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认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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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达道出了其中的原因,道:“那是因为那些人根本就不敢报案。一年前,有个药材铺的商人叫周全,此人为人正直,嫉恶如仇,他的手下也有十几号打手,个个都是武艺精湛之辈,可是,那周全在不同意交保护费的情况下,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他的手下全部被铁狮楼的打手打翻在地。那铁狮楼的楼主西门贺亲自坐镇,他就坐在周全的院子里,吩咐他的手下挖开一个一人深的大坑,当场就要活埋周全。周全不相信西门贺敢在大白天将其活埋,便死不答应交保护费。最后,当周全的身子只剩下两只鼻孔可以出气,嘴巴可以说话的时候,他才知道这西门贺不光是说说,他是真敢活埋自己。周全无奈,只好答应给西门贺双倍的保护费。”
宋瑞龙气得把拳头捶在桌子上,道:“这还有没有王法?”
霍达也愤怒的说道:“大人,如果你不能将西门贺搬倒的话,小民劝大人还是不要动他的好。”
宋瑞龙坚定的道:“本县不但要搬倒他,还要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霍达面有喜色,道:“大人有此决心,那是我们平安县老百姓的福气。小民这就把武逢春的事给大人说说。在一个月前,小民就发现西门贺经常会在武逢春出去卖烧饼的时候,偷偷的溜进潘翠屏的家。那西门贺每次都会买几千个烧饼,以此来拖住武逢春的人,他好和潘翠屏快活。昨天晚上,刚吃过晚饭,小民就看到那西门贺又进了潘翠屏家,小民知道那一对狗男女肯定又在**了。于是小民就找到了武逢春。当时武逢春正从富平巷出来,听小民这么一说,他当时还愤怒的说,你是不是在骗我,你要是敢骗我,我就把你的皮扒下来”
武逢春把手中的匕首拔了出来。拿在手中就直接回了家。可他这一回去,就再也没有出来,早上就传出他得了心疼病死去的消息。大人,您说这,您信吗?”
宋瑞龙沉着脸道:“也就是说这个武逢春的死十分的可疑,本县会查个水落石出的。不过本县还想问你一件事。”宋瑞龙把一块老鼠形状的玉佩,拿在手中让霍达看了看,“你知不知道这块玉佩是谁的?”
霍达接过玉佩,把玉佩放在手心里。把脖子往后仰了仰道:“这玉佩上刻的是老鼠,老鼠的肚子上是一个‘春’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玉佩正是武逢春的。不知道大人是从何处得来的玉佩?”
宋瑞龙把玉佩收回自己的手中,道:“这玉佩是在侯保平的家中得到的。侯保平的妻子昨天晚上被人掐死在了自己的房中。这玉佩就落到了案发现场。”
“哦,原来是这样。”霍达想了想道:“大人是不是怀疑是武逢春干的?”
“嗯”宋瑞龙点下头,道:“听说,昨天晚上。你在见到武逢春的时候是在富平巷,那个时间也恰好是侯保平的妻子袁明月被杀害的时间。那武逢春在见到你的时候,他的神色如何,他有没有给你说什么?”
“嗨”霍达叹息一声,道:“如今这武逢春已经死了,我也顾不得他的名声了。这武逢春在活着的时候,就经常给小民提袁明月的事。袁明月就好像是天上的明月一般。有花容月色之美,她的美掺杂着一种病态的美,就好像西施捧腹一般。与其说武逢春有心疼病,倒不如说这月明月有心疼病。袁明月的心口要是疼起来的话,她的脸上就会显现出一种让人十分心醉的感觉。那感觉就好像是一阵风吹落了正在开放的春花,春风中带着淡淡的香,让人很想把她抱在怀里。那武逢春就曾经把月明月抱在怀里过。”
宋瑞龙惊讶的说道:“难道这个武逢春和这个袁明月真的有不可告人的事?”
霍达摇摇头道:“那武逢春是有那个色心他没有那个色胆,他虽然对袁明月觊觎已久,可是他始终没有那个机会,他也没有那个胆子。再说那袁明月也算是爱惜名节之人,所以不曾把自己的身子给过武逢春。武逢春在昨天晚上刚遇到小民的时候,他还说,真是晦气,本来以为自己今天晚上可以大干一场的,可谁知,刚打了袁明月的脸一巴掌,那袁明月的死丈夫就回来了,幸好我跑的快,不然的话,我肯定就成了瓮中之鳖了。”
“我当时并没有追问武逢春说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不过,我告诉他,你自己在玩别人的老婆的时候,你的老婆正在被别人玩弄呢。武逢春听了这话以后,他把自己的手握成拳头,把靴子里的一把匕首掏出来,说是不是那个西门贺?我说正是,我劝他要多加小心,西门贺我们惹不起。武逢春不听,他说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把西门贺给杀死。后来他就跑回了自己家。不过自从他回去以后,就再也没有起来过。”
“多谢!”宋瑞龙起身对霍达说道:“你的这些消息对我们来说十分的重要,我们这就去武逢春的家,要开棺验尸。”
霍达激动的说道:“协助官府办案,是我们每个百姓应该做的事情,如果大人在办案的过程中需要小民做什么的话,尽管吩咐。”
宋瑞龙突然想到一件事,对霍达说道:“霍达,你对袁明月的人印象如何?本县想让你认一个人。”
霍达道:“哦,还算有些印象,如果让她本人站在这里的话,我还认的出来。”
宋瑞龙把霍达带到了停尸房。
张美仙把袁明月身上的白布掀开,给霍达看了之后,道:“你看看认不认识这名死者?”
那名死者虽说也是女性,可是他的脸已经被钝器砸的稀巴烂了,脸上的皮肤没有一处完好的,要从脸上认出那个女人是谁,希望性不大。
再看那名死者的手臂,她的手臂圆滑细嫩,根本就不像是袁明月那种经常出头露面的人应该有的粗糙皮肤。(未完待续……)
霍达道出了其中的原因,道:“那是因为那些人根本就不敢报案。一年前,有个药材铺的商人叫周全,此人为人正直,嫉恶如仇,他的手下也有十几号打手,个个都是武艺精湛之辈,可是,那周全在不同意交保护费的情况下,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他的手下全部被铁狮楼的打手打翻在地。那铁狮楼的楼主西门贺亲自坐镇,他就坐在周全的院子里,吩咐他的手下挖开一个一人深的大坑,当场就要活埋周全。周全不相信西门贺敢在大白天将其活埋,便死不答应交保护费。最后,当周全的身子只剩下两只鼻孔可以出气,嘴巴可以说话的时候,他才知道这西门贺不光是说说,他是真敢活埋自己。周全无奈,只好答应给西门贺双倍的保护费。”
宋瑞龙气得把拳头捶在桌子上,道:“这还有没有王法?”
霍达也愤怒的说道:“大人,如果你不能将西门贺搬倒的话,小民劝大人还是不要动他的好。”
宋瑞龙坚定的道:“本县不但要搬倒他,还要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霍达面有喜色,道:“大人有此决心,那是我们平安县老百姓的福气。小民这就把武逢春的事给大人说说。在一个月前,小民就发现西门贺经常会在武逢春出去卖烧饼的时候,偷偷的溜进潘翠屏的家。那西门贺每次都会买几千个烧饼,以此来拖住武逢春的人,他好和潘翠屏快活。昨天晚上,刚吃过晚饭,小民就看到那西门贺又进了潘翠屏家,小民知道那一对狗男女肯定又在**了。于是小民就找到了武逢春。当时武逢春正从富平巷出来,听小民这么一说,他当时还愤怒的说,你是不是在骗我,你要是敢骗我,我就把你的皮扒下来”
武逢春把手中的匕首拔了出来。拿在手中就直接回了家。可他这一回去,就再也没有出来,早上就传出他得了心疼病死去的消息。大人,您说这,您信吗?”
宋瑞龙沉着脸道:“也就是说这个武逢春的死十分的可疑,本县会查个水落石出的。不过本县还想问你一件事。”宋瑞龙把一块老鼠形状的玉佩,拿在手中让霍达看了看,“你知不知道这块玉佩是谁的?”
霍达接过玉佩,把玉佩放在手心里。把脖子往后仰了仰道:“这玉佩上刻的是老鼠,老鼠的肚子上是一个‘春’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玉佩正是武逢春的。不知道大人是从何处得来的玉佩?”
宋瑞龙把玉佩收回自己的手中,道:“这玉佩是在侯保平的家中得到的。侯保平的妻子昨天晚上被人掐死在了自己的房中。这玉佩就落到了案发现场。”
“哦,原来是这样。”霍达想了想道:“大人是不是怀疑是武逢春干的?”
“嗯”宋瑞龙点下头,道:“听说,昨天晚上。你在见到武逢春的时候是在富平巷,那个时间也恰好是侯保平的妻子袁明月被杀害的时间。那武逢春在见到你的时候,他的神色如何,他有没有给你说什么?”
“嗨”霍达叹息一声,道:“如今这武逢春已经死了,我也顾不得他的名声了。这武逢春在活着的时候,就经常给小民提袁明月的事。袁明月就好像是天上的明月一般。有花容月色之美,她的美掺杂着一种病态的美,就好像西施捧腹一般。与其说武逢春有心疼病,倒不如说这月明月有心疼病。袁明月的心口要是疼起来的话,她的脸上就会显现出一种让人十分心醉的感觉。那感觉就好像是一阵风吹落了正在开放的春花,春风中带着淡淡的香,让人很想把她抱在怀里。那武逢春就曾经把月明月抱在怀里过。”
宋瑞龙惊讶的说道:“难道这个武逢春和这个袁明月真的有不可告人的事?”
霍达摇摇头道:“那武逢春是有那个色心他没有那个色胆,他虽然对袁明月觊觎已久,可是他始终没有那个机会,他也没有那个胆子。再说那袁明月也算是爱惜名节之人,所以不曾把自己的身子给过武逢春。武逢春在昨天晚上刚遇到小民的时候,他还说,真是晦气,本来以为自己今天晚上可以大干一场的,可谁知,刚打了袁明月的脸一巴掌,那袁明月的死丈夫就回来了,幸好我跑的快,不然的话,我肯定就成了瓮中之鳖了。”
“我当时并没有追问武逢春说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不过,我告诉他,你自己在玩别人的老婆的时候,你的老婆正在被别人玩弄呢。武逢春听了这话以后,他把自己的手握成拳头,把靴子里的一把匕首掏出来,说是不是那个西门贺?我说正是,我劝他要多加小心,西门贺我们惹不起。武逢春不听,他说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把西门贺给杀死。后来他就跑回了自己家。不过自从他回去以后,就再也没有起来过。”
“多谢!”宋瑞龙起身对霍达说道:“你的这些消息对我们来说十分的重要,我们这就去武逢春的家,要开棺验尸。”
霍达激动的说道:“协助官府办案,是我们每个百姓应该做的事情,如果大人在办案的过程中需要小民做什么的话,尽管吩咐。”
宋瑞龙突然想到一件事,对霍达说道:“霍达,你对袁明月的人印象如何?本县想让你认一个人。”
霍达道:“哦,还算有些印象,如果让她本人站在这里的话,我还认的出来。”
宋瑞龙把霍达带到了停尸房。
张美仙把袁明月身上的白布掀开,给霍达看了之后,道:“你看看认不认识这名死者?”
那名死者虽说也是女性,可是他的脸已经被钝器砸的稀巴烂了,脸上的皮肤没有一处完好的,要从脸上认出那个女人是谁,希望性不大。
再看那名死者的手臂,她的手臂圆滑细嫩,根本就不像是袁明月那种经常出头露面的人应该有的粗糙皮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