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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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身体素质,大概能比拟刚入少林寺的三四岁小孩了。
没办法,这是一个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比人和狗差距都大的世界,送到少林寺的那些小孩当弟子培养的,都是从小筑基,根骨绝佳,三四岁的身体,已经胜过了大部分成年人。
而陈果也控制了自己的心神,不再受到千年何首乌药效的影响,只是身体依旧滚烫,说明千年何首乌的药力,还在他的身体里源源不断的发挥影响。
“现在我的身体已经有了力气,行动自如,就应该毁尸灭迹了!”
陈果看着地上王振坤的尸体,这时候,王振坤的尸体已经招了苍蝇和蚂蚁。再过一阵,估计就得生蛆了。
必须及早处理啊!
陈果先是搜寻了王振坤的尸体。
摸尸是个好习惯。
不过王振坤的尸体上,只摸出了十几枚铜钱,这钱是可以花的。
还有一本残破的《百药谱》,上面断断续续的写了很多草药的习性和特征,想来王振坤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能收获颇丰,离不开这本书的帮助。
知识就是力量,有了这本《百药谱》,陈果大概就能成为一个很好的采药人了。
至于陈果为什么识字,之前的陈yun,自然是不认字的,但陈果在这个世界度过六世,自然认字,并且这个世界的象形文字虽然不是汉字,却也遵循汉字的文法规律。蓝星的炎国人学习起来,异常的亲切,基本没啥难度。
王振坤的身上,也就这两样东西了,别的一概没有。
什么武功秘籍,那更是没有。
真有那玩意,王振坤早自己练了,也不用留到今天。何况真有那东西,王振坤十有八九也保不住。
摸完尸体后,陈果拖着王振坤的尸体,来到小溪边,他在小溪边,用泥巴搭建了一座小窑。
随便放一把火,就把人烧成灰,那是想多了,要把人烧成灰,必须有专业的焚化炉。陈果只能自己搭建一个小窑,把王振坤抬进去焚烧。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提高温度,保证一夜就把王振坤烧成灰。
钻木取火不提。
一夜之后,陈果一看,王振坤果然被烧成了灰。骨灰和木柴灰混在一起,整个人已经干干净净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你能有我给你送葬,可真是你天大的造化,以后下了地狱记得给我祈祷,我这也是功德无量,阿弥陀佛!”
陈果心中说着,把王振坤的骨灰直接抛入小溪,让骨灰顺流而下。
随后他一招“秋风落叶”激荡水花,利用流水的力量,把周围的一切痕迹都冲刷。
《百药谱》看了一遍记住后,陈果也直接把书烧了,和绳子一起。这种可能被发现的犯罪证据,自然是要消灭的。
匕首陈果直接丢在了悬崖峭壁上,砸了几块泥土埋起来,保证很难被人发现。
随后消灭了一切自己有可能留下的痕迹之后,陈果松了口气,朝深山里而去。
这一个月的时间,他每天苦练武功,风餐露宿,饿了就钓鱼捕兔,摘果寻根,渴了就喝山泉,溪水。白日找一块平地练武,晚间在树冠上搭窝。
偶读黄庭陶冶情操,常诵心经寻求自在。平日看到草药,也都一股脑的采摘,这是他的本职工作,现在还没有放弃。
一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
这八百里大山的深处果然渺无人烟,陈果楞是一个人都没见到。
这段时间,千年何首乌的药力已经被他炼化,他的身体,终于达到了一般江湖新手的水平,五个招式,也已经练出了肌肉记忆。
现在去打架的话,普通人,他一个人就能打几十个没问题。奈何这个世界的黑恶势力并不是普通人,他这点微末道行,还得继续蛰伏下去。
并且他的药筐里,已经是满满当当的草药,不过都是普通草药。陈果也不是没有遇到值钱的草药,但都自己当零食吃了。他目前还不打算和金银帮起冲突,所以没有发财的打算。
“一个月的时间,王振坤的死,应该已经无人在意,并且我也具备了初步的自保力量,是时候出山了!”
陈果想着,背着药筐,故意把自己搞的蓬头垢面,脸色难看的模样,然后才施施然走出大山。
没办法,他内在的变化太大了,不能一下展露,必须徐徐渐进。就从力气开始展露吧,毕竟他是一个少年,力量逐渐增大,是应有之理。
大荒镇。
红枫酒馆。
红枫酒馆是一家很朴素的酒馆,基本就是木质的两层小楼,破破烂烂,经常漏风漏雨,环境很差。大荒镇上,有比这好的多的酒馆,但是论客人之多,还是红枫酒馆的客人最多。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红枫酒馆是穷人消费的地方,而穷人从来都是比富人多。
这里的消费档次很低。
最低档次的酒,是掺水的烧刀子,五枚大钱就可以买一碗。再添两文钱,就能来一小碟花生米、茴香豆或者咸菜豆干,站在酒馆外头,一边与周围的穷活计调笑,一边浅饮慢食。这是最穷的客人,甚至没资格在酒馆里坐下,只能汇聚在门口,互相传递消息,评论新闻。
这种人,大部分都是镇上的扛包苦力、采药人、佃户之类的苦命人,兜里没几个钱,能每天挤出七文钱整点下酒菜,就不错了。
甚至更落魄的,就出五文钱,连下酒菜都不要,自个从路上捡个鹅卵石,泡在陈醋里,用麻布包着,到时候就在嘴里翻滚,尝一尝酸醋味,且当是一味下酒菜。
要吃饭的话,这些人通常也吃不起酒馆里的饭菜,虽然酒馆里面的饭菜已经很便宜了。他们大多去酒馆隔壁的摊位吃王寡妇家的瞪眼食。
这所谓的瞪眼食,就是王寡妇靠关系在各大家族的酒席或者酒楼拾掇出来的剩饭剩菜,说白了,就是人家有钱人吃剩下的泔水。当然,拾掇的比较早,肯定是要比泔水干净许多的。
王寡妇把这些剩饭剩菜汇在一锅,热了卖,里面甚至有肉,比如肉丸子,鸡腿,都是有钱人吃剩下的。
这种身体素质,大概能比拟刚入少林寺的三四岁小孩了。
没办法,这是一个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比人和狗差距都大的世界,送到少林寺的那些小孩当弟子培养的,都是从小筑基,根骨绝佳,三四岁的身体,已经胜过了大部分成年人。
而陈果也控制了自己的心神,不再受到千年何首乌药效的影响,只是身体依旧滚烫,说明千年何首乌的药力,还在他的身体里源源不断的发挥影响。
“现在我的身体已经有了力气,行动自如,就应该毁尸灭迹了!”
陈果看着地上王振坤的尸体,这时候,王振坤的尸体已经招了苍蝇和蚂蚁。再过一阵,估计就得生蛆了。
必须及早处理啊!
陈果先是搜寻了王振坤的尸体。
摸尸是个好习惯。
不过王振坤的尸体上,只摸出了十几枚铜钱,这钱是可以花的。
还有一本残破的《百药谱》,上面断断续续的写了很多草药的习性和特征,想来王振坤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能收获颇丰,离不开这本书的帮助。
知识就是力量,有了这本《百药谱》,陈果大概就能成为一个很好的采药人了。
至于陈果为什么识字,之前的陈yun,自然是不认字的,但陈果在这个世界度过六世,自然认字,并且这个世界的象形文字虽然不是汉字,却也遵循汉字的文法规律。蓝星的炎国人学习起来,异常的亲切,基本没啥难度。
王振坤的身上,也就这两样东西了,别的一概没有。
什么武功秘籍,那更是没有。
真有那玩意,王振坤早自己练了,也不用留到今天。何况真有那东西,王振坤十有八九也保不住。
摸完尸体后,陈果拖着王振坤的尸体,来到小溪边,他在小溪边,用泥巴搭建了一座小窑。
随便放一把火,就把人烧成灰,那是想多了,要把人烧成灰,必须有专业的焚化炉。陈果只能自己搭建一个小窑,把王振坤抬进去焚烧。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提高温度,保证一夜就把王振坤烧成灰。
钻木取火不提。
一夜之后,陈果一看,王振坤果然被烧成了灰。骨灰和木柴灰混在一起,整个人已经干干净净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你能有我给你送葬,可真是你天大的造化,以后下了地狱记得给我祈祷,我这也是功德无量,阿弥陀佛!”
陈果心中说着,把王振坤的骨灰直接抛入小溪,让骨灰顺流而下。
随后他一招“秋风落叶”激荡水花,利用流水的力量,把周围的一切痕迹都冲刷。
《百药谱》看了一遍记住后,陈果也直接把书烧了,和绳子一起。这种可能被发现的犯罪证据,自然是要消灭的。
匕首陈果直接丢在了悬崖峭壁上,砸了几块泥土埋起来,保证很难被人发现。
随后消灭了一切自己有可能留下的痕迹之后,陈果松了口气,朝深山里而去。
这一个月的时间,他每天苦练武功,风餐露宿,饿了就钓鱼捕兔,摘果寻根,渴了就喝山泉,溪水。白日找一块平地练武,晚间在树冠上搭窝。
偶读黄庭陶冶情操,常诵心经寻求自在。平日看到草药,也都一股脑的采摘,这是他的本职工作,现在还没有放弃。
一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
这八百里大山的深处果然渺无人烟,陈果楞是一个人都没见到。
这段时间,千年何首乌的药力已经被他炼化,他的身体,终于达到了一般江湖新手的水平,五个招式,也已经练出了肌肉记忆。
现在去打架的话,普通人,他一个人就能打几十个没问题。奈何这个世界的黑恶势力并不是普通人,他这点微末道行,还得继续蛰伏下去。
并且他的药筐里,已经是满满当当的草药,不过都是普通草药。陈果也不是没有遇到值钱的草药,但都自己当零食吃了。他目前还不打算和金银帮起冲突,所以没有发财的打算。
“一个月的时间,王振坤的死,应该已经无人在意,并且我也具备了初步的自保力量,是时候出山了!”
陈果想着,背着药筐,故意把自己搞的蓬头垢面,脸色难看的模样,然后才施施然走出大山。
没办法,他内在的变化太大了,不能一下展露,必须徐徐渐进。就从力气开始展露吧,毕竟他是一个少年,力量逐渐增大,是应有之理。
大荒镇。
红枫酒馆。
红枫酒馆是一家很朴素的酒馆,基本就是木质的两层小楼,破破烂烂,经常漏风漏雨,环境很差。大荒镇上,有比这好的多的酒馆,但是论客人之多,还是红枫酒馆的客人最多。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红枫酒馆是穷人消费的地方,而穷人从来都是比富人多。
这里的消费档次很低。
最低档次的酒,是掺水的烧刀子,五枚大钱就可以买一碗。再添两文钱,就能来一小碟花生米、茴香豆或者咸菜豆干,站在酒馆外头,一边与周围的穷活计调笑,一边浅饮慢食。这是最穷的客人,甚至没资格在酒馆里坐下,只能汇聚在门口,互相传递消息,评论新闻。
这种人,大部分都是镇上的扛包苦力、采药人、佃户之类的苦命人,兜里没几个钱,能每天挤出七文钱整点下酒菜,就不错了。
甚至更落魄的,就出五文钱,连下酒菜都不要,自个从路上捡个鹅卵石,泡在陈醋里,用麻布包着,到时候就在嘴里翻滚,尝一尝酸醋味,且当是一味下酒菜。
要吃饭的话,这些人通常也吃不起酒馆里的饭菜,虽然酒馆里面的饭菜已经很便宜了。他们大多去酒馆隔壁的摊位吃王寡妇家的瞪眼食。
这所谓的瞪眼食,就是王寡妇靠关系在各大家族的酒席或者酒楼拾掇出来的剩饭剩菜,说白了,就是人家有钱人吃剩下的泔水。当然,拾掇的比较早,肯定是要比泔水干净许多的。
王寡妇把这些剩饭剩菜汇在一锅,热了卖,里面甚至有肉,比如肉丸子,鸡腿,都是有钱人吃剩下的。