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三岁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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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的宋雨涵乖乖坐在板凳上,她望着正在厨房里忙碌的母亲李春芳,一双水灵大眼叽里咕噜的乱转。
宋雨涵是个重生人士,大概一个礼拜前,她突然从睡梦中惊醒,本来下班途中遇上抢匪持刀抢劫,身中数刀的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竟然重生小时候。
宋雨涵出生在乡下,父亲宋建民当兵时瘸了一条腿,回村后做了个木匠,母亲李春芳是一家纺织厂的女工,在如今这个年代,两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不过几百块钱。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宋雨涵吃了不少苦,这种状况直到大学毕业才改变。
她学的是广告策划,辅修市场营销,因为时不时的冒出几个新奇的鬼点子,于是很受上司的赏识。
经过几年打拼,宋雨涵的职位连续高升,坐上公司副总宝座,赚的钱钱越来越多,于是家里的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
哪知,她的人生竟因一场抢劫定格在二十八岁,所幸,她非但没死,反而还重生了。
北方的八月天气很热,在厨房里忙了小半天,李春芳如今已汗流浃背。
她弄了三菜一汤,其中还有一个小鸡炖蘑菇,要知道如今乡下百姓普遍很穷,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舍得吃上一回肉,可是今天,既不是过年,更不是过节,但李春芳却杀了一只鸡,因为等下家里有贵客来访。
把饭菜摆上桌,李春芳从柜子里翻出五块钱,然后匆匆交代宋雨涵,“涵涵,妈要去小卖铺,你乖乖在家里等我。”
“嗯!”宋雨涵点了下小脑袋,示意李春芳放心。
李春芳晒然一笑,自打一周前开始,她突然发现,自家涵涵好像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平时,涵涵这丫头总是调皮捣蛋,可如今却变得很乖,有时候像个小大人一样,比如昨天晚上,隔壁老赵家的大花跑来叼小鸡,竟然硬生生的被她拿着烧火棍子撵跑了。
当时得知这件事,李春芳吓了一大跳,因为大花是条大花狗,她真怕大花咬伤了涵涵,可涵涵她爹知道这件事,非但没责备孩子,反而还一脸自豪的说,不愧是他宋家的丫头,胆子就是大,连狗都不怕!
每当想到这里,李春芳都一阵无语,真不懂这到底有什么好骄傲的,万一大花咬伤了涵涵,孩子受惊不说,还要掏钱打狂犬预苗,但县里的卫生所距离雾山村很远,来回车费,再加上药钱,这可是一大笔开销。
因为家里不宽裕,李春芳不得不精打细算,恨不得每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才好,因此,虽然丈夫很骄傲闺女胆子大,可李春芳仍是狠狠数落宋雨涵一顿,免得小孩子不知轻重,万一真被大花咬伤可就不好了。
李春芳揣着钱出门买酒,宋雨涵百无聊赖的坐在小板凳上,烦人的苍蝇围着她嗡嗡乱转,她不停的挥舞着小手赶了赶,但那苍蝇很粘人。
到了最后,她不得不起身,可她发现,那些苍蝇竟然一直跟着她。
“去去去!别烦我,”再次挥着小手赶了赶,可苍蝇打死不退,她有点烦了,专注于轰苍蝇,却一时没注意脚下,竟被门槛绊倒了。
“蓬”的一声,重重的摔在水泥地上,宋雨涵疼得龇牙咧嘴,发现自己的膝盖竟然磕破了,连一双粉嫩嫩的小手都渗出了血丝。
啧,真丢人,得赶紧处理妥当,要么老妈回来非得说道她不可。
麻溜的钻进小厨房,用水瓢舀了一瓢水,然后轻轻的擦洗自己的伤口,可是某一刻,她突然“咦”了一声。
惊奇的瞪大眼,只见戴在手腕上的银镯子正在闪闪发光。
小小的银镯子不知什么时候沾上宋雨涵的血,如今正一点一点吸收那些沾在镯子上面的血液,等到血液全部吸收后,这小小的银镯竟然变成一只血色的宝镯。
宋雨涵惊奇极了,而下一刻,她只觉得眼前画面一闪,她竟置身宛若仙境的世界中。
在这个世界里,有无数的蔬果药材,并且小桥流水,而在湖边有着一座茅屋小院。
她正要朝小院走去,却听见李春芳的声音,因此连忙退出这个神奇的空间。
李春芳买了几斤散装白酒,回来的路上恰好遇见隔壁家的赵婶子,赵婶子长得五大三粗很富态,笑起来像个弥勒佛一样,是个很面善的人,而心肠也是极好的,于是连忙告诉李春芳,有人正在宋家偷偷摸摸的东张西望。
李春芳一听这还了得,生怕那人是什么心术不正的,如今家里又只有涵涵一个人在家,于是连忙回到家中,却不见女儿身影,反而瞧见一个尖嘴猴腮的黑瘦男人正在自家四处寻摸着。
李春芳当即立起了眼睛,她把散装白酒重重的放在木头方桌上,然后高声呵斥着男人:“老三,你又来我家干啥?我家穷的叮当响,兜比脸干净,你竟然还惦记我家,有你这么当兄弟的吗?”
宋老三一听,他直接就急了,“嫂子,你说话咋这么难听呢,我惦记啥了?咱可是一家人,我来你家串门子,难道这还犯法不成吗?”
“窜门子不犯法,但我看你心怀不轨,我家上月丢了一百块钱,你说那钱是不是你拿的?”
这钱的确是他“拿”走的,但宋老三可不会承认。
钱到了他这里,那就是肉包子打狗,万万没有再吐出来的道理,更何况那钱已经输光了,要么他也不会偷偷摸摸跑来老大家。
再说了,他这嫂子虽然长得文文静静的,可那脾气却也是出了名的爆,她不是不讲理的人,平时对人也都和颜悦色的,但也绝对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主儿。
三岁的宋雨涵乖乖坐在板凳上,她望着正在厨房里忙碌的母亲李春芳,一双水灵大眼叽里咕噜的乱转。
宋雨涵是个重生人士,大概一个礼拜前,她突然从睡梦中惊醒,本来下班途中遇上抢匪持刀抢劫,身中数刀的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竟然重生小时候。
宋雨涵出生在乡下,父亲宋建民当兵时瘸了一条腿,回村后做了个木匠,母亲李春芳是一家纺织厂的女工,在如今这个年代,两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不过几百块钱。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宋雨涵吃了不少苦,这种状况直到大学毕业才改变。
她学的是广告策划,辅修市场营销,因为时不时的冒出几个新奇的鬼点子,于是很受上司的赏识。
经过几年打拼,宋雨涵的职位连续高升,坐上公司副总宝座,赚的钱钱越来越多,于是家里的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
哪知,她的人生竟因一场抢劫定格在二十八岁,所幸,她非但没死,反而还重生了。
北方的八月天气很热,在厨房里忙了小半天,李春芳如今已汗流浃背。
她弄了三菜一汤,其中还有一个小鸡炖蘑菇,要知道如今乡下百姓普遍很穷,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舍得吃上一回肉,可是今天,既不是过年,更不是过节,但李春芳却杀了一只鸡,因为等下家里有贵客来访。
把饭菜摆上桌,李春芳从柜子里翻出五块钱,然后匆匆交代宋雨涵,“涵涵,妈要去小卖铺,你乖乖在家里等我。”
“嗯!”宋雨涵点了下小脑袋,示意李春芳放心。
李春芳晒然一笑,自打一周前开始,她突然发现,自家涵涵好像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平时,涵涵这丫头总是调皮捣蛋,可如今却变得很乖,有时候像个小大人一样,比如昨天晚上,隔壁老赵家的大花跑来叼小鸡,竟然硬生生的被她拿着烧火棍子撵跑了。
当时得知这件事,李春芳吓了一大跳,因为大花是条大花狗,她真怕大花咬伤了涵涵,可涵涵她爹知道这件事,非但没责备孩子,反而还一脸自豪的说,不愧是他宋家的丫头,胆子就是大,连狗都不怕!
每当想到这里,李春芳都一阵无语,真不懂这到底有什么好骄傲的,万一大花咬伤了涵涵,孩子受惊不说,还要掏钱打狂犬预苗,但县里的卫生所距离雾山村很远,来回车费,再加上药钱,这可是一大笔开销。
因为家里不宽裕,李春芳不得不精打细算,恨不得每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才好,因此,虽然丈夫很骄傲闺女胆子大,可李春芳仍是狠狠数落宋雨涵一顿,免得小孩子不知轻重,万一真被大花咬伤可就不好了。
李春芳揣着钱出门买酒,宋雨涵百无聊赖的坐在小板凳上,烦人的苍蝇围着她嗡嗡乱转,她不停的挥舞着小手赶了赶,但那苍蝇很粘人。
到了最后,她不得不起身,可她发现,那些苍蝇竟然一直跟着她。
“去去去!别烦我,”再次挥着小手赶了赶,可苍蝇打死不退,她有点烦了,专注于轰苍蝇,却一时没注意脚下,竟被门槛绊倒了。
“蓬”的一声,重重的摔在水泥地上,宋雨涵疼得龇牙咧嘴,发现自己的膝盖竟然磕破了,连一双粉嫩嫩的小手都渗出了血丝。
啧,真丢人,得赶紧处理妥当,要么老妈回来非得说道她不可。
麻溜的钻进小厨房,用水瓢舀了一瓢水,然后轻轻的擦洗自己的伤口,可是某一刻,她突然“咦”了一声。
惊奇的瞪大眼,只见戴在手腕上的银镯子正在闪闪发光。
小小的银镯子不知什么时候沾上宋雨涵的血,如今正一点一点吸收那些沾在镯子上面的血液,等到血液全部吸收后,这小小的银镯竟然变成一只血色的宝镯。
宋雨涵惊奇极了,而下一刻,她只觉得眼前画面一闪,她竟置身宛若仙境的世界中。
在这个世界里,有无数的蔬果药材,并且小桥流水,而在湖边有着一座茅屋小院。
她正要朝小院走去,却听见李春芳的声音,因此连忙退出这个神奇的空间。
李春芳买了几斤散装白酒,回来的路上恰好遇见隔壁家的赵婶子,赵婶子长得五大三粗很富态,笑起来像个弥勒佛一样,是个很面善的人,而心肠也是极好的,于是连忙告诉李春芳,有人正在宋家偷偷摸摸的东张西望。
李春芳一听这还了得,生怕那人是什么心术不正的,如今家里又只有涵涵一个人在家,于是连忙回到家中,却不见女儿身影,反而瞧见一个尖嘴猴腮的黑瘦男人正在自家四处寻摸着。
李春芳当即立起了眼睛,她把散装白酒重重的放在木头方桌上,然后高声呵斥着男人:“老三,你又来我家干啥?我家穷的叮当响,兜比脸干净,你竟然还惦记我家,有你这么当兄弟的吗?”
宋老三一听,他直接就急了,“嫂子,你说话咋这么难听呢,我惦记啥了?咱可是一家人,我来你家串门子,难道这还犯法不成吗?”
“窜门子不犯法,但我看你心怀不轨,我家上月丢了一百块钱,你说那钱是不是你拿的?”
这钱的确是他“拿”走的,但宋老三可不会承认。
钱到了他这里,那就是肉包子打狗,万万没有再吐出来的道理,更何况那钱已经输光了,要么他也不会偷偷摸摸跑来老大家。
再说了,他这嫂子虽然长得文文静静的,可那脾气却也是出了名的爆,她不是不讲理的人,平时对人也都和颜悦色的,但也绝对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