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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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第二天菲斯还是和剩下的三百名实
验者一同北上,进入驻守区域猛犸戈壁。
随同一起出发的还有四五十名研究人员,其中就包括知道
事情真相的凯特,至于休斯和德尔已经主动离开这个项目
,完全不想被绞入这个无比黑暗的深渊。
菲斯和七名刚刚认识的同伴,再加上一个教导者,其实这
次驻扎根本不可能完全靠这些学徒,真正坐镇的是中间的
这名六级魔法师和一名至少达到六级大骑士级别高级的战
士组合。
同样的,每一个魔法哨所都有一名魔法学徒和一名战士守
护,不过护送战士的是另一批,只有在到达哨所后才会遇
到。
而这名魔法师教导者,也算是这八名学徒的魔法导师,经
过介绍,魔法师叫汉密尔顿·菲利普,据说是帝国贵族,
不过这已经不是菲斯所关注的事情。
菲斯现在关注的是头脑里那庞大的魔法知识,虽然最后都
不知道那名死囚叫什么,但是对方关注的东西太过复杂了
,要真正学习一门魔纹法术比元素法术难多了,可以说元
素法术就是简化的魔纹法术,而且简化的不止一点。
而且这还是菲斯以现在的实力,可以查看的到的只有二级
以下的魔纹法阵,至于血纹魔法还不是现今的菲斯可以窥
探的。
以菲斯现在的了解,魔纹法术要学习的不仅仅需要元素知
识,法阵知识,还要了解自然、物理、化学等学科,更胜
者连诅咒等生僻的知识都有,以菲斯每天八小时的精力去
看完这些资料,恐怕都要两三年时间,就别说融会贯通了
。
而现在的菲斯在魔法导师汉密尔顿的眼里,完全就是一个
性格内向不喜欢说话的小孩子,因此汉密尔顿对菲斯的关
注也不多,至于汉密尔顿看过的资料显示,除了血纹实验
不错以外,其他都只能达到中等级别而已(经过改造的实
验数据)。
马车行驶了半个月时间才到达了猛犸戈壁的边缘,这也变
相的说明了魔法帝国的广阔地脉。
而且这还是经过法阵改造的马车,稳定和舒适性不说,速
度更是不比单人匹马慢多少,半个月时间行走的距离,恐
怕不下于五千公里,这还只是从帝都到猛犸隔壁的距离,
所以加上猛犸隔壁那广阔的地域,魔法帝国的南北距离恐
怕不会少于上万公里。
进入猛犸隔壁后,有些顺路的战士组学员和法师组学徒相
遇,然后大多数马车分道扬镳,各行各路。
这次的分配,共将一千多公里的长度纵深二千多里的猛犸
戈壁划分为十个区域,然后是每个区域的又分为五十个小
区域,几乎每个哨塔覆盖的范围大概是方圆五十里内的情
况,一共五百多个哨所,一千多名学徒。
菲斯所在的位置,刚好分在最外围的第一区域,所以还要
行走近半个月的时间,因为进入猛犸戈壁不管是路况还是
环境都非常糟糕,如果算上沙尘暴那么时间将会无限期延
长。
不过还好,经过十来天的行程,都没有遇到一次像样的沙
尘暴,众人如期到达第三区域的最后一个帝国都市。
过了这个都市,直到边境除了哨塔以外就没有一个人类群
居的都市,所以接下来的路程将会越加困难,风餐露宿将
是必须的,而且还要将拉车的马匹换为耐力更加超众的驼
马(马与骆驼的杂交品种,除了速度以外几乎是骆驼与马
匹所有优点的集合体。)
“菲斯,我们去外面逛逛吧!天天坐在马车上,屁股都快
粘在板凳上了。”布努斯将行李放下,立刻拉起“最要好
的”菲斯准备出去游玩。
虽然众人经过了严格训练,但是小孩子的毕竟还是小孩子
,经过大半个月时间的缓冲,好动贪玩的个性再次回到众
人身上。
菲斯做为布努斯最要好的朋友,布努斯是这样认为的,而
菲斯无所谓。
其实主要是因为布努斯的那张嘴太过得罪人了,就算是魔
法导师汉密尔顿也对布努斯没有任何好感。
也只有菲斯一人没有对布努斯的嘲讽冷眼相对,最主要的
还是菲斯一直在查看脑海中的资料,根本没有理睬布努斯
唐僧般的啰嗦,加上专挑别人毛病的嘴巴,这样在布努斯
眼里菲斯就是最要好的朋友。
不过在菲斯眼里,布努斯就是一个怪兽,不说那张比唐僧
还要唐僧的嘴巴,就是那近一米九几的身高,就算是在成
年人中也算是挺拔了,何况布努斯还是在长身体的阶段,
恐怕作为一名魔法师的布努斯,最终的身高最起码达到两
米以上,而一直身高在普通人眼里都算是比较高的菲斯,
也只能到布努斯的肩膀。
菲斯曾经问过布努斯为什么他会作为一名专职魔法师,而
不是魔武士,以布努斯的解释,虽然上天给了他战士的身
体,但是却给了他更高的魔法天赋。
但是在私下力,布努斯的解释,那是因为虽然自己的身高
马大,力量也比一般人强大数倍,而且曾经也在魔武士学
院学过半年,但是那时除了魔法以外,战士的所有技能一
点都没有学会,一直都是凭借身体优势的战斗,所以魔武
士学院最终以没有战士天赋的理由,将布努斯赶回了魔法
学院。
而神经大条的布努斯,却认为是他们根本不教自己什么有
用东西,怕自己学会最终打败了他们最厉害的弟子,所以
为了面子将自己赶出了魔武士学院。
“菲斯,更快啊!刚刚我看到那边有很多买吃的小摊子。
咱们去看看吧!”布努斯硬拽着菲斯向外走去。
“布努斯,你有钱么,去了你难道准备吃霸王餐么?”菲
斯虽然不怎么说话,但是一说就是关键。
这次布努斯阉了,挠了挠头皮,不好意思的说道:“是的
,我们没钱。”
“不过我们可以看看眼福,逛街嘛!不一定要买东西啊!
”不过布努斯立刻又焕发神采。
菲斯已经没有办法了,将求助的眼神看向带队魔法导师汉
密尔顿,可是对方明显给布努斯烦透了,在身上找出钱袋
,拿出三枚金币扔给菲斯,接着说了一句。
“尽情的去玩吧!只要再走之前回来就行了。”
菲斯已经知道了导师的意思,对方也想赶走布努斯这个苍
蝇,走之前,那可是明天上午,也就是让自己跟着布努斯
走一天一夜时间,明显是不想布努斯来打扰。
菲斯只能硬着头皮的被布努斯拉了出去,不过现在身上有
钱了,走起路来也坚定了,(一个金币=10银币=100铜币
=100块钱)。
但是菲斯知道导师肯定不会那么大方的,这些钱肯定会从
工资中扣除,就是不知道是在自己的工资中,还是在布努
斯的工资中扣除。
第六节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第二天菲斯还是和剩下的三百名实
验者一同北上,进入驻守区域猛犸戈壁。
随同一起出发的还有四五十名研究人员,其中就包括知道
事情真相的凯特,至于休斯和德尔已经主动离开这个项目
,完全不想被绞入这个无比黑暗的深渊。
菲斯和七名刚刚认识的同伴,再加上一个教导者,其实这
次驻扎根本不可能完全靠这些学徒,真正坐镇的是中间的
这名六级魔法师和一名至少达到六级大骑士级别高级的战
士组合。
同样的,每一个魔法哨所都有一名魔法学徒和一名战士守
护,不过护送战士的是另一批,只有在到达哨所后才会遇
到。
而这名魔法师教导者,也算是这八名学徒的魔法导师,经
过介绍,魔法师叫汉密尔顿·菲利普,据说是帝国贵族,
不过这已经不是菲斯所关注的事情。
菲斯现在关注的是头脑里那庞大的魔法知识,虽然最后都
不知道那名死囚叫什么,但是对方关注的东西太过复杂了
,要真正学习一门魔纹法术比元素法术难多了,可以说元
素法术就是简化的魔纹法术,而且简化的不止一点。
而且这还是菲斯以现在的实力,可以查看的到的只有二级
以下的魔纹法阵,至于血纹魔法还不是现今的菲斯可以窥
探的。
以菲斯现在的了解,魔纹法术要学习的不仅仅需要元素知
识,法阵知识,还要了解自然、物理、化学等学科,更胜
者连诅咒等生僻的知识都有,以菲斯每天八小时的精力去
看完这些资料,恐怕都要两三年时间,就别说融会贯通了
。
而现在的菲斯在魔法导师汉密尔顿的眼里,完全就是一个
性格内向不喜欢说话的小孩子,因此汉密尔顿对菲斯的关
注也不多,至于汉密尔顿看过的资料显示,除了血纹实验
不错以外,其他都只能达到中等级别而已(经过改造的实
验数据)。
马车行驶了半个月时间才到达了猛犸戈壁的边缘,这也变
相的说明了魔法帝国的广阔地脉。
而且这还是经过法阵改造的马车,稳定和舒适性不说,速
度更是不比单人匹马慢多少,半个月时间行走的距离,恐
怕不下于五千公里,这还只是从帝都到猛犸隔壁的距离,
所以加上猛犸隔壁那广阔的地域,魔法帝国的南北距离恐
怕不会少于上万公里。
进入猛犸隔壁后,有些顺路的战士组学员和法师组学徒相
遇,然后大多数马车分道扬镳,各行各路。
这次的分配,共将一千多公里的长度纵深二千多里的猛犸
戈壁划分为十个区域,然后是每个区域的又分为五十个小
区域,几乎每个哨塔覆盖的范围大概是方圆五十里内的情
况,一共五百多个哨所,一千多名学徒。
菲斯所在的位置,刚好分在最外围的第一区域,所以还要
行走近半个月的时间,因为进入猛犸戈壁不管是路况还是
环境都非常糟糕,如果算上沙尘暴那么时间将会无限期延
长。
不过还好,经过十来天的行程,都没有遇到一次像样的沙
尘暴,众人如期到达第三区域的最后一个帝国都市。
过了这个都市,直到边境除了哨塔以外就没有一个人类群
居的都市,所以接下来的路程将会越加困难,风餐露宿将
是必须的,而且还要将拉车的马匹换为耐力更加超众的驼
马(马与骆驼的杂交品种,除了速度以外几乎是骆驼与马
匹所有优点的集合体。)
“菲斯,我们去外面逛逛吧!天天坐在马车上,屁股都快
粘在板凳上了。”布努斯将行李放下,立刻拉起“最要好
的”菲斯准备出去游玩。
虽然众人经过了严格训练,但是小孩子的毕竟还是小孩子
,经过大半个月时间的缓冲,好动贪玩的个性再次回到众
人身上。
菲斯做为布努斯最要好的朋友,布努斯是这样认为的,而
菲斯无所谓。
其实主要是因为布努斯的那张嘴太过得罪人了,就算是魔
法导师汉密尔顿也对布努斯没有任何好感。
也只有菲斯一人没有对布努斯的嘲讽冷眼相对,最主要的
还是菲斯一直在查看脑海中的资料,根本没有理睬布努斯
唐僧般的啰嗦,加上专挑别人毛病的嘴巴,这样在布努斯
眼里菲斯就是最要好的朋友。
不过在菲斯眼里,布努斯就是一个怪兽,不说那张比唐僧
还要唐僧的嘴巴,就是那近一米九几的身高,就算是在成
年人中也算是挺拔了,何况布努斯还是在长身体的阶段,
恐怕作为一名魔法师的布努斯,最终的身高最起码达到两
米以上,而一直身高在普通人眼里都算是比较高的菲斯,
也只能到布努斯的肩膀。
菲斯曾经问过布努斯为什么他会作为一名专职魔法师,而
不是魔武士,以布努斯的解释,虽然上天给了他战士的身
体,但是却给了他更高的魔法天赋。
但是在私下力,布努斯的解释,那是因为虽然自己的身高
马大,力量也比一般人强大数倍,而且曾经也在魔武士学
院学过半年,但是那时除了魔法以外,战士的所有技能一
点都没有学会,一直都是凭借身体优势的战斗,所以魔武
士学院最终以没有战士天赋的理由,将布努斯赶回了魔法
学院。
而神经大条的布努斯,却认为是他们根本不教自己什么有
用东西,怕自己学会最终打败了他们最厉害的弟子,所以
为了面子将自己赶出了魔武士学院。
“菲斯,更快啊!刚刚我看到那边有很多买吃的小摊子。
咱们去看看吧!”布努斯硬拽着菲斯向外走去。
“布努斯,你有钱么,去了你难道准备吃霸王餐么?”菲
斯虽然不怎么说话,但是一说就是关键。
这次布努斯阉了,挠了挠头皮,不好意思的说道:“是的
,我们没钱。”
“不过我们可以看看眼福,逛街嘛!不一定要买东西啊!
”不过布努斯立刻又焕发神采。
菲斯已经没有办法了,将求助的眼神看向带队魔法导师汉
密尔顿,可是对方明显给布努斯烦透了,在身上找出钱袋
,拿出三枚金币扔给菲斯,接着说了一句。
“尽情的去玩吧!只要再走之前回来就行了。”
菲斯已经知道了导师的意思,对方也想赶走布努斯这个苍
蝇,走之前,那可是明天上午,也就是让自己跟着布努斯
走一天一夜时间,明显是不想布努斯来打扰。
菲斯只能硬着头皮的被布努斯拉了出去,不过现在身上有
钱了,走起路来也坚定了,(一个金币=10银币=100铜币
=100块钱)。
但是菲斯知道导师肯定不会那么大方的,这些钱肯定会从
工资中扣除,就是不知道是在自己的工资中,还是在布努
斯的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