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三毛的小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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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杜凯丰带着杜伟伟回家,齐秀萍还没有醒。他给杜伟伟热了几个馒头和红薯,等会在再加点咸菜。先先垫垫肚子,等齐秀萍起床,再给他做其它的。
“只要别熬粥,什么都好说。”杜伟伟坐在灶台前烧火:“我现在看到粥都想吐。”
蒸馒头期间,杜凯丰给杜伟伟夹了些咸菜,拌了几滴香油。勾的杜伟伟跑去偷吃了几口,咸辣酸香,很过瘾。
就算是咸菜,也比国外那些饭菜好吃。杜伟伟这一刻无比的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国外,身为□□人,他很自豪。
热的馒头是齐秀萍自己做的,喧软香甜。杜伟伟拿着一个馒头,几口吃完了一个。喘了口气,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吃不饱的感觉实在太难受。
“你别吃太多,再吃吐了。”杜凯丰在旁边提醒杜伟伟。
他暂时还不饿,等会吃齐秀萍做的饭菜,这会正拿着一个小红薯,喂给大毛二毛吃。
杜凯丰蒸的红薯,就是他当初晒的小红薯,这种红薯一般不太粗,但是很修长。一个红薯,大毛跟二毛分别在两边咬出两个小口,吸出里面的红薯肉。
杜凯丰眼看着大毛二毛的头靠的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然后靠在了一起。这个时候就是大毛二毛为了最后一点红薯肉互相怼的时候,两个毛茸茸的圆脑袋,你挤我推,看起来特别好玩。
不用杜凯丰体型,杜伟伟也不会吃撑,他只是垫垫肚子,中午等着吃鸡肉。每次杜伟伟到这里,都只能吃鸡肉,因为这里的猪肉,大多是从外面运来的,也不太好吃,他难得跑一趟,不愿意在这种食材上浪费时间。
所以他特别愿意吃鸡,尤其是养了一年以上的大公鸡或者小母鸡,炖了汤喝最好。上面的鸡油撇出来,炒的青菜也特别好吃。
吃了两个馒头,杜伟伟还想继续吃。不过为了等会的早饭,他还是忍耐下来。挑了挑锅里的红薯,个个都这么小,杜凯丰也太小气了,蒸红薯都给他挑小的。
“唉,咱们认识这么久了,好歹也算是朋友,吃喝上的感情还是有的,你就拿这么小的红薯来招待我。”杜伟伟戳戳杜凯丰,指指自己手里的红薯,这还是他挑了半天,才挑出来稍微大点的红薯。
“这是特意给你挑的红薯,你尝尝就知道了。”杜凯丰并没有解释,这种吃法一般只在农村流行,外人基本都不知道。
杜伟伟捏着手里的红薯,软软的,几乎能感觉到里面的红薯肉在流动。既然杜凯丰说这种红薯好吃,那应该就不难吃,在红薯上咬出一个小口,轻轻一吸,红薯肉被吸去了一大大半。
这种红薯肉,跟糖一样,甚至比糖还要甜,又香又甜,但是却并不腻人,味道天然而顺口。杜凯丰吃完了一个,拍拍杜凯丰,对着他比了一个赞,果然给他拿了好东西。
杜伟伟原本打算留着点肚子,等着中午吃鸡肉。但是吃到这么好吃的红薯,实在没忍住,一口气把杜凯丰蒸的红薯全部吃完,一点没给大毛二毛留。大毛二毛吃完了两根红薯,一看红薯没了,气的冲着杜伟伟大叫,跟狗争东西吃,这个人类不好。
齐秀萍起床还没洗漱,就发现厨房里有动静,怕杜凯丰做饭,急忙赶到厨房。
“怎么就吃上了,饿了喊我起来啊。”齐秀萍急忙把两人赶出厨房:“这哪里是你们待的地方,快出去吧,早饭我做。”
“阿姨好。”杜伟伟十分乖巧的跟齐秀萍问好。跟齐秀萍做自我介绍,他很有眼力劲,知道齐秀萍是掌厨的,绝对不能得罪。
“这孩子真乖,快出去吧,等会我给你们做好吃的。”
自小在女人堆里长大,杜伟伟哄人很有一套,不一会就把齐秀萍哄的眉开眼笑。
吃放早饭,齐秀萍跟着郑季军急急忙忙的离开。吃过早饭去买菜的人多,他们在菜市场还能卖一波生红薯。
杜伟伟要跟杜凯丰和郑立一起去山上做事情,主要为了消化吃下去的早餐,活动活动,中午才能吃下更多饭。
结果上了山,看到那些果子,杜伟伟的嘴基本上就没停下来过。一会吃几个枣子,一会摘个苹果,再不然捏个山楂。
“伟伟哥,你还是少吃点吧。”郑立在旁边都有点看不下去,这水果虽然好吃,也不能拿来当饭吃,吃多了胃也受不住吧。
“没事,这才多少东西。”杜伟伟没打算听劝。中午的鸡不吃,这些水果也要多吃点。这金丝小枣可真甜,这山楂酸甜可口也不错,梨清甜可口,水分足,还没渣,也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水果,一定要多吃点。
杜伟伟吃了一天不过瘾,又在这里住了一天。最后还是他姥姥一个电话,把他喊回家的。回去的时候,杜伟伟死缠烂打,跟杜凯丰买了所有成熟的金丝小枣,晒好的红薯也带走了十斤。最后还跟老黑买了几十斤黑芝麻糊,回家给几个姨送过去点,她们能帮着说说话。
“哥,你这个朋友,真是个吃货。”杜伟伟能吃的程度,简直刷新了郑立的三观。他以前常自称为吃货,见识过杜伟伟之后,他决定再也不用这个称号,他配不上。
“确实是。”杜凯丰也深深赞同。
晚上终于清静了下来,杜凯丰把小斗篷拿给三毛。
“现在天气冷,你在外面睡会着凉,把这个带着,暖和,穿着也方便。”杜凯丰把小斗篷套在三毛身上,跟三毛的毛色还挺配,三毛穿上斗篷,看起来更小了。
三毛摸摸斗篷,布料不错。而且看样子大小,是特意给它做的?
“特意给你做的,不要因为不喜欢就不穿,你身体瘦,毛也不多,晚上还在外面睡,不穿会冷。”
三毛原本以为这是杜凯丰的恶趣味,人类总喜欢给宠物打扮,觉得好看。其实这对动物本身并不好,它们不需要穿衣服,身上的皮毛足以让它们熬过冬天。
但是杜凯丰好像不是这样,他好像是真的担心三毛会冷,才会给它做了这条斗篷。
第杜凯丰带着杜伟伟回家,齐秀萍还没有醒。他给杜伟伟热了几个馒头和红薯,等会在再加点咸菜。先先垫垫肚子,等齐秀萍起床,再给他做其它的。
“只要别熬粥,什么都好说。”杜伟伟坐在灶台前烧火:“我现在看到粥都想吐。”
蒸馒头期间,杜凯丰给杜伟伟夹了些咸菜,拌了几滴香油。勾的杜伟伟跑去偷吃了几口,咸辣酸香,很过瘾。
就算是咸菜,也比国外那些饭菜好吃。杜伟伟这一刻无比的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国外,身为□□人,他很自豪。
热的馒头是齐秀萍自己做的,喧软香甜。杜伟伟拿着一个馒头,几口吃完了一个。喘了口气,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吃不饱的感觉实在太难受。
“你别吃太多,再吃吐了。”杜凯丰在旁边提醒杜伟伟。
他暂时还不饿,等会吃齐秀萍做的饭菜,这会正拿着一个小红薯,喂给大毛二毛吃。
杜凯丰蒸的红薯,就是他当初晒的小红薯,这种红薯一般不太粗,但是很修长。一个红薯,大毛跟二毛分别在两边咬出两个小口,吸出里面的红薯肉。
杜凯丰眼看着大毛二毛的头靠的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然后靠在了一起。这个时候就是大毛二毛为了最后一点红薯肉互相怼的时候,两个毛茸茸的圆脑袋,你挤我推,看起来特别好玩。
不用杜凯丰体型,杜伟伟也不会吃撑,他只是垫垫肚子,中午等着吃鸡肉。每次杜伟伟到这里,都只能吃鸡肉,因为这里的猪肉,大多是从外面运来的,也不太好吃,他难得跑一趟,不愿意在这种食材上浪费时间。
所以他特别愿意吃鸡,尤其是养了一年以上的大公鸡或者小母鸡,炖了汤喝最好。上面的鸡油撇出来,炒的青菜也特别好吃。
吃了两个馒头,杜伟伟还想继续吃。不过为了等会的早饭,他还是忍耐下来。挑了挑锅里的红薯,个个都这么小,杜凯丰也太小气了,蒸红薯都给他挑小的。
“唉,咱们认识这么久了,好歹也算是朋友,吃喝上的感情还是有的,你就拿这么小的红薯来招待我。”杜伟伟戳戳杜凯丰,指指自己手里的红薯,这还是他挑了半天,才挑出来稍微大点的红薯。
“这是特意给你挑的红薯,你尝尝就知道了。”杜凯丰并没有解释,这种吃法一般只在农村流行,外人基本都不知道。
杜伟伟捏着手里的红薯,软软的,几乎能感觉到里面的红薯肉在流动。既然杜凯丰说这种红薯好吃,那应该就不难吃,在红薯上咬出一个小口,轻轻一吸,红薯肉被吸去了一大大半。
这种红薯肉,跟糖一样,甚至比糖还要甜,又香又甜,但是却并不腻人,味道天然而顺口。杜凯丰吃完了一个,拍拍杜凯丰,对着他比了一个赞,果然给他拿了好东西。
杜伟伟原本打算留着点肚子,等着中午吃鸡肉。但是吃到这么好吃的红薯,实在没忍住,一口气把杜凯丰蒸的红薯全部吃完,一点没给大毛二毛留。大毛二毛吃完了两根红薯,一看红薯没了,气的冲着杜伟伟大叫,跟狗争东西吃,这个人类不好。
齐秀萍起床还没洗漱,就发现厨房里有动静,怕杜凯丰做饭,急忙赶到厨房。
“怎么就吃上了,饿了喊我起来啊。”齐秀萍急忙把两人赶出厨房:“这哪里是你们待的地方,快出去吧,早饭我做。”
“阿姨好。”杜伟伟十分乖巧的跟齐秀萍问好。跟齐秀萍做自我介绍,他很有眼力劲,知道齐秀萍是掌厨的,绝对不能得罪。
“这孩子真乖,快出去吧,等会我给你们做好吃的。”
自小在女人堆里长大,杜伟伟哄人很有一套,不一会就把齐秀萍哄的眉开眼笑。
吃放早饭,齐秀萍跟着郑季军急急忙忙的离开。吃过早饭去买菜的人多,他们在菜市场还能卖一波生红薯。
杜伟伟要跟杜凯丰和郑立一起去山上做事情,主要为了消化吃下去的早餐,活动活动,中午才能吃下更多饭。
结果上了山,看到那些果子,杜伟伟的嘴基本上就没停下来过。一会吃几个枣子,一会摘个苹果,再不然捏个山楂。
“伟伟哥,你还是少吃点吧。”郑立在旁边都有点看不下去,这水果虽然好吃,也不能拿来当饭吃,吃多了胃也受不住吧。
“没事,这才多少东西。”杜伟伟没打算听劝。中午的鸡不吃,这些水果也要多吃点。这金丝小枣可真甜,这山楂酸甜可口也不错,梨清甜可口,水分足,还没渣,也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水果,一定要多吃点。
杜伟伟吃了一天不过瘾,又在这里住了一天。最后还是他姥姥一个电话,把他喊回家的。回去的时候,杜伟伟死缠烂打,跟杜凯丰买了所有成熟的金丝小枣,晒好的红薯也带走了十斤。最后还跟老黑买了几十斤黑芝麻糊,回家给几个姨送过去点,她们能帮着说说话。
“哥,你这个朋友,真是个吃货。”杜伟伟能吃的程度,简直刷新了郑立的三观。他以前常自称为吃货,见识过杜伟伟之后,他决定再也不用这个称号,他配不上。
“确实是。”杜凯丰也深深赞同。
晚上终于清静了下来,杜凯丰把小斗篷拿给三毛。
“现在天气冷,你在外面睡会着凉,把这个带着,暖和,穿着也方便。”杜凯丰把小斗篷套在三毛身上,跟三毛的毛色还挺配,三毛穿上斗篷,看起来更小了。
三毛摸摸斗篷,布料不错。而且看样子大小,是特意给它做的?
“特意给你做的,不要因为不喜欢就不穿,你身体瘦,毛也不多,晚上还在外面睡,不穿会冷。”
三毛原本以为这是杜凯丰的恶趣味,人类总喜欢给宠物打扮,觉得好看。其实这对动物本身并不好,它们不需要穿衣服,身上的皮毛足以让它们熬过冬天。
但是杜凯丰好像不是这样,他好像是真的担心三毛会冷,才会给它做了这条斗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