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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角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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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给凯尔玛城的建筑做个排名,那么力量和勇气之神的主神殿毫无疑问,当属第一。

    因为这里是光芒照耀之地,是信仰汇聚之所,是力量和勇气之神寇德,在地上的行宫。

    而奥多亚克家族的古堡则可以排第二,历经千年的传承,沉淀下的是无尽勇武,是荣耀光辉,是无数英灵的守护。

    同时,这里,千年已降,也毫无疑问是这一片地域的权力核心。

    至于第三,则开始有争议了。

    要是让阿蒙来选,肯定会说凯尔玛城大图书馆,因为这里是知识和文明的传承之所。

    可要是给古蒙的战士们来选,那必然是角斗场。

    没错,古蒙人确实英勇无畏,这是他们成为优秀战士的基础,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们文明礼貌,也不代表他们淳朴讲理。

    相反,因为崇尚力量,他们大都追求个人实力,遇事从不知退缩,也喜欢用肌肉解决问题。

    直白点说,对错不重要,打得赢才是真理!

    他们执着,但也倔强不知变通。

    他们纯粹,却也不喜欢思考,很容易成为被人利用。

    他们是职业的战士,所以不事生产,家里的田地和畜牧都是由奴隶来种植打理。

    所以,有一个很残酷的事实——凯尔玛城是整个北地最大的奴隶购买商。

    在北地,古蒙有【野蛮人】的称号,这算是一种肯定,肯定他们的实力。

    但毫无疑问也是一种嘲讽,嘲讽他们的粗鲁,野蛮,不懂艺术,不通教化。

    而这,也是帕丽兹王后受人尊重的原因之一。

    二十年前,帕丽兹王后刚刚来到凯尔玛城时,这里才是真正野蛮和贫穷之地。

    拿性命在蛮野荒原上拼个你死我活,狩猎魔兽,养家活口才是日常。

    而大部分古蒙人成年后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成为佣兵,为人卖命,换取微薄的薪水。

    雄狮城要发动战争,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凯尔玛城的雇佣军团,就是这个原因。

    二十年前,小到个人佣兵,中到成建制的佣兵团,大到凯尔玛城的专业军团,都是明码标价,是可以雇佣的。

    而佣兵所得,才是凯尔玛城最大的财富和物资来源。

    这一次,哈卡斯王之所以不情愿接受雄狮城的雇佣,一方面自然是因为不缺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想改变外界对凯尔玛城一些固有的观念。

    至于另一条出路,则是强盗。

    没错,二十年前,荒原野盗的主力军还是凯尔玛城的古蒙人,那时,他们肆虐的地区可不仅仅是现在蛮野荒原南部地区,而是整个荒原。

    可以说,这样的一个民族,哪怕有帕丽兹王后二十年来孜孜不倦的努力改变和教化,但骨子里的血性仍旧难以抹除。

    当然,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也不应该抹除。

    于是,当角斗场的提案放在了哈卡斯王的案头时,几乎是第一时间被通过了,并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建设完成。

    于是,当角斗士成为一种职业,并受到城市内居民们疯狂追捧时,无数古蒙战士投入了这个行业,又在奥多亚克家族有意识的引导下,形成了一系列固定的规则,和丰富的战斗模式。

    比如说魔兽和战士单挑;比如说战士和战士单挑;比如说两队战士的相互对抗;再比如说一群魔兽和一队战士的厮杀。

    甚至场地,规模,武器,人员等等都会有变化,各种噱头吸引了无数古蒙人,乃至于外乡人的观看和参加。

    时至今日,角斗场已经成了奥多亚克家族财富进账的三大支柱之一,仅次于武器商贸和城市赋税。

    在阿蒙看来,这种模式有些类似于前世的足球,或者篮球联赛什么的,有一定的规矩和循环赛事。

    当然,所不同的是这里的角斗从不在乎鲜血和死亡,甚至能令古蒙人疯狂的就是这种生死杀戮,而角斗士的死亡,从角斗场建立的第一天开始,从来没停止过。

    这里,角斗赛场上,甚至曾有奥多亚克家族成员在此处殒命,还不止一人。

    而今天,这里的迎来了另一位奥多亚克家族的成员,北地有名的废柴,阿蒙-奥多亚克。

    他需要在这里和两头四臂魔猿决一生死,以此为自己正名!

    也是今天,足以让四万人同时观赏比赛的环形角斗场内,愣是塞满了人。

    过道,角落,甚至墙头都攀爬上不知多少凯尔玛的子民,哪怕他们仅仅是单纯的交头接耳,巨大的嘈杂声都能让人面对面听不清说了些什么。

    索性,凯尔玛的市政厅早有预料,城卫军团已经接手了治安工作,并从狂暴军团内抽掉了不少强大的战士来维持秩序,否则光是拥挤踩踏,都有可能酿成惨剧。

    直到上午十时,哈卡斯王和帕丽兹王后,携带着爱丽丝小殿下入场,才让整个角斗场的气氛达到了巅峰,整齐的高呼声几乎堪比传奇法术‘女妖之嚎’。

    这等盛况,哪怕是丰收节都比不上。

    哈卡斯王仅仅是简单的几句发言,就宣布角斗开始,而角斗的第一场,是两头四臂魔猿对阵一头喷火牛。

    好吧,作为中阶魔兽,喷火牛虽然也是其他人眼中的强悍魔兽,但面对两头四臂魔猿,就是送菜,已经饿了数天的魔猿在一分钟之内将喷火牛给撕成了碎片。

    惨嚎声中,喷火牛的鲜血和内脏散落一地,而两头四臂魔猿则各自抓着一条大腿在撕扯着吞吃,那铜铃一般的眼睛四处扫视时,将魔猿的凶煞之气展露的淋漓尽致。

    这一场其实是阿蒙特地要求加上去的,为的就是证明四臂魔猿没有被动过手脚,这就是他做事的宗旨,既然要做,那就得做的让人无话可说。

    后台,阿蒙已经穿戴整齐,他的身上是一整套的精铁铠甲,从头盔到板甲,到护膝,再到铁靴,足足有二十一个部件组成,一看就是奥多亚克家族出品的精良防具。

    当然,面对外面那两头魔猿水缸般大小的拳头,精良防具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到是手中这柄足有半人高的牛角战斧,阿蒙觉得很是满意,这可是他从家族库藏里专门挑出来的。

    虽然也是新近铸造,没什么辉煌历史,但够沉,够大,够硬,且刀刃边缘铭刻了增加锋利的符文,算是一柄初级的魔法武器。

    阿蒙本以为这种小场面,完全不用慌,但当他站在大门前,看着外面凶残咆哮的四臂魔猿,看着那密密麻麻高呼的人群,他只觉得自己握着武器的手都在颤抖。

    这是他在紧张吗?

    不,这不是他在紧张,而是他体内的某个灵魂的残存执念在颤抖。

    阿蒙微微一愣,陡然明白了过来,他将战斧举到了眼前,透过那雪亮的斧面,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是了,这就是你的执念了,你想成为强大的战士,然后,骄傲的向所有人宣布。”

    “其实,你不是渴求战斗和杀戮,你只是想得到外面这些人,这些同族的认可罢了。

    为了这份认可,你甚至死活不愿意成为施法者,而是将时间耗在了身体锻炼上。”

    “真是很可笑的坚持啊,人活着,不都该为自己着想吗?何苦在乎别人的目光!”

    “不过,你我终究一体,这个执念我帮你实现了。

    那么,原本的计划,似乎得改一改了。”

    “希望,这两头四臂魔猿,能抗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