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挥别过去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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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凌昊煜有预知能力,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堵住雷劲琛的嘴,可惜,他没有。
于是,他只能目瞪口呆的看着雷劲琛跟偷窥狂一样窃取了他的情书。
雷劲琛也有心治治某人,以拳抵在唇畔,轻咳一声,做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每天多你的思念都是一份甜蜜的期待,它可以让我化身诗人,吟诗情画意对白,说缠绵悱恻情话……”
凌昊煜眉头狠狠一跳,瞪大了眼睛,一双挑花眼里被不可置信溢满,“你……”
雷劲琛挑挑眉,冷峻泰然的脸上浮上一层促狭:“四月的洛杉矶一直阴雨缠绵,但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光,冲破阴雨连绵的天空,照耀我的灰暗的人生。”雷劲琛无视凌昊煜不自在的脸,啧啧点评,“看日期,小汐那个时候还是未成年人,你这么写就不怕洛杉矶的雷劈你!”
凌昊煜一阵语结,这个混蛋到底是怎么知道他写的情书的,明明他已经将那些东西都撕碎了好么,想到这个,凌昊煜脸色有些灰败,从乐小汐用那样的眼神看他的时候他就知道,从今往后,他跟乐小汐再也没有可能了。
说来奇怪,他明明跟乐小汐的接触并不多,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他对乐小汐的了解比对自己的了解还要多。
被他摆了一道,依着乐小汐的性子能跟他好好说话都已经很了不得了。
凌昊煜颓废的将脑袋埋在膝盖上,有些宽大的外套早已经沾满了灰尘污渍,不用看他都知道自己现在是一副多么狼狈的模样。
雷劲琛去没有理会他的失落,声音低沉磁性,仿若情人间的呢喃般将他决定望却的过去一点一点复苏。
“又一次从威压上摔下来,我想起你当时的笑脸,会觉得伤口也变得好看起来。”雷劲琛回头端详着乐小汐,直看的乐小汐有些不自在才幽幽道:“你笑起来的样子很像伤口吗?”
“啊?”乐小汐有些茫然,“什么?”
“过来!”雷劲琛朝她招招手。
乐小汐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凑了过去,“怎么了?”
雷劲琛没有说话,只是抬手抚上乐小汐的唇,轻轻摩擦,“你从来不涂口红,明明不是血盆大口啊!”
乐小汐狠狠瞪了他一眼,总算是明白他的意思了。
雷劲琛并没有在意,眼神含笑揉了揉乐小汐毛茸茸的脑袋。
“凌昊煜啊凌昊煜,真没想到你竟然能写出这么肉麻的词汇,啧啧,光是念着都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掉了一箩筐。”
凌昊煜闻言白了他一眼,倒是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我又没有让你念,你自己作死关我什么事。”
雷劲琛一噎,当然,他绝对不可能欠打击的跟他继续这个话题,不过,既然在这方面赢不了他,那在另外一方面,他自然不会客气。
于是雷劲琛兴致大发,瞅着凌昊煜胡子拉碴的脸,有些嫌弃道:“你现在这个样子,我还真不能把你跟那个写着肉麻情书的人联系在一起,不过嘛,给你听听也无妨。比如说,终于回国了,我已经成为你当时设想的样子,你会等我娶你吗?”
雷劲琛话音一转,“我记得你写这个日记的日期那天,我也很记忆犹新啊,那一天,小汐她突然闯入我的酒店,然后我们愉快的度过了一个不可描述的夜晚,但是因为你跟我都是恋爱失败,我决定还是不描述给你听了。”
凌昊煜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
他所说的不可言说神马的,欺负他没有真/枪实弹的干过?
乐小汐更是脸颊红的像是要滴出血一般,连带着耳尖都红的透明,她娇嗔的瞪了雷劲琛一眼,什么不可言说的夜晚,不就是她误闯进了他的房间,被他吃抹干净的那个晚上吗?
一说到那个晚上,乐小汐简直羞愤欲死。
当时她怎么会把那么简单的房间号看错呢?
凌昊煜可以想象的出,那个晚上孤男寡女、干柴烈火,他们是如何的颠龙倒凤、如何的浓情蜜意,他的脸色黑的不能再黑,咬牙切齿道:“闭嘴!”
那本该是他的女孩,他兢兢业业在这个大染缸里挣扎奋斗了十几年,不就是想要成为她设想的样子,牵着她的手跟她站在一起,可谁知道阴差阳错之下,他回国的当天乐小汐却成为了别人的女人。
凌昊煜目光狠厉的射向雷劲琛,就是这个男人夺走了他眷恋了十多年的女人,让他二十多年的梦想成为了躯壳。
雷劲琛耸耸肩,怪不得他好么,怎么说呢,感情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他的目光柔柔的落在窘迫的乐小汐身上,他也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爱上她,如果早知道会这么爱她,他一定会去找她,在她还没有遇到简胜那个渣男、白悠悠那个绿茶婊的时候,在她还是一个天真烂漫、淳朴可爱的小孩时,他一定守护着她。
凌昊煜何尝不知道这些,可是他就是气不过,就好像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白菜被猪拱了,没错,就是这么酸爽的感觉。
“想听听我跟江雅珑的故事吗?”
凌昊煜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
雷劲琛没有理会他的眼神,自顾自的回忆他暗恋江雅珑的那些岁月。
说实话,雷劲琛觉得那段记忆已经不是那么鲜活了,仿佛突然之间分崩离析,越来越远、越来越淡。
雷劲琛自己也觉得很诧异,明明那个时候那么迷恋江雅珑,为什么好像突然之间就没那么迷恋,没那么疯狂了呢?
江雅珑在雷劲琛的生命里占了很大一部分。
在不认识乐小汐的岁月里,在他前二十多年的时光里,江雅珑就像一抹白月光,照亮了他的人生,让他以此为目标,不断追逐,不断靠近。
雷劲琛记得乐小汐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喜欢江雅珑。
为什么呢?就像他告诉乐小汐的一样,或许因为初见江雅珑的时候璀璨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柔和美好;或许因为她浅笑吟吟;或许因为她的若即若离。
说来可笑,明明最害怕她的若即若离,却又无可治药的爱上了那种感觉,雷劲琛觉得,他很可能有抖M的潜质。江雅珑很聪明,她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男人对她死心塌地,怎么做才能让男人对她向往。
她将自己伪装成一朵白莲,只可远观不可亵渎,她将自己伪装成仙子,只能远观不能亵渎。
可雷劲琛那个时候就是喜欢啊,喜欢那样的她,喜欢那种求而不得的感觉,说到底,他可能喜欢的并不是江雅珑本人,而是喜欢那种感觉,那种求而不得、得而满足的心情。
那个时候,爱慕追求江雅珑的人不止他一个,江雅珑若即若离的也不止他一个,她总是那么优雅,优雅的哪怕是拒绝都让人生不起来半点恨意,反而助长了想要得到她的心情。
雷劲琛的前二十多年都是在求而不得的路上奔跑的,他渴望拥有江雅珑,渴望能得到她专注的眼神,渴望能够让她永远的只对自己一个人笑,这大概是所有的人追求喜欢的人时的心情。
雷劲琛表情专注,他在用这样的方式与过去挥别,与江雅珑挥别。
雷劲琛侧头凝视着沉默的乐小汐。
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追忆而嫉妒或者吃醋,只是安静的听着,雷劲琛嘴角一勾,心情大好。
他只是在挥别,因为眼前这个人,因为这个名叫乐小汐的人,他想跟她写手一生,想要跟她一起度过余下的时光。
雷劲琛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虔诚的感谢老天,感谢那个缠绵悱恻的晚,感谢那个相似的门牌号,感谢那个未曾见过面却促成了他们相见的老男人,当然,同时他恨不得将那个男人掐死。
只要看着这个人,只要被这个人注视着,只要她琥珀色的眼睛专注而深情的凝视着他,雷劲琛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现在,江雅珑对他而言只是躁动的青春里的一部分,只是一段尘封的记忆。
凌昊煜看的牙痒痒,恨不得一脚将眼前这个男人踹飞,可他终究忍住了,他想:他这辈子大概再也找不到让他如此纠结的人了,他想要让雷劲琛永远消息,可又害怕他的消息,因为他知道雷劲琛对乐小汐而言是怎么样的一个存在,正是因为这样,他才纠结。
雷劲琛垂帘凝思,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大概就是将乐小汐拖上了床,将她与自己绑在了一起。
他释怀的笑笑,脑海里慢慢的浮现江雅珑的样子,那是他第一次见江雅珑时她的模样,婉约优雅,如同高贵的公主,一举一动贵气十足。
她笑的时候很可爱,像一朵盛开的蔷薇,漂亮又致命。
他那时候,大概就是被她的微笑诱惑了吧。
时至今日,再回想,那段以及已然模糊,如同他脑海里的江雅珑影像,在一点一点的消散,仿佛在说:再见!
雷劲琛心里默默道:再见!
两个本就不应该有任何错杂纠缠的人,终于都回到了自己该有的位置。
从今以后,他最爱的人就是乐小汐,而江雅珑,只会、也只能是他的姑姑,他们将是血脉至亲。
再见!
如果凌昊煜有预知能力,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堵住雷劲琛的嘴,可惜,他没有。
于是,他只能目瞪口呆的看着雷劲琛跟偷窥狂一样窃取了他的情书。
雷劲琛也有心治治某人,以拳抵在唇畔,轻咳一声,做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每天多你的思念都是一份甜蜜的期待,它可以让我化身诗人,吟诗情画意对白,说缠绵悱恻情话……”
凌昊煜眉头狠狠一跳,瞪大了眼睛,一双挑花眼里被不可置信溢满,“你……”
雷劲琛挑挑眉,冷峻泰然的脸上浮上一层促狭:“四月的洛杉矶一直阴雨缠绵,但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光,冲破阴雨连绵的天空,照耀我的灰暗的人生。”雷劲琛无视凌昊煜不自在的脸,啧啧点评,“看日期,小汐那个时候还是未成年人,你这么写就不怕洛杉矶的雷劈你!”
凌昊煜一阵语结,这个混蛋到底是怎么知道他写的情书的,明明他已经将那些东西都撕碎了好么,想到这个,凌昊煜脸色有些灰败,从乐小汐用那样的眼神看他的时候他就知道,从今往后,他跟乐小汐再也没有可能了。
说来奇怪,他明明跟乐小汐的接触并不多,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他对乐小汐的了解比对自己的了解还要多。
被他摆了一道,依着乐小汐的性子能跟他好好说话都已经很了不得了。
凌昊煜颓废的将脑袋埋在膝盖上,有些宽大的外套早已经沾满了灰尘污渍,不用看他都知道自己现在是一副多么狼狈的模样。
雷劲琛去没有理会他的失落,声音低沉磁性,仿若情人间的呢喃般将他决定望却的过去一点一点复苏。
“又一次从威压上摔下来,我想起你当时的笑脸,会觉得伤口也变得好看起来。”雷劲琛回头端详着乐小汐,直看的乐小汐有些不自在才幽幽道:“你笑起来的样子很像伤口吗?”
“啊?”乐小汐有些茫然,“什么?”
“过来!”雷劲琛朝她招招手。
乐小汐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凑了过去,“怎么了?”
雷劲琛没有说话,只是抬手抚上乐小汐的唇,轻轻摩擦,“你从来不涂口红,明明不是血盆大口啊!”
乐小汐狠狠瞪了他一眼,总算是明白他的意思了。
雷劲琛并没有在意,眼神含笑揉了揉乐小汐毛茸茸的脑袋。
“凌昊煜啊凌昊煜,真没想到你竟然能写出这么肉麻的词汇,啧啧,光是念着都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掉了一箩筐。”
凌昊煜闻言白了他一眼,倒是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我又没有让你念,你自己作死关我什么事。”
雷劲琛一噎,当然,他绝对不可能欠打击的跟他继续这个话题,不过,既然在这方面赢不了他,那在另外一方面,他自然不会客气。
于是雷劲琛兴致大发,瞅着凌昊煜胡子拉碴的脸,有些嫌弃道:“你现在这个样子,我还真不能把你跟那个写着肉麻情书的人联系在一起,不过嘛,给你听听也无妨。比如说,终于回国了,我已经成为你当时设想的样子,你会等我娶你吗?”
雷劲琛话音一转,“我记得你写这个日记的日期那天,我也很记忆犹新啊,那一天,小汐她突然闯入我的酒店,然后我们愉快的度过了一个不可描述的夜晚,但是因为你跟我都是恋爱失败,我决定还是不描述给你听了。”
凌昊煜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
他所说的不可言说神马的,欺负他没有真/枪实弹的干过?
乐小汐更是脸颊红的像是要滴出血一般,连带着耳尖都红的透明,她娇嗔的瞪了雷劲琛一眼,什么不可言说的夜晚,不就是她误闯进了他的房间,被他吃抹干净的那个晚上吗?
一说到那个晚上,乐小汐简直羞愤欲死。
当时她怎么会把那么简单的房间号看错呢?
凌昊煜可以想象的出,那个晚上孤男寡女、干柴烈火,他们是如何的颠龙倒凤、如何的浓情蜜意,他的脸色黑的不能再黑,咬牙切齿道:“闭嘴!”
那本该是他的女孩,他兢兢业业在这个大染缸里挣扎奋斗了十几年,不就是想要成为她设想的样子,牵着她的手跟她站在一起,可谁知道阴差阳错之下,他回国的当天乐小汐却成为了别人的女人。
凌昊煜目光狠厉的射向雷劲琛,就是这个男人夺走了他眷恋了十多年的女人,让他二十多年的梦想成为了躯壳。
雷劲琛耸耸肩,怪不得他好么,怎么说呢,感情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他的目光柔柔的落在窘迫的乐小汐身上,他也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爱上她,如果早知道会这么爱她,他一定会去找她,在她还没有遇到简胜那个渣男、白悠悠那个绿茶婊的时候,在她还是一个天真烂漫、淳朴可爱的小孩时,他一定守护着她。
凌昊煜何尝不知道这些,可是他就是气不过,就好像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白菜被猪拱了,没错,就是这么酸爽的感觉。
“想听听我跟江雅珑的故事吗?”
凌昊煜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
雷劲琛没有理会他的眼神,自顾自的回忆他暗恋江雅珑的那些岁月。
说实话,雷劲琛觉得那段记忆已经不是那么鲜活了,仿佛突然之间分崩离析,越来越远、越来越淡。
雷劲琛自己也觉得很诧异,明明那个时候那么迷恋江雅珑,为什么好像突然之间就没那么迷恋,没那么疯狂了呢?
江雅珑在雷劲琛的生命里占了很大一部分。
在不认识乐小汐的岁月里,在他前二十多年的时光里,江雅珑就像一抹白月光,照亮了他的人生,让他以此为目标,不断追逐,不断靠近。
雷劲琛记得乐小汐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喜欢江雅珑。
为什么呢?就像他告诉乐小汐的一样,或许因为初见江雅珑的时候璀璨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柔和美好;或许因为她浅笑吟吟;或许因为她的若即若离。
说来可笑,明明最害怕她的若即若离,却又无可治药的爱上了那种感觉,雷劲琛觉得,他很可能有抖M的潜质。江雅珑很聪明,她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男人对她死心塌地,怎么做才能让男人对她向往。
她将自己伪装成一朵白莲,只可远观不可亵渎,她将自己伪装成仙子,只能远观不能亵渎。
可雷劲琛那个时候就是喜欢啊,喜欢那样的她,喜欢那种求而不得的感觉,说到底,他可能喜欢的并不是江雅珑本人,而是喜欢那种感觉,那种求而不得、得而满足的心情。
那个时候,爱慕追求江雅珑的人不止他一个,江雅珑若即若离的也不止他一个,她总是那么优雅,优雅的哪怕是拒绝都让人生不起来半点恨意,反而助长了想要得到她的心情。
雷劲琛的前二十多年都是在求而不得的路上奔跑的,他渴望拥有江雅珑,渴望能得到她专注的眼神,渴望能够让她永远的只对自己一个人笑,这大概是所有的人追求喜欢的人时的心情。
雷劲琛表情专注,他在用这样的方式与过去挥别,与江雅珑挥别。
雷劲琛侧头凝视着沉默的乐小汐。
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追忆而嫉妒或者吃醋,只是安静的听着,雷劲琛嘴角一勾,心情大好。
他只是在挥别,因为眼前这个人,因为这个名叫乐小汐的人,他想跟她写手一生,想要跟她一起度过余下的时光。
雷劲琛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虔诚的感谢老天,感谢那个缠绵悱恻的晚,感谢那个相似的门牌号,感谢那个未曾见过面却促成了他们相见的老男人,当然,同时他恨不得将那个男人掐死。
只要看着这个人,只要被这个人注视着,只要她琥珀色的眼睛专注而深情的凝视着他,雷劲琛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现在,江雅珑对他而言只是躁动的青春里的一部分,只是一段尘封的记忆。
凌昊煜看的牙痒痒,恨不得一脚将眼前这个男人踹飞,可他终究忍住了,他想:他这辈子大概再也找不到让他如此纠结的人了,他想要让雷劲琛永远消息,可又害怕他的消息,因为他知道雷劲琛对乐小汐而言是怎么样的一个存在,正是因为这样,他才纠结。
雷劲琛垂帘凝思,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大概就是将乐小汐拖上了床,将她与自己绑在了一起。
他释怀的笑笑,脑海里慢慢的浮现江雅珑的样子,那是他第一次见江雅珑时她的模样,婉约优雅,如同高贵的公主,一举一动贵气十足。
她笑的时候很可爱,像一朵盛开的蔷薇,漂亮又致命。
他那时候,大概就是被她的微笑诱惑了吧。
时至今日,再回想,那段以及已然模糊,如同他脑海里的江雅珑影像,在一点一点的消散,仿佛在说:再见!
雷劲琛心里默默道:再见!
两个本就不应该有任何错杂纠缠的人,终于都回到了自己该有的位置。
从今以后,他最爱的人就是乐小汐,而江雅珑,只会、也只能是他的姑姑,他们将是血脉至亲。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