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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汉兵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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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实力的人,和夸夸其谈的人,有时候确实能给人不一样的感觉,说不出具体差别在哪里,但是从一个神情、一个目光、一个动作等等,还是能让人在心中掂量的出,有所分辨。

    彭俊吸了一口气,眯起了眼睛。他恶狠狠的盯着高岳,想从他的眼神和表情中,捕捉到一些什么。可是再怎么细细观瞧,映入彭俊眼中的,只有高岳那波澜不惊的面容,凌冽冷峻的目光。

    他心中暗想,这姓高的,怕还真不是什么绣花枕头,八成确实有两下子。但是众目睽睽之下,自己主动挑事,若是就这么不声不响的退下来,那以后再嫩的新兵蛋,都能爬到他头上作威作福了。

    高岳也细瞧彭俊。彭俊的目光中,透露了他的不甘和愤怒,也透露了他的犹疑。高岳见他一时不敢轻举妄动,便又淡然一笑,不想再理他,抬脚便打算离去。

    正当尴尬时候,有一声急促的喊声远远传来:“队主,大。大眼被他们打了!”

    彭俊忽地一下回了头,见是他手下一个兵卒,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过来,一脸的惶急之色。

    彭俊便顾不上高岳,他不等那兵跑近,便两步迎上前,把住臂膀,焦灼道:“大眼怎样?出了什么事?”

    “大眼被。被莫胡卢的手下打了!”来人喘着气,把事情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潘武都直属麾下,有两百兵分作两队,一个队主是潘武都的亲兵头目,叫做莫胡卢;另一个叫车鹿回,都是孔武有力、粗暴蛮横之徒。

    这莫胡卢和车鹿回两人,除了在潘武都府邸宿卫,便在这兵营值守,有时候两人轮流着来,有时候都在潘武都府邸里。但不管是哪一个在兵营中,都喜欢打压欺辱彭俊这一队汉兵。

    彭俊身为汉兵队主,遇有纠纷,出头露面那是责无旁贷。不过他是个犟脾气,初时很是反抗,被打的头破血流,还奔至郅平和潘武都前,要求二人主持公道。

    郅平根本无意处置这等鸡毛蒜皮的事。在他心里,几个汉兵,打也就打了,技不如人有什么办法?但他总还顾着一点表面工作,把彭俊好言抚慰了两句,便打发送客。

    至于潘武都,怎可能会主持公道。不仅一句好话没有,更且吹胡子瞪眼,蛮不讲理的反过来把彭俊大骂了一顿。责骂他为何狗胆包天,无故在军中私相斗殴,干扰军纪。

    彭俊不服,说是被人挑衅欺辱,才还的手。潘武都大怒,斥骂他竟然敢当面顶撞,又干脆骄横言道,孱弱无用的汉人,就该被咱们胡族勇士打骂,没有本事打的赢,就乖乖的低头忍耐,徒争口舌之利,便是废物。

    潘武都当时便指使左右,将彭俊拖下又重责了二十军棍。彭俊来讨公道不成,反被**裸地打击报复,心中气怒填膺,直欲吐血。从此以后,心中愤世嫉俗般,看什么都不顺眼。

    但人在屋檐下,怎得不低头。连彭俊都被这样肆无忌惮的粗暴对待,更何况一众汉兵。韩雍沉默无言,独善其身,只约束自身属下不要招惹,更不愿多管闲事。

    当今天下,直若是匈奴人要翻身当家作主一般。潘武都麾下鲜卑兵、羌兵、氐兵乃至羯兵,人多势众,气焰嚣张,打又确实打不过,又没有援手,大家敢怒不敢言。

    有小冲突小矛盾便忍气吞声,有时对方实在过分了,便集体吵嚷争执一番,郅平便出来调和一番稀泥。虽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效果,总聊胜于无,就这么一天天的熬着日子。

    就在适才,彭俊身边有亲近的老兵,叫做大眼的,不知怎么又招惹到那帮蛮子,被三个鲜卑兵围殴,片刻就被打倒在地。这个汉兵远远看见,忙不迭地跑来跟彭俊报信。

    彭俊头大如斗,心中又急又怒,捏拳道:“快,你去喊上几个得力兄弟,跟我去看看。”

    那报信的汉兵,有些怯懦,犹疑嗫嚅道:“队主,我刚来的时候,那三个鲜卑人都还在,万一事情又闹大了……我,我就不去了吧?”

    彭俊丑陋的脸上,一下子涨的紫红,睁圆了眼咆哮道:“三个胡人就把你吓成这样?便是围了一百个胡人,老子只有一个人,那也得去!无论如何,不能眼睁睁地瞅着大眼兄弟被打坏了。”

    “队主,你要是去,能算了就算了,事情闹大了,回头麻烦不小。”

    人家好心规劝,彭俊闻言,更是气的直跳道:“老子就是要闹,不行就拼了这条命。他妈的。”

    他狠狠地瞪了一眼那胆小之人,一跺脚,自己跑着去招呼有胆气、愿意同去的汉兵。他高声大叫,招呼来两个人,便不愿再耽误时间,匆忙地便要往报信汉兵指的方向跑去。

    一抬头,看见高岳还站在原地,不由一愣,以为高岳是在看好戏。但此时哪里还顾得上再和高岳计较,彭俊恶狠狠地瞪了高岳一眼,便带着人大步流星而去。

    高岳本来觉得此人素质低下,言行无理且无礼,对彭俊印象很是不佳。他不愿和此“无赖腌臜之徒”多啰嗦,转身便要离去,就听闻了汉兵被打一事。

    接着,彭俊的表现倒是让他不由刮目相看。虽有重重险阻,却毅然不顾,拿出了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只为早早救护出受辱的袍泽,明知难为,却非要为。这份勇为敢当的忠义之气,很是难得。

    高岳突然对这看似很无赖腌臜的彭俊,有了些兴趣。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彭俊虽然相貌丑陋,心中却还存着热血正气,颇有些豪侠仗义的气概。

    高岳略一思量,便迈开大步,不远不近的跟着彭俊,往出事的地方走去。

    在汉兵营和胡兵营的交汇小道一僻静角落里,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躺在地上,三个鲜卑兵,围在旁边,耸肩耷背,抖搂着腿,全无站相,在大声笑骂着什么。

    见有人急踩着步子奔过来,三个胡兵都齐望过来,一看是彭俊,更且露出了挑衅的神情。

    一个阴阳怪气地便道:“这不是老彭吗?隔老远便瞪着眼想怎地?难不成还想殴打咱们弟兄?哈哈。”

    “哟,带着一群羊羔似的东西,就想来和咱们虎狼勇士较个高低吗?”

    还有粗鲁无礼的声音,“那个丑鬼模样,还好意思叫什么俊,我呸,比老子长得还要让人难受。”

    更且有唯恐事态不严重的,“老彭,你巴巴地赶来,是来收尸的吗?嘿嘿。”

    彭俊好歹有个队主的军职,无论从那一方面讲,都绝对是这三个鲜卑族士卒的上官。但是那三个鲜卑兵,根本没把彭俊当做上官,言行举止中不仅没有一丝一毫的尊敬和恭谨,简直就是污言秽语,无礼之甚。

    高岳在人群后,见几个胡兵粗横无礼的言行举动,让他登时就非常反感。

    他前世在军中,上下尊卑、等级秩序还是很讲究的。从下到上,都潜移默化,自发的对上官有着恭敬和拥护。再说,没有个服从性,谈什么军纪森严,又谈什么令出如山?

    他心中不忿,却沉住了气,默默观瞧。

    彭俊似乎对这些无礼的话语习惯了,并没有在这上面计较。他耳中听得“收尸”二字,心中猛地往下一沉,不由得抢步上前,一把从地上抄起了躺着的人,焦急呼道:“大眼,大眼,你怎么样。大眼!”

    那名唤大眼的人,浑身是血,软软的瘫在彭俊臂弯里,良久才缓缓的睁开无神的眼睛,目光涣散黯淡,仿佛一时还看不清面前的人是谁。

    彭俊见他睁了眼,心中大喜。不管无论如何,大眼总算没有伤了性命,自己来的还算及时。

    “大眼,是我,老彭啊!你怎么……”

    彭俊蹲伏在地,一面检视大眼身上伤口,一面口中连连发问,他见大眼还有些恍惚,便抬起头,恶狠狠地扫视鲜卑兵。

    鲜卑兵不理会他,却嬉皮笑脸道:“人,是咱们打的。但这次不能赖咱们,是你的人不懂规矩,有所冒犯,兄弟们便好好教导教导他一番。”

    彭俊忍不住,大喝一声:“到底是为了什么事?”

    为首一个鲜卑兵,把脸一沉,不屑道:“别在咱们这里摆劳什子队主的威风,这回是这小子主动挑衅,怨不得咱们。”

    “他主动挑衅?”

    彭俊不禁愕然。当时这种大环境下,九成九的汉人,遇事基本上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日常总是胡兵撩拨汉兵,没听说汉兵主动找胡兵挑事的。

    这时,恍惚的大眼,有些清醒起来。几个鲜卑人的话语,清楚的落进他耳朵里。他气的大叫一声,忍着伤痛,把事情原委,断断续续的说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