵,可她就是这样回报他的?
清欢一定很怕疼,那钟月就得更疼。
而在一睁眼回到多年前的时候,钟朗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清欢,可得到的消息却是从来都没有这样一个演员,也不曾有人认识她。那会儿他大概就想到了,老天爷并不只垂青一人。
他找到她,别的什么都没做,甚至忘记了这辈子还有一个活着的钟月。
现在他看到钟月,才想起这个已经在自己记忆里消失了几十年的人,看着碍眼,但是前辈子怎样死,这辈子就得再死一次。
窗外的光线折射进房间,在地面上铺了一片,恰巧掩饰住了钟朗乌黑的令人不安的眼睛,如同一头蛰伏在黑暗中的兽,守护着自己的,也防备着别人的。
清欢梳完头钟朗就嚷嚷着饿了要她做饭,她从来都是一个人生活,父母早年离婚没人管她,在亲戚家被嫌弃惯了,早就孑然一身,因此练得一手好厨艺。她在半开放式厨房切菜煮饭的时候,钟朗就坐在后头的椅子上看她,眼睛盯着,仿佛看一百年也不会够。
怎么会够呢,喜欢的不要不要的。
“……你不要总是坐着。”清欢快被那两道视线烧穿了,“帮我削个土豆可不可以?”
“当然。”
可惜钟朗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削土豆。而且他在削土豆的时候还一心二用地看她,导致大拇指掀了个老大的口子,鲜血汩汩流出,清欢赶紧去找急救箱给他处理,心想早知道就随便他看好了,这样的话也不费这么多事。
钟朗看着她给自己清洗伤口,一点疼没感觉到,心里反倒甜丝丝的,他瞧着她因为低头露出的一段雪白的颈,忍不住低下头去亲了一下,把清欢吓得猛一抬头,磕到他的鼻子,瞬间两管鼻血就下来了。
钟朗伸手抹了一把,不太高兴的样子,他嫌恶地看着手上的血,清欢吓得连声道歉,被他握住肩膀:“别说话。”
大概是他积威甚深,清欢立刻闭上了嘴,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好一会儿才处理完毕。
削个土豆搞出这样的惨案来,这真是令人所料未及。
于是两人重新分工,清欢继续做饭,钟朗则回到椅子上继续看她。这回视线再隔应人清欢都装感觉不到,虽然他怎么看,她就当周围什么人都没有。
但炒菜的时候仍然忍不住去想:他竟然没有生气。
她以为他会的,有一次他难得带她出去,一个小孩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他一下,把手上的冰淇淋蹭了一点在钟朗的西装裤上,虽然他对小孩的父母说没关系,但清欢仍旧感觉得到他的冷意。
钟朗是不容许别人对他一点不好的,谁都不能让他受伤,所以刚才害得他流鼻血,清欢心都跳到嗓子眼儿了,她真的以为他会大发雷霆,然后再像上辈子那样对待自己。
可是并没有。
她机械化地且切着土豆丝,一遍又一遍地回想钟朗平日里对自己的方式和对别人的方式,然后她低下头,看向手里的菜刀,鬼使神差的歪了一寸,恰巧切在了食指上。
钻心的疼。
钟朗看到她动作不对就起身推开椅子大步跨过来,瞧见她手流血了张嘴就是一顿批评,可是清欢一抬头,眼里水汪汪的含着泪,他突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拉着她去找急救箱,像刚才她对待自己那样照顾她,然后把她摁到椅子上坐好,自己到案板前拿起菜刀笨拙的开始切菜——明明他的手也受伤了的。
清欢第一次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一个事实:钟朗他,好像真的真的很喜欢她。
第七十三碗汤(七)
他的母亲将这个小女孩带到钟家来,问他想不想要个妹妹。普通的小孩子也许会想,但钟朗可一点都不。他的第一反应是——要兄弟姐妹做什么,钟家是他一个人的。
所以他对着母亲露出笑容:“与其想方设法来骗我,母亲不如跟我说实话。”
母亲的表情顿时很难看,他们之间实在算不上多么亲密,也没什么感情。钟朗得知了这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才点头答应让她住进来——身上没有流钟家的血,钟家也不会分给她一个子儿。就像是养条狗养只猫一样,有什么区别?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妹妹特别喜欢黏着他,父亲得知母亲将私生女带来家顿时也提出将自己在外头的私生子带回来,在他看来这才公平,大家都在外头乱搞,凭什么你能我不能?
可钟朗一句话就让父亲打断了这个念头。他说:您尽可以带,只要不怕他们在这个家里活不过三天。
他说得出来就做得到。
父亲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没有能力也不长脑子,一辈子都活在祖父的阴影下,但钟朗和这个废物不同,他小小年纪就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可能钟月以为这是钟朗在保护她,可钟朗不过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母亲的私生女,和父亲的私生子,这可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钟月怎么长大的,钟朗一点都不关心,他每天有无数的课要上,无数的东西要学,可钟月却特别喜欢缠着他,缠的久了,钟朗虽然懒得理她,但到底也把她当成了自己所谓的“亲人”——虽然他对“亲人”这个词完全没有概念,但钟月总是在他耳边诉说,他也就默认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是个很称职的兄长,至少在物质上他从来没有亏欠过钟月,直到钟月二十岁那年来找他要他搞垮一个小明星。钟朗对做这种事不屑一顾,他不是正直也不是善良,这是强者对于欺辱弱者的不屑。
可这一切都在他看见清欢照片的时候变得面目全非。不管他怎么否认,他都得诚实面对自己的心——他想要这个女孩子。这跟养妹妹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钟朗在钟月身上花的功夫还没有他养的狗多,但他第一眼就想把清欢占为己有。
说什么给妹妹出气,那都是钟月自己的以为,他什么时候这么说过了?从头到尾,他所做的都是为了将清欢带到自己的身边。
但他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中,注定了连爱一个人都那么病态。
他也不想装出一副温柔的模样,他也不想清欢爱上的是一个假象——可是不那样要怎么办?她绝对不会喜欢真实的钟朗,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发现被欺骗的清欢立刻提出了分手,这简直是点燃钟朗骨子里疯狂的导火线。他把这样一个,红的如日中天的国民女神关了起来,用尽一切力量让世人忘记她。你要问他为什么,原因也十分简单,希望这个人只属于他,不要再有任何人看见,知道,了解。完完全全的,就属于他。眼睛里看不到第二个人,心里也不会再去想,连灵魂都是他的痕迹。
想尽一切办法将她改造的结果,就是让她再也不会喜欢他,甚至只想要逃。钟朗都不记得她逃过多少次了,次数多的他统计不来,后来他甚至懒得去想为什么,她尽管跑好了,反正他总能找到她,抓到她,占有她。
她怎么可能逃得出他的手掌心呢?为数不多的几次他也一直看着她,让她在外面玩够了,再重新把人带回自己身边。也因此,当钟朗发现清欢真的不见了的时候,可以想象得到他有多么震怒。
她没有能力真的从他身边逃走,所以一定是有人不知死活地帮了她。不过钟朗想不到的是帮助清欢逃走的不是别人,竟然是钟月。虽然她不承认,虽然清欢自己都不知道,但钟朗仍然查了出来,他微笑地告诉钟月:你最好祈祷我把她完整无缺的带回来。
否则掉了一根头发,他都不让钟月好过。
你养的一条狗,有一天突然咬了你一口,这种时候要怎么办?
钟朗说完这句话,钟月顿时面如死灰。他顿时就知道不妙了,钟月绝不是什么纯真可爱的小天使,她那点心机手段在他看来无伤大雅,于是一直懒得管她,可老虎也会有打盹的时候。
这一次清欢终于真的不用再害怕了,而他也真的带不回她了。
或者说,带不回完整的她。
钟朗一辈子没有流过眼泪,他总是游刃有余的玩弄人心,暴躁无常的肆无忌惮的过着他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生活。他爱上一个女人,也用这种不正常的病态的方式去爱她,将施加给她的痛苦当作玩乐,直到现在他失去她。
钟朗喜欢干净,他从来不让自己的手沾上一滴血,可这一次他亲自把她的尸体清洗干净,给她穿上寿衣,将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后抱到了床上。
就算只剩下一副骨架,他也要留下她。
钟月的下场要比清欢凄惨一百万倍,也直到这时候钟朗才知道她心底那些可笑又愚蠢的想法。说什么喜欢他,她不过是个出身低贱的私生女,靠着他一时半会的怜悯有了今天这样的荣华富贵,可她就是这样回报他的?
清欢一定很怕疼,那钟月就得更疼。
而在一睁眼回到多年前的时候,钟朗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清欢,可得到的消息却是从来都没有这样一个演员,也不曾有人认识她。那会儿他大概就想到了,老天爷并不只垂青一人。
他找到她,别的什么都没做,甚至忘记了这辈子还有一个活着的钟月。
现在他看到钟月,才想起这个已经在自己记忆里消失了几十年的人,看着碍眼,但是前辈子怎样死,这辈子就得再死一次。
窗外的光线折射进房间,在地面上铺了一片,恰巧掩饰住了钟朗乌黑的令人不安的眼睛,如同一头蛰伏在黑暗中的兽,守护着自己的,也防备着别人的。
清欢梳完头钟朗就嚷嚷着饿了要她做饭,她从来都是一个人生活,父母早年离婚没人管她,在亲戚家被嫌弃惯了,早就孑然一身,因此练得一手好厨艺。她在半开放式厨房切菜煮饭的时候,钟朗就坐在后头的椅子上看她,眼睛盯着,仿佛看一百年也不会够。
怎么会够呢,喜欢的不要不要的。
“……你不要总是坐着。”清欢快被那两道视线烧穿了,“帮我削个土豆可不可以?”
“当然。”
可惜钟朗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削土豆。而且他在削土豆的时候还一心二用地看她,导致大拇指掀了个老大的口子,鲜血汩汩流出,清欢赶紧去找急救箱给他处理,心想早知道就随便他看好了,这样的话也不费这么多事。
钟朗看着她给自己清洗伤口,一点疼没感觉到,心里反倒甜丝丝的,他瞧着她因为低头露出的一段雪白的颈,忍不住低下头去亲了一下,把清欢吓得猛一抬头,磕到他的鼻子,瞬间两管鼻血就下来了。
钟朗伸手抹了一把,不太高兴的样子,他嫌恶地看着手上的血,清欢吓得连声道歉,被他握住肩膀:“别说话。”
大概是他积威甚深,清欢立刻闭上了嘴,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好一会儿才处理完毕。
削个土豆搞出这样的惨案来,这真是令人所料未及。
于是两人重新分工,清欢继续做饭,钟朗则回到椅子上继续看她。这回视线再隔应人清欢都装感觉不到,虽然他怎么看,她就当周围什么人都没有。
但炒菜的时候仍然忍不住去想:他竟然没有生气。
她以为他会的,有一次他难得带她出去,一个小孩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他一下,把手上的冰淇淋蹭了一点在钟朗的西装裤上,虽然他对小孩的父母说没关系,但清欢仍旧感觉得到他的冷意。
钟朗是不容许别人对他一点不好的,谁都不能让他受伤,所以刚才害得他流鼻血,清欢心都跳到嗓子眼儿了,她真的以为他会大发雷霆,然后再像上辈子那样对待自己。
可是并没有。
她机械化地且切着土豆丝,一遍又一遍地回想钟朗平日里对自己的方式和对别人的方式,然后她低下头,看向手里的菜刀,鬼使神差的歪了一寸,恰巧切在了食指上。
钻心的疼。
钟朗看到她动作不对就起身推开椅子大步跨过来,瞧见她手流血了张嘴就是一顿批评,可是清欢一抬头,眼里水汪汪的含着泪,他突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拉着她去找急救箱,像刚才她对待自己那样照顾她,然后把她摁到椅子上坐好,自己到案板前拿起菜刀笨拙的开始切菜——明明他的手也受伤了的。
清欢第一次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一个事实:钟朗他,好像真的真的很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