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龙珠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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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夏皇便颁布诏令,特命方信天为钦命寻仙师,遍寻整个夏朝,以找到法力最为高深的术士。朝堂之内皆为震动,但碍于夏皇残暴,无人敢有丝毫异议。
当夜,大夏朝长公主夏冰便乔装打扮进了巫师府,当日她为方信天所威胁,便当真向其父皇引荐,最终使得方信天得到了大夏第一巫师的位置,自那以后,她每隔几日便会到方信天府中。不单单是因为夏皇已经全然相信方信天,更重要的是,即便她不情愿,她父皇都恨不得将她下嫁给方信天,以使方信天衷心为他做事,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不得不来的理由。
穿过长长的回廊,夏冰毫无阻碍便来到了巫师府后院。推开精雕细刻的楠木门,夏冰便见到了那个熟悉的男子。房间中并无其他人,只有方信天一人正坐在软榻上假寐,此时感觉到有人进来,男子便睁开双目,看向来人。
夏冰坐在一旁的矮座上,白皙的脖颈高高昂起,眼中的不屑不言而喻。方信天从软榻上走下,单手掐住女子白皙的下巴,声音依旧暗哑道,“公主来此,所为何事?”
被人强迫抬起头,夏冰直直盯上男子的眸子,面对那双幽深的眸子。她虽然感到恐惧,却仍是竭力平静下来道,“先前向父皇提议,招凤麟洲的巫师、道士进夏都的事本公主已经做到,答应本公主的东西是不是可以拿出来了。”
说话间,女子脸上白皙光滑的皮肤竟开始皲裂起来,没一会儿功夫,其满头青丝也瞬间花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夏冰挣脱开男子的手,慌乱的用脖颈间的纱巾将自己包裹起来,她一边颤抖着一边用干枯的双手摸着自己的脸颊。
看到原本美丽的女子模样已然不再,而是完全变成了一个被热水烫皱的布娃娃,方信天嘴角噬了抹笑意,继而从怀中取出一枚朱红色的丹药,走到女子身旁并喂她吃下,才继续说道,“东西自然会给公主,更何况公主为我做了这么重要的事,我又怎么能食言,答应公主的青春永驻,我当然还是要竭力做到。”
随着男子的话音落下,夏冰看到自己的双手开始逐渐丰盈起来,那处白皙的肌肤,甚至比之先前的更好,莹白的几乎要散发出光芒。可是不待她张口说些什么,她忽然觉得自己的意识开始模糊,眼前的一切也开始变得灰白。紧接着,她涂满了丹蔻的手不过向前伸了一寸,便无力的垂了下去。
看着女子完全变成一尊玉人,方信天从怀中取出一道符咒,打入女子体内。片刻间,女子呆滞的双眸便灵动起来,其看着眼前的男子,恭敬道,“主人。”
方信天回身倚在软榻上,指着一旁的梨木桌上的丹药道,“将这个带回去,你知道该怎么做。”
女子依言退下,方信天的脸色不禁有些阴沉,在女子进门之前,他冥冥之中产生感应。若他的感应无错,主人身体的四个部分都已有了下落,独独心脏处的魂魄不见了踪影。若那处的魂魄已然自行消陨也就罢了,若被他人占据,恐怕事情就有些麻烦。
单手揉捏着手中一颗圆珠,他能察觉到有一抹熟悉的气息正朝此处而来,而其手中的圆珠也不断散发出微弱的亮光。那圆珠乃是真正的龙珠,但并无丝毫气息,龙珠呈现出透明之色,显然里面的精魂早已不再。
眼神变得深邃,方信天知道,待得五魂齐聚,再加他手中的龙珠,主人便可彻底解脱苦海了。
一阵微弱的响动从院外传来,方信天瞧了眼外面,只见明月已被黑云遮盖,只露着一片模糊不清的亮光,而院落中的巨大石阵中正站着一人。那人立在石阵中央巨大的石碑顶上,身体被昏暗的光线照射后,立刻变得透明起来。
瞬间出现在石阵之上,方信天笑道,“不愧是主人真魂,实力果然不凡。”
那处的人影听闻此言,发出几声不似人声的闷笑,接着冲方信天道,“那是自然,只是没想到你一个小小龙珠,都已化作了人形,真是让我意外。不过也好,免了我再去夺舍的麻烦。”
人影说完,便立刻扑了上来,上古时他可是堂堂龙子之身,即便被人分魂抽魄镇压起来,也万没有让自己的附属品得意的道理,况且,若此时他能将龙珠夺回,又怎么还用再去救那个真身,这三界之内还不是任他驰骋吗?
一道疾风从对面袭来,方信天动也未动,只是浅笑一声道,“不自量力。”只见其双手掐诀,透明的龙珠凭空出现,直接朝对面的人形盖去,不过一瞬间的功夫,原本还嚣张不已的精魂,已经被收入了龙珠之中。
直接将龙珠吞下,方信天便从石阵上跃下,想他已在凡间待了百余载,法力没有恢复一半,也已有了三成,这龙魂生前虽强大无比,可是被镇压了数万年,方一出来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因此便只有被他收取的份。
悄然出现在屋内,方信天挥手打开软榻下的机关,便潜入到密室之中。明日他便要前往凤麟洲,查探先前实施计划的最后结果,今夜他需得先将这缕精魂炼化,增进实力才行。今日来的是龙魂中最差的一个,乃是龙尾,若他日遇上其他精魄,恐怕就没有今日这么简单了。
狐九命足足昏迷了三日才终于醒转,但千万不要以为是伤得太重的缘故,一切都要怪季青喂得药太多。那日毛团因为不堪药力,险些将自己一把火烧了,季青顶不住他的磨蹭,便直接封了他的五识,将他扔在了一旁。
可怜毛团外面表现的安静,体内却是万马奔腾,将他整个狐塌了个稀碎。直到他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中醒转的时候,他浑身的酸软无力感仍没有褪去,而且全是谷欠求不满导致。无力的睁开眼睛,狐九命立刻察觉到,有一股强烈到无法忽视的视线正在盯着他看。
透过四处透风的车壁,狐九命立刻瞄到了一个身着红衣的男子。男子长相妖媚,嘴角带笑,此时正骑在一头通体枣红的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的盯着他看。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狐九命心道,自己认识此人?
不待他思考出答案,身后已经有一双大手将他拎起,拖向了马车的另一侧。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弄的有点眩晕,狐九命的两只爪子下意识抓住那人的手臂,被人拎在空中半晌,狐九命才看清抓着自己的人是谁。
看着毛团一瞬不瞬的看着自己,季青轻咳一声道,“你醒了就好,欠我的金丹,日后还是要还我。”
季青说完这些话,瞬间觉得有些尴尬,虽然他原本不想说这个的,但方才狐九命一醒来便朝外面看,实在让他有点气闷。将手中的毛团放在一旁的软垫上,季青朝车外看去,只见骑在马上的男子,正一脸得意的冲他笑了笑。
当日花卿在破庙中赖着不走,季青索性就没有理他,钟馗上仙的真魂还在他手中,他不能置之不理,第二日一早便带了毛团上路,循着真魂的指引,前往南海。而因为狐九命的缘故,季青再次用法术做马车的时候便用心了些,放了几块软垫。
驾着颇为寒碜的马车,季青丝毫不认为堂堂妖皇会跟自己一路,可惜的是,他只猜对了一半。花卿虽然因为马车太破没有上车,却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匹汗血宝马,悠然自得的跟在了季青所驾的马车旁。而两人三天下来,除了那晚不愉快的对话外,便没有了丝毫交流,直到今日狐九命苏醒,两人才有了眼神接触。
被放在软榻上,狐九命用尾巴将自己包住,便缩在那处不动了。他知道是季青救了他,这么长时间下来,道士淡漠的性子他摸得门儿清,作为高傲的狐妖,他便决定不与他一般见识。况且他九尾狐妖的真身已经因为这件事成了个七七八八,以后上天庭偷些金丹银丹,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想罢,狐九命便将注意力放在了外面的男子身上,这人长得这么俊美,看上去像个凡人,给人的感觉却深不可测,总不可能是道士雇来的保镖吧?
花卿也注意到狐九命的视线,立马绽放出一个人畜无害的标准微笑,隔着破败的车壁朝里面的毛团道,“你终于醒了,是不是饿了?”
男子的话成功将狐九命的注意力转移到肚子上,他先前就是因为这不争气的肚子,才差点死掉,可是不能忽略的是,他确实饿了,而且非常饿。用毛茸茸的爪子摸了摸肚子,狐九命委屈,修行百年,他还是头一次饿到前胸贴后背的地步。
抬头望了望身旁的男子,狐九命眼中的意图是明显的。当日狐九命偷跑,季青并不知道源于何事,如果他知道眼前的毛团不过为了顿晚餐,便甘冒性命之险,他一定毫不犹豫将这只蠢妖扔掉。
从怀中掏出一块干瘪的大饼,季青道,“再过几个时辰便有酒肆,你且忍着。”
看了眼脚边的大饼,狐九命却没动口,没错,他是有尊严的,他不能容忍自己的品味从阳春面,再度堕落到没有任何滋味可言的大饼。正当他含泪挥别眼前的大饼时,一股引人垂涎的肉香味从外面传来。
狐九命扭头一看,只见一只烤的酥黄的鸡腿正放在马车外面,由于他实在太饿了,导致他只看到鸡腿,却没看到拿着鸡腿的人。花卿看到毛团的眼睛都直了,笑着晃了晃手中的鸡腿,成功吸引到毛团的视线,他才道,“你过来,我便将这鸡腿给你。”
先前花卿并非不能将毛团从季青身边带走,但他没选择动手,相对于抢夺来的,他更享受自己看上的东西,主动投入他的怀抱的快意。自那人走后,他再不是原来温柔随和的性子,许是应了那句过犹不及的古话,变得花心薄性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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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夏皇便颁布诏令,特命方信天为钦命寻仙师,遍寻整个夏朝,以找到法力最为高深的术士。朝堂之内皆为震动,但碍于夏皇残暴,无人敢有丝毫异议。
当夜,大夏朝长公主夏冰便乔装打扮进了巫师府,当日她为方信天所威胁,便当真向其父皇引荐,最终使得方信天得到了大夏第一巫师的位置,自那以后,她每隔几日便会到方信天府中。不单单是因为夏皇已经全然相信方信天,更重要的是,即便她不情愿,她父皇都恨不得将她下嫁给方信天,以使方信天衷心为他做事,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不得不来的理由。
穿过长长的回廊,夏冰毫无阻碍便来到了巫师府后院。推开精雕细刻的楠木门,夏冰便见到了那个熟悉的男子。房间中并无其他人,只有方信天一人正坐在软榻上假寐,此时感觉到有人进来,男子便睁开双目,看向来人。
夏冰坐在一旁的矮座上,白皙的脖颈高高昂起,眼中的不屑不言而喻。方信天从软榻上走下,单手掐住女子白皙的下巴,声音依旧暗哑道,“公主来此,所为何事?”
被人强迫抬起头,夏冰直直盯上男子的眸子,面对那双幽深的眸子。她虽然感到恐惧,却仍是竭力平静下来道,“先前向父皇提议,招凤麟洲的巫师、道士进夏都的事本公主已经做到,答应本公主的东西是不是可以拿出来了。”
说话间,女子脸上白皙光滑的皮肤竟开始皲裂起来,没一会儿功夫,其满头青丝也瞬间花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夏冰挣脱开男子的手,慌乱的用脖颈间的纱巾将自己包裹起来,她一边颤抖着一边用干枯的双手摸着自己的脸颊。
看到原本美丽的女子模样已然不再,而是完全变成了一个被热水烫皱的布娃娃,方信天嘴角噬了抹笑意,继而从怀中取出一枚朱红色的丹药,走到女子身旁并喂她吃下,才继续说道,“东西自然会给公主,更何况公主为我做了这么重要的事,我又怎么能食言,答应公主的青春永驻,我当然还是要竭力做到。”
随着男子的话音落下,夏冰看到自己的双手开始逐渐丰盈起来,那处白皙的肌肤,甚至比之先前的更好,莹白的几乎要散发出光芒。可是不待她张口说些什么,她忽然觉得自己的意识开始模糊,眼前的一切也开始变得灰白。紧接着,她涂满了丹蔻的手不过向前伸了一寸,便无力的垂了下去。
看着女子完全变成一尊玉人,方信天从怀中取出一道符咒,打入女子体内。片刻间,女子呆滞的双眸便灵动起来,其看着眼前的男子,恭敬道,“主人。”
方信天回身倚在软榻上,指着一旁的梨木桌上的丹药道,“将这个带回去,你知道该怎么做。”
女子依言退下,方信天的脸色不禁有些阴沉,在女子进门之前,他冥冥之中产生感应。若他的感应无错,主人身体的四个部分都已有了下落,独独心脏处的魂魄不见了踪影。若那处的魂魄已然自行消陨也就罢了,若被他人占据,恐怕事情就有些麻烦。
单手揉捏着手中一颗圆珠,他能察觉到有一抹熟悉的气息正朝此处而来,而其手中的圆珠也不断散发出微弱的亮光。那圆珠乃是真正的龙珠,但并无丝毫气息,龙珠呈现出透明之色,显然里面的精魂早已不再。
眼神变得深邃,方信天知道,待得五魂齐聚,再加他手中的龙珠,主人便可彻底解脱苦海了。
一阵微弱的响动从院外传来,方信天瞧了眼外面,只见明月已被黑云遮盖,只露着一片模糊不清的亮光,而院落中的巨大石阵中正站着一人。那人立在石阵中央巨大的石碑顶上,身体被昏暗的光线照射后,立刻变得透明起来。
瞬间出现在石阵之上,方信天笑道,“不愧是主人真魂,实力果然不凡。”
那处的人影听闻此言,发出几声不似人声的闷笑,接着冲方信天道,“那是自然,只是没想到你一个小小龙珠,都已化作了人形,真是让我意外。不过也好,免了我再去夺舍的麻烦。”
人影说完,便立刻扑了上来,上古时他可是堂堂龙子之身,即便被人分魂抽魄镇压起来,也万没有让自己的附属品得意的道理,况且,若此时他能将龙珠夺回,又怎么还用再去救那个真身,这三界之内还不是任他驰骋吗?
一道疾风从对面袭来,方信天动也未动,只是浅笑一声道,“不自量力。”只见其双手掐诀,透明的龙珠凭空出现,直接朝对面的人形盖去,不过一瞬间的功夫,原本还嚣张不已的精魂,已经被收入了龙珠之中。
直接将龙珠吞下,方信天便从石阵上跃下,想他已在凡间待了百余载,法力没有恢复一半,也已有了三成,这龙魂生前虽强大无比,可是被镇压了数万年,方一出来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因此便只有被他收取的份。
悄然出现在屋内,方信天挥手打开软榻下的机关,便潜入到密室之中。明日他便要前往凤麟洲,查探先前实施计划的最后结果,今夜他需得先将这缕精魂炼化,增进实力才行。今日来的是龙魂中最差的一个,乃是龙尾,若他日遇上其他精魄,恐怕就没有今日这么简单了。
狐九命足足昏迷了三日才终于醒转,但千万不要以为是伤得太重的缘故,一切都要怪季青喂得药太多。那日毛团因为不堪药力,险些将自己一把火烧了,季青顶不住他的磨蹭,便直接封了他的五识,将他扔在了一旁。
可怜毛团外面表现的安静,体内却是万马奔腾,将他整个狐塌了个稀碎。直到他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中醒转的时候,他浑身的酸软无力感仍没有褪去,而且全是谷欠求不满导致。无力的睁开眼睛,狐九命立刻察觉到,有一股强烈到无法忽视的视线正在盯着他看。
透过四处透风的车壁,狐九命立刻瞄到了一个身着红衣的男子。男子长相妖媚,嘴角带笑,此时正骑在一头通体枣红的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的盯着他看。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狐九命心道,自己认识此人?
不待他思考出答案,身后已经有一双大手将他拎起,拖向了马车的另一侧。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弄的有点眩晕,狐九命的两只爪子下意识抓住那人的手臂,被人拎在空中半晌,狐九命才看清抓着自己的人是谁。
看着毛团一瞬不瞬的看着自己,季青轻咳一声道,“你醒了就好,欠我的金丹,日后还是要还我。”
季青说完这些话,瞬间觉得有些尴尬,虽然他原本不想说这个的,但方才狐九命一醒来便朝外面看,实在让他有点气闷。将手中的毛团放在一旁的软垫上,季青朝车外看去,只见骑在马上的男子,正一脸得意的冲他笑了笑。
当日花卿在破庙中赖着不走,季青索性就没有理他,钟馗上仙的真魂还在他手中,他不能置之不理,第二日一早便带了毛团上路,循着真魂的指引,前往南海。而因为狐九命的缘故,季青再次用法术做马车的时候便用心了些,放了几块软垫。
驾着颇为寒碜的马车,季青丝毫不认为堂堂妖皇会跟自己一路,可惜的是,他只猜对了一半。花卿虽然因为马车太破没有上车,却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匹汗血宝马,悠然自得的跟在了季青所驾的马车旁。而两人三天下来,除了那晚不愉快的对话外,便没有了丝毫交流,直到今日狐九命苏醒,两人才有了眼神接触。
被放在软榻上,狐九命用尾巴将自己包住,便缩在那处不动了。他知道是季青救了他,这么长时间下来,道士淡漠的性子他摸得门儿清,作为高傲的狐妖,他便决定不与他一般见识。况且他九尾狐妖的真身已经因为这件事成了个七七八八,以后上天庭偷些金丹银丹,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想罢,狐九命便将注意力放在了外面的男子身上,这人长得这么俊美,看上去像个凡人,给人的感觉却深不可测,总不可能是道士雇来的保镖吧?
花卿也注意到狐九命的视线,立马绽放出一个人畜无害的标准微笑,隔着破败的车壁朝里面的毛团道,“你终于醒了,是不是饿了?”
男子的话成功将狐九命的注意力转移到肚子上,他先前就是因为这不争气的肚子,才差点死掉,可是不能忽略的是,他确实饿了,而且非常饿。用毛茸茸的爪子摸了摸肚子,狐九命委屈,修行百年,他还是头一次饿到前胸贴后背的地步。
抬头望了望身旁的男子,狐九命眼中的意图是明显的。当日狐九命偷跑,季青并不知道源于何事,如果他知道眼前的毛团不过为了顿晚餐,便甘冒性命之险,他一定毫不犹豫将这只蠢妖扔掉。
从怀中掏出一块干瘪的大饼,季青道,“再过几个时辰便有酒肆,你且忍着。”
看了眼脚边的大饼,狐九命却没动口,没错,他是有尊严的,他不能容忍自己的品味从阳春面,再度堕落到没有任何滋味可言的大饼。正当他含泪挥别眼前的大饼时,一股引人垂涎的肉香味从外面传来。
狐九命扭头一看,只见一只烤的酥黄的鸡腿正放在马车外面,由于他实在太饿了,导致他只看到鸡腿,却没看到拿着鸡腿的人。花卿看到毛团的眼睛都直了,笑着晃了晃手中的鸡腿,成功吸引到毛团的视线,他才道,“你过来,我便将这鸡腿给你。”
先前花卿并非不能将毛团从季青身边带走,但他没选择动手,相对于抢夺来的,他更享受自己看上的东西,主动投入他的怀抱的快意。自那人走后,他再不是原来温柔随和的性子,许是应了那句过犹不及的古话,变得花心薄性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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