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剪头

作者:山鬼不爱听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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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这时候,一个打扮时尚的小伙子走了过来,打破了林洛的胡思乱想,

    “先生,是剪发还是洗头?”

    “先洗后剪”林洛言简意赅。

    “请跟我到这边来!”

    林洛带着春夏跟着年轻人上楼,楼上还有休息区,有糖果和饮料可以喝,林洛把春夏给了店里的一个小姑娘照顾。自己就换了剪头的衣服。躺在按摩床上舒服的洗了个头。

    这种躺着洗头的椅子,林洛上辈子经常能看到,还尝试过那种带自动按摩的呢,自然不像周围那些按个摩还吱哇乱叫的人一样没见识。

    林洛跟着一个漂亮的女小工到洗头台。小工给她领后围上毛巾,扶着他的肩,让他躺下去,后脖颈正好卡在一处凹陷,有点怪怪的感觉,却也不能说不舒服。

    脚放在脚蹬上,一股热流浸湿头发,涌过头皮。陡然受到热流的冲击,两个字,舒坦!尤其是小工的高跟鞋声,听着十分悦耳。

    小工很轻的揉洗,林洛缓缓闭上眼睛。温热的水流冲洗过每一寸头皮,小工会细心的问还痒不痒,每一个细节都无可挑剔,与其说是洗头,倒不如说是享受。

    尤其是当那露在热裤之外的大腿,不经意间蹭过陈洛平放在两侧的手指时,那冰凉而富有弹性的触感,应该怎么说呢。

    心上不经意的悸动,最后都会让人怅然若失。

    林洛摇了摇脑袋,今天是怎么了,春天早就过去了啊。

    头发冲洗干净,等到洗完了泡沫的时候,林洛就想着起身,却被小工轻轻的按了下去,说道“大哥,我还得给您按个摩呢!”这倒是叫林洛没想到,这个时候就已经有按摩的服务了。

    不知是什么成分的液体侵着头皮的感觉非常舒服,尤其是当那柔软的指肚在上面很有规律地按摩着的时候,简直舒服的陈洛想要呻吟出声来。

    最后折腾了一个小时,就剪了一个短发,一结账居然才花了50块。林洛以为这么舒坦,至少要被宰个一两千的。

    自己还是没有适应好这个时候的物价啊。

    有了清爽的新发型,确实要比之前顺眼了一些,也得到了春夏的肯定与夸奖。

    处理完一切的林洛在镜子前陶醉地照了照,很是臭美的摆了几个自认为帅气的POSE,然后便很爽快的付了帐。

    当然这个所谓的帅,也不过是50分变60分罢了。

    父女二人把车就留在了沙龙的门口,抬脚往国贸商场走了去,沙龙自然也愿意,门口停着个豪车,自然也招揽客人。

    这年头桑塔纳,蓝鸟都是好车。奥迪自然算豪车了。

    “欢迎光临,先生。”国贸的门口的服务员换人了,六月末正值高校放假,不少大学生都会来这里兼职。你别说换下来那些大妈,换上了姿容靓丽的女学生,这时髦的档次立刻就上来了。

    林洛有心给自己从头到脚给自己换了一身,可是奈何就是找不到适合自己的衣服。

    别管多贵的衣服,穿在林洛身上,就显得很便宜。

    就是那种,林洛穿上好看了一点点,但是衣服却丑了很多的样子。

    一边挑衣服,林洛一边想起了自己上辈子那个不争气的女婿了。

    这个女婿虽然干啥啥不行,但是在吃喝玩乐上确实是一般人比不了的。

    挑东西,女婿就告诉过自己,你就看那些你一打眼就觉得这东西应该很贵,一看价格,又觉得这东西不值这个价格的。

    这样的应该就是应季的时尚单品,穿到身上肯定没毛病。

    他还有一套自己的天才理论,把普通东西穿出时尚感哪个叫精致穷,咱又不穷,咱费那个脑子干嘛?

    林洛原本以为这是对的,可是今天林洛这么一学,发现那只对自己那个空有一副好皮囊的女婿有用。

    自己这么一学的,哪哪都不对劲。

    林洛特意找一个一看就很贵的店,让店员给自己搭配几身就好了,

    可惜林洛身高不高,只有一米七出头,肩膀也不宽,好衣服也撑不起来。

    就算穿上这么好的时尚单品也变成了个别别扭扭的的青年人了,与别人一比,就丑了很多。

    好在店员好心,见林洛如此不满意,就给林洛推荐了国贸新入住的一个纯手工的店铺。

    一听还有这等新鲜事,上辈子自己都没经历过,就带着春夏去看看去了。

    若是真的好,连春夏的春冬以后都在那里定了。只是不知道这里给不给小孩子定制。

    为了表示对这个店员的感谢,林洛还是把稍微顺眼的一套买了下来,春夏穿着好看的也都包了起来,没办法,春夏穿什么都好看,天生丽质难自弃。

    林洛就困难了。穿啥啥掉价。

    去了店员说的店,林洛才发现,这居然是布里奥尼的定制。以前陈洛就想有一套布里奥尼的西装,可惜就算女儿后来有钱了,也依旧舍不得让女儿给自己买这里的西装。

    如今自己怀里就7万块钱,就敢跑这嘚瑟。自己觉得自己和自己瞧不起的那个女婿越来越像了。

    那个女婿,自己是半个眼睛也瞧不上,虽然女儿是靠他家起来的,但是这不耽误自己瞧不上这家伙。

    简单就拿一个事说吧,有一次自己和女儿女婿一起去一个叫什么奥特莱斯的地方,那装修的那个好哦,东西也贵的吓人,里面一个钥匙扣,也不是金的,也不是银的,就一破铜烂铁就能卖三万多。

    吓得自己啥都不敢动,生怕自己给东西弄坏了。

    毕竟是花女儿的钱,心里不得劲。

    可自己那吃喝玩乐不干正事靠女儿养着的女婿,在这种地方那叫一个如鱼得水啊,指使人家售货员和地主指使长工是的,一会叫人家这个拿来试试,一会叫人家那个拿来看看,一个劲的给春夏摆弄。

    最后啥都没买不说,最后还特轻蔑的给人家了一句,“什么玩应啊?都上不了身!”一副人家这种一线的奢侈品品牌,都上不了自己老婆身的感觉。

    这不可气,可气的是那些被他指使的如同三孙子似的售货员们也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互相之间还小声嘀咕着,“咱家这大众的东西,这种富二代瞧不上正常!”

    呸,他是个毛富二代,他就是个败家子,软饭男,好好的家到他这都被糟蹋成负二代了。要不是春夏,他都能饿死大街上。

    不过这也让林洛明白之前自己教育春夏的那个道理。

    大部分人都是肤浅的,先敬衣裳后敬人,大裤衩子拖拉个鞋装逼用钱砸人是很爽,可既然有钱为啥要花冤枉钱砸给别人,给自己买几身好的,自己穿着舒服,还能让别人高看一眼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